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情节“戏仿”的颠覆与消解

2016-05-09 15:58李缙英
青年文学家 2015年20期
关键词:戏仿余华解构

李缙英

摘  要:余华在先锋时期创作了一些才子佳人、侦探—推理、武侠小说的模仿之作,这种文类颠覆的创作方法叫做“戏仿”,体现了西方现代、后现代主义文学和哲学观念对余华的影响。本文试图从文艺、哲学观念入手把握余华戏仿作品叙事上的深层涵义。

关键词:余华;戏仿;小说情节;哲学;解构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20-0-02

一、情节与情节模式

韦勒克和沃伦将“情节”界定为戏剧、故事和小说的叙事性结构,高尔基认为情节是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与构成历史[1]P244,而徐岱对“情节”的概括则更全面:就是对于人的行为的有目的地加以使用,其功能是对生活的原生形态中的那些相对的混乱与无序作出挑战,通过某种因果关系达到一种高度的统一。[2]P246那么情节模式就可以说是某种小说文类在创作实践中逐渐发展成熟并稳定下来的、固定了的故事情节。本文以余华的三部作品,研究其对才子佳人、武侠和侦探—推理小说情节模式戏仿的意义。

二、传统情节模式的“戏仿”

“戏仿”是指在创作中对其他作品进行借用以达到调侃、嘲讽、甚至致敬目的的文学再创造。在文学创作中,利用谐音、象征、隐喻、情节颠覆等方式,使再创造的作品兼有模仿加反讽的意味。在中国先锋文学创作中有许多戏仿之作,余华的“文类颠覆”之作非常具有典型意义。

(一)对才子佳人小说情节的戏仿

对于才子佳人小说,鲁迅说:“至所叙述,则大率才子佳人之事,而以文雅风流缀其间,功名遇合为主,始或乖违,终多如意。”有人认为它形成了三个基本情节组成的模式:一见钟情、拨乱离散、终得团圆。[3]《古典爱情》就是从中汲取灵感并对其颠覆的佳作,余华将其冠之以唯美古典之名,将内容分为类似的三部分:第一才子佳人花园邂逅;第二书生落榜情人离散、荒年离散、赎身收尸;第三再续前缘、缘尽人散。

作者对情节的戏仿主要在第二、三部分。余华将老套桥段全都抛弃而代之以血腥暴力的荒年食人场景,至此第一章典雅从容的笔调,经由才子落榜、小姐家道衰落仓促过渡,然进入了血淋淋的吃人。柳生二次赶考时已物是人非,小姐竟沦落为“人菜市场”的“人菜”。第三部分也同样惊人,小姐死后为感柳生精诚所至,竟然变回生前的模样与他夜间厮守。在这作者又架上了《聊斋志异》的马车,轻车熟路地讲述人鬼恋的情节,但作者却教唆柳生去掘坟一探究竟,结果害得小姐魂飞魄散,只能缘尽人散阴阳相隔。在此大团圆情节被彻底击垮。

余华以暴力叙事取代人情叙事,以暴力美学解构了“大团圆结局”情节所遮蔽的意识形态,以后现代审美观念代替了已走向式微的东方智慧和现实主义窠臼。

(二)侦探—推理小说情节的戏仿

侦探—推理小说发源于西方,侦探小说之父爱伦·坡首创了侦探小说情节的“六步曲”:侦探上场,描述犯罪情况和线索,调查案情,宣布破案,解释破案经过,结局。

《河边的错误》对侦探—推理小说情节进行了颠覆。“侦探”刑警队长马哲调查一起凶杀案,而一系列线索、证据都因证人逻辑错误或患妄想症而难以判别。在叙述上作者将第三人称全知全能的视角,在被害一瞬间换成限制性视角,读者也无从知道凶手是谁。马哲怀疑疯子是杀人凶手,却因找不到排除抢劫杀人的证据而无果,更严重的是公安局没有权利逮捕疯子,由此小说在调查案情和宣告破案之间无休止地延宕下去。

在戏仿背后的是哲学思考:当理性秩序世界遭遇了非理性时,除非以非理性的手段否则永远不可能解决。警察面对疯子无能为力,最终为维护秩序世界杀掉精神病人,又为了脱罪被安排成精神病人——处于理性秩序世界的正常人和维护者,由理性变为非理性,最终沦为理性与非理性荒谬的杀戮下的牺牲品。

嫌疑犯疯子不断以相同的方式向世人呈现“死亡”,告诫世人死亡才是常态。尼采说:“悲剧把个体的毁灭表演给我们看,以此引导我们离开现象而回归世界本质,获得一种与世界意志合为一体的神秘陶醉。”[4]与此相似,疯子的“理性”以非理性的方式消解了现实的秩序世界。马哲(在中国的意识形态中这个名字也具有独特的意蕴)由警察变为精神病人,也在身份的置换中对理性秩序世界进行了嘲讽。

