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梵
情义无疆
罗玛丽“发现”我,据说与美国出版的中国诗选有关。她读到我的诗《词汇表》等,便冒出要来南京找我的念头。她没有我的联系方式,就在爱荷华大学网站发了“寻人”启事,不久荷兰的汉学家柯雷和赴美读博的杨倩看到启事,同时给了她我的邮箱。她申请美国富布莱特基金,打算来南京译我的诗,得到了基金会的一年资助。她与中国很投缘,咿呀学语之初,就跟着不会英语的中国保姆说汉语,这样她和妹妹凯瑟琳上小学时,令同校师生大为惊诧:凯瑟琳几乎不会英语,罗玛丽的汉语也比英语好。保姆给罗玛丽的生活烙上了深深的中国烙印:她每日必喝姜茶,不喝就觉得身体不舒服。
因为她和加拿大汉学家石峻山的缘故,她离开南京不到半年,我就得到一赴美机会:露斯基金会资助我去弗蒙特中心呆一个月,与罗玛丽继续译我的诗。记得半年前,罗玛丽得知她春天可能去大学教书,便把我赴美时间定在她空闲的一月。直到我赴美见到她,她才道出另外的实情。原来我赴美前,她已得到去耶鲁教书的重要机会,教书的起始时间正好是一月份,她怕影响我赴美,一直闭口不谈。当我怪罪她没有提前告诉我,说赴美机会将来还会有,但耶鲁的工作机会太难得,她马上反驳我说,你赴美才最重要,你第一次来美国,比什么都重要!我到了弗蒙特中心,她才开始考虑能不能两者兼顾。一天,她满怀歉意与我商量,她每周是否可以只做四天翻译,剩余三天去耶鲁教书?我当然很高兴她能兼顾,只是望着窗外一尺厚的雪,难免为她每周那三天的安危深深担忧。
弗蒙特州有非常棒的景致和风物,比如,常可以看到麋鹿横穿公路等。但到了一月份,暴风雪说来就来。她第一次赴耶鲁教书那天上午,雪越下越大。行前,她预计驾车去耶鲁,单程需要七小时。也许上苍为了考验她,她上路不久,一场暴风雪就席卷了纽约州。我的电信手机卡在美国不好使,与她只能靠电脑上网联系。当晚我守在电脑边,收到她发来的一张照片:一辆巨兽似的越野车。信中只有一句话:我已到耶鲁,请放心!整个晚上,我无法摆脱那辆过于巨大的越野车,意识到她来信的从容不迫里,可能藏着太多艰险。翌日上午,我去工作室“上班”,正好碰上她的荷兰好友简,我向她谈起自己的担忧。我告诉简,罗玛丽已到耶鲁,总算安全了。简瞪大眼睛,不敢相信我竟会动用“安全”一词,她不觉得事情会有“劫后余生”那么严重。第三天中午,工作室过道出现了罗玛丽娇小的身影。她既兴奋又生气,说拿到租车公司提供的越野车时,她简直想哭。她的身高只及车的一半,她从没开过这么大的家伙。车子霸气十足,什么都大,她坐在里面像个小侏儒。每次拐弯,扒完方向盘,她几乎不剩一点力气。她觉得,光是平坦的马路,开这种车就够她受的,碰上大雪天,她手里的车子就像冰上的溜溜球,弄得她一路万分紧张。有几次,车子差点冲进路边的沟里。她从小有个毛病,一紧张,肚子就疼。她的肚子从弗蒙特州一直疼到了纽约州的耶鲁。这辆老爷车的小故障还层出不穷,她一路吃的苦可想而知。听完讲述,简向我投来歉意的目光,显然她为自己低估了路途的艰险而深感抱歉。
以后每周,罗玛丽都重复一次这样的历险。第二次租车时,她唯一的奢望,是能租到一辆适合她的小车子。但在位于山区的弗蒙特,这样的奢望让当地人听起来像一个怪癖。这里的冬季到处是雪,和滑溜溜的坡道,只有高大的越野车才能适应这样的路况。为了让她返回中心的那天多休息,我故意不露面。但她一到中心,又设法联系我,非要当天就开始翻译。一旦发现我故意减少她的翻译量,就大声抗议,说她不累,完全可以胜任平时那么多的工作。后来我们讨论诗作时,我故意拖延时间,竭力降低单位时间的工作量,这个伎俩也很快被她识破,只好在她的抗议声中放弃。我每次见她从耶鲁安全返回,心里既喜又内疚。记得有一次,我忍不住对她说了出来,“为了让我来一趟美国,你却冒这么大风险,实在令我愧疚和不安,真的不值得……”没想到,她又抗议起来,“不不!应该愧疚的是我,不是你!本来说好一周翻译七天,可现在只能翻译四天。你万里迢迢来美国,不就为了把诗译好吗……”到头来,她把自己的内疚说得比我更深,害得我不敢再谈内疚。
