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出版一本小说选,前些天我整理自己写过的小说,把它们粗略地按地域和题材归了类:譬如《寻找巴根那》《到哪儿去,黑马》《手套》等,归类为科尔沁题材小说;早期作品《狗娘养的狐》《赌客》《血洒巴河寨》《十七颗弹片》等归类为东北小说;另一类是草原题材小说:《伯父特木热的墓地》《小黄马》《金色乳汁的草原》等;当然还有一部分非地域小说,它们与罗萨、卡夫卡、马尔克斯和余华等小说大师有关:比如《父亲鱼游而去》《青鸟》《羊圈里的弟弟》等,包括近期发表在《民族文学》的《骑手嘎达斯》《玉米啊,玉米》。
翻阅这些旧作时,我带着一种审视自己青春年少时照片的心理,想以眼下成熟的姿态找到它们露出的马脚和幼稚之处,当然,也更想知道年轻时的我从生活中提取的故事到底讲没讲好。当我耐下心思仔细看完这些小说时,正如预想中的一样,这些尘封在过去时间里的小说,某些细节里的漏洞看起来不仅明显,而且十分碍眼。这些普遍的马脚其实都指向了同一个问题:即对某个生活领域的不熟悉而造成的常识性错误,或者用想当然的生活耍小聪明,蒙蔽读者。
有一位曾经描写过草原的作家,他对现实的尊重令我敬佩,那就是张承志。早在八十年代,张承志就写出了草原最好的小说《黑骏马》《北方的河》《骑手为什么歌唱母亲》等。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再不碰草原题材了,就像他作为草原知青返城后再不回来了一样。那时年少无知的我还曾为他深深遗憾,假使他继续挖掘草原,他一定是中国的艾特玛托夫。若干年后的今天,我终于理解了他,作为一个游子,他只是在年轻的时候路过草原,随手采摘了几朵草原上的小花。草原不属于他,他的心灵和他熟知的生活在哲合忍耶和西北黄土地。
由此,我懂得了一个创作的道理,那就是:只有努力接近现实的河岸,才能真正跨进文学这条大河。
对于自己今后的创作道路,我想已经说得很明确了:那就是用现实主义精神写好草原上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