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无所依附的眷恋,有可能被看作无所眷恋。
——惠特曼
美与哀愁
那一年三月,梅斐来到了我们中间。雨季里的油菜花大片大片地盛开着,在乌云之下,那鲜亮的金黄色愈发鲜亮。梅斐是沉静的,微风徐来,她的长发在肩头轻轻掠动;她美丽的大眼睛低垂着,不是因为羞怯,也不是因为冷傲——也许,只是因为她的内心有着太多太重的情感。她的到来在许多人心里引起了一阵暗暗的骚动,在此之前,大家只读过她的诗。她的诗敏感、多情而且忧伤,那些错落有致的长短句像一丛丛互相缠绕着、攀援着的常春藤,也许缺少剪裁而有点杂芜,却也因此生机勃勃。我们中间的好事之徒,或者干脆说吧,也就是好色之徒,立刻开始蠢蠢欲动,试图接近她,讨好她,倒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罪恶企图,可都被她的沉静、淡然,她的心不在焉所一一化解——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也许,那些接近与讨好在她看来,都是肤浅而又拙劣的表演。
聚会结束,雨还在下。三月里的雨不是雨,那丝丝缕缕撩拨着你、浸淫着你的都是春天的讯息,不由得让人萌生出一丝渴望和欲念。我们中间的某君刚好和梅斐同路。他们乘上了同一辆公共汽车,而且坐在了同一排双人座位上。为此某君坐过了站——他本来只有三站路的,结果鬼使神差竟坐了六站。可自始至终,梅斐只和他点了点头,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他期望中的“交流”。
从那以后,许多日子过去了。梅斐依旧独来独往,时不时的,还可以读到她那些散发着常春藤气息的诗作。忽然有一天,有人在一家照相馆的橱窗里发现了她的大幅照片,她在那张黑白的艺术照上坦然地微笑着,令川流不息的过往行人频频回首。以她矜持的性格,居然答应将自己的照片放进照相馆的橱窗,多少有些让人费解。可答案不久就揭晓了。原来,她的男朋友就是这家照相馆的摄影师。和摄影师长久以来的恋情激发了她全部的灵感,几乎可以说,她所有的诗作都是为他而写的。
梅斐嫁给了那个摄影师。有好一阵子,她从我们中间消失,她的诗也再没有了新作。也许她把自己的激情适时转换,进入了“相夫教子”的日常生活中。如果她真的找到了最终的归宿和幸福,这当然也没有什么不好。可是,这让我怎么说呢?我们大家到后来都知道了她的情况,她生活得一点也不好:她的摄影师丈夫脾气暴躁,是个酗酒者,从来也不读她的诗,一语不合便对她拳脚相加。她的脸上常常挂着“彩”去上班,对他,却依然痴心不改。
偎 依
新民比菲儿大一轮,都属马,他本是父亲的“文友”。待到“吾家有女初长成”,“小马驹儿”和“老马”混得倒比父亲还熟。因了年龄的差距,菲儿在新民面前撒娇耍赖自是习以为常,以她的性格,更少不了打打闹闹、搂搂抱抱的“身体接触”,这在熟悉的人看来,倒也没有什么大不了。自打新民离婚之后,他的住处理所当然地成了大家聚会的最佳场所。新民烧的那手好菜,每每成为聚会的“亮点”。
冬天里,新民电话招来大家,说是买到了一“扇”狗肉。砂锅里早已咕嘟咕嘟冒出了香味,新民且称,狗肉既能御寒保暖,又可滋阴壮阳。如果就着烧酒下肚,大冷天也可以光了膀子到野外去吹风。一伙人便跃跃欲试:去不去吹风都在其次,得人心者尽在“滋”“壮”二字。唯有菲儿一言不发,一杯一杯只顾埋头喝酒。她有心事,她不快乐,她和男友之间有了隔阂,这一点谁都看出来了。打电话的时候新民特地嘱咐她把她的“小男朋友”也带来,她不置可否,临了却还是独自行动。