弗蒙特中心每周为作家们安排一次朗读会,朗读作家在中心完成的作品。应邀来中心的各国作家和艺术家,一般都会准时出席。每次报名时,大家心照不宣:都巴望自己的作品能赢得更多尊敬。我觉察到,这种心理令大家一提起朗读,就格外紧张。罗玛丽的耐心令人难以置信,为了把译作改到完美,她把我和她的朗读安排在最后一周(我读汉语,她读英语)。到了朗读前几天,她得知耶鲁的课不能如她设想的那样提早结束,这样晚上七点的朗读会,她就无法赶回参加。记得她和我商量有谁能代替她朗读时,说她的好友简和马克(小说家)都愿意帮忙朗读。到了她赴耶鲁讲课的前一天,她突然来报喜,“太好了,南迪(中心主管活动的黑人女诗人)愿意帮我朗读!”我满脑子是中国人的人情世故,于是忙问她:你跟简和马克说过要他们帮忙朗读了吧?她回答:当然说过了。“那你现在请南迪读,他们会不会不高兴?”她沉默片刻,承认他们可能会不高兴,但她还是想请南迪,因为他们的嗓音没法跟南迪比。她接着又“开导”我:你的诗给大家的第一印象最重要,比我的人际关系更重要……
朗读那天,天气有点热,所有朗读者都身着正装,脸涨得通红。我破天荒套了一件休闲西装,也涨红着脸,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南迪是每周朗读会的永远主持人,标致的黑脸蛋上方压着一顶帽子,似乎想镇住满头乱跑的非洲小辫子。南迪提前半天约我见面,先让我聆听伊沙在中心的朗读录音,接着,用手机测时,看一刻钟内我俩能读多少首?想到大家听不懂中文,我就建议道:你可以读慢点,我怎么读都行。她反复测了三次。测完,又与我郑重讨论选哪七首诗朗读最合适。南迪是已有名气的诗人,我平时去食堂吃饭,总见她周围坐着仰视她的诗人和作家,她总是肃着脸,显得有点高高在上……那天,她态度谦和,考虑周全,把替人朗读的事“执行”得这么彻底、认真,让我意识到,罗玛丽走前交予她的嘱托有多重。她言谈中透露,她和罗玛丽一样喜欢我的诗,说着便背出了令她特别激动的几句诗……
当晚,南迪主持的朗读会,在我和她朗读完时达到了高潮。回到观众席,我就开始应付各种激动的拥抱,和络绎不绝涌来的各种盛赞,据说这是数年朗读会上从未出现过的景象。我当然把功劳归于罗玛丽的杰出翻译,和南迪的美妙嗓音,甚至调侃道,罗玛丽的译作比我的原作好。罗玛丽一返回中心,就听说朗读会上的“盛况”,她迫不及待来向我祝贺。大概被她夸得难为情,我就谦虚地说,听众首先是被你的英语打动,原作汉语如何他们并不知道,所以,我应该向你祝贺才对。没想到,她的眉毛突然高扬起来,瞪大眼睛说:不!她就像因目睹不公而感到愤懑,“不对!这是你的作品,不是我的作品。因为你作品好,大家才对我的翻译有印象,通过翻译我已学到很多,感谢你还来不及呢……”她把自己的翻译看得如此卑微,令我万分感动。
记得她的男友亨利(住在耶鲁)过生日的前一天,我陪她去小镇书店买礼物。为了找到最合亨利心意的书,她花了两小时,几乎翻遍书架上的所有书。买完书走出店门,我说正好从中国带来一套书签,和你这本书一起送亨利很合适,她听罢欣然接受。翌日,她租车去耶鲁前,摸着我递给她的金陵十二衩书签,爱不释手,突然说:这么漂亮的东西,你还是留着送给更重要的人,亨利不是外人,你到纽约还要见很多人,礼物不会嫌多的……因为我的一味坚持,最终她才勉强收了下来。记得她返回中心的那天,她有点忧郁、不高兴,我以为她与亨利吵了架。一问缘由,我暗暗吃了一惊。原来,她不想在耶鲁小镇长住下去,小镇贫富太悬殊,令她为镇上的穷人愤愤不平,为耶鲁小镇感到羞耻……
以前我不知受了怎样的“教育”,莫名其妙觉得西方人自私、冷漠,但罗玛丽的所作所为,与这样的先入之见又多么格格不入啊。
注:罗玛丽:Margaret Ross
罗帕特现象