(三)武侠小说情节的戏仿

武侠小说情节模式有“仇杀、流亡、拜师、练武……大功告成、归隐”[5]等,叙事模式上还有“复仇模式”、“伏魔模式”等。《鲜血梅花》就是模仿“复仇情节”的作品。

但主人公阮海阔自始至终都缺少主体性,戏仿构成了复仇情节的消解。形而上学哲学注重在场,认为形而上学是存在者的存在的理论,这个存在是作为“在场性”不断在这个方面被理解的[6]。阮缺少在场性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作品中父亲身份缺席暗示了他的主体性缺失;其次背负杀父之仇的他却没有半点武艺,也点明了他报仇行为的虚无化;再次复仇者潜意识里是在逃避复仇责任,这种逃避与主体是活动的“承担者和执行者”的认定相互矛盾[7],他只是替父寻仇的工具;最后阮海阔的复仇行为被他人代劳,这样他存在的价值便显得可疑。作为主人公却不具有主体地位,没有主体性,他的存在本身就是荒诞的。

在这部戏仿武侠的作品中,偶然性决定人物命运彻底消解了他的价值,瓦解了他的人生意义,说明无意识与偶然性的神秘以及人类在面对宿命、无意识和非理性时的无可奈何。

三、情节颠覆与消解的现代、后现代意义

余华的戏仿之作以叙事的方式来阐释文艺美学和哲学观念,在故事情节的表象中孕育着晦涩的哲学思索。

(一)以暴力美学消解大团圆

《古典爱情》以暴力叙述代替才子佳人情节,以暴力美学取代了中国“大团圆结局”的思想。作者似乎在证实,暴力是一种现实存在,显性隐性的暴力无时无刻不存在于人们的世界中,瓦解了根深蒂固的“性本善”和“大团圆”等经验及深层的意识形态。

其实在余华小说中暴力与人性的主题从未改变,他从叙述语言里感到自己从未有过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是“对常识的怀疑”和“诱发的有关混乱和暴力的极端化想法”;以“自我”代替绝对理念,以自我的真实代替意识形态决定的真实。但暴力叙述不只是一种感官刺激的噱头,而是试图重述现实社会中消逝的人文关怀。

(二)以非理性瓦解理性

《河边的错误》中表现了对理性的哲学思考。首先“疯子”是无知者同时也是非理性的代表,疯子的疯狂杀戮向人们揭示,世界布满荒诞与虚无,而死亡是人类必须面对的最根本的荒诞;其次国家暴力机构和意识形态对疯子无能为力,任由他肆意屠杀无辜,揭示了理性的悖论;第三马哲为免罪去钻理性秩序的空子,但他早已由正义和理性的维护者变为非理性的一分子,从本质上背叛了他所代表的理性和意识形态……通过这些思考,作品对疯狂的叙述暗示出本能对人的品质和行为的决定性力量,以反理性、反逻辑的手段解构了真实。

余华向人们展示了一个充满不确定性、非逻辑和非理性的世界,这种怀疑体现了现代主义美学和哲学观念。作者试图通过人的生存状态的探索,揭示出被理性所遮蔽、所统摄、甚至扭曲的生命基质,揭示世界与人类最纯粹的本真。

(三)以荒谬消解主体性

《鲜血梅花》阐释了存在主义的观念,主人公对宿命的挣扎无奈、偶然性对人物命运和历史的决定作用,以及人的存在与虚无的主题,揭示出一切存在都是荒诞的哲学命题。体现了存在主义哲学观点——存在先于本质,存在是荒诞的。这部作品揭示了人的存在极其荒谬,以此解构人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以后现代的哲理思考唤醒无知无觉的人类。

总之余华的戏仿创作,通过先锋实验使作品以现代、后现代主义的陌生化面目呈现,摈弃一元的、非此即彼的线性思维;以小说的虚构世界和现实生活的“真实”之间的巨大反差,从存在主义哲学反思和质疑理性世界;对抗惯常的审美经验,解构桎梏思想的意识形态,消解原有的价值和意义体系,为再建构新型的意识形态和哲学世界提供一个自由的思想状态。

注释:

[1][2]徐岱.小说叙事学[M].商务印书馆.2010,6

[3]苏建新.中国才子佳人小说演变史[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364

[4]尼采.悲剧的诞生[J].译林出版社.2011:15

[5]林保淳.武林秘籍:武侠小说“情节模式”论一[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6,1

[6]H·博德尔.在场的特权[J].世界哲学,2006( 1) : 13

[7]何小勇.非典型复仇——试析汪曾祺的《复仇》与余华的《鲜血梅花》[J].名作欣赏,200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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