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
摘要:国有上市公司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近年来,在全球兴起一种中长期奖励机制——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管理机构、提高经济效益以及降低管理成本等。但是,国有上市公司在应用股权激励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使股权激励的作用和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文章针对国有上市公司应用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的处理对策。
关键词:股权激励;国有上市公司;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正式颁布,直接意味着股权激励制度开始真正引入我国,许多国有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制度的作用和价值十分看好,并且展开了相关的实践。但是,由于股权激励在我国实际应用的时间非常短、监管政策影响大、操作过程十分复杂等原因,导致许多国有上市公司在应用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使应用股权激励制度所获得的成果并不理想。目前,如何处理国有上市公司在应用股权激励制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促进国有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一、国有上市公司应用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在应用股权激励制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章制度繁多
近年来,应用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政府为了控制股权激励被过于滥用的现象发生,接连颁布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从国资委、财政部等部委先后颁布的行政规定来讲,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监督、促进了经济发展,以及落实了国有上市公司工作人员年度工资总额的“总盘子”,但是,过多的绩效考核指标和行政规定的制约,这些都背离了股权激励的本质,例如:TCL集团在正式落实MBO之后,股票从上市后最高的8.52元,一直跌落到当时最低的1.72元,在这个期间所经营的业务也处于下滑的状态,为企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对股权激励是否已经成为公司高管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产生了质疑。而且这种业绩考核体系和股票价格之间出现的脱节状况,也在现如今的股票市场中时有发生,这也是造成很多上市公司的高管利用股权激励恶炒股价的主要因素。
(二)股权激励考核制度设置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国资委对国有上市公司的业绩考核标准不够合理,有的方面标准设置过高,即使国有上市公司的工作人员投入大量的实际和精力也难以完成,有的方面标准设置又过低,不能准确有效地体现出激励对象的工作成效,导致应用股权激励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体现。比如:在固定股份比例的情况下,如果上市公司注册的金额相对过少,那么上市公司股权份额也会出现偏少的现象,这样对公司内部的关键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作用十分小,又或者有关规章制度不允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享受股权激励,所谓独立董事是指外聘工作人员能够享受的特殊待遇,所以,对上市公司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但是监事是上市公司本身的工作人员,这一规章制度必然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很大的影响,造成能够积极主动去从事监事的工作人员越来越少。
(三)我国股权激励税负比较重
在一些发达国家应用股权激励的公司和个人几乎都可以不同程度地享受到税收方面的优惠,比如:在1986年,美国对国内税务法规章制度进行修改以后,正式提出在法律规定的数量范围以内,如果公司授予高管人员股权激励时,则公司和个人都能够享受到相关规定的税收优惠,此外,美国这次对税务法规章制度的修改,还提出授予期权和行权时,公司和个人也能够享受相应的优惠税率。而我国不仅对股票交易征收证券印花税,还对个人合法所得的股息和红利征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这就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成本,降低了经营者所获得的实际利益,从客观的角度来讲,这也是影响上市公司应用股权激励所获得的成果不理想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合理的处理对策
(一)制定期权和获授股票流动的对策
目前,公司经营者因为任期届满或者是调离、退休等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的期权和获授股票流动现象时有发生。在这些现象发生以后,以往公司经营者的股票应该怎么去处理,是继续持有享受分红?还是由接任的经营者进行购买?目前,我国针对这一现象并没有具体制定相关的规定。导致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的时候,上市公司和证券交易所、政府监管部门无法在第一时间进行制止或者阻断股价的异常波动。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对这一现象引起足够多的重视,组织专业的团队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科学地制定出期权和获授股票流动的对策。
(二)培育完善的证券市场,加强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建设
具体是指当前证券市场中有部分国有上市公司的高管为了自身的利益,进行一些非法的操作。一方面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这些股市违规、欺诈行为,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正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另一方面应该把市场的约束和调节作用充分地体现出来,让股价可以最大程度地反映出公司真实的经营面貌和工作人员的经营业绩。
(三)处理高管人员业绩评价体系中的不足
在有关规章制度中明确地提出了国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应该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的要求,但是,怎样去制定国有上市公司的考核指标,并且确保考核指标的合理性、实用性等,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展开完善,因为片面地根据业绩增长来落实股权激励,在很多时候并不可以真正地表现出被激励对象对国有上市公司所做的贡献。所以,针对目前高管人员业绩评价体系中的不足,应该运用现代化计算机技术和大数据方法,对国有上市公司各个层面的具体指标进行细化和量化,特别是针对一些新型的盈利模式,可以帮助上市公司拓展新的发展方向,以及提高国有上市公司的科技内涵和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并且还转变了以往粗放型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对于这些应用新的创造力和对生产经营手段进行创新所做出的业绩进行重点考核,从而有有效地处理高管人员业绩评价体系中的不足,为股权激励制度的落实提供保障。
(四)加强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减少对股权激励的制约
要想创建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淡化行政任命色彩、以及转变国有上市公司经理人的选聘制度。政府有关部门之间就应该相互进行协调,在某些方面形成统一的意见,减少对股权激励的制约,改变以往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角色,创造职业经理人才市场,让人们通过公平的竞争以后,产生可以真正地指引国有上市公司广大工作人员把握市场规律,和创新驱动带动公司经济发展的高素质、高层次的管理人才和管理团队。有利于国有上市公司进行转型升级,创造智慧经济和信息经济,加强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
(五)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
要想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从客观的角度上解除对国有上市公司的束缚力度,政府有关部门就应该树立良好的现代金融、证券意识以及金融证券法制理念,根据经济发展的规律、市场发展的规律、金融证券的规律展开一系列相关调查和研究,从而制定和颁发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相关政策,还需要对当前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的规章制度中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修改,从而确保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应用股权激励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在应用股价激励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应该从制定期权和获授股票流动的对策;培育完善的证券市场,加强证券市场的有效性管理;处理高管人员业绩评价体系中的不足;加强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减少对股权激励的制约;以及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这几个方面出发,把国有上市公司在应用股权激励过程中的问题科学有效地解决掉,从而促进国有上市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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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