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浩新
一
蓝桦紧抓铁栏杆像一尊石像面朝桥下宽阔的江流,夜色的笼罩让他可以独自一人忘情地饱览这条在北方的故乡难得一见的丰沛、静谧的大水。每次途经这里,他都会驻足良久,此时桥上行人不多,他站的时间更久,反正回去也没有什么事可干,反正他也不拿那个地方当个“家”。
难道自己的青春就要抛掷在那座烈火烹油、乌烟瘴气的厨房里,蓝桦的念头一回到这个问题上,心都会被一下下地刺痛。
来海城有几天了,对这处吴越形胜还很陌生,连回住处一路上的地名还稀里糊涂,他只知道空间上大体的东南西北,只知道出了灰色的小楼就西拐到大路上,然后沿着这条主干线过江往城市的南郊去。
对那座三层破败如同大马车店一样的楼,他没有兴致了解更多,一回到那张铁架子床的上铺倒头就睡,不敢多说话,不敢在夜里频繁地翻身,以免把那张快散架的床弄出吱吱嘎嘎的声响让下铺的兄弟抱怨。这栋楼叫什么,这个地方叫什么,他始终都没有搞清楚,大概住在这里的“蚁族”中间也没有几人清楚、关心这个问题,生活就是日复一日,生活缺乏“命名”。
但蓝桦对这条每日必经的大江充满了兴趣,在没有记住公交站点的名字之前,他已经从路人那里请教到了这条江的名字——遥江——他这个人骨子里充满了对“水”的敬意。
此际秋高,遥江上的那轮老月亮又大又圆,粉润润的,像一件挂在中天、浸入了南方精气的古瓷盘,妖娆、雅致,让人想起这是一方最养女子绝色的水土。但蓝桦还无暇浏览街头过夜生活的靓妹,虽然她们脸上的妆彩、身上的款式都要比自己老家——那个寒冷的北方外省的女人们要大胆、出位得多。
故乡相形见绌,即便如此,依旧有一股热流在蓝桦心里奔突,无处排遣,而江上那个举头可望的老月亮就成了一处最佳的出口。蓝桦大口呼吸着,想把这空气里白霜样的月华尽量多地吞进肺里去,好把自己与那轮明月连接起来,好让体内的燥热赶快降下来。这一招也果然管用,行走在跨江斜拉桥上,数着连接桥身和索塔的一根根钢缆索,不时抬起头仰望那巨人般立于江心上的一座座高大索塔,他开始能感受到桥上流动着的拂面的江风,那风凉而不寒,那是水乡江南的风。
蓝桦一再作着心理暗示,既然已经像一只过冬的候鸟飞来这里,就要在此度过人生的一季。故乡回不去,也不能回!在那座小城看不到尽头的落魄面前,他无法拯救自己,他是和大多数人一样或北上或南下的逃离者。
路上,他又停下过一次。那是路过一家商厦,那座五层楼的正面覆盖着透明的玻璃墙幕,沉沉夜色中,雪亮的射灯将整栋建筑映照得通体水晶一般。商场的旋转门空无一人,慵懒地兀自转着,蓝桦就是被从里面传出的音乐所吸引,说起来,什么婉转悠扬什么豪迈雄壮什么声嘶力竭什么浅吟低唱……什么好声音好歌曲现在都无法吸引他,但此时,那简洁、流畅的音乐旋流搅动起一种似曾相识的情绪,他本已低头走了过去,孤寂的夜色还是被撩动了,他的心弦发出了暗暗的回应,他的脚步越来越慢,后来索性又转回到商厦门前的空场上,像在守候什么人一样,盯着那处明晃晃的玻璃空门——
那年你一人迷失他乡
你想的未来还不见模样
你看着那些冷漠目光
不知道这条路还有多长
泪已模糊了双眼,路还在脚下似乎无尽地向前延伸,蓝桦大步流星地走着,口中大声哼唱着那支不期而遇的旋律,他已顾不得在这已沉睡的城市里是否已找不到回去的路。
不,他很快否定着自己,他相信这个方向没有错。暗夜里,他需要依仗一种无甚缘由的豪气。
走,
走下去……
当脚底板都走得酸麻了,当高楼耸峙的水泥森林渐渐成为了身后微弱的浮华背影,那座蓝桦眼中的“马车店”终于出现在城市边缘的一角,黑夜悄悄用自己的衣袍为它藏起寒酸与丑陋。当蓝桦第一眼见到它时,就觉得它单薄得更像一座牌楼,不怎么适合人类用来长期在上面居住。不过,一楼货车司机屋里传出的打情骂俏,二楼公司员工宿舍里正在播放的枪战片的声音,三楼女工们挂在门口的乳罩、内裤与丝袜却在这个繁华都市的深夜清楚地向人表明这里不仅居有人类,而且人口众多、种类繁多。
这时,一楼的一扇门开了,屋内的白光乳汁一般涌泻了出来,一个穿短裙的女孩也跟着嬉笑着跑出来,走到蓝桦近前时抬起头愣怔了一下,很快又低垂下眼帘,两手抱臂,形单影只地走远了。尽管那张脸浓墨重彩,但是仍遮不住青春的稚嫩。她算不上美丽,也许就有那么几分性感。与她擦肩而过的那一刹那,蓝桦心头微微颤抖,生出某种幻觉:好像刚刚过去的是自己的一个妹妹,就是已陌生到打不上一声招呼。
蓝桦后来曾将这些为跑长途的卡车司机服务的“厂妹”写进过自己的日记里:
这里的美丽被过度地生产
以致人们在对她麻木地挥霍
……
当那些美丽的女工
开始以贞血祭奠青春
我也开始了流浪中的一站
……
这一夜蓝桦注定又将难以成眠。
二
刚刚落脚的蓝桦被饭店大堂后厨里的人们私下议论:“怎么来了个娃娃?”“一个白面书生来咱这儿干吗?”