菲利普·罗帕特来弗蒙特中心,惊动了这里的作家。我去食堂吃饭时,听到了没完没了的谈论。他的形象在谈论中一直模糊不清,我脑子里只有“散文大家”、“美国蒙田”几个词汇。等他来食堂吃饭时,并不见有人“善于逢迎”,大家依旧热衷于和同桌的人说话,但多了一份心思:不时偷偷朝他吃饭的桌子扫一眼。与热闹、直截了当的中式崇拜相比,美式崇拜则不动声色,颇有地下色彩。饭毕,大家一起观看画展时,站在他身边的人,并不比别人身边的人多。罗玛丽得知他喜欢中国,就把我叫到他身边。他上来像对暗号似的,连问我两个问题:你认为谁是最好的中国导演?侯孝贤。最好的日本导演呢?小津。他一下提高了嗓音:对呀,和我想的完全一样!“暗号”对上了,他就欣然敞开了心扉。说有一年《纽约时报》派他赴中国电影节采访巩俐,巩俐俨然像个女王,一口回绝了他的采访请求。他知道自己不能空手而归,于是坐在返程飞机上,一路自问自答,出色完成了对巩俐的“采访”。谈起巩俐,他没有一点怪罪,说他很理解巩俐的感受,记者或采访者一般都很无聊。
第二天晚上,中心安排有他的朗读会。他来食堂吃晚饭时,主动坐到罗玛丽和我身边。看得出大家对他格外敬重,他一坐下来,本来窃窃私语的十来人,马上停止交谈。为了打破这让人不舒服的阒寂,我笑着问道:你来中心这几天,还会写作吗?一提起中心,他就皱起眉头,说他很不喜欢弗蒙特,他不会来这里写作的。他的话激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又问他:既然不喜欢,那你为什么来中心?他的回答让我和其他人毫无思想准备,他突然坦率地说他是为钱而来,中心给了他很多钱,让他来作讲座和朗读自己的作品。他的坦率,似乎削弱了空气中弥散的敬重,刚才还让人尴尬的小心翼翼和寂静,被他的话打破了。看得出大家厌恶钱这个话题,于是他们三三两两,样子随随便便,开始聊起了别的事。他们热烈交谈中洋溢的自豪感,未免让罗帕特有点受冷落……
他朗读之前,会场已经坐满人,厅里弥漫着热切期待的气氛。他差不多一直低着头,朗读到他认为重要的地方,才抬头解释几句。这些如疏星点缀的解释,引导听众想象着他的过去,他和那些文坛大人物的交往等。他的散文不拘一格,形式多变,可能与他写诗有关。事后,我问罗玛丽:“他的诗写得好吗?”罗玛丽摇摇头。看来不好的诗也并非一无是处,它能成就好的散文。朗读完,他用轻松的口气宣布:“现在我要去当堂喝一杯,欢迎和我一起去。”当堂是镇上唯一的酒吧。说来奇怪,他向门口走去时,大家纷纷起身,热心告诉他,他刚才的朗读有多棒,但无一人陪他出门喝酒。他已老迈,身躯佝偻,双手微颤,看着他推车一般摇晃着缓慢前行,我的心突然隐隐作痛。我本想起身陪他去酒吧,但见刚才起身的那些人,已纷纷坐下,若无其事扯起别的事,我心里生出了一层顾虑:不陪客人去酒吧,莫非是美国文化沙龙的规矩、惯例?我似乎不该鲁莽打破吧……猛然间,我被一阵笑声惊醒,只见罗玛丽等一群人,正围着一个膀阔腰圆的男诗人说笑,此人专程来听罗帕特的朗读会。他身上散着美国文人罕见的匪气,瞧着他高高在上的样儿,我没了和他交谈的兴致。当我来到门外,恰好看见罗帕特正在过桥,脚下厚厚的积雪,令他像一只蹒跚前行的企鹅,摇摇晃晃。看着漫天大雪中他孑然一身的孤影,我鼻子微微一酸,差点掉下眼泪。原来美国人的冷漠藏在这种行为里!当晚,我带着这样的看法,愤愤不平地睡去。
翌日上午,罗帕特若无其事地来作讲座。中心规定,听讲座的人必须是作家,这样中心图书馆的那张长条桌,刚好够围坐来中心的十几个作家。他很聪明,一边翻开他的著作,一边谈论要点,偶尔念一小段,验证他的观点。此前,中心曾请来一个有名的美国诗人,那人作讲座时把大家都当“播音员”,让大家不停接龙朗读他的诗歌。当他问我是否愿意参加接龙游戏,我曾一口回绝道,“我的英语很差,要是让我读你的诗,只会把你的诗彻底摧毁!”大家听完完全笑翻了。事后,罗玛丽告诉我说,大家觉得那个诗人很笨,把好端端一场讲座,折腾成了无聊的朗读游戏。我有些不解:“那你们……一个个为什么都答应参加游戏呢?”罗玛丽发窘地说:“还不是因为……我们美国人的礼貌和虚伪呗……”
罗帕特准时结束了讲座,我注意到真是分秒不差。这个细微之举让我意识到,他也许并不喜欢来听讲座的作家们,不愿为他们多浪费一秒。他收起皮包,正要离开时,突然叫住了我。我纳闷之际,他已从笔记本里撕下一张纸,用很重的笔触写下邮箱地址递给我,同时故意提高嗓音说:“请你以后多和我联系!”周围的人都看得目瞪口呆,我也不明白他为什么当着大家的面,这么“兴师动众”?
