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杰,杨晓妹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营改增”对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影响——以安徽省为例*
□赵文杰,杨晓妹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摘要:针对“营改增”对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影响的课题,根据安徽省目前试点的模式与状况,首先对试点前安徽省的主要税种收入进行了对比,研究各个税种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其次对试点期间安徽省税收主体的变化进行了分析;接着依据现在的改革进度建立相应的模型,仿真预测安徽省税收收入未来几年的发展;最后就“营改增”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安徽省税收收入;定量评估;问题与建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财税体系改革的重要步骤,同时我国也是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的关键举措。自2012年起“营改增”已经在上海试点运行。经过两年初步的试点运行,2014年我国正式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这次跨时代的税制改革范围将逐渐扩大到全国。而安徽省作为“营改增”试点最早的省份之一,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服务业也即将完成了税制转换。本文立足安徽省,研究“营改增”对安徽省税收收入的影响,能够为全国范围内的税制改革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一)安徽省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
安徽省的“营改增”试点方案基本模式是参照上海“1 + 6”模式制定的,其中“1”是指交通运输业,“6”是指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六大领域。安徽省依此制定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主方案,以及配套的10个子方案。同时明确了税制改革后税负增加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营改增试点过渡期的财政体制规定、营改增税款入库操作办法和营改增试点差额征税会计处理办法。目前改革试点将安徽省增值税税率档次由目前的两档调整为四档,当然这是一种必要的过渡性安排。今后安徽省将根据改革的需要,适时简并税率档次,减轻税负[1]。
2013年我省财税[2013]37号文件中又对原财税[2011]111号试点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1.应税服务除了“1 +6”模式外,新增了广播影视服务。2.将“交通运输服务”调整为“铁路运输服务”同时删除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情形;将“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调整为“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3.增加了“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将优先适用零税率。”的规定4.删除原试点方案中的“试点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这一规定[2]。
(二)安徽省试点基本状况
自2012年7月安徽省“营改增”试点获批以来,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省财政、国税和地税部门之间密切衔接,将认真做好制定方案等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改革试点准备工作能够平稳进行。安徽省同样借鉴了上海做法,制订工作方案,对去年安徽省营业税总收入和试点行业的营业税收入进行了初步摸底。根据摸底情况显示,至2012年9月底,已有30162户纳税人经国税部门确认纳入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2367户,小规模纳税人27795户。安徽省分期分批对所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进行了培训,培训面高达100%[1]。据测算,安徽省实施营改增后,年部分现代服务业将会减少税负15亿元,现代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将下降40%左右。
截止到目前为止,安徽省已完成了对淮北、芜湖、黄山、肥西、宁国5个市、县典型的3801户试点纳税人的调查测算。在实行“营改增”之后,安徽省全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减少税负约9.12亿元,加上随营业税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0.96亿元,总共减税约10.08亿元,税负下降13.31%左右。“营改增”试点税负的减轻,同时也会造成税收收入相应地的减收。据调查测算,全省全年财政收入约减少27.29亿元,其中地方收入减少约14.01亿元。不过,按现行财政体制将这些减少的财政收入分别由市县去承担,每个市县应该在可承受范围内[3]。
(一)试点之前主要税种对比分析