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在这里干吗。
来了之后,他才发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在一个讨论回族话题的QQ群里,蓝桦认识了“金阿訇”,他们很谈得来,在了解到蓝桦的情况后,金阿訇就邀请他到自己工作的这家清真餐饮企业来看看,这是一家“民族企业”,需要蓝桦“这样的精英加盟,把民族的事业做大做强”。蓝桦被打动了,随即整理行装,登上了一列南下的列车。
一见面,蓝桦就发觉这位金阿訇比自己想象中要年轻得多,甚至实际年龄似乎比自己还要小,但他确实念过经,公司上下都称呼他为“金阿訇”,金阿訇就是公司里负责人员招聘的中层。
金阿訇告诉蓝桦,他高中没毕业就只身去了河州的一所阿校,娶了一房媳妇也是河州女子,小两口已有了两个孩子。说这话时,金阿訇那张瘦削稚嫩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
蓝桦在这家餐饮公司店堂里的出现使得原有的人际关系产生了微妙的失衡,与那些初中毕业就出门打工的西北孩子相比,蓝桦显得太另类。店里的人猜不透蓝桦那款“苹果”里在唱些什么,实际上蓝桦也不知道自己在听的那几首伊朗摇滚乐队的歌里是在念叨些什么,但自从他在天涯网上见到有人介绍这些异域音乐起,他就喜欢上了这些混杂着摇滚与舞曲风格的曲子。蓝桦觉得如同那些伊朗音乐,自己虽然听得心驰神摇,但终究隔了一层无法逾越的语言之墙,他与店里的这些同族兄弟之间似乎也隔着一堵墙。他们交流过,但言谈中,那些来自西北的孩子似乎不相信那个寒冷的北方外省也有回民,这让蓝桦很受伤。
于是,只有到了饭点,蓝桦才去店里。平时,就呆在那座离饭店不远的灰色小楼的二层格子间,那是公司总部仅有的一间办公室,局促地放着三四张排得紧紧巴巴的办公桌。在那间屋子里,无论何时一抬头,就会看见那些鼻子眉毛眼睛,蓝桦越看那些鼻子眉毛眼睛,就越觉得陌生。在他家的祖屋里、在祖屋门外的那条街上,高鼻深目的面孔随处可见,祖父跟蓝桦说过,这里的人祖上都是明朝开国大将蓝玉手下的回回兵,因为“随龙扫北”才留在北方,所以他们那几条街被叫做“蓝营”,街上的老户也多姓“蓝”。在那些扁平的脸中,蓝桦只跟金阿訇谈得来。另一位姓黑的经理则最让蓝桦心烦,他一直转弯抹角地劝蓝桦下去店里“实习”,说这是店里概莫能外的“传统”,谁也不能搞特殊。金阿訇和黑经理这些公司中层并不住在“大车店”,只有在上班时才碰面,现在,蓝桦一见到黑经理那张似笑非笑的脸,就像是见了“穆仁智”。
每天下班时,没有金阿訇陪着,在去饭店的路上蓝桦就会像一片失水的叶子一样萎靡不振,他还不能做到理直气壮地走进去,仿佛里面有位清洁工正等着将他扫地出门。可他总不能像外宾一样一直让金阿訇陪同。这一天办公室里的人一个一个地早早走掉了,最后,只剩下蓝桦一人枯坐在那间斗室里,蓝桦也终于坐不住,孤独和无聊让体内的饥饿感爆发得更猛烈,他提前半小时出发了,路不远,他却走得很忐忑。
随着抵达那一刻的来临,蓝桦又有点犹疑,不过,表面上他进门后还是热情地与几位大堂上的服务员打着招呼,只是道过“赛俩目”就不知该再说点什么。蓝桦藏着不易察觉的失望,这是因为他曾对回族人之间的那种亲密充满了想象。爷爷不止一次地说起过“老回回”的话题。可自小生活在父亲单位宿舍楼里的蓝桦,对这个词是既亲切又陌生,只有祖父的话像一粒梦的种子在孩子的意识深处种下了。如今,他带着这个长大的梦来到这里,可那个梦却如同脱水的干花,一碰就碎。当蓝桦像一阵怪怪的风穿堂进来时,被惊动的同事都在悄悄地偷眼瞧着这位传闻中的大学生。大家并不知道蓝桦此时整个人的感觉就像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过的一个主题——“孤独”,现实里魔幻般的孤独。
