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洪元 潘超然
摘 要:阐述了以目前发展较快的现代农机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广大农民真正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离土创业、离乡打工,增加农民收入;以及土地流转的前提、遵循的原则、方式方法等;在土地流转中,必须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作用,深化农机经营体制;并以双城区大宏现代农机合作社为例,如何调结构转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关键词:农机合作社;引领;推进;土地流转;调结构;转方式;促进增收
中图分类号:F32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4031/j.cnki.njwx.2016.07.027
“十二五”以来,哈尔滨市双城区以现代化大农业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紧紧抓住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投入的有利时机和历史机遇,加快推进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随着全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规范化建设,离土离乡创业和外出务工的人员会越来越多,这些农民在获得可观收入的同时,思想更加解放,视野更加宽阔,素质更加提高,因此,土地已不再是农民收入的唯一渠道和来源,目前,已有部分农民举家到城里定居,彻底脱离了土地。在新的形势下,如何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如何依靠现代农机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土地流转进程,实现土地规模经营,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保持农民持续增收是摆在我们面前值得进一步探讨和研究的现实问题。
1 以现代农机合作社为引领,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承包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流转
随着以现代农机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力建设,农民承包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土地规模经营、保持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必然结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并确权登记颁证,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保持农村稳定的制度基础,给农民吃下了定心丸。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农民承包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流转,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符合中央一号文件“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收、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的政策要求,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1.1 土地流转的前提
农民承包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一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并确权登记领证;二要土地流转后,必须保证农民土地流转后的收入与自主经营收入保持一致或稍高一些,农民才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三要土地流转时,流转双方要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流转土地价格、面积、时限等具体事项。
1.2 土地流转原则
农民承包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土地流转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无权强迫农民土地流转。在自主承包经营时,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权单方面除去或撕毁土地承包合同,也不能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强迫农户放弃承包权或改变承包合同,不准收回农户的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建立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农户对自己承包的土地享有自主的经营权、收益权和流转权,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地是否流转和流转形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有偿的,土地流转的转包费、转让费和租金等,应由农户与受让方协商确定。
1.3 土地流转方式方法
目前,土地流转方式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土地流转初期,主要在农户间进行,流转的土地主要由从事农业生产的种粮大户、农机专业户来经营,使土地向种田大户、农机专业户、种田能手集中,以扩大规模经营,产生规模效益,增加务农收入,缓解人地矛盾。而现阶段土地流转主要在农户与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包括农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进行,还有的采取公司加农户加订单的方式实行产业化经营,实现公司和农户双赢。
目前,土地流转的具体方式方法主要以下几种:一是农民带地入社。即农民把土地交给合作社经营,合作社采取保底分红或以土地分配占60%、资金投入分配40%的分配方式实行二次分配;二是农民将土地租赁给合作社。即农民与合作社签订租赁协议,明确租赁土地面积、价格、年限,交款方式等,农民不享受合作社利润收益分配;三是合作社代耕代收。即农民把土地耕、中、管、收环节交给合作社作业,合作社只收取农户代耕代收作业服务费,土地收益交给农户与合作社无关。
1.4 土地流转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不得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搞强迫流转,侵犯农民的承包经营权,也不能阻碍农户依法流转土地,否则,不利于农村社会稳定;二是乡镇、村级组织不得出面租赁农户的承包地后再进行转租或发包;三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当是公司带动农户,而不是公司替代农户,流转年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四是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健全县乡村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加强对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
2 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必须充分发挥农机化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
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和农村城镇化步伐的加快,离开土地的农民会越来越多,土地流转进程势必加快,各级政府必须做好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在大力推进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的作用,要以农机化为载体,加快土地流转机制的建立和发展,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稳定。