2012年年底安徽省才正式开始试点该方案。本文从中国统计年鉴中选取近十年来安徽省主要税种以及总的税收收入数据,并由地方财政总预算收入计算分析各税种所占地方财政总预算收入的百分比[4],数据汇总如表1所示。同时本文根据所得的数据用MATLAB做出各个税种与总税收之间的相关趋势图用于分析如图1所示。
表1 安徽省主要税收收入及其税种比重
图1 各税种对总税收的相关趋势图
分析表1可知营业税是安徽省税收收入中所占份额最大的税种,而在这十年中营业税比重由26.3%上升到33.1%逐年加大。可见征收营业税所带来的收入在总收入中至关重要。而增值税却在2007年之后大幅下降。原因可能是2008年的金融危机导致地方政府债务增多,国内经济不景气,而增值税是依靠商品流转和交易产生的,故增值税收入在总税收收入中所占比有所下降。而与此同时总税收收入增长也降下来。
由图1同样可也看出只有营业税与总税收之间呈现较为正常的线性关系。增值税15%左右、企业所得税12%左右、个人所得税4%左右,这三个税种所带来的收入虽然也会逐年增长,但是占地方财政预算比重却出现波动且逐年下降的趋势。营业税收入在安徽省地方财政收入中早已超出增值税收入,而且近年来,营业税的收入甚至高于其他三个主要税种收入总和。
(二)“营改增”前后对比财政收入的变化
由第一部分可知,安徽省是在2012年正式试点实行“营改增”,而营业税在安徽省财政收入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实行“营改增”将使地方政府缺失主体税种,这必定会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巨大影响,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安徽省经济。本文选择对近五年的总税收、营业税和增值税做对比,以2009年的数据作为基期,比较总税收收入、营业税收入和增值税收入的环比增长[5]。整理结果如下表2所示:
表2 近五年来安徽省税收变化表
分析表2可知,就近五年来看,虽然我省税收总额不断增长,但增长的速度确实在下降,这与“营改增”税制的改革和地方经济不景气有关。2012年“营改增”之后,2013年总税收收入的环比增长虽然下降,但下降幅度不大,说明“营改增”对部分行业试点之后,营业税仍然是在安徽省总财政收入中的半壁江山,目前而言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并不大。
同样,分析表2,虽然营业税收入也是在增长,但是环比增长速度却是逐年降低,且以2013年最为严重,速度降为1.1左右,几乎停滞不前。相应地,增值税收入逐年增加,不过其环比速度却是起伏不定。而在2012年至2013年增值税的增长速度最为惊人,环比增长更是达到28.04%。说明“营改增”之后,地方营业税收入总额削弱,增值税收入总额增长较大,这样对安徽省税种间的调节影响较大,全面改革之后会使安徽省的税收总收入有影响。
(三)我省全面实施“营改增”效果仿真研究
根据前面近五年的数据可知,除去2012年至2013年营业税环比增长数据的干扰。本文假设安徽省营业税环比增长速度基本保持在1.22左右。设t为年份,营业税收入为Y,所以本文根据公式: ( 2012年为基数,故2013年t为1) ; ( k代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比例,W代表营业税在不同比例进行“营改增”之后的收入)对营业税收入进行仿真[6]。
同样由前文可知,假设增值税不进行改革,它的环比增长速度应在1.16左右。故本文以2012年的数据为基数,预测若2013年到2017年没有进行“营改增”时,安徽省的增值税收入应为多少。本文建立公式:对增值税收入进行仿真。
最后本文对2013年至2017年若安徽省没有试点“营改增”和试点之后的两税之和进行比较。仿真结果及对比数据如下表3所示。
表3 2013到2017年安徽省两税的仿真表
分析表3可知,2013年若安徽省未试点运行“营改增”政策,其财政收入将近多出40亿元,而营业税更是下降了50亿元。虽然营业税收入转到增值税收入之上,但因增值税是中央地方共享税,地方分成比例太低,必然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下降;同时对比扩大试点比例,0.8与0.9相比营业税收入更是下降近100亿,这样更会导致地方政府债务加大、仿真数据虽然可能完全反映现实,但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四)具体行业“营改增”试点效果分析
从2012年、2013年1季度和2013年上半年三个时间段的数据来看,试点行业投资快速增长,同比分别为332%、38.1%、66,%和29.5%。如果剔除交通运输业的影响,现代服务业投资增速分别为522%、77.7%、664%和47.9%。从不同行业角度来看,“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促进效应最明显。
2012年,安徽省“营改增”试点的行业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36.3%、70.8%和1987%,分别超出全国同行业投资增速5.7、33.4和170个百分点。而在2012年第三季度,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速高达1220.3%。此外,上述三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7%、24.1%和22.2%,超过服务业收入平均增速134%[7]。
2013年上半年,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1.6%,领先全国增速1.5个百分点,其中试点行业投资同比增长295%,领先全国同类行业增速6个百分点。到2015年收官之年,我省“营改增”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包括建筑业、房地产行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就目前来看,小规模纳税人原先的征收率在6%左右,而改革之后下降到3%。同时,一般纳税人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抵扣,税收负担大幅度下降。
