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
摘要: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信息化技术的更新,传媒对人们的生活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 电视传播过度娱乐化而引发的媒介事件时有发生。我国的电视娱乐节目进入了一个新的传播時代,过度的娱乐传播影响到人们生活,造成媒体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发生了偏移,公众对媒体所能够承担的社会责任及可信度产生质疑。从我国电视传播的娱乐化现象现状入手,分析了过度娱乐化现象及其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对娱乐化现象所带来的社会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探讨了我国电视传播中过度娱乐化的解决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电视传播;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
中图分类号:G222.2;G20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6.02.0014
在中国传媒文化的发展背景下,越来越多的电视节目呈现出泛娱乐化的发展趋势,包括以严谨为基本特征的电视新闻节目也受到影响。新闻娱乐化的现状,究其原因是电视媒体为追求收视率而刻意迎合观众,从而导致了泛娱乐化现象的产生,虽然该现象确实为各个电视媒体带来了客观的经济效益,但是过度的娱乐传播会逐渐影响到人们的生活,使得媒体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发生偏移。在互联网急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新闻媚俗化、节目庸俗化,娱乐新闻中的偷拍、炒作现象层出不穷。
在世界信息化潮流中,传媒和娱乐以席卷全球之势影响着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电视传播同样启动了娱乐化进程。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家广电总局曾明确提出:“应该积极地推进除新闻类的节目外的其他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与制作的分离,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基础作用。”[1]“制播分离”能够加快中国电视产业化进程,因此电视节目俨然成为各家电视台互相竞争的核心。各电视台的电视节目为争夺市场占有率逐渐开始走向市场化,导致电视的娱乐功能日渐加强。以1997年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等综艺节目为先锋,中国电视娱乐化浪潮一夜之间迅速蜂起,从中央到地方的各大电视台都开始制作和播出各种具有娱乐性质的电视节目。根据2005年对我国某发达地区某城市进行的调查[2],在1000份调查问卷结果中,娱乐节目与电视剧节目受欢迎人数的百分比分别为56%和49%,而时政类、经济类、农业类等类型的节目受欢迎程度较低,从这一调查结果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现今各种类型电视节目中,娱乐节目是当前宠儿,各大电视台通过娱乐节目拉动收视率,进而吸引广告客户以获取经济效益。娱乐加广告成为电视传播普遍选择的盈利模式,娱乐节目的份额在我国的电视节目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娱乐化趋势正向所有类型的节目蔓延,这种现象即是过度娱乐化的表现。
所谓过度娱乐化,就是泛指在电视传播过程中,节目定位、主持人形象以及节目类型等要素的选择,都是为围绕受众的感官刺激需求而展开,因而在一定意义上忽视了娱乐应该给予人健康的感性愉悦的真实目的。就我国现有电视媒体而言,电视娱乐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综艺娱乐节目中大肆发展,二是逐渐蔓延到其他类型节目中。从文化咨询到访谈节目娱乐化,从文艺节目娱乐化到科技节目娱乐化,甚至发展到最严肃的新闻也开始娱乐化包装。电视娱乐化的高收视率决定了其在节目中的主流地位。中国电视媒体在娱乐节目的带领下进入了一个被娱乐主宰的狂欢时代。如我国电视剧在20世纪尚追求经典和艺术,而在20世纪90年代后,则逐渐转向了追求消遣与娱乐,电视娱乐化在电视屏幕中占据着主要地位,从而也使得过度娱乐化现象愈演愈烈。
一、国内电视节目娱乐化现象之表现
(一)娱乐节目大量涌现,电视走向媚俗化