过了一天,罗玛丽邀我和几个女作家一起“出游”。小镇能办到的“出游”,不过是去镇郊找那条细得像裤腰带的小瀑布。我顺从地跟她们走完一条街,就发出了不太悦耳的嗓音。我说按照中国习惯,客人演讲完,总会有人愿意陪客人去吃夜宵等,何况罗帕特已年过七十,我看不懂,那天晚上为什么没人愿意陪罗帕特去酒吧?莫非美国人一贯如此?我刚说完,罗玛丽几乎惨叫起来:“不!美国人不是这样!我们跟中国人一样,也会陪客人的!”我觉得困惑闷在心里不舒服,就不依不饶地问她:那你如何解释那天晚上罗帕特的遭遇?罗玛丽显得有点慌乱,忙说她那晚实在很累,只想早点休息。为了找出真相,她也逐一问了其他女作家。她们起先都愣了一愣,接着纷纷说出一些软弱无力的理由:那晚太累,要做的事太多……看得出,罗玛丽对自己和他人的回答并不满意,这些回答并未驱散我的问题。那天,天气寒冷,这行人一找到冻结的小瀑布,用相机拍下金黄璀璨的冰凌柱,就分道扬镳了--罗玛丽的鞋子不慎进了水,为了防止冻伤,她只得打道回府。我怕她一人走在郊外不安全,决定陪她回小镇。其他人雅兴正高,就沿着蜿蜒的河道,继续向大雪覆盖的山沟挺进。
过了小镇入口处的铁桥,没一会就到了属于中心的地带。见到灰楼--作家工作间所在的楼--的一瞬,她突然坦然承认,罗帕特朗读的那天晚上,她和其他人其实做得不对,“肯定不对!”她有点痛苦地说。当晚,我怀着和她一样的内疚,给罗帕特写了一封道歉信,说自己为那个大雪之夜没能陪他,一直无法释怀。罗帕特当晚就回了信,他坦率写下了那个风雪之夜的感受,说他公开邀请大家,却没人响应,当他在积雪上踩出一条路去酒吧时,强烈感到这个世界多么残酷、冷漠!当他喝完酒往回走时,遇到了南迪、卡罗琳、马克,他们三人正出门想来陪他,但他说为时已晚!他信中的“cold”、“cruel”和“toolate”,像三盏刺目的灯泡,刺得我一宿未眠。
翌日见到罗玛丽时,她不止认为我昨天的质疑有道理,说她昨晚也不约而同给罗帕特写了一封道歉信。大概我和罗玛丽的信,帮罗帕特从“冷酷”的世界,挽回了一丝温暖,他主动来信提出,我去纽约时,他想约我和罗玛丽再聚一次。我当时的感觉是,来中心写作的纽约作家有不少,他只想见我和罗玛丽,说明他受的“伤”还真不轻呢。罗玛丽以她特有的认真态度,继续与我探讨“罗帕特现象”的成因。一天,她突然说,她好像明白怎么回事了,可能因罗帕特说为钱而来,令大家对他存有不好的看法。但我认为,那天听到此话的人并不多,不会导致近百人都行动一致。“会不会大家都不想给人当众攀附名人的印象?”我的问题再次让她陷入沉思,“嗯,也有这个可能,但不至于让大家都坐着不动呀。唉,这种事我还是第一次碰到呢……”
注:罗帕特:Phillip Lopate
机场三部曲
一、撒谎
我正巧坐在一个中国少妇身边,她带着一个七岁的男孩,一路上滔滔不绝,大谈特谈中美差别,举例也精确无比,多是指摘中国人的品性。我至今还能背下她的一些话。
飞机进入美国领空时,我换了一个话题,想和她深入探讨过美国海关的事项。我拿着空姐发放的随身物品申报表,有些不知所措。读了表上的说明,我意识到自己携带了不能入关的物品--茶叶和枸杞子。美国农业部把外国食物、植物和种子视为危害,严禁旅客携带入境。
见我和那张表较着劲,少妇倒乐了,说你干嘛那么认真呀?她建议我别申报携带了什么违禁品,因为美国的农业官一般不会开箱检查,除非觉得你可疑。她笑着说,你压根长着一张不让人生疑的脸,还怕什么?可是,我觉得事情不这么简单,我的理由是,不如实申报就叫撒谎,一旦查出,我和美国的关系就算走入了死胡同。她再次劝我时,已经开始举自己和丈夫为例。她嫁的是一个美国人,丈夫得知她喜欢喝大陆绿茶,每次赴大陆办事都会捎几盒茶叶带回美国。据她说,她叫她丈夫过海关时不要申报茶叶,因为如实申报的坏处显而易见,农业官有可能会没收违禁品。果不其然,她丈夫每次都能侥幸过关。她竭力劝我撒谎时,思绪显然已摆脱她先前对中国人品性的指摘,似乎为她传授给美国丈夫的“聪明”举动沾沾自喜。我当然不怀疑她故事的真实性,我抱着参考的态度,又征询了前后几个中国人的意见,他们都说不必搭理表上的条款,一句话:蒙混过关。是啊,撒谎已经成了国人与好运投缘的利器!
傍晚,飞机准备在芝加哥机场着陆时,我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我如实申报了自己携带的茶叶和枸杞子,注明是自己饮用。我和少妇意见的不一致,导致她认为我存心跟自己过不去,有点知识分子的迂腐。
入关时,如少妇所说,美国农业官是最后一道关卡,他们就像等着收学生作业的老师,逐一收下旅客递交的申报表,然后指示他们该走哪条道。他们设置的关卡背后,有两条相互垂直的道儿,通向不同的门。我拖着行李箱,向关卡的农业官递交了“作业”,他飞快瞥了一眼我填的表,便把手挥向他身后一条又长又直的道儿,示意我走向尽头的门。
门之前的这条道上,没有一个人,按照少妇的提醒,开箱检查应是小概率的事件,那么我无疑是正走向一扇检查室的门。当我想起那少妇说的话,“你这叫自投罗网,主动让他们没收违禁品”时,我的脚刚好迈进了那扇门--没想到门里根本不是检查室,那扇门竟是机场的出口之一。我到这时才恍然大悟,农业官看了诚实填写的申报表,竟宽宏大量地放我入关。
我站在出口,欣慰不已,为自己经受住了诚实的考验感到欣慰,同时也对另一条道上的景象感到不安。那是一条基本由国人排成的稀稀拉拉的长队,我原以为是通向出口,这时才明白那条长队是通向检查室,估计他们中有一些人会触犯美国的天条--不得撒谎……这件事不只证明,中美存在文明的差距,诚实在美国等同利益,撒谎在中国等同利益,同时也让我懂了法治社会并非没有弹性,这弹性来自别人对你的信任,没有诚实当然也就不会有信任。
二、海关
大概因为我去上海面签过美国签证,也听纽约诗人罗玛丽谈过中美两国的对等做法,两国对签证收费和海关限制都力求一致,一方若是提高收费和海关难度,另一方必会跟上。所以,当身边的少妇重复多次,给我打预防针,描述美国移民官的厉害,说一旦对旅客产生怀疑,他们会当场打发旅客回国,我心里便有了对那场面的想象,意识到那背后隐着两国的较量。
少妇持有绿卡,入关时走的是美国公民的入关区。只见她那边的入关速度迅捷,比我这边外国人的入关区快五六倍。见我这边的长队里主要是中国人,我生出一种莫名的羞辱感。我本不愿意对美国官员产生抵触情绪,但看到两个入关区迥然有别的官员态度,那边和蔼可亲、彬彬有礼,这边冷漠、傲慢,飞扬跋扈,我内心的感受只有一个词可以表达:愤怒!
