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阅读训练

2016-05-06 00:53
作文周刊·高一版 2016年4期
关键词:青马狼群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的问题。

孤 城

非 鱼

浓雾锁城。不过才十几分钟,这座小城便成了孤城。

警察封锁了高速路、公路。雾太大了。得到警察封锁道路的消息,李生慌了。

他觉得害怕,好像自己一个人被扔在小城里,孤独无助。尽管他知道周围都是人,但这些人不是他的亲人。他的亲人在城外,在距离小城二十五公里的乡下,那里鸡鸭成群,小桥流水,李生迫切地想要回到那里,回到亲人的身边,那样才踏实。

浓雾遮蔽了周围所有的东西,除了身旁四五米的范围,其他什么也看不到。李生停下来,可以听到有高跟鞋叮叮叮敲击路面,有人在说话,隐约有人影影绰绰地晃动。

偶尔有一束黄的光缓慢地闪过,远远有嘟嘟的喇叭声。

李生心慌得厉害。他想看到熟悉的人,看到熙攘的汽车,想跟人说话,说什么都行。

过了一个路口,又过了一个路口,雾似乎越来越浓,像牛奶漫天倾泻,抹也抹不开。李生掏出手机,试图找出一个人跟他聊天,很奇怪,显示有信号,就是打不出去。他一遍一遍地拨手机里存储的每一个号码,不管谁。110、120、119,甚至114,他都拨了,一个也拨不出去。

李生加快了步伐。总会走出去吧。越这样想,却似乎越陷入了迷宫,好像一直在原地打转。像被人施了魔法,所有的东西都消失在浓雾里,轻飘飘地,就没了。

突然,一条黑色的小腊肠狗从身边跑过,李生欣喜若狂,可爱的小狗,尽管它不会说话,但也是个伴儿。李生紧跟着脚步轻盈的小腊肠,生怕跟丢了。小腊肠似乎明白李生的心思,它的脚步慢下来,李生可以很轻松地与它并行。李生默默地说:“小狗,谢谢你。”

也许是觉得没意思,和李生一起跑了一会儿,小狗叫了几声,突然向灌木丛奔去,李生喊“站住”,但无济于事。少顷,他听到了两只狗的叫声,小腊肠找到了它的伙伴。

走,赶紧走。赶紧离开这座可怕的孤城。

终于,到达出城的路口了。警察背着手站成一排,如果不是身上米黄的荧光背心,李生根本看不到他们。

他跑过去,想从警察中间穿过。可他们站得实在太密,李生又太胖了,根本穿不过去。李生说:警察同志,请让我过去。这些威严的警察居然没有一个人搭理他。李生拉拉他们其中一个的衣服:求求你,让我过去,我要看我爸、看我妈、我妹、看姬小凡。还是没人搭理他,好像他面对的是一排水泥砌的警察。

李生哭喊起来,他的恐惧已经蕴集到了顶点,一下爆发出来,孩子一样大声地哭,绝望地喊。但那些警察依然无动于衷。

喊过哭过,李生的心稍稍安定了些。既然哭喊没用,就要想别的办法,必须尽快离开这里,离开这座浓雾紧锁的孤城。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李生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他只能盯着那些米黄的背心,连成一条线的黄背心,从那里感觉到一点温暖的气息。

过去的日子,排山倒海一样来到李生眼前,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和妹妹在一起,和姬小凡在一起,快乐得到处都是和煦的阳光,多好啊。可现在,除了雾什么也没有。

就在李生一屁股坐到地上,丧失一切信心的时候,天居然一下放晴了。浓雾像缕缕的丝帛一样被轻轻抽走,霎时,阳光遍地。

他恍惚地站起来,看看前方,一条宽阔的道路,通往他家乡的路,路上全是等待进城的人和车。看看身后,一座座美丽的大楼高高挺立,楼上的招牌清晰可见。

一切就像梦一样。

一个小警察过来对他说:“走吧,现在可以走了。”

“去哪儿?”

“你不是要回家吗?”