大堂的一角,有个女孩留心蓝桦多日了。说她是女孩是缘于她细腻的外表,其实,那是个早早做了女人、为人妻为人母、现在已有两个孩子的母亲,只不过这过早的生育似乎没有在这个天生苗条的女人身上留下什么人生的痕迹,看起来她依然像少女。她头上的那件淡红色的丝巾格外惹眼,这让在外卖部里忙忙碌碌的她拥有了足够多的回头率。当蓝桦第一次从外卖部那几个手忙脚乱的女人中发现她时,就记下了那张收束在淡红色头巾里的精致的脸。他们的目光从来不曾相会,是蓝桦在刻意地闪躲,他知道眼睛是最软弱的告密者,于是,女孩在蓝桦心里的形象永远是长长的睫毛、微钩的鼻子,静静地在忙手中活的样子。女孩是河州女子,叫阿伊舍,她从丈夫金阿訇的言谈里几次听到蓝桦的名字,感觉出丈夫对这个东部来的年轻人充满了爱护之意。
又走到了那扇让蓝桦发愁的不锈钢门前,他皱着眉,那种不祥的味道像预言一般让他不由自主地忧虑,局外人绝想不到精美盛宴的前生竟是在这样一个油浊、混乱和卑微的隐秘之地孕育,而作为目睹这一切的蓝桦又不得不对此保持着缄默,金阿訇告诉他,每个饭店的后厨都如此……他不知这是否是真的,他努力说服自己相信这种说法,但他一踏入厨房的地界,洁癖就开始作怪,就感觉天旋地转,这是一个对蓝桦来说怪异、无处下脚的世界。他不熟悉这里,这里也不熟悉他。他像影子一样看着周围繁忙的人们,那一张张缀满汗珠的油腻的脸令蓝桦深怀歉疚,他隐隐觉得自己没有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独自坐在那处干净的格子间里——就是一种不平等和背离。越有这样的想法,他越想赶快逃离厨房。
没人理他,这日的空气里有着一丝异常和尴尬,他察觉得到。
平时,他和黑经理或金阿訇一起来时,会有人高接远迎,并主动为他们打饭,但这一次,没一个人理他。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像一个闯入的乞食者。
格子间里只有他一人每日必须来后厨吃,黑经理们除了应酬多,晚上则多回到自己的小家去享用妻子们为他们准备的丰盛晚餐,只有蓝桦每日必须要装扮出笑脸来这个他并不喜欢的地方用餐。此刻,他的笑容像一张“匿名者”面具一样僵在脸上。
没人为他服务,他决定自己动手,当他拿起不锈钢桶盖准备盛菜时,一道厉声的“放下”让他迎面撞见那双浓眉大眼的不耐烦的目光。那个声音在一叠声地催促着蓝桦,声势里丝毫不在意蓝桦此刻的进退维谷。蓝桦又一次成了注目的焦点,他的嘴唇在嗫嚅几下后,最终还是放弃了声辩。蓝桦觉出对方可能是厨房里的一个头儿,那个人注视他的眼神很复杂,喷射着在这个闷热世界里长年累月蓄积下的怨恨和不甘。蓝桦明白,这里没有人可能为他说话,所有人都沉默了,消失了一般任那个不可置疑的声音和风机声一起嗡嗡作响。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不想向对方探问缘由,失望与屈辱的心境让他失去了抵抗的兴趣。又能抵抗谁呢?抵抗不公?这位厨师长是自己的同族……那么是去抵抗人性中的某种疯狂?算了,自己又不是心理医生。蓝桦的心里翻江倒海,他感到自己是这群异乡人中的异乡人,所有投来的目光都能锐利地将自己一道道地划伤。他将盖子轻轻放在一边,悻悻地转身便走,当他推开那扇蓬首垢面的门时,一双温暖如春的眸子出现在了后面。
阿伊舍在门口撞见了蓝桦,冲他微笑,那男孩忧郁的脸庞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她意识到发生事情了。
三
蓝桦的手机响了,电话里是金阿訇关切的询问:“你嫂子说你没吃饭就走了,我还怪她没留住你,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呢,斋月里可不能饿肚子啊!”
“在宸湖。”
“清真寺就在宸湖附近!”
“啊,是吗?”
