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制宪委员会3月29日向总理巴育及“全国维持和平秩序委员会”提交新宪法草案确定版本。草案将于今年8月进行全民公投。
制宪委员会当天提交的草案综合了各方意见,在今年1月底公布的初拟版本基础上专门增加了“国家改革”一章。草案共17章279个条款。制宪委员会发言人诺拉集在当天的记者会上介绍说,“国家改革”一章中规定的改革内容涵盖七个部分:政治、行政、立法、司法、教育、经济及其他。改革目的在于维持和平、秩序和团结,创造和谐社会、缩小贫富差距,鼓励人们参与国家发展和民主进程。
观察人士指出,草案着重规定了参议员、众议员及总理的选举机制和产生程序,其核心内容和精神基本反映了巴育政府对泰国未来选举制度乃至政治体制的设计,其中一些条款明显表现出对大党或政治集团通过选举把控国会的防范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