酒足饭饱之后,大家走出去,却也没有感受到新民夸耀的那狗肉加烧酒的神力。一轮明月朗朗高挂,天气晴朗而又寒冷,偶尔一丝凉风吹过,直往人骨头缝里钻。菲儿滚烫的双颊泛着潮红,冷风一吹,酒气冲上了脑门,肚子里早已经翻江倒海。好在,她的酒量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有同路的人要送她回家,她执意不肯,却拽着新民不松手,一定要他送。新民只好丢下一桌子的杯盘狼藉,叫来了出租车。上车后,菲儿仍是一言不发,半路上,她突然招呼司机停了下来,要新民陪她走路回去。“看样子,狗肉的热力就要爆发了。”新民想要和她说句玩笑话,见她没有半点合作的意思,气氛不免有点尴尬。
在深夜阒无一人的、寒冷的街道上,他们踽踽前行,不知道说什么好。冬天的路面在昏黄的路灯下泛着白光,落光了叶子的梧桐树和街边的楼宇暗影幢幢……忽然,菲儿停下脚步,一个“熊抱”偎在了新民的胸前。她抬起了脸。她的呼吸变得急促而又潮湿;她热烈的嘴唇微微开启着,在寻找着另一张嘴。新民的头埋下去、埋下去,在最后的那一刻骤然停了下来。
谁挽东风洗梦痕
明修和红果大学毕业后一道来到这个城市,受环境所迫,早早地就同居了。大家笑他“无证上岗”,他也不以为意,两个人的小日子倒是过得有滋有味。反正,那一纸契约不过是个形式,早晚都是要拿的,早一天拿或是晚一天拿,又有什么分别。真正的契约其实是存在心里的。
那一次,明修得到了一个外出培训的机会。时值春天,万物都在萌动着、蠢动着,开头的几天,明修还日日牵挂着红果,那时候还没有手机,也没有互联网,万般的思念和牵挂都只能沉默地深藏于心。他们住在一个温泉山庄,房间外面有一个大大的游泳池,可能是季节的原因吧,如今被冷落在一旁,一池子清澈的好水兀自漫溢着,荡漾着;蓦地,他看到在池畔的那架木质的白色秋千上坐着一个女孩,正大睁着一双视而不见的、若有所思的眼睛。
明修记起来她叫方卓,因为都在一个系统工作,他们之前是认识的,只是没有多少交往。方卓也看见他了,就偏过头来微微地笑了一下。她一笑,明修手里的烟头便受了惊般一抖,落下去长长的一截烟灰。
接下去的几日里,他们总是不约而同来到游泳池边,那秋千本就设计了两架,一左一右,距离也刚刚好。他们的话都比平时多——大概是因为那枯燥的培训课吧。等到培训结束、他们要打道回府的头一天,方卓主动约了明修到温泉山庄外面吃饭,就好像是为了对他的一种答谢。答谢什么呢?她自己也说不清,就算是答谢他陪她说的那些不着天地的废话吧,——明修哪里知道,她其时正经历着一场情感的纠葛,她来培训班,只是为了摆脱一个人。饭后,他们路过一家歌厅,明修想要得到一个回请的机会,二人就进去坐了一会,喝了点东西——仅此而已,也没什么更多的事情发生。
回到家里,明修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无精打采,好像周遭的空气里缺氧,又好像是从另一个国度归来,需要倒时差。对红果的嘘寒问暖,他也极其不耐烦。他把红果扔在家里,一个人到附近的小酒馆里找清净,不料却因为一点小小的纠纷差点和人打起来……他也觉出了自己的反常——方卓呀方卓,挥之不去的方卓,经由这个几乎还是陌生人的方卓,他心里喧腾起来的那点烟尘,不知道要用多少时日方能悄然沉落。
脖子上的安娜
方雁如一袭黑衣黑裙、长发飘飘地出现在我们中间,像一团影子,是轻盈的、跃动不已的那种影子;她一会儿奔放、一会儿沉郁的情绪在感染别人之前先就把自己给感染了。而她身上最显要的特征当属脖子上挂着的那枚大大的、同样是黑色的檀香木质的饰物。因为这枚饰物,大家暗地里叫她“脖子上的安娜”——那是契诃夫的一篇著名小说,一篇关乎背叛、关乎一连串肮脏交易的作品。对于一个未婚女孩来说,这个绰号未免太歹毒、太险恶了点。可能是很多人都不太喜欢她那种乍喜乍悲、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一味娇憨任性的缘故吧。其实,她安静的时候还是很“淑女”的,她的内心一定有太多太多在她的那个年纪尚且难以承担的东西。那是什么?