国内各大电视台为了争夺收视率,不断地寻找和探索新的节目类型,力求在媒体行业中一鸣惊人。新的娱乐节目模式极易受到热捧,如湖南卫视首先推出的娱乐节目——《超级女声》,在国内掀起了一股平民化的造星浪潮。该节目以其独一无二的形式为湖南卫视聚集了大量的人气与粉丝,一时之间,收视率与经济效益都迅猛增长。选手们的家庭背景、人生经历也成为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对象,使得大量观众慕名而来,随即便带来了极高的收视率和收入,其节目的投资商和制作人自然为之乐此不疲,对这些报道不断推波助澜,而这些行为使得选秀不仅仅是在为参赛者本人的才能选秀,而是在为这些选手贴上标签进行品头论足,从而使选秀节目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原初的选秀价值。然而,国内各个卫视竞相模仿,推出了类似的众多选秀类节目,如浙江卫视推出的《中国好声音》,用导师加队员的形式进行选秀,其本质与《超级女声》基本类似。
除此之外,婚恋交友类的栏目也逐渐登陆到各大卫视平台,这些节目本是以解决单身男女的婚姻问题为出发点的,以帮助单身男女找到自己的另一半,然而,随着节目形式的多样化和各大电视台之间收视率竞争的激烈,一些电视台开始寻求一定的噱头以提升此类节目的收视率,却违背了节目的初衷,不少节目逐渐演变成为一场毫无意义的价值取向个人秀。如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捧红了女嘉宾马诺,这位嘉宾标新立异的一句“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的经典语言使她红极一时。此外,还有部分的女嘉宾语言尖酸刻薄,故意放大别人的缺点,为了显示个性而无节制地去伤害别人等等。这些都是经常出现在娱乐节目上的画面,它给电视娱乐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使电视娱乐节目逐渐向媚俗化方向发展。
(二)严肃的新闻类节目出现八卦化,电视新闻娱乐化倾向明显
随着现今媒体的不断发展,新闻信息借助电视媒体平台获得了便捷、快速、广泛的传播,并且电视媒介消遣和娱乐的本质也在不同程度地感染着电视新闻。新闻最先在电视屏幕以正经严肃的形式呈现在观众的面前,而现今开始逐渐以多种娱乐化的形式出现,部分学者把这类变化称之为软新闻[3]。所谓软新闻,是指一种具有人情味的社会性的新闻,其形式比较通俗且具有趣味性,并且没有时间界限,其报道的内容多数是滞后性的社会事件,且与人们自身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它更多的是向观众提供一种娱乐,帮助观众开阔眼界,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对于信息时代下的观众来说,这种轻松和谐的传播方式更易于为人们所接受,同时娱乐化的手段也有助于信息的主动表达。比如娱乐节目的龙头老大湖南卫视的《晚间新闻》就采取了“说”新闻的方式,吸引了大批的观众,使其新闻类节目一跃成为国内最受欢迎的节目之一。但是,软新闻数量的激增也使得新闻的严肃性逐渐被娱乐的八卦性所代替,如明星隐私等猎奇性话题大量出现;部分电视新闻为了吸引观众,还利用粗俗的内容以及戏谑的语言来博取观众青睐。新闻类节目的此类倾向,严重危害了电视传播业的良性发展,对社会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
二、国内电视过度娱乐化现象的突出表征
(一)内容庸俗化
当今娱乐类型的节目中过度娱乐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过度娱乐化的编排者刻意排斥高雅文化,用粗俗露骨的语言以及动作去编排录制节目,其目的明显是为了博得眼球、提高节目收视率。例如与性有关的话题也在电视节目中层出不穷,黄色笑话、具有隐含性的性词语频出,甚至连国外的AV女优也开始在各大电视综艺节目中粉墨登场,这些现象堪用污秽来形容。更有甚者,为迎合娱乐化的倾向及收视率,一些电视节目主持人在电视中常常刻意以性感的面貌出现,乃至挑逗嘉宾,打情骂俏,这一切都使得电视娱乐化节目呈现出庸俗化趋势。
(二)感知肤浅化
娱乐节目不同于一般严肃性的新闻节目,只需给观众带来感性层次上的浅表性认识与思考即可,因此为了迎合各个层次及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它允许一定程度的肤浅化。作为公共媒体,其节目内容的传播应该被视为一种社会行为,其选择传播的内容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呈现,而是一种精神意义上的指引,可以称之为一种对观众认知的影响。因此,高雅的娱乐文化不仅影响媒体自己的发展,而且还影响一个民族的精神走向。中国的电视传媒在娱乐化的节目传播过程中出现了一种通病,就是娱乐内容传播的肤浅化。而造成这一根本问题的主要因素,是各个电视台为提高自己的收视率而没有底线地迎合部分观众的喜好,从而使得电视娱乐节目越来越庸俗化。
(三)形式雷同化