后来,蓝桦一直感到意外,清真寺就在这附近。
从饭店出来后,他不知道是被一种什么样的力量牵引着梦游至此的,当他看到一块蓝色的“宸湖十洲”的路牌时,才意识到自己竟走到了这里。来海城前,他就知道这个地方。海城是江南的人文荟萃之地,而“宸湖十洲”则荟集着这座古城享誉海内的名胜古迹,藏书阁、书院、大悲精舍……他早有心来此拜谒。
可他溜溜达达,心思全不在湖边、岛上的那些古迹、花石上,南朝的风物本就蒙着一层历史风尘的余哀,偏又是在这样的心境下去看,蓝桦看了,心里更觉得一筹莫展了。幸而这时,金阿訇的那通电话打来了。
蓝桦从没想到海城唯一的这座清真寺就近在咫尺。向西望去,湖边是一片炊烟袅袅的里弄曲巷,蓝桦一路问人,才找到藏身在这里的清真寺。
巷口一侧,一面斑驳的老山墙上挂着一块蓝底白字的锈铁路牌,三个宋体大字:波斯巷。
四
蓝桦默默地立在青砖黛瓦的大殿前那株蓬大的苦柚树下,抬头注视着树上的硕大柚果,一阵惊喜,绿阴间悬挂着的仿佛不是一种水果而是一盏盏青皮的灯笼,此时它们在蓝桦的心底投下一缕缕清凉的光。这样的景象在北方的清真寺里是不可想象的,这里是江南!一想到这里是明末清初那批“回儒”们的故乡,是那群大师留下过背影的江南古寺,或许,张中、王岱舆、介廉巴巴……就曾在这棵苦柚树下参悟天人之际……蓝桦的心头就涌动着澎湃。
恰逢斋月,寺中按照传统为白天不饮不食的人们提供一顿丰盛的晚餐。这餐饭对蓝桦来说是意外之喜,在这贵重之月里,有处远离尘嚣的栖身之所,又不致饥饿,夫复何求,他嗅着小院里苦柚果散发出的那种特有的芳香气息,心平静了。
在长长的餐桌上坐着来自城市四处、互不相识的穆斯林,但蓝桦感到心安。那个总是戴着淡红色头巾的女孩——阿伊舍和她的丈夫金阿訇也赶来了,他们就坐在蓝桦旁边,小两口在一起时的那种幸福感让人羡慕,蓝桦不由自主地要往他们那边多看上几眼。阿伊舍很热情,她起身为蓝桦添饭,还以自己饭量小为由将一碗海菜汤推让给蓝桦。那日,蓝桦发觉那碗盛在透明塑料碗里的海菜汤竟也是一种美味,一种时过境迁后再难遇到的美味。眼前的这个女人让蓝桦想起远方的母亲、姐姐,他又脆弱了,眼圈、鼻翼冲刷着潮汐般的酸热,如若不是低下头强撑下去,那感伤的泪水怕是再也收束不住。
蓝桦心中的盐块在那座清凉若水的小院渐渐化开,但还是咸。他勉强接受了阿伊舍的解释:厨师长并不认识他,而且没到开斋的时刻……在家里从没封过斋的他并不懂得事情的严重性,他只觉得自己在那一刻像是一个被呵退的乞食者。他只能在心里哄自己,刚来这座南方小城几个月,连路费都没赚回来,他无颜去面对父母那双失望的眼睛。二十多年来,他长在家里,吃在家里,心安理得,没觉得家中有哪样好。可一到异乡,就常常怀着随时随地随随便便死去的恐惧,生怕再不能回乡见爹娘。
在饭桌上,金阿訇给蓝桦讲了一个故事,他说这个故事你也许知道。据说在那座“一千零一夜”的都城里——巴格达——旗子和幔帐之间发生过一场唇枪舌剑的争论。旗子说:“说起来我们都是同族,都在宫廷里任人摆布。只是我比你更加辛苦,出生入死,长年风尘仆仆。为什么你悠然度日逸乐安闲?英俊的童仆围在你的身边,美丽的侍女终日与你相伴。你没尝过苦难和艰辛,也没有那沙场风吹日晒的苦痛。而我要被下等的士兵扛着,终日奔波在路途上,不得安生?”听完旗子的自我表白,幔帐回答说:“我安于职守没跨出过门槛,不像你那样风光,昂首云天。谁若妄自尊大,不可一世,终要一落千丈,一败涂地。”
蓝桦听完这个故事,心里不是滋味,他明白金阿訇一定听了汇报,那是另外的一个故事版本……他也想起一个故事,那个故事他在奥尔罕·帕慕克的小说里读过,他也想讲一下,但他忍了,他知道那位受西方世界宠爱的土耳其作家在某些读者眼里是不受欢迎的……只是自此他和金阿訇之间在心里也像有了一层幔帐。
蓝桦没走,可有朝一日他是要后悔的,假如当时便离开,就不会有更多的怨恨和愧疚,那段痛彻肺腑的情爱也就无从开始。
五
想起哈娜,蓝桦就想起那首《姐姐,今夜我在徳令哈》。
哈娜说过:“海子曾经来过我们安多草原。”
那时,她斜靠在床头,诉说着她记忆中的故乡。黑暗中,蓝桦发现她有一双流银般的眼睛,像是划过草原夜空的流星一样洁净、幽远。