她来自那个著名的林区。大森林蓬勃的生机培养了她的天性,那是一种野性的、无以约束的、含有危险成分的东西,这注定了她后来的一系列奇特经历。先是她爱上了自己的同事、那个年龄和她父辈相当的“老男人”,而且是不计后果、不计回报地爱着。这样一种比通俗小说还要通俗的、早已了无新意的故事也只能发生在她的身上。而那个男人呢,他又是怎样的态度?像这种飞蛾扑火的事情,火又有什么态度?对了,他“接受”,他是多么被动、无辜而且纯洁啊!只有那只“飞蛾”活该倒霉。于是,有一天,当她下班回宿舍的时候,在一个路边的花坛旁,两个力壮如牛的小伙子拦住了她,劈面就是左右开弓的响亮耳光。她愣了一秒钟——只是一秒钟,便立刻明白过来。明白过来的方雁如像刘胡兰一样勇敢地迎了上去,迎接着同事的两个儿子暴风雨般落在她头上、脸上的拳头。最后,她的嘴角挂着殷红的鲜血和骄傲的微笑,昂然离去。
发生了这样的事,方雁如毅然斩断了和老男人的万般情丝,彻底退出了原来的生活。她一个人流浪到了外地,没过多久便嫁给了一个说不清是搞室内装修出身的画家、还是画家出身的室内装饰家,其实就是个搞装修的包工头。有人后来在那里的一个花园小区见到了方雁如。看上去她已是脱胎换骨,成了一个有模有样的、中规中矩的家庭主妇。她的那些具有毁灭性的个性和才情都化作了——容我说得刻薄一些吧——化作了脸上、身上那一寸寸多余的赘肉。
串 行
那一年7月,吴恒从医科大学毕业后,“飘”到了山城。下了火车,他怀揣着仅剩的50元钱,大模大样地走进了一家宾馆的前厅。“开个房间,”他对前台小姐说。这时他被温柔地告知,一个豪华单人间每天需人民币200元整。他迟疑了一下,“有没有便宜一点的?”有,标准间160元;还有最低的:80元。未来的医师兼诗人略略红了脸,环顾了一下左右,喃喃道:“我想我还是到别的地方去看看吧。”
落荒而逃的吴恒潜进了一所暑假中的中学,越窗而入,和衣卧在了教室的课桌上。还好,一夜无梦,其间只有几只大胆的蚊虫对他施行了骚扰。第二天一早,吴恒便慌不择路地加入了求职大军的行列。一家叫做“妇幼保健站”的街道医院录用了他,他就此开始了行医生涯。除了“临床经验”,他的学历、他的受教育程度在站内算是不错的了,可不知为什么,每天,他穿起白大褂,神情端肃地坐在迎面的那张桌子旁,前来候诊的病人就是不愿意往他这边凑,宁可排队等候另外的医生。他坐在那里,有些儿失意,有些儿烦乱,又有些儿莫名的惆怅。看上去他就要失去耐心了;他的长久没有梳洗了的披肩发兀自纠结着;滑到鼻尖上的深度近视眼镜后面,是一双有些鼓凸的金鱼眼——那眼神因为常常若有所思、常常走神而给人一种冷漠和凶险的脸相。这样的情况下,那些怀抱婴孩的妇女们,谁又肯大着胆子把自己的孩子交到他的手上?