娱乐节目作为一种可供人们消遣的节目,其目的是帮助人们在日渐增强的压力环境中得到有效的释放。但是如今的电视娱乐节目大多都是抄袭他者的仿制品,没有太多的创意,不仅不能使观众缓解自身的压力,反而还带给人压抑的感觉。就当前国内的娱乐节目来说,换汤不换药的节目层出不穷,一旦某种娱乐化节目以高收视率打开市场,紧接着就会有许多相类似的节目群起而效之。电视相亲节目的鼻祖是湖南卫视的《玫瑰之约》,后来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异军突起,创下娱乐节目收视率第一的好成绩。于是,各种类型的相亲节目便在各大地方卫视纷纷包装登场,较为著名的有浙江卫视的《为爱向前冲》和东方卫视的《百里挑一》,各个卫视平台开始纷纷上演“相亲”大战,不仅炒火节目和嘉宾,甚至也把相亲的话题重新推到了人们面前。虽然各大卫视的相亲节目的相亲形式与节目互动形式不同,但是它们都大同小异,同属一种类型。因而,这些节目就不可避免地出现诸多雷同现象。
三、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带来的不良后果
电视节目的过度娱乐化给电视媒体带来了各种问题,这令电视节目的文化认知功能、教育功能和审美功能都受到了不良影响。从现今我国电视娱乐化的实际情况来看,电视传播的过度娱乐化及其恶性发展,虽然短时间内能吸引部分趣味不高的观众,但从长远来看,反而会使观众出现“审美/审丑”疲劳,最终将缩小电视媒体的健康发展空间。
(一)导致电视媒体道德关怀的缺失
电视节目过度的娱乐化,使得电视节目为追求收视率及利益而盲目地去进行节目的摄制及录制,忽视了人们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义务。如对严肃问题的轻率调侃,对个人生理缺陷的渲染放大与嘲弄,其目的仅仅是为了获得一时的哗众取宠的娱乐效果。许多访谈类节目,为了获得高收视率,常常以揭露他人的伤疤和隐私为噱头,缺乏对人的基本尊重,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电视媒体丧失了对人的道德关怀。另外,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还使得电视媒体开始追逐和聚焦社会的边缘人群与特殊群体,如乞丐、犯人、残障人等,而这一切只不过是为了满足大众的猎奇心理以及增加笑料而已,而媒体本身应有的对这些群体的道德关怀却荡然无存。这就说明,电视节目的过度娱乐化会使得电视节目缺失应有的道德关怀,进而给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以杨丽娟追星事件为例,这位原本的花季少女,本该拥有自己的正常生活,却让自己的父母卖房卖肾帮助自己去追星,最后逼死了自己的父亲。这一事件折射出了一种社会现象——娱乐节目的过度膨胀。一些电视媒体为了提高收视率,故意炒作明星、甚至把明星神秘化和高尚化,使得众多的追星族为追星而狂热,最终脱离了自己的正常生活轨道。甚至可以说,杨丽娟事件的发生,电视媒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大量电视媒体介入该事件,甚至公开表示用金钱来协助杨丽娟追星,这类行为明显有违道德。媒体利用该故事的悲情为自己炒作以扩大营销,实际上早已经丧失了媒体本该具有的道德关怀。
(二)导致社会深度信息价值的消解
电视节目传播的过度娱乐化,使观众开始迷恋节目的感官刺激,內心理性思考让位于视觉感受。从单纯的层面来看,随着全球经济的日益发展,人们在生活中面对越来越多压力,电视节目的娱乐化给人们紧张、烦躁的生活增添了乐趣,让人们在工作之余得到放松与消遣。但是,如果这种娱乐节目不加节制地占据电视频道,将会令人在迷离麻醉的娱乐节目中忘却自己的积极生活目标。就当前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现状来说,大部分娱乐节目制作粗糙,内容粗俗、肤浅,长时间浸淫在这种娱乐环境氛围中会使得人们的审美与评判能力下降。个人的社会道德感也会在不知不觉中从理性道德转化为感性道德,甚而至于使其价值观、人生观发生改变甚至扭曲。此外,过度娱乐化的结果会导致观众盲目地追求娱乐化的生活,以至于为了一些毫无价值的事情而浪费时间和生命。娱乐化本来是帮助人们消解生活中的疲劳,给日常枯燥的生活增添乐趣,但是肤浅的娱乐节目消解了深度信息的价值,电视传播的过度娱乐化将会误导人们放弃原有的正常价值尺度而执迷于外表的崇拜。
(三)导致电视新闻可信度的降低
在过度娱乐化的背景下,炒作成为人们生活中常见的画面。不少人为了名气或是出于某种目的来炒作自己,网络红人频繁出现,如芙蓉姐姐走穴、凤姐征婚、郭美美炫富这些媒体炒作事件及其在电视中的娱乐播报,使得人们在娱乐之余开始质疑媒体的信息可信度。媒体娱乐的过度,使得娱乐转向媚俗化,以至于现在一提起娱乐首先进入人们脑海中的便是游戏。这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到受众的判断力,使受众对媒体的公信力产生了怀疑。
当前时代是一个信息多元化的时代,各种类型的媒体充当着对信息分类的工作重任,过度的娱乐化使信息的组合被人的价值取向所左右,那些能够引起人们深思的内容往往会因过于理性而被娱乐节目拒之门外。我们从新闻娱乐化的倾向中便可以看出,新闻栏目从过去的严肃性逐渐向娱乐性靠拢,对事件的报道常常淡化其严肃性、简洁性,而是开始注重故事性、强调刺激性、聚焦情节性,甚至常常对事件设置故事性悬念。
四、我国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的改进之道
