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云南省属国有企业是推动云南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要使云南省属企业在新时期进一步发展,就要认真把握中央及云南省有关国企改革的重要文件精神,破除省属国企股权单一,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法人治理结构和管控体系不够完善的制约因素,主动适应和把握新常态,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稳定生产经营,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转型升级,为云南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国企改革 云南经济 转型升级
去年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配套制度,为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革发展指明的了方向。云南省也紧跟形势,及时出台了相关文件,从总体要求、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五个方面给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对当前云南省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给出了周密而详细的方法指导,这不仅将激发国企的经济活力,更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让全民共享改革红利。
一、云南省属国有企业发展现状
云南省国资委成立以来,云南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的企业共39户,随后调整重组为19户大型企业集团。此外,还分别与东方航空、海南航空共同出资,参股组建了东航云南公司、祥鹏航空公司。国有资产主要分布在钢铁、有色、化工、能源、医药、建筑、旅游、机场、物流、投资、金融等云南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
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和整合重组,云南省属国企的规模实力不断壮大,产业领域不断拓宽,自主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国有企业数量上大幅减少,但资产总量和规模实力却有了大幅的增强。截止2015年12月末,19户省属国企的资产总额9644亿元,净资产2697亿元,其中有3户企业跨入千亿资产行列。2015年度累计实现收入4294亿元,完成增加值1445亿元,上缴税费155亿元。省国资委参股企业东航云南、祥鹏两户航空公司资产总额276亿元,净资产86亿元,实现收入118.7亿元,实现利润19.9亿元。2015年,云天化集团、云南冶金集团、昆明钢铁控股、云南建工集团、云南能投集团等五户省属国企上榜中国企业500强名单。
云南省属国有企业在推动云南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在资产规模、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和整体竞争力都有了新的提高,但和全国的国企一样,也累积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截至2015年底,19户省属企业中亏损企业6户,其中,煤化集团亏损高达63.5亿元;冶金集团、昆钢控股、云锡集团、物流集团和机场集团,亏损分别达18.4亿元、35.6亿元、28亿元、0.44亿元和13亿元。预计2016年,云南经济进一步出现增速放缓是大概率事件。此外,由于下行压力已经过较长时间积累,传统工业优势将继续弱化,煤炭、钢材、有色、化工等传统行业价格将持续低迷,相关企业运行将会更加举步维艰,一些产能过剩、长期亏损、低效落后企业将面临被淘汰,大面积减员的局面。部分企业盈利持续下滑,资金紧张,造成旧债无法偿还、新债不断累积的恶性循环,债务风险将会持续上升。
二、云南省属国企发展制约因素分析
(一)现行体制约束
在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云南省属国企市场化程度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在资源配置上市场化程度不高,资源配置、人员选配、干部选拔还无法进行市场化配置,对企业的评价还难以按市场原则进行评价,从而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企业市场竞争力弱。二是云南省属国企股权结构单一,国有股一股独大难以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在19户企业中,由省政府实质性100%控股的企业集团有15户,控股企业集团3户(机场集团、工投集团和西南交建),参股企业1户(云铜集团),基本是以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的国有独资企业。省属国企所属二级企业共计405户,其中,全资215户,占53%以上,控股147户,占36%,参股43户,全资和控股占89%以上。国资独占大头企业难以有效实现真正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在一些企业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相互制衡、科学决策的机制没有完全形成。三是机制上集团行政化管理色彩还较重。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的激励机制还不健全。干部选拔市场化选聘比例较低,三项制度改革推进乏力,企业经营机制不灵活,“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能高不能低”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
一是轻重比例失衡,没有形成多产业支撑的发展格局。云南19户省属国企涉及行业96个主营业务覆盖61个行业领域,主要集中在钢铁、有色、化工、煤炭、电力、制药、橡胶、建筑、机场、旅游、物流、投资和金融等行业和领域,其中,重化工企业6户体量规模大,其销售收入和利税占省属国企的60-70%,且主要分布在产能过剩行业,如钢铁、水泥、有色、化肥、化工等,在经济进入“三期叠加”阶段受到严重冲击。而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原特色农业等非重化工板块因发展较慢,体量太小,未能起到很好的支撑作用。二是初级产品比重大,没有形成庞大的特色优势产品群。产品大体上还处于初加工、半成品或原料输出型状态,精深加工能力不足,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不到30%。除少数企业和领域外,非重化工业企业的业务主要集中在产业链的低端和传统服务环节上,新兴领域、高端服务不多。三是同质化竞争严重,造成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在省属国企之间,特别是重化工领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低水平、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问题。因为冶炼行业的特殊性,云南省属国企重化工企业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产业趋同现象,同一种产品几家企业都在生产,同一个项目,几家企业都在上,比较严重的如铅锌、铜、电解铝、电解锡、水泥、煤、化工等,更有甚者,在同一个地区内就有两家省属国企的水泥厂。云南省属国企之间的同质化竞争,不但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和恶性竞争,而且对全省有限的资源没有形成价值最大化的利用,降低了企业的投资回报率,进一步加剧了产能产品过剩。
(三)发展方式粗放
云南省属国企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更多是靠资源、靠投入、靠铺摊子、靠信贷支撑,没有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和品牌。从“十一五”到现在省属国企累计投资超过2000亿元,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投资成本居高不下。在依靠自主创新、走集约化发展路子方面明显不足,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到目前为止,省属国企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只有1%左右,创新投入和发展贡献度比较低,技术研发、自主创新的能力较弱,重引进轻消化吸收,总体上还处于跟踪模仿阶段,缺乏自主创新的关键技术和知名品牌,科技人才严重缺乏、激励不够,未能形成创新驱动的体制机制。
(四)企业资金紧张