蓝桦还清晰地记得第一天见哈娜自己就有种神奇的亲切感,那感觉超现实,让人怀疑爱上谁同生死一样都是无法逃脱的约定,当遇到的那个人与你的内心图影合一时,那感觉就像被死亡之吻击中,立刻昏厥在巨大的甜蜜中了。他们是笑容可掬的哈立德介绍认识的,那是在哈立德自己的公司里。这个来自约旦的阿拉伯富商,一半血统来自沙漠里的贝都因人,一半血统则来自耶路撒冷城中的古老家族,为人生性豪爽,但举手投足间又隐隐透出贵族才有的仪范与自矜。
在那晚清真寺的晚宴上哈立德就对能说一口流利英语的蓝桦产生了兴趣,临分别时,他递给蓝桦一张名片,并对他说:“阿里,到我公司看看吧。”在几近绝望时,蓝桦的命运有了转机。
蓝桦去的那天,哈娜穿了一件时髦的秋衫,又艳丽又寒凉,让人一眼看去便知绝不是从路边小店淘来的便宜货,更像是滨江大道的奢侈品店里的舶来品。当她微笑着用发音纯正的阿拉伯语问候蓝桦时,蓝桦一愣,恍若隔世相见。
这家公司位于滨江商务中心的十三层,从落地窗望下去就是一片开阔的碧水,临于碧水之上的办公室让蓝桦的心情格外好。工作内容是处理一些文档、接听一下电话,并及时向老板汇报,并不很忙,空闲时哈娜就把他拉去帮忙解决一些公司的电脑问题。蓝桦发觉哈娜是个讨人喜欢的女孩,瘦削的肩膀、精致的五官和小巧的个头让蓝桦一度误认为她是个快乐的南方女孩。有眼色、接人待物恰到好处都是她的优点,重要的是她快乐,快乐得像个天使,这都是让人愿意亲近她的理由。当她在拉面馆里笑嘻嘻地告诉蓝桦啃面饼喝牛肉粉丝汤是她最大的爱好时,蓝桦才知道了她是一个从西北飞来东南出人头地的尕妹。她就出生在徳令哈附近的一处藏回杂居的小村落里,有几个姐姐和一个弟弟,与其他人家相比,她家里的经济状况还算好,父亲是民办转国办的小学老师,母亲在家务农,是个能干的回回女人。就是这样一个家庭,在普遍看低女童的农村,上完初中,家里也不愿再供她了。她不想像其他女孩子那样早早地出嫁、生娃,在这处寂寥、寒冷的草原上重复一个女人的轮回。她聪明地提出要去念经,去上一所她早就听说过的阿拉伯语女校,这对一个虔诚的回民家庭来说是一个神圣而无法回绝的理由。就这样,她一去不返,远离了故乡的雪和夏日里疯长的青稞地。在那家他们每日必去的拉面店里,哈娜喝着那碗热气腾腾的牛肉粉丝汤,说那碗汤里有家乡的味道。蓝桦不喜欢吃粉丝,虽然他的家乡就出产世界上最上等的粉丝,连日本人都在打那粉丝配方的主意,可他讨厌那种吃起来滑滑腻腻的东西。看着哈娜吃得那么香,他感到好奇,就像她遥远的故乡和身世一样,这就是不同,尽管他们同属一个民族。可他此时能理解那种只有离开才能改变命运的苦楚,他们是一群候鸟,命运曾迫使他们离开,又令他们在异地汇聚。哈娜的讲述真的很起效,蓝桦动情又动容。但蓝桦也不傻,他在暗暗佩服眼前这个女人的心机和口才。一个久在商场的女人会不明白暴露情感就意味着脆弱,她真的有这样脆弱吗?
六
又是主麻了。蓝桦是坐哈立德那辆日产“陆地巡洋舰”来清真寺的。下了车,哈立德就跑到他那堆阿拉伯兄弟中间去了,他们在礼拜前后总要聚在一起旁若无人地大声说笑,这让周围的中国人感知到他们身上有种不可亲近的优越感。蓝桦一个人在寺里转,他在人群中寻找认识的朋友。也就是在星期五的中午,这个城市中的几百号穆斯林会暂时放下手中的活在这里聚聚,平时,寺里安静得就像庭院里那株无言的苦柚树,偶尔有些风声雨声。蓝桦无法强制自己完成每天五次的祈祷,但每个星期他都在期待主麻日这天的到来,在那几小时里,他可以体验瞬间的欢愉、瞬间的身轻体净,就像飘上夜空的烟花,转瞬即逝。没找到人,蓝桦就钻进北讲堂,那里现在是阅览室。在一本新到的民刊上,蓝桦惊异地发现了那首《巴比伦的飞鸟》——那是几个月前他为战火纷飞的巴格达在博客上写下的一首诗。他坐不住了,拿着杂志去找陈阿訇。当陈阿訇得知自己的寺里来了一位诗人,很爽快地答应将杂志送给蓝桦,那一刻,蓝桦觉得阿訇好有权威,其实,星期五这天一过,陈阿訇就剩下自己能指挥了。
下午,哈娜看到了那本杂志,哈立德很快也就知道了,他笑容满面地从自己的办公室走出来祝贺蓝桦,先是极其热烈地握手,又来了一个穆斯林兄弟式的拥抱,之后才意味深长注视着蓝桦说,他的父亲就曾在大学里教授阿拉伯诗歌,诗歌才是阿拉伯文学里经久不衰的传统,他对蓝桦声援遭受入侵的伊拉克的做法赞许有加。刚才还一头雾水的蓝桦此时仿佛更加看清了哈立德,这个现代丝路上春风得意的行商平日里一身西装革履,表面上嘻嘻哈哈,内心却一刻也没有忘记他的祖国阿拉伯在流血。同时,蓝桦也对哈娜与老头子之间的关系有了更深的领悟,显然,他们之间有着无话不谈的交情。