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不是一朝一夕的,它是在多种因素的合力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其中包括商业化的操作、流行文化的熏染以及时尚思想的影响。电视节目娱乐化在中国的电视屏幕中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逻辑。面对当前的现状,我国的电视媒体亟需冲出过度娱乐化的困境与重围,以打造积极健康、催人奋进、生动活泼、令广大电视观众喜闻乐见与耳目一新的节目为目标,通过提升文化传播内涵、注重内容创新、重视受众心理等举措,提升电视节目的文化品位,促进我国电视事业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一)提升文化传播内涵
如今,媒体虽然是以盈利为目的企业,但也是公益性、政治性的信息传播向导,如果过分地屈从于市场,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忘记了自己的根本职责,势必会导致电视节目的方向出现扭曲。电视节目过分追求娱乐消遣价值而忽视认知和教育功能,不仅会降低人们的审美意识,而且会将电视文化以及大众都推向单调与平庸。当然“公众性的艺术情趣也需要媒体的有益引介,媒体宣传在一定的范围内,一定的程度上左右着观众的取向。观众的欣赏情绪和口味并不是自发而形成的,而是可以被提高与引导的”[4]。迎合性的东西通常是没有思想蕴含的,它只是简单地给观众带来感官的刺激。电视媒体作为多元化信息传播的一种渠道应该立足于媒体的专业定位,其专业的发展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提高自身的收视率而取悦讨好观众,而应该走向观众与贴近观众。
即便是娱乐节目,也并不意味着只有流行于肤浅才能生存,它同样可以被制作成精良的、具有高雅艺术品味的娱乐节目,在给予观众审美愉悦的同时,还能够让观众体会到高尚的审美趣味。如央视的《开心词典》,就很好地把娱乐趣味和文化内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设置一些步骤将正确的节目理念贯穿其中。虽然节目中仍然存在浓厚的商业色彩,但毕竟打破了娱乐节目的庸俗化套路,保持了自己的高雅立意和健康的格调,具有独创性,深受观众喜爱。
(二)创新娱乐节目内容
文化可以分为雅文化与俗文化,它的构成犹如一个金字塔,站在塔尖的是巨人,但是也不应该忽视基底文化的作用。电视节目同样也有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之分,这就要求电视节目的制作者应该把受众视为有区别的不同群体,针对不同受众的不同需求层面,来实施相应的传播策略,应该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制作和播出不同电视节目。这就需要电视媒体在制作节目时,在节目中融入更多的人文关怀,在节目内容的报道和编排手段上注重个性特征,这样才能抓住自己的目标客户群。
就当前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的现状来说,电视媒体首先应该重视节目的内容创新,在避免低俗、庸俗、媚俗“三俗”的情况下,坚持“以人为本,走亲民路线”,在此基础上对形式和内容不断创新求变。电视娱乐节目若想得到好的传播效果,还应该与纸质及新媒体等密切合作,使受众可以通过多种媒介渠道获取信息,继而通过群体传播与大众传播去分享信息。
五、結 语
综上所述,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现象是在多种因素合力作用下形成的,它不仅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而且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都产生了一定影响,这就要求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合理地调整电视节目的内容;应要求传媒行业立足于正确的价值取向,在良好道德指引下自警自律,应立足于以节目自身的专业水准而不是噱头来提高收视率;对于电视观众而言,应提高自身对电视娱乐节目的观赏品味,自觉抵制低级庸俗的娱乐节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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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 喆.浅析我国电视传播泛娱乐化现象[J].美与时代(下),2011(6):65-67.
[4]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来社,1999:263.
(责任编辑 文 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