弥撒曲的西欧中世纪文化软实力控制探究

2016-05-14 02:39赵迪
学理论·下 2016年6期
关键词:社会文化

赵迪

摘 要:社会控制是一个传统的研究议题。历史上不断涌现出各种社会控制的主体与客体。它们不断依据自身特点,在其所处的特定历史时代下进行着有效或无效的社会控制。毋庸置疑,基督教的控制(尤其是文化控制)一直是公认的比较成功且已持续有效的。作为长久以来基督教文化社会控制的核心手段——弥撒有其特定的组织形式。本文以古典弥撒仪式作为研究讨论的范本。在今天,弥撒的另外一种包装形式——欧美流行音乐的重要门类——脱胎于赞美诗的灵歌依然广泛而有效地对西方基督教世界的社会文化生活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并在当前世界文化的各文化體系之间的软实力竞争中扮演者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弥撒曲;基督教仪式;社会文化;社会控制

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6-0177-04

弥撒曲是西方古典音乐形式的一种,是一种专门用于基督教宗教仪式活动的用于烘托宗教的神秘而庄严氛围的特殊题材。在宗教改革之前,基督教大致可分为两个教派:在西欧以居住在罗马的罗马主教——天主教教皇为首的天主教,和以东、南欧为主要教区的、以居住在君士坦丁堡的君士坦丁大教长为首的东正教。二者的分野以公元395年统一的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罗马为发端,并最终在中世纪确立下来。在宗教改革之后,天主教只在西欧的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及其殖民地具有绝对控制权,其在中世纪西欧的全盛统治地位已日渐削弱,但势力仍不可小视。

由此,弥撒曲因基督教仪式需要而有意识地被人为地创造出来。所以作为一种沿用至今的题材,本文将在宏观的视野下从社会文化角度对基督教仪式是如何促使弥撒曲产生这一问题做出初步的探究。其论述的整体视角是宏观的,基于弥撒曲的产生背景——即以中世纪西欧时期天主教教会及其文化对于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特定区域的全面控制作为基本考察角度。在此,首先要指出的是本文中的基本探究思路。

(1)弥撒曲是一种基于中世纪西欧天主教会全方位社会控制需要的、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具体表征形式的、以全方位的政治—文化—世俗生活控制为目的而有意创作出的固定题材。这从产生上与自然产生的民歌式的题材有着根本性的不同。

(2)从西欧文明的本质属性上探究弥撒曲产生的文化背景。主要从其作用所能影响的社会控制的区域化最小单位——教区(即今天的社区的前身)为基本考察对象。

(3)从弥撒曲是如何通过教区具体作用于个人的角度考察。考察原因是:任何社会控制的目的和基础是达到对社会中的个体的控制,其中,从对个体社会化的简单释义及国家与个人的关系等作为着眼点。

(4)弥撒曲是如何作为社会文化的具体表征实现对个人的控制的,从社会认同与个体认同及文化传播的角度进行考察。

弥撒作为中世纪西欧天主教宗教仪式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隶属于社会习俗的同时在中世纪西欧具有社会控制的功能,是中世纪西欧天主教会实施社会控制的极重要组成部分。

源自于弥撒仪式的弥撒曲是西方古典音乐形式的一种,是一种专门用于基督教宗教仪式活动的用于烘托宗教神秘而庄严氛围的特殊题材。它因基督教仪式需要而有意识地被人为地创造出来。弥撒曲是基督教体圣事礼仪的音乐,以纪念耶稣牺牲于十字架上。弥撒曲是天主教弥撒祭曲活动演唱的歌曲,是宗教音乐中一种重要的体裁。弥撒祭曲活动分为“普通弥撒”和“特别弥撒”两部分。普通弥撒所演唱的词与曲均固定不变,特别弥撒则根据教会所日历或婚丧等仪式而有所不同。

以下将根据弥撒曲的特点,从社会控制与社会文化的角度对弥撒曲与基督教仪式之间的相关关系做出初步的探索性的分析。根据其产生根源、诱因及如何在其产生之初和定型之后继续对历史产生影响做进一步分析。

