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及价值实现

2016-05-14 22:27卢章平单婷婷
中国集体经济 2016年9期

卢章平 单婷婷

摘要:文章较系统地分析了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各种影响因素,包括企业信用度、专利价值度、质押融资风险等,探讨了知识质押处置流程和处置方式,提出了知识产权质物处置实现机制。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知识产权质物价值实现

一、影响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因素分析

银行等金融机构评估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时主要会考虑两方面的因素,企业信用状况和专利权的价值。一般情况下,银行会把企业信用状况作为衡量第一还款源的可靠性,而把专利权的价值作为第二还款源。本文选取信用度作为衡量企业信用状况的一个指标,选取专利价值度作为衡量专利价值的一个指标。

(一)企业信用度驱动要素

企业信用可分为狭义企业信用和广义企业信用。其中狭义企业信用是指企业对债务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和意愿。其中的债务主要指企业对于外部的有利息负债,如长短期借款、长短期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还本付息的能力主要指企业在债务到期时能否筹措到足够的资金偿还到期的债务利息和本金;偿债意愿是指企业是否愿意偿还到期的债务。广义的企业信用还包括企业是否遵守工商、税务、海关、劳动等部门的有关法规,履行商业合同,偿还或有负债等方面的情况。

金融机构了解和掌握企业信用,能更有效地为企业提供服务。对企业信用的评估主要看重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违约状况、企业侵权行为及企业创新能力等方面。

1. 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不仅体现在它的企业运行策略是否成功,而且还要关注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市场份额。亟待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问题的一般主要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而此类企业的经营风险比较大,一旦发生风险可能会造成无法按时还本付息,产生银行的“坏账”。

2. 企业违约状况

企业的违约状况代表企业一定的信用度状况,企业以往的违约记录及潜在的违约性都会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用度判断,从而确定金融机构所需承担的企业违约风险。

3. 企业侵权行为

现在,众多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扩大市场独占性。因此,企业也面临着可能会侵犯到其他企业知识产权的风险。企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风险评估是一项技术性和法律性都较强的工作,其本质上是根据产品的特征信息和所检索到的第三方知识产权信息,由知识产权法律专业人士对于是否可能造成侵权风险做出结论。企业业务部门应根据潜在的经济利益和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来做出有利于企业的判断。

4. 企业创新能力

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体现。技术型企业通过加大R&D投入,提高企业的产业结构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及经济效益。然而,创新伴随着风险,金融机构评估时应对企业的创新能力进行详细考察。

(二)企业专利价值度

评判专利价值度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衡量:技术价值度、法律价值度和经济价值度。技术价值度是首要的,专利如果没有技术性就不能成为一项专利。先进性与否、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其配套技术依存度、可替代性大小、成熟度高低等都是考察专利技术度的指标。法律价值度主要考察专利的稳定性、是否可被竞争对手规避、专利侵权可判定性大小、有效期情况、是否在多国申请以及专利许可情况。经济价值度需要关注专利的市场应用情况、市场规模、市场占有率、竞争对手的情况及是否适应国家政策。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运行当中,可能存在以下两种风险:一类是由于企业自身的信用状况产生的融资风险,这类风险是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尤其是在向金融机构融资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 另一类是由于知识产权本身的原因,由于其自身的独特属性以及周围环境的变异性,从而导致知识产权价值降低幅度过大使得质押融资具有很高的风险。由此可见,我们应该首先建立信用评级机制,通过法务和评估机构对企业进行调查分析给出企业的信用等级,企业的信用等级随着企业的发展和还款情况会动态调整。其次对企业专利的价值度进行分析。如图1所示,在I象限内,银行的信贷政策和追收债务政策比较宽松,企业较大可能获得贷款,且贷款额度较大及贷款时间较长。在II、IV象限内,银行的信贷政策比较宽松但追收债务政策较紧,企业可能获得贷款,贷款占专利价值的百分比不是很高,贷款时间也较I有所缩短。而在III象限内,金融机构经过风险评估后,企业较难获得贷款。

如图1所示,在I象限内,银行的信贷政策和追收债务政策比较宽松,企业较大可能获得贷款,且贷款额度较大及贷款时间较长。在II、IV象限内,银行的信贷政策比较宽松但追收债务政策较紧,企业可能获得贷款,贷款占专利价值的百分比不是很高,贷款时间也较I有所缩短。在III象限内,企业一般难以获得贷款。

