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高窟文本中,发现有唐代离婚协议书:“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冤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蛾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此协议,读之感人,虽曰离婚,却未恶语相加,留下的只是祝愿,心平气和,聚好散好,很有些君子风范,也可窥得唐人的襟怀。既有如此情感,何至于此,让人猜测这对离异夫妻是否也如焦仲卿刘兰芝、陆游唐琬夫妇,由于公婆的横亘,而不得不分手,但“二心不同,难归一意”的说法却很明确。
晚清以来,西风渐紧,结婚自由,离婚也要自由。从1911年颁布《大清民律草案亲属编》,到1915年北洋政府制定的民法草案《民律亲属编草案》,到1930年南京政府颁布《民法典亲属篇》,婚姻家庭立法完成了由传统制度,到近代立法的转型,此间,旧有规矩已破,婚姻自由、男女平等被写入律条。
1918年,胡适在一次演讲时说:“近来留学生吸了一点文明空气,回国后第一件事,就是离婚。”男人闹离婚也罢,女人也闹。此时,人们所称的“烈女”,已非守节之女,而是闹离婚之女。《子寿终录》云:“授男子以权羁女子,君劳半也。”束缚女人,终是国家的阴谋。古时只有休妻之说,而无离婚概念,离婚之说本身便体现了男女的平等。
1922年5月6日天津《大公报》刊登了一则离婚启事:“桐城城内方(大家)某之女,许与叶(亦大家)某之子为妇,订立婚约,已有多年。该女饱吸女子蚕桑讲习所新鲜空气(不知哪省),自由恋爱,久切心头。日前竟请尔家证婚人,及父兄族戚,齐集大宁寺,举行离婚盛典。当时闻系该女先将婚书交兑与男,男乃将婚书交兑与女,双双情愿,落落大方。一对好鸳鸯,顿时解羽分飞,各寻良伴,有情人对此,应作如何感想耶。”如此高调刊登离婚广告,纵使今日,也属新鲜。1933年9月,也在《大公报》上,孟小冬连登三天启事:“冬当时年岁幼稚,世故不熟,一切皆听介绍人主持。名定兼祧,尽人皆知。乃兰芳含糊其事,于祧母去世之日,不能实践前言,致名分顿失保障。毅然与兰芳脱离家庭关系。是我负人?抑人负我?世间自有公论,不待冬之赘言。”
为与宋美龄结婚,1927年9月28日、29日、30日连续三天,蒋介石在上海《民国日报》等报刊上刊登《蒋中正家事启事》:“各同志对于中正家事,多有来函质疑者,因未及遍复,特此奉告如下——民国十年,元配毛氏与中正正式离婚。其他两氏,本无婚约,现已与中正脱离关系。现除家有二子外,并无妻女。惟传闻失实,易滋淆惑,特此奉复。”此“家事启事”,实则“离婚启事”。同年12月1日,蒋宋进行婚礼,当天的《申报》刊登了两则启事,一为蒋宋联姻,一为离婚声明。声明称:“毛氏发妻,早经仳离,姚陈二妾,本无契约。”
民间女子闹离婚,妃子也革命。溥仪曾回忆道:1931年8月下旬的某日,“我从宫中出来,太监递给我一张《国强报》。打开一看,只见上面报道说:‘淑妃文绣不堪皇帝虐待、太监威逼,自杀未遂,设计逃出。聘请律师离婚。这是数千年来皇宫中破天荒的一次妃子革命。……我这个中国最后一个皇帝,共干过两件轰动世界的事:一是给日本人当傀儡,成了日本人的走狗;二是答应淑妃文绣的离婚要求。妃子提出离婚是中国历史上没有过的,因为老祖宗没这个规矩,也不容许。可是,我还是答应她了,在她请求离婚的信上签了字。成为中国历史上皇帝离婚第一案!”
新式离婚的理由,往往在于旧式观念作祟。姜泣群《朝野新谭》载:“有一北京人,因成婚时不见落红,谓其妻不贞,请求离婚。该厅以各国民法,曾无此离婚之理由。由落红与否,验女子贞操,实吾国习惯上一种恶劣风俗。若不设法改良,一经公然涉讼,女子往往因羞自尽。违背人道,莫此为甚。今春该厅马厅长,特邀集各庭推事会议以后,对于此种案件,须先以生理学解释。晓谕当事人,令其自行撤销,以全家庭名誉,则决定驳回,不能认为离婚正当理由。”
离婚也有被迫者。王献之初婚郗氏,郗昙女也。后简文帝的三女儿新安公主丈夫死,选中献之替补,君命难违,遂被迫离婚,生人作死别,恨恨那可论,颤笔作《别郗氏妻》:“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类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疋,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唯当绝气耳!”未几,献之遇疾,家人为上章,道家法应首过,问其有何得失。对曰:“不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魏晋风流,令人远想。陆游与唐琬本情投意合,俪影成双,无奈陆母借八字不合,反感儿媳,强令休弃唐琬。后二人沈园相逢,已是劳燕分飞,各自成家,陆游写下了感伤至极的《钗头凤》,错!错!错!莫!莫!莫!
离婚对男女双方皆有伤害,尤其女方,然坏婚姻是所好学校,离婚更是锤炼人。活泼飘逸、热情奔放的诗人,遇到呆板无趣、僵硬乏味的小女子,终究碰撞不出任何的火花。离婚后的张幼仪,脱胎换骨,也找到了自我。其随兄至德国,入裴斯塔洛齐学院攻读幼儿教育,归国后出任上海女子商业银行副总裁、云裳服装公司总经理。晚年张幼仪坦陈:“我要为离婚感谢徐志摩,若不是离婚,我可能永远都没有办法找到我自己,也没有办法成长。他使我得到解脱,变成另外一个人。”
离婚只是最终的结果,至于其中的理由,惟有当事人清楚。莫高窟文书“二心不同,难归一意”之说,与今日“感情不和”的含混不清甚似。今日离婚理由中,还有不对缘法者,“瓜好吃不讲老嫩,人对眼不说俊丑”,还有选中财而未找准人者,“会嫁的嫁人尖,不会嫁的嫁门楼”,盖先前亦然。文绣的理由是:“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衾独抱,悲泪暗流,备受虐待,不堪忍受。”
介子平,1964年生人。供职山西出版传媒集团,兼任 《编辑之友》杂志社副主编、副编审。出版作品《青灯》《烟霏云敛》《少年文章》 《消失的民艺——年画》《褪色的记忆——连环画》《雕刻王家大院》《风华丹青》《大韵书法》《田园将芜》《苦酒微甘》《此间少年》《民国文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