首先,基督教仪式是规范化了的宗教规范。宗教仪式是一种神圣化、神秘化的权威。在中世纪无论是在影响范围还是在影响的深刻性程度上,基督教教权都要大于任何一个独立存在的地方性或国家性的封建王权。天主教教权就代表着西欧中世纪最大的封建权力,任何一个独立存在的地方性或国家性的封建王权都要向教权表示臣服,并且教权在当时也确实拥有着这样的威慑力。例如中世纪西欧著名的经院学家阿奎那在各方面为封建制度和教会统治做论证。他的学说是典型的天主教会的正统体系,在中世纪、近代和现代都是天主教会的精神支柱。他认为自然界中的不同种类的事物说明了社会分成等级是天经地义的;君权是神授的,服从是人民的天职;教权高于王权;私有制和奴役制是合理的,是人类理性对自然法的补充;幸福不在于物质享受,而在于灵魂在彼世界对上帝的接近;宇宙有九层天;异端分子是有罪的,应该把他们革除教籍,交给世俗政权处以死刑。

以教皇为代表的整个天主教教会利用其设在各地(即教区)的大大小小等级不同的分设机构——教堂、修道院等对整个西欧进行封建统治。在现代文明尚处于蒙昧时期的中世纪,以《圣经》为代表的基督教教会的一整套周密而完备的信仰仪式体系,成为支撑和统领整个西欧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同时,以经院学派为代表的基督教智囊团则为以《圣经》及其注释典籍为核心的西欧主流文化体系奠定了基石。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基督教仪式创立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西欧封建教权及其庇护下的封建王权。而基于基督教仪式的弥撒曲的创制则是为达到其仪式创立根本目的的具体手段。同时,根据已有的史实资料,我们知道西欧中世纪的一般民众的主要居住的区域形态是传统社区——教区或封建领主封地(教会或封建领主实施封建统治时所能够落实到的最基本的单位——具体的作为个体的人或教徒),是传统社区的一种表现形式。因而,我们可以推知,在总体上,弥撒曲的题材创制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封建教会统治的合法性,拉大广大民众与封建教权间的距离,以达到保证教权的神秘性、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的目的。具体解释可参见下图。

由上图可以看出,弥撒曲产生的根源是由于文化的存在及其产生作用的生发机制。所以作为社会事实的弥撒曲的产生根源在于社会—文化的内在需求,亦即人们的日常需求促成了一系列以弥撒曲为代表的音乐及各种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的产生、变化、及兴衰与更迭。弥撒曲是内在文化的外在表征,和内在文化需求拉动、激发下的外在的人造物,在内在的文化需求拉动下,弥撒曲应运而生。其中,图二是图一的概化。

同时,从另一个角度看,中世纪的西欧文明属于基督教文明与海洋文明间交叠的文化圈。这一文化圈是弥撒曲产生的文化背景,它决定了弥撒曲产生时的社会特性和社会背景。

如果说,封建社会的中国是社会国家化,那么中世纪西欧则是社会宗教化或国家宗教化。基督教世界中,在王国内教会组织就像是一个超级国家。不论在哪一国,它的独立性都很强,当教权发展至鼎盛时,世俗政府一般不能干预教会的事务。基本上说,中世纪的西欧教区一般依附于其村庄和庄园两种基本社会结构。罗马人的文明是城市,至少从表象来看如此;中世纪西欧的文明是乡村的,无论从表象还是实质来看都是如此。罗马城市解体崩溃之后,取而代之的中世纪的西欧朝着全面乡村生活方式迈进。城市几乎完全消失,代之以村庄和庄园。村庄是一个小社会,人们在这里耕种土地、繁衍后代、创造文化,而通过道路交通将这些小小的村庄—社会连接起来,就构成了中世纪西欧这一大社会。而庄园则是中世纪西欧极为著名的一种生产生活组织形式。庄园立足于自然村落,没有人口聚居就难以成为庄园。庄园结构的最基本要素是土地和人口的结合。由此,我们可以很容易看出,中世纪西欧教区所依附的基础——村庄和庄园,就是传统社区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地域、人口、共同的文化和制度、居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为社区服务的公共设施等基本要素。

第一,社区组织。天主教教会在各教区所辖的教堂、修道院等,是指社区内有目的有计划地建立起来的满足一定功能的各种团体和机构。是实现社区—教区整体功能的组织基础;是个人实现社会化的形式;是社区精神建设及以弥撒曲为代表的基督教教会所实行的一整套宗教仪式、制度(具体包括如《圣经》及其注释典籍等)不可缺少的手段。各种组织相互影响、相互联系,共同形成了社区—教区的组织体系。

第二,社区资源是指社区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资源和社会资源的统称,包括人力资源、财力资源、设备资源、智力资源等,即天主教教会所能利用的一切物质、文化、精神资源。