但是他决不肯为此改变自己一丝一毫,决不。那是他与生俱来的个性,他的价值所在,他必须加以维护,就像呵护一种优秀的品质和天性。那些被表象世界所迷惑的、肤浅的人们啊,他又何必去迁就他们?这样一来,他的装束、性情和行为举止,不仅遭到病人们一致的、无声的抵抗,也遭到了站内领导和同事们的诟病。很奇怪的,在他几乎成了“人民公敌”的时候,只有那个年长的护士例外。吴恒叫她大嫂,却被她逼着改口叫了大姐。很久之后吴恒才理解了其中深意——原来,她是个离了婚的寡妇。每逢节假日,吴恒一个人困在单身宿舍里,“大姐”总会敲开他的房门,送来热腾腾的、漂浮着厚厚一层牛油的靓汤,并且坐在那里,关切地、略含羞涩地看着他一口口喝下肚。是的,那是他寂寞长旅中唯一的温暖。
不久,妇幼保健站实行优化组合,吴恒首当其冲地遭到淘汰。他倒也不以为意,从此做起了云游四方的流浪诗人,并写出了大量堪称优秀的诗歌作品。大概,写诗是养活不了人的,到后来他做起了书商,据说如今已成功跃入“富人阶层”。
爱,是不能指望的
柳瑛是矜持的。一般漂亮的女孩子都是矜持的吧,她知晓自己是受人瞩目的,举手投足之间要予人距离感,若是分寸掌握得不到火候,就有些做作。好在柳瑛还算自然,因为,她的矜持里有一丝忧郁,那点忧郁使她看上去近乎有些自卑了。
聚会的时候,柳瑛永远是坐在最不起眼的一隅,也不说话,只拿一双水汪汪、毛绒绒的大眼睛看着你,那眼神里的光忽隐忽现,闪烁着,明灭之间含着一抹挥不去的哀怜。看惯了写作圈里那些挽着袖子大把抽烟、仰起脖子大碗喝酒的“女莽客”们,柳瑛的受欢迎程度真是可想而知。在写作方面,眼见得她也并不怎么上心,只是隔三差五的,写点所谓的“性情散文”,有话则长,无话则短,绝无其他人的那份雄心壮志。那时候她遇上了袁宇。
袁宇算得上风流倜傥,大学毕业不久,就在单位里混出了一点名堂。有一点他倒是和柳瑛很相像:写作对他只是玩票性质,他真正的兴趣在仕途上。柳瑛的美貌和气质打动了他,对他来说,只须略加主动,她肯定会乖乖臣服,这一点他还是很有把握的。
果然,两个人心有灵犀一点通,很快就在一起了。他们拍拖了几个月的时间。那段时间里,柳瑛很明显焕发出光彩,她略显苍白的脸上有了笑意,参加聚会的次数也多了起来——虽然更多的时候只是陪袁宇来。郎才女貌,这个古老的公式在他们身上演示了一遍,大家都觉得极其合情合理。没有什么“作品”比这更令人赏心悦目。
可是,好景不长。他们的关系只维持了几个月。知道内情的人事后透露,问题出在柳瑛的家庭背景上。不知道家庭背景与一个漂亮女孩儿的婚恋是否关系重大,但对一个醉心仕途的“青年才俊”绝对有影响,袁宇畏缩了。
一旦和家庭背景联系起来,柳瑛身上那点似有若无的忧郁和自卑一下子都有了可以解释的余地。在这之前,谁也不知道,这样一个娴雅的、有着一双美丽大眼睛的、冰雪聪明的女孩儿,她的爸爸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她的妈妈在一个工厂的食堂里帮工,在柳瑛参加工作之前,那是他们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
我在哪里错过你
要说洁铧出生于写作“世家”,这话一点也不假。她的父母都是教师,也都是业余文艺骨干,父亲写的一个小话剧还刊登在国内一个大型戏剧刊物上,那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母亲年轻时在本地的舞台上扮演过白毛女“喜儿”。也许是这个缘故,父亲给她取了这个略带点“文艺腔”的名字:洁铧。另有一件值得一提并且轰动一时的事情是,有一年,电视台的记者来到这个地方,要拍摄一个“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的专题片,他们这个“文艺之家”当仁不让地进入了记者的摄像镜头。准备工作做了一上午;正式拍摄又用去了一个下午;播出时却只保留了几秒钟——大家的面目都还没看清楚呢,可就是这几秒钟,让所有的人都觉得很“值”,结尾处,记者为他们拍摄了一祯笑吟吟的、一晃而过的“全家福”——应记者的要求,他们每个人都手握一杆笔,由于郑重和紧张,他们个个都仿佛握了一柄刺刀,脸上有一种随时准备劈杀的神情。
