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跃辉
阐释和思辨,可以说是高考议论文论证思维展开的两种基本模式。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一书中曾说:“理解必须被视为意义事件的一部分,正是在理解中,一切陈述的意义——包括艺术陈述的意义和所有其他传承物陈述的意义——才能得以形成和完成。”理解,就是阐释,就是把握事物及陈述的意义。面对一个题目,大部分高中生都是从“阐释”的思路来构思文章,这几乎已经形成一种套路,如果能在“阐释思维”的基础上,发展一种“思辨思维”,那么,议论文的立意一定可以走向深刻。
一、阐释与思辨: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
阐释与思辨都是议论文论证思维的方法,两者都与“思”有关,但前者重在“论证”,后者重在“辨析”。论证,就是依据推理逻辑,运用证据证明论题和观点;思辨,顾名思义,就是思考、辨析、区别、分辨、质疑、分析等。思辨,是一种具体的思维方式,更是一种审慎的思维品格。
阐释,是一种单向度的思维,一种绝对化的思维。例如2011年广东高考作文题目“回到原点”,命题作文的内在要求已经隐含着“呼唤阐释”的冲动。考生要想准确把握“回到原点”四个字的含义,就必须运用“阐释思维”,包括“原点”是什么,象征着什么,隐喻着什么,“回到原点”意味着什么,“回到原点”的意义与价值是什么,“回到原点”的措施是什么等等。如果这些关键词的意思没有阐释清楚,把握题意也就纯属无稽之谈了。事实上,所谓的定义思维、原因思维、价值思维、结果思维、措施思维等思维方式都是“阐释思维”,阐释概念是阐释,阐释意义同样也是阐释。而且,中学生的议论文写作已经形成了所谓的“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之类的论证思维结构,其实质也是“阐释思维”结构。
思辨,则是一种多向度思维,一种辩证化思维。例如以“分享”为话题的写作,多数同学会去思考什么是分享,分享什么,为什么要分享,如何分享等问题,这就是“阐释思维”。思辨,并非要完全抛弃阐释型思维,而是在阐释的基础上进一步追问与思考:是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要与人分享?分享有没有界限,有没有弊端?分享与隐私的关系何在?如果能够追问这些问题,就标志着思维已经从“阐释”逐步走向“思辨”了。
二、思辨技术:阐释思维的再追问
阐释与思辨并非绝对对立,而且两种思维都能够实现“深刻”的等级追求。有时候,深刻并不意味着主题的宏大,并不意味着思想的深邃。思辨,也是直达深刻的通道。议论文的“思辨技术”,需要实现“三个追问”。
第一,本质追问。本质,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根本的属性,是事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事物内在的共同的东西。在写作议论文时,教师一定会引导学生进行“本质思维”,例如引导学生思考材料中事件的实质是什么,造成这件事的结果的根本原因是什么等等。对于新材料作文而言,阐释型思维在审题立意方面的最突出表现莫过于概括材料,提炼观点。这种思维有时候并不能揭示事件的本质。例如2014年新课标卷作文题目:
“山羊过独木桥”是为民学校传统的团体比赛项目。规则是,双方队员两两对决,同时相向而行,走上仅容一人通行的低矮独木桥,能突破对方阻拦成功过桥者获胜,最后以全队通过人数多少决定胜负。因此习惯上,双方相遇时,会像山羊抵角一样,尽力使对方落下桥,自己通过。不过,今年预赛中出现了新情况:有一组比赛,双方选手相遇时,互相抱住,转身换位,全都顺利过了桥。这种做法当场就引发了观众、运动员和裁判员的激烈争论。事后,相关的思考还在继续。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较多的同学确定的立意是“合作产生双赢”,很明显,这是一个阐释型立意,即从材料中提炼、概括出来的观点。这个貌似切合题意的立意,恰恰是值得商榷的。如果运用“本质追问”的思维,再去思考:这件事的实质真的是“合作产生双赢”吗?“合作”一词在材料中有所体现,但“双赢”呢?作为一场比赛,其结果并不是以参赛队员的感觉为评判标准的。比赛是以“游戏规则”作为标准的活动,游戏规则的化身就是裁判。比赛的实际结果固然重要,但如果违背了游戏规则,结果也可能是输。就拿这则材料来说,“双赢”仅仅是参赛队员的感觉,实际结果是不是“双赢”,最终还得由游戏规则来确定,假如裁判说,你们这样做,双方都是零分,那能叫“双赢”吗?实际上,材料中事件的本质并不是合作与双赢的问题,而是这种做法是不是“犯规”,“规则”才是这则材料的关键词。队员的做法是破坏了规则呢,还是合理利用了规则,这是需要去辨析的。
第二,价值追问。价值,从认识论上来说,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益关系,是表示客体的属性和功能与主体需要间的一种效用关系。对与错、好与坏、是与非就是最基本的价值范畴。议论文的“思辨思维”,就是要摈弃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绝对化思维,建立全面分析、具体分析的思维方式。例如2016年广东省语文适应性测试作文:
两个流浪汉在街边举着牌。
给你们一份工作。流浪汉拒绝了。
于是,这位先生也举了一子,上面写着“破产,无家可归,很饥饿,求帮助”。
一位先生上前说:“我可以举块牌子,站在他们身后,牌子上面写着——我给他们提供了工作机会,但他们拒绝了。”
流浪汉很尴尬,想要换个地方,这位先生又跟了过去……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这道作文题很容易陷入是非对错的绝对主义泥潭,较多考生会认为先生的做法是正确的,流浪汉的行为是错误的。从文章写作的角度看,部分考生会选择流浪汉的角度,批判他们的行为以及背后的价值观念,部分考生会选择好心先生的角度,对其行为表示支持与赞赏。但这样立意的话,文章便会千篇一律,出现“一边倒”的状况。更可虑的是,考生可能会站在某种道德的制高点,对流浪汉与好心先生的行为进行道德评判。这样的立意难免单一,缺少思辨性。如果我们能够全面、具体考量流浪汉与先生的行为,摈除是非对错的对立化思维,或许可以得出更为圆满的结论。
首先,流浪汉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本质上是他的自由。他们虽然好逸恶劳,但并没有妨碍他人的生活,没有妨碍社会的正常运转,也没有触犯法律。而且,他们没有主动行骗,是否得到金钱完全取决于路人的态度。或者说,他们的行为虽然与主流行为方式不符合,但没有违反法律,甚至没有违反公共道德。作为路人,或者好心人,可以对其进行规劝,也可以提供恰当的帮助,但采取如此咄咄逼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方式,恐怕有点过分。
其次,流浪汉拒绝了工作,说明他们的思想观念与价值方式有问题。作为真诚想帮助他们的好心先生,仅仅是采取某种极端的手段“逼迫”他们就范,强行塞给他们一份工作,以为只要有一份工作,流浪汉就可以获得温饱、体面的生活。这种想法未免过于简单。再次,面对流浪汉的行为,他没有去具体分析造成流浪汉现状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没有与流浪汉进行进一步的沟通,而是站在某个高度,采取极端做法,吸引路人的眼球,从而使流浪汉感到没面子。在我看来,如果不从内心深处改变流浪汉的思想意识,不从价值观角度改变他们的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只是采取如此直接简单的行为手段,恐怕是治标不治本。即使他们得到了工作,思想观念与价值观不改变,他们的生活依然得不到根本的转变。好心先生的行为,出发点是好的,他也是在行善,但行为本身却需要从价值与方式等方面进行辩证分析。
第三,情境追问。事情本身是很复杂的,用笼统的眼光来看待,一定会出现“以偏概全”的结论。我们在分析问题时,一定要采取具体分析的思路,例如去考虑具体的人、具体的事、具体的细节、具体的结果等,即进行情境追问。例如这道材料作文题:
妻子正在厨房炒菜。丈夫在她旁边一直唠叨不停:“慢些”“小心”“火太大了”“赶快把鱼翻过来,不然要糊了”“唉,怎么能放这么多油,油放多了不好!”
“请你住口!”妻子脱口而出,“我懂得怎样炒菜。”
“你当然懂,太太,”丈夫平静地答道,“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在开车时,你在旁边喋喋不休,我的感觉如何。”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面对这道作文题,多数同学会写学会体谅他人,站在对方的角度和立场看问题,写关心他人要考虑对方的感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这些立意都没有错,但过于笼统,忽视了具体的情境。例如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追问:妻子是出于何种目的在丈夫开车的时候“喋喋不休”?而丈夫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在妻子炒菜时“唠唠叨叨”?丈夫用这种方式让妻子明白一个道理真的合适吗?难道妻子在明白这番道理之后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吗?也就是说,这样的情境并不具有强烈的普遍性与抽象性,运用阐释思维得出的结论,可能忽视了具体的语境。因此,这样的作文如果写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类的观点,就显得缺少思辨性,忽视了“夫妻家庭”这样的具体语境。因此,这道作文题的立意就可以是:不要轻易误解他人的关爱,同理心与同情心都很重要,以牙还牙未必对等。
总之,在“阐释思维”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思辨思维”,是议论文摆脱框架式思维的必经之路。而从本质追问、价值追问、情境追问入手,议论文也一定可以从平面化、单向度走向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