二、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

(一)知识产权质物的处置流程

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是一种当发现企业违约或有违约倾向时,根据分析结果和预警方案对质物进行处置的机制。金融机构及中介机构在建立企业融资风险预警系统时要坚持动态跟踪原则,考虑中小企业的经营变化,每一个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变化发生时都要及时修正、补充预警的内容,确保融资风险预警系统的先进性。预警系统在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时要有预测功能,能分析出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融资状况的发展趋势,对将来有可能产生的风险有足够的重视。具体流程如图2所示。

贷款发放之后,评估机构根据融资模式的不同确定跟踪评级的方案,并定期将分析报告发送给利益相关方,其内容包括质物的价值变化、法律状态变化、企业信用变化等,及时预警风险。

(二)知识产权质物的处置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银行只能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获得知识产权的价值。而在以拍卖、变卖的方式获得知识产权质押价值时,银行将面临各种风险且风险较大。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可以具有更加多样的质物处置方式。具体方式如下所述。

1. 拍卖

拍卖以委托寄售为业的商行当众出卖寄售的货物,由许多顾客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再出更高一些的价时,就拍板,表示成交。我国拍卖法中已确认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拍卖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拍卖质押是专利公开拍卖机制,一般为质权人提出的对质押专利权的拍卖,由专业机构作出评估,拍卖机构主持拍卖。以质权为基础,由质权人向法院起诉,判决为债权人的债权,再出售专利,这也被称为强制执行出卖。

2. 变卖

所谓变卖,一般是指出卖财物,换取现款。与拍卖相比较,两者都是出卖财物的商业行为,但两者在出卖程序、方式、范围等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差别。这种差别集中体现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拍卖和变卖都可以作为在民事诉讼程序执行阶段中对到期不履行债务的义务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民事执行措施。但拍卖的公开性及竞争性,使拍卖严格区别于变卖。区别主要体现在程序、期限、确定标的物价值的方法、形式、标的范围等等。

3. 协议折价

协议折价是指在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替代清偿受担保的债权,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受担保债权在协议抵偿的金额范围内消灭的一种抵押权实行方法。

4. 联合专利

当发现企业违约或有违约倾向时,根据分析结果对质物进行处置,其处置过程可以采用组合专利处置的方式,可以降低质物的贬值风险。专利组合有利于专利的规模化和多样化相结合,利益获取和风险规避相结合,便于实施有效专利策略,尽可能降低专利价值损失风险或维持专利价值。

5. 证券化

专利证券化是指发起人将流动性较低但能产生预期现金流的专利(基础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基础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后出售给一个特殊目的机构,由该特殊目的机构以专利的未来现金收益为支撑发行证券融资的过程。专利证券化的实质是利用资产证券化的结构融资原理,处置专利未来一定期限的预期收入,使其能够立即变现,并能够最大限度地开发专利的价值。

三、知识产权质物处置价值实现

1. 保证保险

企业到期不还贷时,银行先行使担保物权,不足以赔偿贷款本息的,再行使保险合同权利,获取保证保险合同上规定的保险公司应承担的损害赔偿。保证保险示意图见图3。

2. 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是一项企业用于风险管理的保险产品。其原理是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质人为质权人就质物上的质权利益投保的,是主债务人为自己的信用向保险人投保,以保障质权人的主债权利益,相当于其向质权人提供了一份由保险人为保证人的保证。因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债务人可就知识产权的质权利益投保,在债权到期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且质物价值不足偿还时,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 执行保险

专利执行保险作为一种攻击性保险,保险人负责填补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因发起专利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用损失。除此之外,当侵权方提起反诉或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时,被保险人进行抗辩的费用,保险人也予以补偿。专利执行保险是第一人保险,而且该险种的保险标的是知识产权利益,也即财产利益,与传统的财产商业保险没有区别。专利执行保险最大的程度上的支持了中小企业的提起诉讼权利。知识产权执行保险的出现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备受压迫的局面,保险人给予中小企业充足的资金得以维护权利。

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是知识产权质押的重要环节,正是由于知识产权评估价值的实现为基础,知识产权质押才可能得以实现。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考虑:实施不同层次的评估规范;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的审核和规范,并明确相应法律责任;收集不同专家意见形成标准对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进行评估。

参考文献:

[1]陶丽琴,项珍,李旭.金融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实证分析——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数据为依据[J].浙江金融,2014(01).

[2]刘文强,张玉玲,杨光.新型产权质押贷款证券化[J].中国金融,2014(03).

[3]章洁清.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探讨[J].金融与经济,2013(06).

(作者单位:卢章平,江苏大学图书馆;单婷婷,江苏大学科技信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