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建高,张 敏,朱兰亭,王 敏,,张 杰
(1.河海大学企业管理学院,江苏 常州 213022;2.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6)
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社会网络分析
邓建高1,张敏2,朱兰亭2,王敏1,2,张杰3
(1.河海大学企业管理学院,江苏常州213022;2.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211100;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1106)
摘要:在对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内涵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框架,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研析了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网络结构,对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网络结构的小世界网络、无标度网络、社团结构、结点度、桥、割点、中心性和凝聚子群等特性进行了机理分析,丰富了社会治理协同创新机制基础理论。
关键词: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社会网络分析
1引言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反映出中国社会治理理念的巨大创新,社会治理突出国家社会治理体系的整体性、协同性,突出群众的主体性,突出政府角色从管理到服务的巨大转变。当代社会治理已经从传统的线性模式转变为网络化治理环境时,社会治理必须从传统的纵向行政管理模式向复杂网络管理范式转变。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实现国家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前中国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当务之急。
复杂网络理论以网络化结构为分析手段,研究非线性关系的复杂系统。网络化社会治理环境属典型的非线性复杂系统问题,将复杂网络理论引入社会治理研究领域,是国内外社会学理论、管理学理论的趋势。复杂网络理论与网络化社会治理具有内在的契合性,有助于揭示社会治理复杂系统的内在规律,为中国社会治理主要问题和协同创新机制研究提供新的研究范式。本文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内涵、框架和结构进行系统研究,以期丰富社会治理协同创新机制基本理论。
2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内涵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社会矛盾与冲突不断涌现,以政府为单一治理主体、以管控为单一治理形式的社会治理模式,已难以适应当前社会网络环境大变化、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利益需求多样化的复杂社会系统。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改革传统社会治理运作方式,实现多元化社会主体在复杂社会系统中的高度协同与良性互动,建立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
社会治理协同创新,实质是指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主体在社会治理活动中,通过跨主体、跨层级和跨区域的合作和协调,构建基于有序分工和协作的社会治理网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协同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1]。协同是社会治理的开拓与创新,现代社会秩序稳定的维护力量不仅来自于政治权威,也来自于日益壮大的社会组织和公众群体[2]。伊瓦思的福利三角理论和哈肯的协同理论,说明社会治理领域的互动行为与功能互补至关重要,说明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社会工作发展的方向必须是社会治理主体的分工协作,需强化政府的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健全社会组织并引导其健康发展,形成多元参与、合作协商的良性社会治理运行模式[3]。
3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框架
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建立在网络社会基础之上,需要建立科学的动力机制、合理的激励机制、公平的利益平衡机制和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群体协同合作。依据这一总体设想,课题组研究设计了如图1所示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基本框架。
图1 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基本框架
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基本框架是在对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的改进与继承上建立起来的,但该框架凸显出以下特征:一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等社会组织和公众群体都可以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各主体在治理过程中职能范围、角色定位各不相同,其中,政府作为“元治理”主体,是制度的制定者、目标的协调者和责任承担者,确保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的高水平与高效率[4];企业是经济型主体,通过提供产品、服务和就业岗位,满足社会需求;社会组织是公益型主体,因其具有民间性、非营利性和互益性等特点,同样是社会自我管理的重要力量;公众群体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基本单位,是社会治理的参与型主体。二是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的制度化保障。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超越传统“金字塔式”的政府“单中心”治理结构,突出建立多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社会治理参与激励机制、社会治理利益平衡保障机制、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监管机制,突出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的法制保障[5]。三是自组织网络模式下多元协同。该模式强调政府的主体服务性,更加强调依靠现代社会网络平台,实现社会网络各主体的多元协同。四是通过协作和配合实现良性互动。多元主体对社会领域中的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问题进行良性互动,强调多元主体的合理分工与有序协同。五是以“善治”为社会治理终极目标。建立多元主体之间的一种协同关系,倡导社会利益最大化,实现其与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协调发展[6]。
4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的社会网络结构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化格局不断扩散,改变了传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运行方式,曼纽尔·卡斯特称这个社会为“网络社会”[7]。在网络社会中,社会各个环节都通过互联网联系得更加密切,自上而下的线性组织结构正在被网络结构所取缔。网络社会背景下的社会治理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现有数学理论无法将这一复杂问题进行建模。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将社会主体和社会关系进行形式化定义,探究这一复杂网络内部的社会性角色、社会性地位、社会性群体、社会性派系,研究它们之间的关系、互动机制,挖掘潜在的信息和行为模式,为社会治理创新研究提供全新视角。