(一)“营改增”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安徽省乃至全国因这个重大税制改革没有任何先例,一直以来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在这两年里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同样也暴露了改革试点的众多问题。本文参考了最近几年的大量地研究结果,总结了如下几点问题。
1、安徽省税源选择不够合理。目前在我省实施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改革。在税源选择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最早启动,而电信业、金融业、建筑业等虽然也逐步纳入到改革范围内,但涉及较浅仍然主要以营业税为主,这些领域的改革力度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改革无疑进入到深水区,需要更多时间。企业所得税中内外资的税率合并改革花费了将近5年的时间才完成。目前的“营改增”是一个重大的税制改革,其广度和深度比当初所得税改革大的多,其完成时间也将更加长久。
从税负角度来看,相对比营业税,增值税的税负对纳税人而言相对较轻,所以进入“营改增”试点上的行业越多,各个行业间的税负相对而言就越公平。否则出现“建筑业”等部分行业税负不降反升的局面就很难克服。因此,安徽省在改革中应将行业和区域结合同步推进。
2、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财力紧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图缓解纳税人与纳税主体的矛盾,而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也将面临重新分配。目前的税制的分配机制中增值税收入75%归中央,25%归地方,营业税收入则全部归地方所有,看似地方得益,但“营改增”实施之后,大部分行业的由原先的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这样,增值税就在财政收入中占据更大的份额,使地方政府处于财权小、事权大的怪圈。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这一现象势必会加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由于避免了重复征税,“营改增”后的税收收入也会整体减少,这会导致地方政府财力更加紧张。所以未来增值税收入比例的调节问题可能会进一步讨论,进而来缓解地方财政收入过少的问题。
3、中央地方预算资金负担过重。安徽省试点了该税制改革方案,使得安徽省公共预算收入减少,同时仍要兑现试点企业的补贴资金,进一步加大了地方公共预算支出的压力。目前,中央为了推动改革,采取保持了地方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的模式,并且通过转移支付来平衡试点地区的财政支出缺口问题[8]。在短时间内“营改增”对地方财力影响不大。但由于营业税属于地方税种,增值税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的税种,地方财政主要依赖营业税这个税种,在没有任何一个税种能代替营业税真正成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情况下,一旦改革到位,将会严重削弱地方公共预算收人的来源,必然会影响到地方公共预算收人的规模和增长速度,地方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将受到制约。
(二)“营改增”未来的建议与展望
“营改增”所带来的最直接影响是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冲击,那么重构地方税体系也是完善我国财税体制的重要举措。首先中央可以下放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从而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其次,中央因根据各个不同地方给予不同程度的财政补贴;最后,地方政府应该提高本地的税收征管效率,从而避免本地税收流失过重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财政收入紧张问题。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除了依赖中央的转移支付来弥补财政缺口外,根本上还是要从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来带动整个经济发展,从而缓和“营改增”这一结构性减税给地方政府带来的财政收支不平衡情况。各地区根据自身优势特点,抓住“营改增”这一发展机遇,制定出配套发展战略。
地方政府一方面要积极促进地方
(下转P20)
作者简介:赵文杰( 1995—),男,安徽芜湖人,就读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主要研究方向:税收学。
收稿日期:2016-1-18
*基金项目:“财政激励机制与实现路径研究”,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编号SK2015A218。
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614-( 2016) 01-0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