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刘某、肖某比邻而居。杜某要装修房屋,向刘某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一些建材,刘某不允许。于是杜某找到肖某,请求在肖某院内堆放建材,肖某答应了。但是在施工过程中,从肖某院内往杜某院内运送建材时,必须经过刘某的院子,而刘某的态度是坚决不允许搬运建材通过他家院子。此时杜某该怎么办?
刘某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本案符合此种情况,刘某应该提供必要的便利。杜某可与刘某进行协商争取他的同意。如果刘某执意不肯,杜某可以请求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出面予以协调,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