依照前述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基本框架,下文以教育公平性社会问题为例,从常州市化龙巷网络互动平台抓取有关教育公平性的网络数据,构建社会网络关系矩阵,绘制出关于教育公平性社会问题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的社会网络结构图(见图2)。
教育公平性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社会网络结构由大量的社会结点(结点集)和相互之间的作用关系(边集)构成。结点代表多元化参与主体,包括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公众,他们相互合作、相互交流、相互依赖;边代表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人们之间的各种作用关系,包括信息交换关系、资源配置关系、评论-影响关系、委托-代理关系、决策-参与关系、响应-服务关系等多种类型,通过他们之间相互作用的强度和频度反应整体网络结构。
教育公平性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网络结构,是社会治理的研究基础,也是社会治理的作用对象,对社会网络结构系统进行深入研究和挖掘,是改进社会治理绩效的重要内容。教育公平性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网络结构具有小世界、无标度、社团结构等特征,存在不同的结点度和密度,存在对整个网络构成具有重要作用的桥和割点,存在部分结点高中心性,存在明显的层次子群结构。
5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社会网络结构分析
5.1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的小世界网络、无标度网络和社团结构
图3为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和工具,抽取部分教育公平性社交网络平台论坛和博客数据,绘制的教育公平性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社会网络结构图。在图3中,并不是所有的结点之间都直接互连,多数结点只与少量有限的结点发生联系,且绝大部分结点之间经过少数几个结点就可以到达,像这些数量不多,但密度高的结点在网络中起着中心角色的作用,这种联系被称为长域联系;另外,公众往往围绕某一社会主题与相邻近的亲戚、朋友、同事、同学等保持频繁联系,被称为局域联系。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网络结构因拥有大量长域联系和局域联系,其网络平均路径长度较短,且具有较大聚集系数特征,属典型的小世界网络。随着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网络中的主体数量增长到一定程度时,少数结点拥有大量连接,而大量结节只有少量接近的幂律分布现象,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网络结构具有无标度特性。
图3 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复杂社会网络中的社团结构
另外,从图3可以看出,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社会网络结构中存在明显的子网现象,子网内部结点之间的联系紧密,而子网之间结点的相互作用则明显稀疏。这种围绕某一社会主题,由多个结点构成的子网称作为社团结构,如围绕教育公平性主题产生的亲戚社团、同事社团、同学社团、朋友社团、幼儿园社团、小学社团、中学社团等。可以看出,对于社会治理,社团结构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当某一社团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可以迅速获得这一社团信息,采用正能量引导方式可以尽早将不稳定因素进行平息。教育公平性小世界网络和无标度特征本质上就是教育公平性社会网络社团结构的体现,社团结构特性也是小世界网络现象的具体表现。
5.2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的结点度和密度
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社会网络结构图中(见图2),结点度增大,参与主体活跃程度增强,图的密度增大,参与主体之间密切程度增加。根据教育公平性社会网络结点度计算社会治理网络主体沟通频繁强度,根据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网络结构的密度属性计算群体联系紧密程度。教育公平性社会问题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的实现可以突出以下几方面措施:一是利用社会网络中结点度与密度增大的趋势,从结点的出度和入度双重视角,为政府、社会组织、公众之间广泛的互动交流搭建更多平台,建立便捷的社会问题意见表达系统;二是通过网络结构分析理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能边界和服务范围,使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都参与教育公平性社会治理活动中,逐步实现分工明确、协同合作;三是建立政府内部的社会治理绩效评估与问责制度,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科学分析教育公平性社会问题治理数据,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治理绩效评估机制;四是正确界定教育公平性社会组织的社会角色与功能,使社会组织在正向的舆论导向下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发挥社会组织实施社会治理的作用;五是在网络平台上实现关注教育公平性社会公众群体的最大限度信息沟通,改善以往社会治理模式中公众力量缺失引起的结构失衡状况,实现公众群体自发、快捷、畅通的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5.2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的桥和割点
在教育公平性社会治理网络中,如果将某一社会治理参与者从网络中移走而使剩下的网络成为彼此无法连通的子集,这一结点称为割点。割点是保持网络图连通性的关键结点,相关结点为保持在社会网络中的地位对割点有高度依赖性。割点之间相连的边集,称为桥。移除桥后的连通分图数目将增多,并阻断信息的流通,桥作为连接各子网的介质在社会网络中发挥着重要的中介作用。图4是从教育公平性创新网络中抽取的部分子网,其中公众12、30、31为该连通子图的割点,公众12与公众30、公众30与公众31之间的边即为桥。
基于割点与桥的计算,确定教育公平性社会网络割点或桥,搜索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群体联接关键人物,桥的消失或受到攻击破坏,会对整个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网络结构产生影响。因此,为避免教育公平性社会突发事件、恶意舆情爆发,一是引导凝聚力、公信力强者占据割点或形成桥,二是疏导、促成现有割点与多方参与者建立合理、稳定的联系。三是社会组织利用其民间性、互益性、高效性等优于政府部门的特点,发挥其机动灵活、贴近公众等优势,承担起社会福利、联系群众等责任,缓解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等引起的社会矛盾。
5.3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的度中心性
结点的度中心性是用来衡量参与主体在整个网络中核心程度的指标,其值通过结点度的计算来获得。图5解释了教育公平性社会网络结构中心性,根据度中心性大小把结点在网络中位置分为三类:核心、边缘和外围地位,度中心性较高的结点往往占据社会网络的核心位置,反之则处于网络的边缘或外围。度中心性最大的前四位参与主体分别为政府部门3、社会组织6、社会组织3以及公众6,处于网络信息传输的核心地位,绝大多数的公众处于社会网络的边缘和外围。