长队里的中国人,似乎被能否入关的未知命运,与移民官的嚣张作派威慑住了,个个显得谨小慎微,忐忑不安。我留意到,这边的移民官每办理数人,竟要歇一歇,完全无视眼前苦巴巴等候的长队。就在我极端厌恶他们的作派时,眼前出现了更嚣张的景象。
一个无所事事的移民官,突然跑来找我队前的移民官聊天,这位正在干活的人,竟立刻抛下手中的活儿,扭头和对方大聊特聊起来。我觉得两人颇有点装腔作势,酷似我小时遇到的上海人,若两个上海人在一群外乡人中遇到对方,聊什么已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说上海话,炫耀自己的优越身份。显然,这两个移民官在我们这些外国人的“簇拥”下,产生了诗史般的优越感,早忘了队中有不少心急如焚等着拿行李转机的人。大概嫌自己的表演还没达到完美的境界,刚聊完天,他又踱着极慢的步子,出了自己的柜台。步子慢到夸张的地步,真是一步一停,令我想起昆曲演员迈出的那种慢步,再加上双手叉在身后,昂首挺胸,一招一式颇具“舞台腔”,俨然在刻意挖掘自己的表演天分,真可谓极尽趾高气昂之能事。
我死死盯着他,当然想看出他这么做的价值到底在哪里,等他用四五分钟迈过区区二十来米的距离,踱到一个中国女孩面前,我才意识到他的动机多么可笑,或说微不足道。原来,他不过是想叫一个中国女孩回到长队里,那女孩正趴在一张闲置的柜台上,忙着整理自己的材料。本来机场有专人维持队伍,这事与他八竿子也挨不上,再说,那女孩走出队列整理材料,也是得了管理人员的许可。他偏要慢慢悠悠踱出柜台,来回花去八九分钟,他这优越感真他妈的“可歌可泣”……
轮到我过关时,移民官始终毫无表情,只是用手敲着隔板,每敲一下,就看我一眼,始终一言不发,惜声如金。他敲到第四下时,我才看清偌大斑驳的隔板一角贴着一张物品申报表,我陡然想起自己忘了递交物品申报表。他完全可以说一句话来提醒我,却宁愿慢悠悠一下一下敲着隔板,实在匪夷所思,令我厌恶至极。他这肆无忌惮的嚣张作派,令我一入境就对美国官员顿生恶感。
记得罗玛丽也说过美国官员的一些恶劣作派,比如,有个美国官员曾来南京接见她等富布莱特学者时,此官员并不在乎他们研究什么,倒十分关心被他们研究的人是否握有权力,是否是校长啦院长啦官员啦等等,当他听说罗玛丽研究的只是一个中国诗人,他竟从鼻子里哼出了一声轻视,令罗玛丽大为光火,发誓这辈子不想再见他……
看来中美两国虽有很大的文明差距,但在制度无法约束的灰色地带,官员追求的东西都颇为相似,美国官员在少妇的入关区之所以表现得颇有人情味,当然仰仗制度的约束--不侍候好这些美国公民,他们的饭碗难免不保。而在外国人的入关区,我们的不满一旦公开表达,除了给自己带来麻烦,又能奈何得了他们什么呢?