因了这层关系,洁铧日常交往的朋友都是所谓的“圈中人”。可是,依照父母的意思,洁铧未来的夫婿一定不能是这帮“文艺青年”中的一员——虽说他们看上去个个风流倜傥,骨子里却都是天生的不安分,真正要组织家庭、与子偕老,还是要找那些责任心强的老实人,最好和文艺二字边都沾不上。以这样的标准,父母为她物色了一个人选,姓钟,大家都叫他小钟。
小钟生得浓眉大眼、孔武有力,性情却宽厚温和。娇憨惯了的洁铧碰到他,那还不是快刀碰到砧板上的肉,要“砍”要“杀”都听其便。对洁铧的颐指气使,小钟照单全收,并无半点不乐意。这样的“爱情”和洁铧想象中的爱情完全不同,倒也新鲜有趣。他们的关系沿着既定的轨道顺利前行,不久便结了婚。一年后,洁铧生下了儿子,过上了为人妇、为人母的生活。
婚后的洁铧创作数量锐减,直到她发表了一篇题目叫做《我在哪里错过你》的小说,才重新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我在哪里错过你》写一个少妇“发乎情止于礼”的婚外情,年龄和身份都和她自己十分相近。小说中有一个细节令人印象深刻:少妇暗恋的男子爱穿一条白色的牛仔裤。父母心照不宣地各自在脑海里搜索了一遍,仿佛似曾相识,却终究难以确定。再看小钟,一向没心没肺的小钟,眼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竟多了一层淡淡的怨恨。
醉笑陪公三万场
李长宁来到木材加工厂上班之前,是一个青年农民,男,高中学历。在工厂里,他有一个略带蔑视的称谓:“农转非”。这“农转非”是个什么东西?说也说不清,可能是“由农业户口转入的非农业户口”。拗口吧?
为了这略带蔑视的称谓,他在心里暗暗发力了不知道多少回。他热爱写作,这是他发力的唯一突破口。白天,在工厂轰鸣的电锯声里,他顽强地构思着一篇篇小说;新剖开的木材发出的香甜气味混合着汗味、机油味,给他想象中的、未来的杰作增添了一丝怪异;锯末飞上了他的头发、眉毛、脖颈,使他整个人看上去有些虚假,就像舞台上妆化得不成功的老人。迄今为止,他的那些杰作尚未以任何方式变成铅字——这多少有点令他伤心,但绝不是灰心。
长久以来,李长宁的“读者”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他的老婆杨如莲。如莲的学历比他低,只读了初中,跟随着他从乡下来到工厂里,在食堂里做饭。一开始她是硬着头皮、咬紧牙关去读他的那些“手稿”,渐渐的,她已经对此不抱任何希望了。她累呀!在食堂上班,清早四点钟就得起床,晚上九点钟才能回家,她哪来的那份闲心。如莲不想读手稿,李长宁便自己读给她听。这样也好。有个大作家不是说过吗?好的小说应该是可以朗读的、朗朗上口的,他正好可以借此检验一下自己。
从那以后,如莲由“第一读者”变成了“第一听众”。横竖都是“第一”,这可不正是作为老婆的“天职”吗!好比美国的总统夫人就叫做“第一”夫人,道理是一模一样的。有时,在昏黄的灯光下,李长宁满怀激情地朗读着那些手稿,如莲实在撑不下去了,就躺在床上听。听着听着,便朦胧睡去;突然之间又一个激灵醒来,但见长宁仍是“得得得得”一个调子地读着,脸上漫着一片模糊的兴奋、感动、陶醉的表情。她有些过意不去了。
一天傍晚,李长宁像往常一样,给躺在床上的如莲读他的小说。起初如莲面朝墙壁躺着;然后,她慢慢翻转过来……她的身体绷直了……她的腰背弓了起来;微微的、微微的,她有些颤抖,一股冷热交替的流体窜过她的身体,她“腾”地一头坐了起来。“写得好,”她说,“你写得好。”她的心头一下子涌上来万千的赞美,临到头却只剩下一个“好”字。泪水不知何时挂在了她的两颊,昏暗的灯光下,那是满屋子最明亮的东西。
“我的妈——呀——”李长宁一声绝望的长啸,跌坐在地板上。他的手里紧紧地捏着一本《小说季刊》。刚才,他给如莲读的是那上面发表的、别人的一篇小说。