蓝桦从未想过把自己写诗的事告诉哈立德,他对那个头上打着发蜡、下巴颏总是光溜溜的哈立德充满了神秘感,公司下上甚至盛传着他是犹太人,蓝桦对这样一个Boss心里没底。每当哈立德从迪拜飞来中国,都会像旋风一样在公司大厅的过道里往返出现,以旺盛的精力周旋于各色政商人物之间,很少能在那间公司专门为他布置的奢华的办公室里见到他,也很少能在他的脸上见到一丝疲态。星期五下午从清真寺返回后,哈立德在众目睽睽之下与蓝桦又吻又抱,但很快又不见了他的身影。
临下班时,哈娜悄悄走到写字台旁告诉蓝桦,晚上老哈请吃饭——在石榴花餐厅。这段时间的相处让蓝桦和哈娜之间也变得无话不说,有哈娜在身边,蓝桦就感觉轻松,身体里潜伏的黑色幽默灵感嗖嗖乱飞,一时间妙语连珠,直笑得哈娜伏在桌子上起不来。这是在办公室里,在那间小小的拉面店,蓝桦则变成了倾听者,他着迷地听着哈娜与拉面店老板用憨憨的西北口音交谈。当哈娜与蓝桦说话时,口音又消失了,她告诉蓝桦,她家乡的人像这里的人会骑自行车一样会骑马,年轻人如何背着老人们在放羊时哼唱“野花儿”,当哈娜在冷清的小店小声唱起那家乡的调调,她就像变了个人,眼神空旷,神情悲切,那婉转的吟唱听得蓝桦泪珠直在眼眶里打转,连拉面店的老板两口子也一脸肃穆地凑过来听。在哈立德这家五十多人的公司里,只有蓝桦和哈娜去吃拉面,去那家拉面店几乎要走两站地,临近中午下班的时候,蓝桦就会在心里盼着哈娜来喊自己一起去。
在这座南方的都市里,蓝桦没有太多选择,他还可以回到以前工作的那家清真饭店去改善一下伙食,但这样的念头每每转瞬即逝。这一次,老板哈立德出人意料地请自己去石榴花餐厅吃饭,他既惊又喜。
那个包厢是石榴花餐厅装潢最奢华的一间,墙上画满了东方没有的奇珍异果,据说只葡萄一样就有一百二十种,粒粒晶莹鲜嫩,宛若眼前。更让蓝桦吃惊的是金阿訇和阿伊舍也出现在包厢里。蓝桦怎么不想一想,在那座几乎是外地人支撑起的清真寺里,孤独拉近了每一个人。哈娜早就通知了金阿訇和阿伊舍这对小夫妻,她与阿伊舍在河州时就认识,她们曾经一起坐在紫色的苜蓿花海边看着阿伊舍家贪吃的羊羔,那都是很远的事情了。蓝桦平常仍然能见到金阿訇夫妻,他一直住在原公司的宿舍里,这时,这群人才显示出了他们沉默的宽厚,谁都没有主动提起让蓝桦另觅住处的事。老板哈立德在席间再次提到了诗,话锋一转又问起蓝桦在公司里还愉快吗?蓝桦有些诧异地看着哈立德,老外啥意思?在他一愣之间,哈娜侧着身子开始用阿拉伯语在老头子耳边小声呢喃,只见哈立德也把头侧向她,仔细听着并微微点头。蓝桦不知道他们在交流什么,哈立德忽然开口说了一长串话,然后像是被自己的玩笑逗乐了,一时间笑得前仰后合,在一旁的哈娜则变得羞涩、无言,脸上挂着尴尬的微笑,桌上的人也都变得面面相觑不知所措。忽然,哈立德又变回那个笑容可掬的镇定绅士,这一次他改口用英语以探问的口气对蓝桦说,自己愿意为蓝桦提供一个住处,就在城中心的中央花园,交通便利,而且对门还住着哈娜,他们可以相互关照。蓝桦早有耳闻,那是哈立德在这个城市拥有的几处“行宫”之一,是他带不走的“帐篷”。这对蓝桦是意外之喜,饭桌上他由于太紧张没品出那晚的黎巴嫩大餐有多美味,倒是这一消息让他在这座城市真正嗨了一把,他开始有心情留意窗外诗一般微蓝的夜空了。
七
终于可以不再睡生锈的铁架床,终于不用因为梦呓而被同室的人推醒,突然在这座不属于自己的城市里拥有一套房子,蓝桦幸福得飘飘然,连见到同事时的感觉都不对了,虽然蓝桦一直提醒自己要把翘起的尾巴放平,这样的飘飘然和小人得志没有什么区别,一个写诗的人不该这么世俗浅薄,可蓝桦还是为此飘乎了几天。与哈娜成了邻居,也让蓝桦按捺不住地兴奋,但在她面前他还是不冷不热,开着他不动声色的玩笑,在心里他门儿清,是她帮的忙,自己才能住在这里。物质的占有只让蓝桦一时欢喜,真正的收获是他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是有人理解他的,还是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强人。在城市的冷与硬中,蓝桦感受到了久已消失的暖意,这暖意为都市道路两旁霓虹闪烁的楼宇、迎面而来的行人都涂上了一层情感上的暖色,这个江南的冬季注定是似春的暖与彻骨的寒交织的一季。