三、对比
我在芝加哥机场等候转机的时间比较长,安检之前,只有一条长长的走廊可供在寒冬容身,丰富多样的餐厅、书店、商店等,全在安检口里面。走廊中间一座狭小的咖啡亭,是我消磨时间的唯一源泉--我喝完一杯,就再买一杯,中间不曾停下。
大概习惯了国内机场职员的英俊、漂亮(不是帅哥就是美女),芝加哥机场职员的“非正常”样貌,就大大触动了我的神经。我去过香港机场、台湾机场、德国机场,那里职员的样貌不像大陆机场这么“独特”,他们如同是你身边的普通人,长相绝非“独特”到英俊、漂亮,年龄绝非“独特”到只有二三十岁,身材绝非“独特”到细瘦高挑……显然,上述机场当局明白,机场不是表演的戏剧舞台,他们聘普通样貌的人做职员,当然就在情理之中。与上述境外机场职员的正常样貌相比,芝加哥机场的职员倒显得十分“独特”、“非正常”,有些甚至“独特”到可以称作“奇人”。
比如,我看到一个黑人男职员,体重足有四百斤左右,他走路是靠摇摆着身子前进,迎面看他,会觉得他的裆已掉到膝盖。要是在中国,他行动的不便,首先会成为求职障碍。我发现,他周围的同事们,对他“独特”的身材浑然不觉,或说置若罔闻,他自己也漠不关心自己的不便,比如,哪怕他走路、推车时动作迟缓,谁也不会在乎或说三道四。我还留意到一个办公室的管理职员,他穿着体面,一出办公室,却像小脚老太婆一样迈着极细碎的步子,同时两肩摇晃,样子十分滑稽。芝加哥机场是国际机场,机场当局并不在乎他“有碍观瞻”,还让他统领其他的“奇人”,自然令我惊诧不已,毕竟我受过另一种教育:只能把最好的一面展示给外国人。
我着力观察他们,倒浑然不觉时间的漫长,离航班值机还剩一小时,我又遇到了一个“有碍观瞻”的职员。她是个白人,个子只及我的腰部,是典型的侏儒。见我背着、拖着沉重的行李,她主动走过来,打算帮我提前值机。她忙前忙后,总算找到了提前值机的办法。她把设法办好的登机牌递给我时,看着我的一堆行李,又千叮万嘱,要我随时注意屏幕信息,因为提前值机的缘故,她还不知飞机会停靠哪个登机口。她虽然始终得仰望着我,但我觉得她十分高大,矮小的身躯因同情心、体察入微和干练,变得如同我的小学老师一般高大……
过了安检口,里面到处都是可以呆的地方--各处长椅都允许坐或躺。那一晚也非常独特,是美国的“除夕之夜”--新年之夜。我已经有十年不看电视,但那晚我和美国电视暂时成了“好朋友”,为了消磨时光,我一直盯着美国的新年晚会节目,观赏之余,心里难免会把它与央视春晚比较,这一比较倒令我吃惊不小--两边“群魔乱舞”的台风、男女主持人的逗趣和激动的口吻、切换进来的各地外景镜头、甚至主色为红色的布景等,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我由此意识到,能把中美区别开来的视觉景象,肯定不是晚会舞台、现代化大街等这些新事物,恰恰是大陆普通人早已抛弃的传统街巷、戏曲等,毕竟各国新一代对新生活的看法已是那么一致,各国文化、语言又能把这些新事物“译成”什么迥然有别的模样呢?两小时后,我把视线移出电视时已如释重负,看来要目睹美国的绝无仅有,还得去看那些开创了美国先河的旧事物。
芝加哥机场大得如同迷宫,即便得到了飞机停靠登机口的信息,我还是不断走错路,就在我茫然四顾时,一个收集垃圾袋的黑人清洁工,主动过来问我需要什么帮助?听着他夹杂着地方音的英语,我感觉颇为费劲,于是他索性给我画地图,我暗中数了数,去那个登机口竟一共要拐七个弯。
我带着这份“地图”,找到那个登机口时,内心万分感慨。是啊,大陆机场对职员身体条件的挑三拣四,无异于公开的身体歧视,这是等级制的余孽,显然,芝加哥机场不会容忍这种歧视,他们并不关心职员是否英俊、漂亮,他们着力于营造旅客和职员都关心的人性环境,我亲历的那些温暖说明,那些样貌看似“荒谬”的职员,却交出了一份比大陆帅哥美女更合格的人性答卷……
海伦的中国情结
据说海伦和丈夫已经来过南京数次,但他们自己看的都是惯常的街景,从不知南京还有园林。尽管瞻园有新造的部分,我还是带他们去那里尽了半天地主之谊。没想到区区半日之游,竟被他们铭刻在心。到我要去美国纽约时,海伦就有了我一定得住她家的执拗。她是真心劝我,甚至动用了“要挟”,说住不住她家已关乎友情深不深,大有中国人“感情深,一口闷”的味道。外国人一旦懂中国人情,那种要扒光你客气的执着,就势不可挡。于是,我冒着“风险”答应了,但住她家的“风险”还真不小呢。我原本想在纽约呆三周,可她的鼎力相邀“坏了事”,我只敢答应住一周。我没有本事在别人家“赖”上三周,还不看低自己。他们也不会让我住一周再放我出去住旅馆。我想撒个谎吧,连门都没有。住完一周和他们说拜拜,再偷偷住旅馆?我知道他们不会那么“马虎”,他们拜拜起来是要动真格的,会用那份要灼死你的温暖,把你和行李一起“押解”至机场,见你进了安检口,才会挥手说拜拜。