2.1 农机化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标志,它不仅是旱作农业、节水农业、精准农业、设施农业、可持续农业和生态农业的主要生产力,而且更是农村各业发展的载体和重要力量。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尤其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就必须发展农业机械化,才能解放农村劳动力。现代农机合作社作为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的代表,已在解放生产力提高农村生产力上先行一步。一是现代农机合作社装备的现代农机装备代表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它不仅可以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还能降低生产作业成本,提高规模经营效益;二是现代农机合作社配备的大型农机具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先进生产力的作用,从整体农机装备结构看,可以说是应有尽有,从整地、播种、田间管理到收获等作业环节,不论从作业质量还是作业效率、作业效益等都优于传统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实践证明,近几年发展起来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在推进土地流转中已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双城全区36个现代农机合作社已流转土地30多万亩,占双城区土地流转面积四分之一。因此,农机化尤其是现代农机合作社在土地流转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载体。
2.2 深化农机经营体制,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土地经营权流转,反映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保证土地流转健康发展,作为主要生产力的农业机械也应做相应调整,以适应和满足农机生产的要求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首先要进行农机经营体制改革。目前情况下,农机要从传统经营体制中解放出来,推动多种经营成分共同发展,实行以股份合作为主,农机专业户、农机大户为辅的多种经营管理体制,协调发展,无论采取哪种经营形式,都要向土地规模经营方向发展。
其次要完善农机管理体制与机制。不论现代农机合作社,还是农机专业户、农机大户都要做到规范化经营、科学化管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现代农机合作社必将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力量,必须充分调动全体入社成员的参与意识、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市场意识、效益意识,充分发挥合作社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合理优化配置,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实现共同富裕。
总之,在现阶段,无论采取哪种农机经营形式,都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和需要,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生产,解放劳动力,实现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
3 调结构转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双城区大现代农机合作社是在原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农机装备规模100万元)基础上,于2014年承接双城区单城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组建的,合作社注册资金800万元,占地面积1万m2,建筑面积1650 m2,其中:办公室350 m2,车库500 m2,农具棚800 m2,现固定资产总值1560万元,拥有各种农机局68台套,入社成员532户,入社土地1.2万亩。2015年,入社成员人均收入13 600元,比未入社成员人均多收入3200元。
3.1 抓住机遇,乘势而上
2014年,双城区政府对全区现代农机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对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差、拖欠银行贷款长期不能偿还的合作社给予有偿收回,面对农机装备已不能满足土地流转面积逐年扩大的实际情况,该社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与区农机主管部门请示沟通,要求承接区政府收回的现代农机合作社,最后在区农机主管部门的协调下,该社承接了单城现代农机合作社,成立了大宏现代农机合作社,并承担原合作社所有债权债务,目前合作社配套机具完全可以满足该社今后几年的发展需求。
3.2 调结构转方式,实行订单农业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大宗农产品玉米受国际粮价冲击,价格下调幅度较大,种植玉米同比收益降低,入社农民收入将会受到一定影响,面对这一实际情况,为确保合作社社员收益不降低,该社召开社员大会,集思广益研究对策和解决办法。
双城区不仅是粮食生产大县,同时也是畜牧业生产大县,农作物种植结构主要以玉米为主,玉米秸秆是养牛业的主要饲料来源。近几年,随着玉米收获机大幅度增加,玉米机收水平快速增长,2015年全区玉米机收水平已达90%,随之带来的问题凸显。一是玉米采用机械收获,玉米秸秆粉碎后全部田间焚烧,不但污染了环境,造成了有效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给道路交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二是玉米秸秆作为养牛业的主要饲料来源,由于经玉米收获机粉碎后全部抛洒在田间又无力回收,给养牛业饲料来源造成匮乏,养牛小区及养牛户都到外地购买牧草,价格高,养牛成本增加。为解决这一问题,该社积极寻求与当地牧业小区合作,寻找合作伙伴,发展青贮饲料产业。2015年,在区政府牵头下,该社与当地庆源牧业签订青贮玉米种植收购合同3870亩,由区农业和农机部门负责全程技术指导,一举获得成功。2015年亩产青贮玉米4.5 t,收购价格每吨400元,亩产值达1800元,去掉亩生产成本400元,亩获纯收益1400元。农民自行种植普通玉米,平均亩产1500斤,每斤价格0.8元,亩产值1200元,去掉亩生产成本380元,亩纯收益820元,相比之下,种植青贮玉米比种植普通玉米多收入580元。2015年,合作社种植青贮玉米3870亩,总增收224.5万元,户均增收4220元。
调整产业结构,种植青贮玉米,不仅给合作社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为养牛产业提供了优质的饲料,保障了养牛产业饲料安全,可为一举双赢。另外,该社在与庆源牧业进行青贮玉米种植收购合作的同时,还负责解决庆源牧业所产生的牲畜粪便堆放难、处理难、污染环境问题,将畜牧粪便由该社堆沤发酵制成有机肥,再施到地里,既培肥了地力,又改良了土壤,为该社今后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奠定基础。因此,调结构转方式,保证了该社农民持续增收,为今后发展趟出了一条新路。
2016年,该社将带领农民继续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更多农民带地入社,入社成员发展到700户,入社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在发展青贮饲料产业的同时,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扩大青贮玉米种植面积,目前已与庆源牧业签订了2016年种植1万亩青贮玉米合同,建设青贮玉米储存中心,实现种储销一条龙,解决畜牧养殖小区青贮饲料储存没有场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