每天晚上蓝桦都会在哈娜的房子呆着,即使无话可聊,他也喜欢这种厮守的感觉。哈娜的那套房子有150平方米,有壁挂电视和欧式厨具,这里曾是哈立德的小巢,后来他有了更好的,就把这里留给了哈娜。哈立德在中国也有女人,这是蓝桦后来才知道的,那几乎是一个所有人都知道的秘密,唯独蓝桦一人被瞒着。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生活的经验告诉他们这是一个残缺的世界,就像《古兰经》讲的——“以时光盟誓,一切人都在亏折之中”。
南方人很重视过节气,冬至那一天公司里早早就人去楼空。蓝桦和哈娜特意从超市里买了一袋水饺精粉,他们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吃顿韭菜、鸡蛋、虾仁的三鲜馅饺子。本来哈娜想包羊肉馅的,可清真牛羊肉在这座城市是稀缺资源,不容易买到。壁挂电视在哈娜的卧室里,对面是一张并躺三人都躺得下的软床,坐在卧室的露台里他们一边看灯火辉煌的城市夜景,一边吃着刚从锅里捞上来的热气腾腾的水饺。
“看那边!”哈娜惊呼道。
一朵璀璨的烟花瞬间绽放在夜空的西北角。
“像一朵格桑花,那么亮。”哈娜的口气像是有心事。几个月来他们越发像一对兄妹,无声则已,而一张口就能将肚中的话掏出来。他们发觉自己越发依赖对方。共同的话题、共同的爱好让他们相互了解,也让他们更懂得了对方。蓝桦对哈娜的草原故乡心驰神往,有数不尽的问题要问,哈娜也从蓝桦那里知道了一个东部城市回族人的生长史。他们为彼此感叹,那么不同又那么相似。这城市仿佛是真主为他们所设,一个前定相会的驿站。
“阿里,你在那座东部的城市里有爱情吗?”
蓝桦看着哈娜,几乎说不出话来。哈娜深情的语气、暧昧的神情像电流一样贯穿蓝桦的身体。
“爱情?爱情不是在任何一块土地上都能生长出来的。”蓝桦的这句话像是无意识的,又像是积存了许多年后才在合适的地点有了合适的倾吐。
“你呢?”蓝桦想知道答案。
“如果有,我会是一个有了一群孩子的女人,像阿伊舍一样,我羡慕她,她遇到了自己的真命。”
“为什么你没有……”
“不是每个人都像阿伊舍那样幸运,金阿訇可以算是我的同学,他的师爷也为我们女校讲教义学。那时,他就是一个有追求的人,阿伊舍是他师爷的小女儿。”
蓝桦这才明白他们三人之间的渊源,可哈娜似乎还想说下去,全然忘却了此刻开满夜空的节日烟花。
“他很温和,懂得尊重自己的妻子。你知道吗,在我们那里,男人打自己的婆娘是没人会管的事情,那叫‘管教。”
蓝桦惊讶地注视着哈娜的眼睛,那双被火光照亮的秀目啊,正波光潋滟。一幅西方的图景又一次出现在蓝桦的脑海中,在那座《山海经》所说的大荒之山,在那荒凉的山岗上他仿佛看到了哈娜,焦渴的土色与她的白皙反差强烈,他惊艳于她的美色,涌起将她从这荒凉世界带走的冲动,因为她不应属于荒凉。
“你发什么愣啊,眼珠睁得那么大,都快掉下来了。”不知何时,哈娜又巧笑娇嗔如常了,蓝桦不明白女人的情绪怎么会在瞬间变化那么大。
“不敢跟你说什么了,入迷!”说完,哈娜弯腰哈哈大笑起来。
八
有时,哈娜会有应酬,她是哈立德的秘书兼翻译。蓝桦慢慢发现公司的人事大权实际上也操在哈娜手中。哈娜晚上不回来,蓝桦就无法到她那里去,他一个人静静在房子里写日记、写诗,直到听见对面开门的响声才安心睡去。
那些天的南方出奇地下着连绵的冬雨,一入夜就一直下。冬天不下雪让从北方来的蓝桦很不适应,阴湿的气息更让他不安,而夜雨这样怪异的天气更让入夜的城市多了一分诡谲莫测的气氛。
夜很深了,对面还没动静,房子里静得可怕,蓝桦像困兽一样烦躁,他没打哈娜的手机,虽然手机几次攥在了手心里。他明白她的不得已,异乡生活不容你有一丝懈怠,一个打工的人随时都会变得无家可归。他站在17楼的晾台上望着楼下孤寂的路灯等待,一辆TAXI驶入雨中,一个踉跄的身影艰难地走进楼里。蓝桦听到了电梯的铃声,夜阑人静中这铃声显得有些清冷。就在这时,自己房门的铃声响了,打开门,湿漉漉的哈娜长发披散,一言不发地站在那里,转眼间,她就像一束花一样扑散在地板上了。当蓝桦扶哈娜坐到沙发上时,他嗅到了她身上未被雨水冲走的淡淡酒味。她趴在沙发上面,一动不动,像睡去一样。蓝桦慌了,他从没见到一个女人的宿醉,更没想到这个人会是哈娜。这一夜他没闭过眼,这个女人让他失望,可在此时他更害怕的是失去她。