“我回去干吗?又没事,我上个月刚回去过。”

“可是,你刚才哭着喊着说要回去的。”

“我现在又不想了。”

李生转身往回走,一座大楼的十一楼上,有他打开的电脑,没干完的工作。

(选自《文学港》2008年第5期,有删改)

1.作者在小说中多次写到浓雾,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

2.请结合全文内容谈谈你对“孤城”内涵的理解。

答:

3.请结合本文内容,探究一下李生产生回家、不回家这种矛盾心理的原因。

答: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的问题。

狼图腾(节选)

姜 戎

两年前陈阵从北京到达这个边境牧场插队的时候,正是十一月下旬,额仑草原早已是一片白雪皑皑。陈阵被安排住在毕利格老人家里,分配当了羊倌。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他随老人去八十多里外的场部领取学习文件,顺便采购了一些日用品。临回家时,老人作为牧场革委会委员,突然被留下开会,可是场部指示那些文件必须立即送往大队,不得延误。陈阵只好一人骑马回队。临走时,老人将自己那匹又快又认家的大青马,换给了陈阵,并再三叮嘱他,千万别抄近道,一定要顺大车道走。

刚登上一道山梁,遥望大队驻地的查干窝拉山头,他一下子就把老人的叮嘱扔在脑后,率性地放弃了绕行二十多里地走大车道的那条路线,改而径直抄近路插向大队。

天越来越冷,大约走了一半路程,太阳被冻得瑟瑟颤抖,缩到地平线下面去了。陈阵忽然一阵战栗,心里有些莫名的紧张——他怕大青马迷路,怕变天,怕暴风雪,怕冻死在冰雪荒原上,但就是忘记了害怕狼。

快到一个山谷口,一路上大青马活跃乱动、四处侦听的耳朵突然停住了,并且直直地朝向谷口的后方,开始抬头喷气,步伐错乱。

当陈阵猛地转头向山谷望去时,他几乎吓得栽下马背。距他不到四十米的雪坡上,在晚霞的天光下,竟然出现了一大群金毛灿灿、杀气腾腾的蒙古狼。全部正面或侧头瞪着他,一片锥子般的目光飕飕飞来,几乎把他射成了刺猬。后来,陈阵跟毕利格详细讲起狼群当时的阵势,老人用食指刮了一下额上的冷汗说,狼群八成正在开会,山那边正好有一群马,狼王正给手下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呢。幸亏这不是群饥狼,毛色发亮的狼就不是饿狼。

陈阵强撑着身架,端坐马鞍,只用眼角的余光紧张地感觉着近在侧旁的狼群。他知道蒙古草原狼的速度,这几十米距离的目标,对蒙古狼来说只消几秒钟便可一蹴而就。人马与侧面的狼群越来越近,陈阵深知自己绝对不能露出丝毫的怯懦,必须像唱空城计的诸葛孔明那样,摆出一副胸中自有雄兵百万,身后跟着铁骑万千的架势,只有这样才能镇住凶残多疑的草原杀手——蒙古草原狼。

他感到狼王正在伸长脖子向他身后的山坡望,群狼都把尖碗形的长耳,像雷达一样朝着狼王张望的方向。所有的杀手都在静候狼王下令。但是,这个无枪无杆的单人单马,竟敢如此大胆招摇地路过狼群,却令狼王和所有的大狼生疑。

晚霞渐渐消失。人马离狼群更近了。这几十步可以说是陈阵一生中最凶险、最漫长的路途之一。大青马又走了几步,陈阵突然感到有一条狼向他身后的雪坡跑去,他意识到那一定是狼王派出的探子,想查看他身后有无伏兵。

大青马的步伐似乎也不那么镇定了。陈阵的双腿和马身都在发抖,并迅速发生可怕的共振,继而传染放大了人马共同的恐惧。

突然,老阿爸的一句话从天而降,像疾雷一样地轰进他的鼓膜:狼最怕枪、套马杆和铁器。枪和套马杆,他没有。铁器他有没有呢?他脚底一热,有!他脚下蹬着的就是一副硕大的钢镫。他的脚狂喜地颤抖起来。

毕利格阿爸把自己的大青马换给他,但马鞍未换。难怪当初老人给他挑了这么大的一副钢蹬,似乎老人早就料到了有用得着它的这一天。

狼群正在等待探子,人马已走到狼群的正面。陈阵迅速将双脚退出钢镫,又弯身将镫带拽上来,双手各抓住一只钢镫——生死存亡在此一举。陈阵憋足了劲儿,猛地转过身,朝密集的狼群大吼一声,然后将沉重的钢镫举到胸前,狠狠地对砸起来。

“当、当……”

钢镫击出钢锤敲砸钢轨的声响,震耳欲聋,在肃杀静寂的草原上,像刺耳刺胆的利剑刺向狼群。对于狼来说,这种非自然的钢铁声响,要比自然中的惊雷声更可怕,也比草原狼最畏惧的捕兽钢夹所发出的声音更具恐吓力。陈阵敲出第一声,就把整个狼群吓得集体一哆嗦。他再猛击几下,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全体大回转,倒背耳朵,缩起脖子像一阵黄风一样,呼地向山里奔逃而去。

但狼群撤得井然有序,急奔中的狼群仍然保持着草原狼军团的古老建制和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陈阵看呆了。

狼群一眨眼的工夫就跑没影了,山谷里留下一大片雪雾。

(选自《狼图腾》,有删改)

1.小说第一自然段中毕利格老人把大青马换给陈阵并再三叮嘱,这一细节有何作用?