一是在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企业经营呈逐步恶化态势,资金风险控制难度进一步加大,融资能力受到严重影响。二是融资平台不足,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企业融资需求满足率低的问题较为突出。三是受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影响,银行不良贷款快速增长,为规避行业风险,多数银行收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导致中小企业只能进行融资成本很高的民间融资。四是应收账款快速增长,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资金流动性。据统计,截至2015年末,企业应收账款同比增长36%,较上年提高8个百分点,为近三年来的最高值。
三、对云南深化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建议
(一)结合实际吸纳民资,确定合理混合制比例
按照2015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2016年1月10日云南省发布的《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要求,云南应在国企改革中加大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按“非禁即入”原则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制订《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指导意见》,为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创造条件;加快出台《公共资源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鼓励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和集体企业改组改制,促进有利于激发活力的民资要素进入国有企业。就混合所有制比例这一市场关心的问题,应结合国企的竞争型、功能型、公益型等定位,还应依据合并报表,以及投资人的利益诉求来确定。国有企业一旦采取混合所有制经营后,无可避免地被拖入各种利益角斗竞赛中,这就要求从制度设计上来保护其他小股东的利益。在构建混合经营模式时,还需要注意在业务、市场、资金、人才队伍等方面“门当户对”
(二)努力融入国家开放战略,提升国际竞争力
随着国家实施“一带一路”等战略,云南正从对外开放的边缘地域和末梢,成长为开放前沿和辐射中心,成为对外开放的战略支点。尤其是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指出,要将云南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进一步提升了云南在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中的地位,为云南国有企业跨越式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未来云南国企改革可以沿着更为开放的路径,广泛吸纳外来资金,以市场拓展、资源引入、技术提升、品牌输出为重点,支持云南国企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因时、因地、因企制宜开展跨国并购,建立境外科技研发、资源开发和加工贸易基地,构建符合国际市场竞争要求的管理和运营方式。增强企业在国际同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努力成为国际标准的制定者、主导者。加大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鼓励企业结合实际,探索实施符合国际惯例的外派跨国经营管理人才薪酬制度。建立适应国际化经营的企业组织架构,完善境外投资决策、项目评估、过程监控、风险分担机制,严格投资经营效益考评,提升国际化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资本补充机制,推进优势国企整体上市
《指导意见》首次明确鼓励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目前云南省还没有任何一家国企以集团公司形式整体上市。未来,云南应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多方引进战略投资者,依托生物医药、有色金属、创意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培育和发展一批国内行业领先、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在途径上,云南可参照重庆市国资委提出的“IPO+借壳+海外上市”三条腿走路的做法,鼓励主业先上市,再逐步实施整体上市。除通过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外,还要通过吸引社保基金、商业保险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法人投资等资金进入,形成多元化的市场补充渠道。股权融资的方式也要多元化,可以采取收购转让、增资扩股、购买企业可转股债券、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入股资金也不限于现金、实物,还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方式入股。
(四)加快资管公司建设步伐,推进出资人去行政化
国企改革本质是股权结构的改革,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所以说国企改革改到深处是产权。长期以来,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都是围绕着“管资产”为中心来运作,这种体制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多头管理、出资人权利分散、无人承担最终责任等现象较为突出。《指导意见》提出的“管资本”模式,使得国资委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最终回归股东的身份。与此同时,国有企业高管也将从行政任命转为市场选聘,职业经理人将成为企业经营与管理的主体。为此,云南应根据《指导意见》思想积极探索利用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优化国资监管机构的履职方式。减少国资监管机构对企业的审批事项,逐步将国资监管机构的职权限定在《公司法》所赋予的股东会和股东的职权范围内。可参考其他地区先行先试的成熟经验,例如,天津市明确对未列入监管清单的事项,全部交由企业自主决策;上海市制定出台“管好资本、服务企业、履行清单”的操作指引,推进简政放权,累计取消和下放事项33项,占总数的43%;广东省推出了审批、核准、奖惩三项清单制度。与此同时,应结合云南产业现状和产业优势,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平台,一方面满足地方政府大规模的投融资需求,另一方面探索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以市场化方式进行国有资本运作。参考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上海国盛集团、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四川发展控股公司等已经逐步完善的国资管理公司,进一步加快云南能源投资集团、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等资本管理工作的转型工作,鼓励其逐步退出商业性经营活动,减少对控股或者参股企业的日常经营,把工作重点集中到对划入企业的资本管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投资以及处置国有不良资产、国企重组等方面,大胆探索和创新,尽快形成具有云南地方特色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
参考文献
[1]黄涛.《探索云南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路径》[D].云南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论文.
[2]刘云.《云南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研究》[D].云南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
[3]王珊珊.《云南省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治理问题研究》[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2(4).
作者简介:黄涛(1985-),男,汉族,云南昆明人,经济学硕士,中级经济师,任职于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