自信害死猫
年轻时的邦禹是不羁的、狂放的,像一个领袖,但却是民间的、含有草莽气质的领袖,带一点点“大牌”脾气——这样的气质可能折服周围的女人,却令自己的老婆不安。
果然,仿佛命定的劫数,邦禹在四十岁的那一年离了婚。在邦禹众多的“粉丝”里,骆红最早知道了这个消息。男人都是马大哈,骆红想,一个单身的老男人,这日子可怎么过哟!一种母性的使命感在她的心底波涛荡漾,她应该、也有足够的能力肩负起照料他的使命。她并且是最有资格这样做的,因为,一年前,她的丈夫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于非命,她处在随时可以放开手脚自由恋爱的状态中。再说,邦禹这场维持了多年的婚姻“拉锯战”终告结束,潜意识里和她的存在也许不无干系——如果现在有人传播这样的“闲言碎语”,她不会觉得那是无聊的捕风捉影。
终于等到了一次邦禹和骆红都参加的会议。那天晚餐没有备酒,“无酒不饭”的邦禹便吆上两三兄弟,到附近的商店里买了一瓶高粱酒,准备来它个“自助”。那物美价廉的,不离不弃、莫失莫忘的“红高粱”啊,你才是邦禹的今生最爱。骆红这边待要入席,却没见到邦禹,便起身来到饭厅门口,正赶上邦禹一行拎着酒瓶子兴冲冲回来。“你不应该老喝酒,”她迎上去,直直地瞧着他的眼睛。“这对你的身体没有好处。”
邦禹愣了一下,“噢——谢谢!”一边匆匆而去。
但是她挡住了他的路,“把酒瓶给我。”她不容置疑地说。没等大家反应过来,“红高粱”已经被她劈手夺过来,狠狠砸在了地上。那一刻,她有些发呆,有些惊讶,又有一点莫名的痛快,大脑里则是一片炽热的空白。浓烈的酒味扑上了她的脸,她似乎自己也没明白过来,她究竟干了什么?
邦禹的脸色霎时变得铁青。他极力克制着,一声不出。但是他的眼里射出了一道光,那是冰冷的、鄙夷的光,就好像他从来不认识她、就好像她是一个可憎的怪物。
那眼光啊,就像一把尖刀,深深地刺进了骆红的心。
无疾而终
你知道什么是“四大没劲”吗?就是“八月十五,正月十六,戏台扒了,闺女出嫁后”。对了,吕松就是在八月十五这一天认识的丁湘。那可真是个没劲透了的节日:单位里又不放假,月饼堪称天下最难吃的食物。吕松偏偏在这一天“坠入情网”,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吉兆。
那么,这该是他命定的一“劫”了。八月十五一过,寒露日重,吕松这场秋天的爱情马拉松开始了坎坷的征程。在深夜的郊外,他们的热情还不足以抵御深秋的寒冷,濡湿的草地和冰冷的石凳合谋,将病菌侵入了他的肺。还有比季节和气候更严酷的,那就是他们身处的现实。所谓恨不相逢未嫁时,就在他们认识的前一个月,丁湘和别人领取了那张可以神圣、也可以儿戏;可能意味着幸福一世、也可能意味着痛苦一生的“纸”。她是无奈的,甚至也可以说是被迫的——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为什么不早一些、哪怕只是早一个月认识她呢?这难道不是一个“痛,并快乐着”的甜蜜的理由吗?话说回来,如果一切都是合理的、正确的、公开的,他们还能获得如此的惊喜和浪漫吗?只是,令人可惜的是,由黯淡的星光、旷野的风和被砍伐过的杂树林子给他们签署的“通行证”只能通往梦境,现实的路途上却荆棘密布,由世俗和偏见编织的藩篱注定要将他们处处羁绊、直到化神奇为腐朽,方才善罢甘休。
吕松病了。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高烧不退、梦呓不止,没有人看护他,也没有人能听懂他梦中的呢喃。丁湘当然不能来,她需要周旋、需要一个隐蔽的面具来保存“实力”,她可能就要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无聊透顶的官司——世界上的官司有比离婚更无聊的吗?没有。所以,如果可能的话,请你体谅她的难处,并且相信她的纯洁,起码吕松是相信她的。到目前为止,这场秘密的爱情比他笔下写过的所有的爱情小说都更加丰富和曲折。