第二天,哈娜却只字未跟蓝桦提起昨晚的事。白天,当蓝桦从公司会议室的玻璃门前走过时,一个墨绿色的背影从里面隐约透出,是一袭长袍的哈娜,她换上了礼拜袍在礼拜。这点是她与蓝桦的不同,无论如何她都会按时礼拜,那时,她就像另外一个人,蓝桦自己已说不清到底喜欢哪一个“哈娜”。那天,蓝桦老走神,他想起哈娜讲的那些故事,想起她的长发。哈娜曾说,天堂的门口有一座变化的“绥拉特”桥,行善之人走在上面如履平地,有罪之人走在上面,桥于他会忽然变得细如发丝,难以通过,当一个有罪的女人从那座桥上坠落时,她蓄下的长发会挽在那桥上,来搭救她。蓝桦听不懂这样近于神话的讲解,一脸懵懂的样子,于是,就被哈娜笑呼作“瞎汉”。作为一个“瞎汉”——一个盲视的男人,会在那时挽起他亲爱的女人的长发吗?蓝桦开始焦虑了。
哈娜清楚地知道那夜发生的一切,可她不说。生活的坚硬与真实让此时的她更像一个缄默的守墓人,守护着生活这座大墓中的秘密,她的工作身份要求她对谁都不提起那些曾经发生过的秘密。她是醉了,可当她按响门铃时内心无比地清晰,她渴望着发生一段缠绵浪漫的故事,她存心要去找他。可蓝桦让她的希望落空,他太单纯,说白了是幼稚,他有一颗无可救药的童心,阅人无数的哈娜第一次见到蓝桦时就暗暗察觉到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怎么会有这样的人,这太奇怪了,可她就是喜欢他的这种特质。当蓝桦用热毛巾为她擦去冰凉的雨水的时候,当蓝桦喂她喝下一杯热气腾腾的红茶的时候,当第二天一早竟然是他在闪躲自己直视的目光的时候,她感觉那特征更像是一种无烟火气的善良。
哈娜试图让蓝桦遗忘那一夜,她像一个小主妇一样地下厨房,她讲那些西部往事给蓝桦听,并悄悄提醒老板给蓝桦加了工资,她确实希望他快乐,来公司不到一年的蓝桦也拿到了年终红包。哈娜知道自己正在陷入一场前所未有的情感纠葛中,她分不清那到底是爱情还是发自母性的疼惜,这样更致命,让她混淆在身份的交叠中,不过,有一点她明确:要将蓝桦留在自己身边,更远的事……她则不敢想。
这时,她接到一个电话,来电号码显示这个电话是从遥远的故乡打来——弟弟病危!是那个自己从小疼爱、家里人视作珍宝的“穆罕子”病了——一种当地医院束手无策的怪病。母亲在电话里说,穆罕子一直高烧不退,梦中混乱地喊着姐姐的乳名。听到这些,哈娜的心都要碎了,无论如何,她要去见弟弟,哪怕是最后一面。离春节假期还有两个月,她对蓝桦允诺要一起来过这个假期,她希望能回来,这里也有她割舍不下的一个人。
哈娜走了,就像消失在夜空中的烟花变得一片空寂,她的手机长久地停留在“不在服务区”的回复上。蓝桦曾去找过她,当他一路风尘地来到草原时,却从邻居那里得到她们一家人已带着病中的小弟离开的消息,没人说得清她们的下落。后来,蓝桦也终于走了,他发誓今生都不与那座城市相见;再后来,阿伊舍打电话来说:哈娜的弟弟的病好了,哈娜嫁了一个阿拉伯人。她弟弟患了一种罕见的肾病,花掉二十万换肾才算把命保住。
责任编辑 石彦伟
责编手记:
这是一个有关异乡与异乡的故事。好像一切都是没有来由的选择,一定都顺从着某种不可获知的前定之舟。漂泊,流徙,相遇,错失,冷漠,熟稔,血缘……这大概是这篇小说较为凸显的关键词。不过,就回族题材的小说创作而言,作品还有另一重更为值得重视的探索意识:一是相比聚居区的生活,这一篇聚焦于回族较少的江南散居区,且相对于回族乡土叙事的传统优长,这一篇所描写的城市生活,在回族题材中具有稀缺性。二是,基于这样的地域定位,相应地产生了文化类型的微妙差异。读者会感到作为主人公的蓝桦,总是与周遭的世界有着某种言说不清的距离感,即使是面对本民族的同胞。事实上,这种距离正是源于地域文化造就的情感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不同。我们常说,面对全球一体化的挑战,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但其实,对同一民族文明内部的多样性生态,也可以有更加深入的发现。文学的丰富与深邃,或许就在于对那些常态遮蔽下的隐秘心事的捕捉与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