图5 教育公平性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网络的结构中心性
群组的度中心性又称中心势,用来反映整体网络的集中程度,或者说是各参与主体的差异程度,用以评估一个图是否围绕最核心点组织起来,取值介于0和1之间[8]。其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CD(ni)是i个行动者的度中心性,CD(n*)是能够观测到的结点度中心性最大值,中心势取值越大,说明网络越具有集中趋势,其权力的分布越不均衡,对少数核心主体的依赖性也越强。图2教育公平性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网络结构图的中心势为0.4359,说明社会组织和公众群体在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中的作用比较明显,表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模式能够有效降低社会网络的中心势,分散政府权力,逐渐打破传统管理模式下政府对信息、资源的垄断性。社会治理协同创新要求作为“元治理主体”的政府自我限权、还权于民,对行政和社会资源进行有序让渡,将部分社会治理职权下移至社会组织与公众中,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治理局势,这与社会网络分析中降低中心势以弱化核心结点中心性相契合。
图2 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的社会网络结构
5.4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的子群分析
从宏观角度,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公众可以看成是三类群体,社会治理协同创新模式不同于以往自上而下的平面线性结构,这三类群体协同参与形成多中心、多层级、多维度的社会网络拓扑结构,如图6所示。
图6 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中的多层级网络拓扑结构
在社会网络分析中,具有团聚性的社团子群是行动者的子集,社团成员之间跨越层级限制,通过相互沟通和合作关系形成共同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并有效促进群体或组织目标的实现[9]。凝聚子群的分析方法是k-核分析,通过k-核分析获得教育公平性社会网络多层次群体结构和核心主体范围[10]。通过对教育公平性社会网络平台数据进行k-核分析,k的最大值为11,11k-核子图中包含14个结点(度数至少为11的节点),占全部结点的27.5%;10k-核子图中包含27个结点(度数至少为10的结点),占全部结点的67.5%,其中3个政府部门与6个社会组织均包含在其中。图7将k-核分析的可视化与嵌套分析结合,直观地显示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网络成分轮廓,从而确定团聚度高和低的区域。集合A(11k-核)的点之间联系最密切,它们构成了网络的核心;集合B(10k-核)的边界标准略弱一点,它包含集合A的所有点和另外一些联系较弱的点;集合C包含其他所有结点。
图7 基于k-核分析的成分嵌套
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中,成分嵌套图最中心的往往是权威性较高、管制性较强的政府部门,且数量有限,而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依次逐步往轮廓地图的外围分布,且数量众多。与传统社会治理模式相比,社会治理协同创新模式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等通过自组织的形式参与社会事务,各方均有机会成为轮廓地图中的中心结点,处在最中心的成分包含多元化的众多主体,轮廓外围的结点相比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中明显减少。
6结束语
论文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网络结构进行了系统研究,通过结点度分析社会治理网络主体沟通频繁强度,通过网络密度获得群体联系紧密程度,通过割点和桥搜索群体联接关键人物,通过中心性获取群体中心性主体,通过k-核分析获得社会事件多层次群体结构和核心主体范围,通过社会网络各类形式化概念系统分析了社会治理协同创新系统的内在机理。研究结论丰富了社会治理协同创新基础理论,同时对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现实指导意义,为构建与完善社会治理协同创新机制、改进与优化社会事治理服务流程,健全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分析与解决具体社会问题,提供了新的研究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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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传忠)
Social Network Analysis of the Social Governanc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System
Deng Jiangao1,Zhang Min2,Zhu Lanting2,Wang Min1,2,Zhang Jie3
(1.School of Enterprise Management,Hohai University,Changzhou 213022,China;2.Business School,Hohai University,Nanjing 211100,China;3.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Nanjing 211106,China)
Abstract:Firstly,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social governanc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system,a framework of social governanc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system was put forward.Secondly,based on the method the social network analysis,the basic network structure of social governanc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system was constructed.Thirdly,the characteristics of such network structure were analyzed,which includes small-world network,scale-free network,group structure,node degree,node bridge,cut-vertex,centricity and subgroup,that will enric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governanc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system.
Key words:Social governance;Collaborative innovation;Social network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时代人际交往方式新变化的社会学研究”(13CSH056),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社会网络的社会管理协同创新研究”(12TQC012),河海大学中央高校业务费研究课题(2011B04714)。
收稿日期:2015-08-05
作者简介:邓建高(1974 -),男,江西余江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网络分析和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