第三,社区文化。基督教文明(弥撒曲是其中的一种具体表征形式)是指通行于一个社区范围之内的特定文化现象,由外在文化教育和内在文化两部分构成。包括区别于其他社区的独特行为系统、居住形式、特殊的语言或内在语言习惯、一定的经济体系、特定的社会组织及某种宗教信仰和价值观等。具有教化、认同、社区的凝聚与延续的功能。其核心是价值观。同时必须注意的是中世纪西欧在具有内部诸侯分立、王权不稳而天主教教权繁盛的历史特点,同时外部还面临着伊斯兰教文明在精神文化和领土上的双重入侵,因而建立一个内部高度整合的教区内部的社区一体化文化是至关重要的。这是促成弥撒曲在基督教辖区作为一种宗教仪式的附属品被人为有意识地创制出来的重要原因。

具体说来,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以后,教会地位不断提高。进入中世纪以后,西欧各国天主教会逐渐发展成为特权组织。在中世纪时期,西欧天主教会是一个国际性的组织,各国都有天主教的组织机构,由罗马教廷统辖,每一个国家的教会组织都拥有特权。这种特殊地位的取得首先是因为天主教会拥有庞大的教产——教会拥有大量地产,大部分掌握在修道院手中,其余部分归地方教会管理;教会地产按封建生产方式经营,利用土地剥削依附农。在中世纪前期,教会领地迅速封建化。其次是因为它的司法独立,它拥有独立的法律、法庭和监狱,教会内部的司法纠纷自己解决,不受国家干涉。教会统治权力不仅限于宗教,它还拥有一切政治的、行政的、经济的和社会的权力。最后,教会能有这种特殊地位还因为它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影响极大,每个人从生到死都与教会有密切关系,无论是是婴儿出生后接受洗礼、成年后的婚姻的确认,还是临终和死后丧葬,以及遗嘱检验、孤儿遗产的保存和管理等等,都离不开教会,教会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特殊作用。

另外,公元10世纪至11世纪间中近东地区信仰伊斯兰教的塞尔柱突厥人崛起,占领了巴格达、叙利亚、巴勒斯坦、小亚细亚东部地区和亚美尼亚、西西里及伊比利亚半岛。促使天主教会必须建立一种能够促进其内部文化高度整合的社会控制手段,从而促成了弥撒曲的产生。

第四,社区中心即基督教教会在各教区所设置的供教徒履行宗教仪式的教堂、修道院等是指为了巩固居民阶层的团结而设定的一种娱乐、文化和民主集中机构,这些是社区运转的中枢。

第五,社区整合是指社区各部分、之间相互适应与调节达到一种相互合作与依赖的过程和状态。其标准是:文化整合—价值、信仰的一致,规范的整合—行为方式的一致,溝通的整合—人际关系的一致,功能的整合——合作、协调一致。表现是认同感的增强,居民积极性的提高,社区合作的增加,社区参与的增多。促进因素中社区利益是实现整合的关键因素。社区的领导者应能够为社区整合所提动的一切设施(包括技术的),可为社区整合提供保障如社区标志与仪式,其产生作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弥撒曲正是基督教教会进行教区整合的手段之一。

第六,社区归属感是社区发展极重要的因素。其分类因地域不同一般指:社会关系、社区环境、居住时间、社区的参与程度、社区人口密度。基督教教会如何进一步稳固其统治地位,培养顺民的关键因素即是如何使教区居民对教会产生归属感。这也是弥撒曲被人为地刻意创制出的根本原因。

第七,社区参与指社区居民自觉自愿参加社区各种活动和事物的过程;是社区组织和社区发展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是社区规划赖以形成和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是一种新的价值目标。内容包括政治参与,经济参与,教育、娱乐、宗教、福利性参与等等。教区居民在教堂或修道院聆听或演唱弥撒曲的过程是其完成社区参与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教会促使教区居民进行社区参与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八,社区冲突是社区内的个人或团体为各自的利益或目标而产生的相互冲突。产生原因是文化差异、权利争夺、经济利益冲突、区位差异。由于社区设置或设施的不合理,通过教区居民在教堂或修道院聆听或演唱弥撒曲,可以达到使之进一步社会化的目的,从而可以同化其思想意识、减少思想“异端”,并可以将教区的社区冲突发生的可能性降至在一个可控的、较低的范围内。

