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人眼中,社會企業似乎就是單純的扶植弱勢群體,吸收弱勢人士就業,是一個純粹的慈善機構,至於該企業是否盈利並未有多少人去關心。本刊邀請四位受訪者一起分享:作爲一個社會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是重在盈利還是重在公益?二者究竟誰更重要?
周惠儀總幹事所服務的澳門扶康會,目前旗下有心悅洗衣房、喜悅市場社會企業以及剛剛開業的喜悅閣,藉聘用殘疾人士和智障人士,以期給予殘疾人士一個友善的工作環境,並從工作中獲得個人的尊嚴和社區認同。在她看來,公益和盈利兩方面都一樣重要,需要平衡地發展。社會企業本身是一家自負盈虧的公司,賺錢才能持續營運。但它還是要承擔起自身的社會目標,透過社會企業去解決一些社會問題。站在扶康會的角度來看,最主要就是解決殘疾人士就業問題,這就是扶康會的社會目標。扶康會的社會企業在發展的起步階段,接受了政府的啓動資金支持,但至今政府也沒有後續的資金和政策支持了。對於政府是否應該繼續給予資金支持,她認爲是不必要的,社會企業同樣需要靠自身努力來提高發展的積極性。不過政府可以通過其他的政策來給予一定的支持,以及配合社會企業提供更多的支援。
劉秉權助理課程主任認為,社會企業的精神就是應該著重其社會目標的,不能如同投資者一味只追求盈利。這並不是說盈利不需要考慮,所賺到的錢還是應該用來支持和改善社會企業繼續發展,現在澳門一般所謂的“社會企業”是以政府補貼為主要收入來源,並沒有達到最早期設立社會企業的原意。早在70年代,原創者設立社會企業本身是希望能夠投放資源去協助一些貧困的、有需要的或者是弱勢的群體,能夠自給自足改善生活水準與質量。在這種觀念裡面如果不追求盈利就沒辦法持續發展,因此盈利是一定要有的,只不過與一般企業的盈利概念有所不同。社會企業最理想的目標是自負盈虧,但這是需要商業的模式才能真正做得到。現在澳門及臨近的香港,大部分社會企業都是以非商界人士爲主,可能有技術沒有營運的概念、缺少商業管理,導致自負盈虧有困難。此類的社會企業提供一個地方接受訓練,一個工作的機會,但是並不能夠真正達到真正改善他們生活,這樣社會企業大多都變相成為一個療養院而已。
潘志明總幹事指出應該先有公益後有收益,公益對於社會企業來說一定是第一位。社會企業需要收益才能滿足公益的前提,得到持續的發展,如果只能運營幾個月是毫無意義的。社會企業的理想是自負盈虧,本不應該接受政府資助,但有了資助,能減輕企業的運行成本。所以,政府初期提供幫助是可以的,但長久的資助是不可行的,社會企業倡導服務精神,不能用傳統的商業理念去看待,社會企業也不適宜採用高風險的營業方式,這對社會企業的從業人員和支持者都是不利的,例如手工品、藝術品之類的就較為合適。
謝燦霖訪問教授來自台灣,擁有豐富的工作經驗以及服務社團、社會企業的從業經歷。據他介紹,自2006 年底尤努斯與孟加拉鄉村銀行共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以來,“社會企業”已在全球掀起一股風潮,形成了一場新的、公民自覺與自發的運動,不但模糊了社會與企業的界限、轉化了非營利組織的思維、啓動了社會創新與創業的風潮,甚至改變了政府的公共政策。
簡單來說,社會企業的營運財務來自於自體販售的服務或產品,而這些服務或產品並非是營利導向,而是具有社會使命的價值。社會企業是指任何可以產生公共利益的私人活動,具有企業精神策略,以達成特定經濟與社會效益,而非以利潤極大化為主要目標。經營社會企業,不只是在經費上能夠獲得外界的支援,其實相關的專業知識技術之引進、專業人力的維繫與產品品質的堅持,以及管理能力的養成,皆是社會企業成功的重要因素。以目前的發展趨勢來看,大多數社會企業對政府的經費補助依舊殷切企盼,資源亦十分仰賴公部門。其實,從社會企業發展的目標來看,它是一種創新模式,以解決弱勢群體的失業問題。澳門本身的失業率並不高,對於身心健全的人來説,近乎全民就業,而需要協助的,就是弱勢群體。這個社會需要的是能持續發展的社會企業,去幫助弱勢人群,因此,盈利跟公益都是同等重要的考量方式,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