闻讯赶到医院看望吕松的两个朋友在病房里扑了空,又来到他的单身宿舍楼。敲门,无人应答,一转身却几乎与吕松的顶头上司撞了个满怀。那个科长俨然是个科长,他用日常指责吕松的口气发了话。你们是吕松的朋友,你们看看,像什么话!想上班就上,不想上班就泡病假!句句斩钉截铁,句句掷地有声。科长大手一挥,指了指吕松宿舍的那面窗户,一条破旧的、污迹斑驳的床单歪歪斜斜地挂在那里,权当挡光遮丑的窗帘。不必具备科长那样洞察秋毫的火眼金睛也看得出,那“窗帘”可真是有点不堪,而且有点说不出的——猥琐。
这场大病没有改变吕松对爱情的执著,却彻底改变了他的职业前程。他被单位辞退后,原本以为可以和他一道远走高飞的丁湘留了下来,她回心转意,暂时做起了贤妻良母。那场算得上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就此无疾而终。
处女作
那年头,文坛流行“笔会”:一干男女找一个山明水秀的地方驻扎下来,白天睡觉,晚上写稿、改稿,过一种晨昏颠倒,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像这样纪律松懈、精神涣散的环境和情形,合该有一些故事发生。故事就从路雨说起吧。
那次笔会选在一个县城宾馆的老房子里。高大的梧桐树悠悠然飘下一批落叶、再飘下一批落叶,却依旧浓荫匝地;一丛丛火红的大理菊在破败的老墙旁兀自妖娆;泛黄的草地柔软而又干燥,让人忍不住地想要去踩上一脚。路雨并不是“圈中人”,在此之前,她只认识其中的几个人。笔会期间,路雨刚好路过这里,原本只是蹭顿饭吃,没想到却留了下来。那时候还没有“个人电脑”这一说,写稿都是用笔。写草稿的时候,就着那点激情和兴奋,不分格式、不讲“板书”还好说,誊清就比较麻烦和枯燥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有人就请路雨帮忙誊稿,路雨答应了一家,另一家接踵而至,不答应就有点厚此薄彼的意思了。接连帮人誊了几篇小说,倒把她的“创作欲”给引爆了。她想:像这样的小说,谁不能写?凭什么要给别人誊小说?我倒写它一篇,未必就比别人差到哪里去?
于是她就熬了一个通宵,写了。那是真正的“处女作”。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写了一篇散发着墨迹芬芳的“处女作”,那是很容易让人爱屋及乌地来个“审美置换”,将对于她容貌的判断转移到对她文字的判断上去,这也算是人之常情。路雨的“处女作”在大家手中传看了一圈,“捧臭脚”的不乏其人。她呢,却丢下大家的赞誉扬长而去,从此不谈写作二字。但是她记住了笔会上的一个人。
那个人,人称老黄,当大家插科打诨、嘻笑怒骂地闹成一团的时候,他独处一隅,神色黯然,他的眼睛被挡在厚厚的镜片后面,仿佛滤净了所有的喜怒哀乐;那个人,当大家争先恐后地向她大献殷勤——那样的殷勤其实并不一定让人舒服的时候,唯独他对她视而不见。她倒要瞧瞧他,那个看上去冷漠、神秘、慵懒的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只可惜,她的这种愿望没法像完成她的“处女作”那样,熬一个通宵就能弄出一个急就章来。
笔会结束之后,人去楼空,大家作鸟兽散,接下来的故事没有人知道是怎样发生的:先是老黄离了婚,接着路雨也和相处三年多的男朋友分了手。据说,是老黄向路雨展开了一番暴风骤雨般的攻势,两个人一拍即合。老黄“二婚”的喜宴请来了许多客人,参加那次笔会的人差不多都接到了请柬,也差不多都赴了约。
据说,这也是老黄的主意。
刘凤阳:上世纪六十年代生于湖北,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曾在《人民文学》《大家》《广州文艺》《星火》《芙蓉》《文艺报》等报刊杂志发表小说、评论等。现居广东顺德。
责任编辑 杨 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