答:

2.简要概述文中蒙古草原狼的特点。

答:

3.作者是怎样描写陈阵与狼群遭遇后的心理变化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答:

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的问题。

认识自我

[黎巴嫩]纪伯伦

一个雨夜,赛艾姆坐在书房的书架前,开始翻阅起旧书。他叼着支土耳其大雪茄,嘴里不时喷涌出一阵烟雾。柏拉图记录的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关于“认识自我”的一段对话引起了赛艾姆的注意……赛艾姆掩卷深思,心中油然漾起一种对东西方哲人圣贤敬佩的感情。

“认识你自己。”他嘟囔着苏格拉底的这句名言,猛地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展开双臂大声叹道,“对!我必须要认识自我,洞察自己那秘密的心灵,这样我就抛脱了一切疑惧和不安,从我物质的人中找出我精神的人,从我血与肉的具体存在中找出我的抽象实质,这就是生命赋予我的至高无上的神圣使命!”赛艾姆像害了场热病,眼中闪烁着酷爱“认识自我”的狂热光芒。

他踱到邻屋,像座塑像一样伫立在穿衣镜前,凝视着镜子里鬼一般可怕的自我,并默默地估量着自己的头形、面庞、躯干和四肢。

赛艾姆的这种塑像神态持续了半小时,空灵缥缈的“认识自我”,仿佛给他灌注了一套足以揭示自我灵魂秘密的奇异、升华了的思想,并使他心里充满了理性之光。他平静地启动双唇,自言自语地说:“嗯!从身材上看,我是矮小的,但拿破仑、维克多·雨果两位不也是这般吗?我的前额不宽,天庭欠圆,可苏格拉底和斯宾诺莎也是如此;我承认我是秃顶,这并不寒碜,因为有大名鼎鼎的莎士比亚与我为伴;我的鹰鼻弯长,如同伏尔泰和乔治·华盛顿的一样;我的双眼凹陷,使徒保罗和哲人尼采亦是这般;我那肥厚的嘴唇足以同路易十四媲美,而我那粗胖的脖子堪与汉尼拔和马克·安东尼齐肩。”

“不错,我的身体是有缺陷,但要注意,这是伟大的思想家们的共同特点。更奇怪的是,我与巴尔扎克一样,阅读写作时,咖啡壶一定要放在身旁;我同托尔斯泰一样,愿意与粗俗的民众交际攀谈;有时我三四天不洗手脸,贝多芬、惠特曼亦有这一习惯;我的嗜酒如命,足令马娄和诺亚自愧弗如;我的饕餮般暴食暴饮使巴夏酋长和亚力山大王也要大出冷汗。”

又沉默了片刻,赛艾姆用肮脏的指尖点了点脑门,继续发言:“这就是我!这就是我的实在。我拥有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的伟人们的种种品质。一位拥有这么多伟大品质的青年是一定能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的。”

“睿智的实质是认识自我。伟人们把宇宙的这一伟大思想根植于我心灵深处,并激励我开始去干伟大的工作。从诺亚到苏格拉底,从薄伽丘到雪莱,我伴随着伟人们一起度过了历史的风风雨雨。我不知道我会以什么样的伟大行动开始,不过一个在白昼的劳作和夜晚的幻梦中形成神秘自我和真正本性的人,无疑是可以开创伟业的……是的,我已经认识了自己,而神灵也已洞鉴了我。啊!我的灵魂万岁!自我万岁!愿天长地久,诸事如愿!”

赛艾姆在屋里踱来踱去,他那丑陋的脸上荡漾着欢乐的光泽,嘴里不时发出一阵像猫啃骨头时的欢快叫声。他反复吟着阿比·阿拉的一段诗文:尽管我是这个时代的晚辈,创业祖先的未竟之业,总会历史地压在我的肩背。

过了一会儿,我们的这位赛艾姆穿着他那肮脏的衣服倒卧在乱七八糟的床上,进入了鼾声如雷的梦乡。

(选自《纪伯伦作品精选》)

1.请简要概括赛艾姆“认识自我”的过程。

答:

2.请简述赛艾姆的外貌特征,这些特征是怎样呈现出来的?

答:

3.文中成功地运用了寓庄于谐的艺术手法,请简要赏析。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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