罗玛丽是海伦的女儿,和我一同受邀去弗蒙特中心,合作翻译我的诗。这是我去纽约之前必须完成的“任务”。我不想两次打搅海伦一家。订赴弗蒙特的机票时,故意选择到芝加哥转机,放弃了航班更多的纽约。没想到他们明察秋毫,一眼识破我的“伎俩”。他们软硬兼施,苦口婆心加掷地有声的“抗议”,但我朝他们掷了一个中国式谎话,他们就中招了。他们的脑子没中国人“灵”,能觉察你是不是讲客气,但不轻易怀疑你说谎。我说我对弗蒙特首府感兴趣,想提前去那里呆几天,圣诞节期间,买不到从纽约转机的机票。这个中国式的“弥天大谎”威力不小,顿时让他们安下心来,转而张罗过圣诞节的家事。
雪在弗蒙特是最不稀罕的造物,我认为不错的雪景,当地人只觉得充满寒意。罗玛丽认为,我别在弗蒙特冻病才最要紧。她差不多每次和海伦通电话,都会像“线人”一样汇报我的衣食住行、健康冷暖。记得有一天,我没戴护脸,大概鼻子对冷有点过敏,她见我流清鼻涕,就断定我的衣服不够,说要让海伦给我寄衣服。我百般解释、劝阻,还是没能打消她的念头。大概她的“汇报”吓坏了海伦,没几天,我就收到整整一纸箱的过冬装备:帽子、护脸、手套、围脖、围巾、毛衣、羽绒衣、毛袜、绒裤等,还不止一套。箱底有一张海伦自制的明信片,更让我感受到西式的温暖--海伦写道:希望这些衣服,能帮你在寒冷孤独的异国,挽回一丝在中国的温暖。
雪倒是一直下个没完,但这箱御寒的装备始终没能派上用场。每天看着这些不会说话的衣物,它们带进我心里的温暖,比每天穿上它们还要多。快离开弗蒙特的时候,海伦的来信又“吓坏”了我,里面可不光是小小的游览计划,她一心要为我在纽约办一场诗歌朗读会,要安排我去纽约附近的小镇,要带我结识她的作家朋友,要去百老汇看戏、吃大餐、登临洛克菲勒中心、逛中国城……罗玛丽认为我没有时间去纽约附近的小镇,她感到连参观纽约大都会都安排不上,“再说,你还没在弗蒙特的小镇呆够吗?”罗玛丽很有主见,她像闯进了海伦的“游览计划”商店,从过多计划中挑出她认为最要紧的。
海伦原本一直猫在纽约附近的小镇,全力润色即将出版的小说,杀青前的独处一隅,显然被我的纽约之行破坏了。她丈夫是游说律师,工作就是飞来飞去说服别人,罗玛丽正在恋爱,和画家男友住在耶鲁小镇,这样他们在纽约曼哈顿的家就常年空着。我只好把自己不合时宜的入住,尽量往好处想:至少为他们“创造”了全家团聚的机会。海伦家里一时人满为患,颇有中国家庭过年的热闹气氛。一向不早起做饭的海伦,开始每天早起,设法在厨房弄出花样,让我觉得一日三餐吃得精彩。她丈夫和女儿向来觉得海伦散漫,做事拖沓,永远迟到,但他们很诧异,独独那一周,海伦变成了守时、做事严谨的“德国人”。记得海伦带我去百老汇看戏的那天,雪异乎寻常的大,海伦中午开车去小镇处理事情,临到戏开演前半小时,还没见她的踪影。罗玛丽按照过去的“常规”,估计她一定会迟到。没想到,话音刚落,就见海伦风驰电掣地闯进家里。她居然还惦着我没吃饭,用罕见的麻利动作,倒腾出一碗汤,让我将就着吃她路上买的面包。接着,我跟她搭上纽约地铁最快的二号线,到达百老汇那家剧场时,观众正在体面地排队入场……显而易见,她一旦麻利起来,非常有效率。看来我的纽约之行,激活了她心里储存的所有中国记忆,是对中国那份无需解释的爱,令她出色降服了平日的散漫。她即将杀青的书,也与上海有关。她担心写的中国不真实,曾问我中国人对同性恋的看法和感受,因为书中人物是个同性恋者,曾住在上海。
为了把我的朗读会筹备得完美,她发挥了“拖延”的天赋,定在我离开的前一天举办。为了让那些来听朗读的作家、艺术家、媒体人,真真切切感受到中国,她花了一整天,去纽约中国城悉心购买各种中国点心、八宝饭、中国菜等,她似乎要设法勾起大家对中国的好感。当我和她一家人商谈,该由我来支付朗读会的费用,他们的表现就颇似我老家的亲戚,打死也不肯退让,仿佛那样会让他们内疚一辈子!印制我的诗册,购买二十多种红酒,朗读会上专门雇用数名服务员、租用衣架等,这些花费少说有上千美元,加上陪我看戏、游览、吃大餐等,那一周我至少令他们破费两千多美元。我深知,西方人一般手头并不宽裕,闲钱不多,不像中国人多数都想当“储蓄明星”,所以,海伦一家倾囊而出的慷慨、大方,令我感觉无以回报。
到了该说拜拜时,确实如我所料,他们死活不肯与我在家门口说拜拜。海伦的丈夫推开如麻的法律事务,驾着他的车,和女儿罗玛丽一起送我去机场。路上还不忘顺便让我观览曼哈顿的外围。到了机场,我想在候机厅门口说拜拜的努力,又失败了,他俩执拗地跟着我排了两个长队,直到我顺利通过了安检。望着父女俩竭力在人群上方朝我挥动的手臂,我知道,这么“隆重”的拜拜实在弥足珍贵,我这一生在中国也不会遇到几次……
注:海伦:Helen Klein Ross
游说律师