第九,社区控制指在社区范围所实施的各种形式的社会控制。其形式有:外在形式的控制、内在形式的控制。目的是通过社会风尚等手段来保证社区的和谐和稳定,是社区成员能够按照一定的社会秩序来生产、生活和学习、工作、娱乐等。实现方法有:社会化,树立榜样,劝导、规劝,强制等。

其次,我们也应看到,社会文化产生作用的最基本机制是社会化。简单说,这是一种社会文化不间断地对社会中的各个作为独立个体的人的同化作用,其作用结果是使生活在这一文化圈内的各个独立个体的人在文化的持续不间断作用之下趋于同质化。需要注意的是,社会化产生作用的基本背景——文化圈的界定具有双向性,即横剖为地域范围,纵剖为时段范围。借此来解释基督教仪式对于弥撒曲产生的作用机制。作为基督教仪式具体化表征的弥撒曲的产生,是因为上述的社会化的作用在以文化圈作为背景的制约条件下,对文化圈的整体作用过程中,完成了个体对于文化圈整体文化的内化,使得以弥撒曲为代表的基督教文化根植于个体的心中,从而达到保证教权的神秘性、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的目的。

基督教仪式是规范化了的宗教规范。弥撒曲的实质作用则是神圣化了的社区统治的文化传播与控制工具。统治的最基本要素是具体的个人即教徒。保证教权的神秘性、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目的的政治控制功能通过作为基督教仪式具体表征的弥撒曲起到了具体实在的文化控制作用,达到控制教区居民、稳固教会封建统治的最终作用。

西方传统文化属于道德文化,这反映在政治建构上,西方传统致力于政治的道德性建筑。西方传统把道德作为政治的目的和手段。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政治思想家都把政治的道德基础归结为道德,把国家存在的目的说成是追求“至上的善业”,其理想的政治形式为道德城邦。国家是个人之间的联合,权利与义务归于个体的人,而不是集体。政治地域纽带与种族纽带及部落集体纽带的分离,就使得公民不仅可以包含各种出身的个人,而且可以包含各种宗教背景的个人,人的权利是一个整体。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个人对自己的语言和信仰所拥有的自由权力,都是一回事。个人命运是终极尺度的原则并没有失去其历史意义。个人的命运和福祉处于民主和公民社會的核心地位。任何人都无权为了下一代人的利益牺牲这一代人,任何人都无权把过去行为的责任推给后代,甚至是还未出生的那一代。不能为一种制度和一种观念而牺牲一个人。政治进步的尺度不能强加在政治制度上,而是只能在个人的命运中去寻找。因为国家建立的基础是:共同起源、种族、共同语言、共同地域、传统和文化、气质特性、自我认同(作为整体的国家的自我认同及国民对其所属国籍身份的自我认同)因而在构建一个国家时必须考虑以上两点。因而,我们可以发现如下几点。

(1)社会建构的制度基础决定了其内部的利益关系、分工关系及矛盾。因而国家建构的首要任务即是按照一定的目标、原则将社会阶层构成、社会基本结构关系、主导意识形态等因素纳入到制度建立的基本考虑因素之中,并因之构建出一整套相应的制度体系。

(2)根据现有的社会基础即社会整合程度、传统和文化等因素,加之以已确立的制度体系,建构出基本的社会分工与社会分层原则。已有的社会整合程度、传统和文化等因素决定了所建构的阶层的身份认同体系及阶层间的相互认同程度。

(3)根据社会生产力水平、文化等基础性要素决定社会流动性的大小,并因此确立相应的选举制度。

从上面的两个主要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弥撒曲产生的根源是中世纪西欧天主教教会辖区内部的思想与文化整合的实际需求与伊斯兰教文明在精神文化和领土上的双重入侵压力结合的产物。而促使弥撒曲作为一种特定的题材产生并定型。并且在中世纪西欧达到鼎盛的外部原因则是基督教教会已有的较为完备的宗教仪式体系和基督教教会作为整体社会的控制者权威的稳固。前者使弥撒曲在题材创制之初便拥有了较为稳定且相对具有深刻内涵的参照体系,后者则保证了弥撒曲题材一经确定便能马上被广泛地应用和推广。

笔者认为在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东正教、路德教、加尔文教等各教派)广泛为世界各地所接受的今天,探求作为社会习俗形式一部分的弥撒曲与中世纪西欧的天主教教会的社会控制关系,这一社会习俗宏观视野下的微观层次问题的社会历史分析,或许可以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对基督教文化系统的了解,也将同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适应以基督教文化(即以西欧罗马教派分支及美国新教为主体的基督教文化)为主流的全球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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