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苏州市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19年,进入船舶排放控制区的船舶全部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硫燃油,或者使用等效的替代措施达到排放要求;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50%的集装箱和客滚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
另外,苏州还鼓励船舶改造升级。对使用LNG等清洁能源为动力的船舶,市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贴。2018年12月31日前,对使用以LNG等清洁能源为动力的船舶,享受优先过闸且不加倍征收过闸费的优惠政策。 (记者 陆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