挨到最后一天,我才同意罗玛丽的父亲唐纳德开车来纽约机场接我们,毕竟我揣着露斯基金会给的钱,还没机会花一个子儿,到了纽约打车倒挺合适。坐上唐纳德的车后,罗玛丽便一会儿说中文,一会儿说英文。凡认为不适合她父亲听见的话,她就说中文。比如,一碰到红灯,唐纳德就会对纽约抱怨一通,这时罗玛丽就用中文对我解释他的行为,说他有焦虑症,一向没有耐心,很容易生气。说者无心,听者有心。他这么怕等红灯的一个人,却执拗地要来接我,逼自己趟纽约路上这么“麻烦的浑水”,我不由得心头一暖。罗玛丽又介绍她母亲恰恰是慢性子,她父亲倒像个中国江南暖男,总是迁就她母亲,这令我对唐纳德更刮目相看。是啊,他要用烦躁的天性去迁就一个慢性子,一生得要付出多少爱和努力呀。
一到唐纳德在曼哈顿的家,他就兴致勃勃带我出门散步。他家门口的马路正对着中央公园,记得两人走到公园围栏时,聊的话题完全与路景无关。他聊的都是中国的成功和崛起,我呢,很诧异他对美国的悲观看法。我一边感动于他对中国怀有的好感和期待,一边也恨铁不成钢--觉得中国的“崛起”有些名不副实。当然,他也诧异我的看法,希望我能说出让他摆脱“崛起”表象的根据。我觉得,逐一描述中国的现实状况,太费口舌,于是就提示中国只是半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过度介入,总有一天会令拉美的经济悲剧在中国重演。听完,他马上点头认同,过度介入确实会破坏市场经济的原动力。
他带我进了哥伦比亚大学,看着迎面而来的诸多亚洲面孔,他解释说他们都是中国学生。来到图书馆的正门台阶上,我们碰见了两个中国中学生游学团,他们正在导游引领下参观哥大。见到这么多中国学生,他大为感慨,强调说哥大的学费其实很贵,连美国人都觉得贵。我当然明白他此刻的心情,他是惊诧于中国家庭的富有,富到能为孩子支付这么高的学费,让他觉得美国正被中国赶上。这当然又是他眼中中国“崛起”的证据。当我告诉他,能支付这么高学费的家庭,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很低时,我的话算是踩到了他的痛点。
他是游说律师。也许“游说”一词在中国多有贬义,刚开始罗玛丽提到她父亲的职业时,我内心并无特殊的敬意。直到我知道他作为游说律师到底干了什么,才对他的事业肃然起敬。原来他受雇于民间的儿童保护基金会,通过游说议员、制定法律的律师、政府要员等,来修改对儿童不利的法律。四十年来,他成功促使国会修改了很多对儿童不公或不利的法律。记得他谈到自己促成这些修改时,他略显疲惫的脸上,浮起了令我难忘的幸福和自豪感。是啊,我的话也令他感到了中国“崛起”背后的不公平,这让他与我的心情开始暗渠相通。
我住在他家期间,发现厕所的杂志篓里,放着数期《纽约客》和一本诗歌杂志。罗玛丽解释,那都是她父亲的最爱之一。这让我恍然大悟唐纳德游说事业中那人文情怀的来源,因为没有是非,在文学中肯定是行不通的。
有一天,我注意到他家客厅墙上,挂着一件安迪沃霍尔的遗物。我忍不住打听它背后的故事,没想到竟那么动人。原来海伦一直喜欢安迪沃霍尔的作品,安迪去世不久,她参加了安迪遗物的拍卖会。她那时还是个穷学生,进场时既无能力也无购买偶像遗物的打算,只是想大饱一场眼福。哪知道,拍卖会上不停升温的喊价声、成交的木槌声,竟撩得她也冲动起来,情不自禁加入了喊价的行列。直到成交的木槌嘟一声敲响,她才惊醒过来--她喊的价再也没有人应,遗物属于她了!当然,她必须照价付款,一千二百美元!她知道自己闯了祸,她到哪儿去找那么多钱呢?有幸的是她正跟唐纳德谈着恋爱,她出于无奈给他打去电话。出乎她意料,他没有半句责怪,倒说正想给她送个礼物,现在买下她喜欢的安迪遗物送她,再合适不过了……
过了四十年,因我的询问,海伦说起这件独特的礼物,依旧心存感激,也让我感动于唐纳德那颗对爱人的迁就之心。入住他家以来,说来奇怪,我一坐在他家客厅的长条桌上写作,精神就颇为亢奋。为了不打搅我,他一家人不到吃饭时间,一般不在客厅露面。但有一天,唐纳德郑重其事地进来“打搅”我,原来是他的事业伙伴来访,他很希望我与那人聊聊。那人是个亚裔女士,我凭直觉感觉是东南亚人,当然我不便深究她的背景。她很擅长分析事物,能把一切解释得头头是道,算让我看清了他们事业的整个链条--基金会由几个义士创立,他们想改善社会中儿童的不利处境,因基金会有着崇高的声名,引得富人纷纷捐款;基金会再用高薪聘请唐纳德这类顶尖的游说律师,去游说能影响法律的人,比如,议员、官员、制定法律的律师等;唐纳德的能耐不止在游说之功,他还得找出现行法律条款与宪法的隐形违逆,形成真正的说服力,这当然涉及对宪法的重新诠释,所以,他满脑子必须装下美国整部法律史,和数不清的各种案例。
亏了唐纳德的合伙人给我上了这样一堂美国法律课,让我知道了修订法律条款,是一场正义与既得利益的博弈。游说律师要通过鞭辟入里的分析,竭力把人心底的正义感激发出来……我十分感慨几个普通义士搭建的阶梯,就能通向改善整个国家的顶层决策;也十分感慨不管胜算大小,唐纳德的一生都活在对正义条款的向往和追求中,而他常常成功地改善了美国……
注:唐纳德:Donald K.Ro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