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治理是教育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丰富性和可能性将在教育治理的实践深化中得到最大程度的开拓,德育治理的正能量也将为教育治理的持续推进发挥重要作用。
“治理”一词来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领导和操纵”,和“管理”的最初词义相当。1989年,世界银行会议在讨论非洲发展问题时,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这种说法。此后,“治理”概念开始广泛应用于各国的政治学、行政学和管理学领域,其内涵也在不断变化、发展中,逐步成为一种被广为接受的理念。全球治理委员会在1995年发表了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的长篇研究报告,其中将治理的四大特征表述为:“它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
上述特征,在教育领域显然也是适用的,它很好地描述了教育的历程(持续性与长期性)与特征(政府-教育局-学校多元主体、校长-教师-学生多方协调、学校-家庭-社会多重互动),这就使得“治理”概念在教育领域的跨界使用成为可能,甚至变成一种全新的理念。虽然要真正实现其内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办“有道德的教育”——追求学校治理的道德目的
(一)“学校治理”首先必须成为“道德治理”
从“管理”到“治理”,看起来只是一字之差,却包含着现代管理理念的重大变化:治理并非废除已有管理,而是更强调管理的多主体性、管理过程的民主性,强调多方协商、合作、协调,以及管理者与管理对象的利益共生和目标共求。教育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承担着重要的公共使命,更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因此,“教育治理”必须是“道德治理”,但它无须放弃以往的积累与成就重起炉灶,只是强调应当比以往更加凸显管理的人本境界以及多元共治的可能性,同时也回归道德的本意,即对于管理领域中所有人的有效关注和平等尊重,藉此发挥更大的学校系统效能,使教育“促进人的发展”的功用真正发挥到极致。在教育治理层面上,与其把德育看成学校工作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如把它看成是“有德之育”的缩写,是统领学校教育的最高指导思想与终极目的。
(二)明确德育治理的现实目标:培育合格公民和合格职业人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管时代如何变化,仍有其合理性,代表着一个人全面发展的方向。其中,德育理应起到定位教育本质的作用。如果学校教育是有道德的,那么它必须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打好基础。因此,德育治理的现实目标是:实现对“应试教育”的大力纠偏,中小学生在校所受的所有教育,不仅是为了成绩去学习、为了升学去竞争。学校德育应当利用其集体教育的优势,帮助学生探讨并回答如下三个问题:“我是谁(自我认知)”“我想干什么(理想教育)”“我能干什么(生涯指导)”,使所有学生在青少年阶段就获得思考自己的社会职责和发现个人职业兴趣的机会与能力,而深入思考并审慎回答这些问题,将能为有效实现教育的长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即培养合格公民,打造合格职业人。这才是学校为社会和未来培养各行各业人才与接班人的真正出发点。
二、真正实现德育伦理——厘清教育内外部的多重治理关系
作为一种新的管理理论视角,治理理论更多强调了多重权力关系共生共存、相互作用与影响融合的状态,凸显了治理关系优于传统管理关系的优势及其带来的组织活力,这些特征也非常吻合于中文中“伦理”的语辞本意——指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条理,理顺关系、相处和谐即为“善”。因此,实现学校道德治理的第一步是在治理伦理的视角下,对各种教育治理关系予以梳理,使之协调。
(一)政府(教育局)-学校-社会之间的治理关系新形态
1.政府、学校、社会实行“管、办、评”分离。这是近年来讨论最多的教育治理主题,这种新的教育管理循环,即政府管学校、学校办学、社会评价学校教育,为学校能够面向社会依法独立办学打开了新思路。“管、办、评”分离能够成为“学校治理”的重要话题,本身就说明治理理念在教育领域已被普遍接受并正向纵深发展。
2.教育集团化(亦称“教育联合体”)。这一趋势也可以看成是对当代教育治理形态的一种注解。多主体的教育集团通常由地区名校(教育强校)主办,也可以是不同学段的几所名校强强联合举办,并由主办学校引领或与集团内的其他学校分享先进的教育理念、实现师资交流和其他教育资源的集团内共享,切实带动并促进区域教育的同步发展。
3.校际委托管理。这种区域教育共同发展的形态通常发生在办学条件和基础存在差异的学校之间。在委托管理的历程中(通常是2-5年),通过双向、定期的领导沟通、教师团队合作研讨、优质校教师专业带教、两校学生交流,致力于谋求两所学校的共同发展,相互促进。
4.大量新型办学主体的出现。这一变化极大丰富了学校类型,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形式的出现,充实了教育供给,活跃了教育市场,满足了百姓的差异化教育需求,在现实中成就了多元主体办学的业态。
上述种种教育治理的新思路和新形态,体现了教育治理的道德本质。因为这些做法本身旨在解决教育治理历程中事关教育德性的紧要问题——办好老百姓需要的教育。与此同时,理顺多元办学主体之间的伦理关系,也保证了多主体办学的可信赖程度与相互支持的可能性,能够充分体现教育的公共使命与服务特质。
(二)德育治理的主体再认:校长、教师团队、学生的多主体共治
德育治理的主体再认意味着对于教育内部道德关系的再思考:发挥学校组织中所有人的积极主动性,方能构成治理历程的推进动力。在传统管理中,很少有人考虑“谁的学校”这样的问题,即学校是为谁而办,谁又能决定学校的发展方向和管理形态,学校里的民主和尊重如何实现。但在学校治理的语境中,如何回答这些问题,却能考查校长和学校领导团队对于学校治理主体的认知,也将直接影响德育治理的效能。所以,比之政府(教育局)与学校的治理关系,校长(管理团队)与教师、学生之间的治理关系更能体现其德育治理的实际水准,以及治理所应当包含的协调性、过程性、互动性特点。当校长和管理团队能够把教师和学生视为学校最宝贵、最有创造力的资源,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与优势时,三足鼎立的学校管理和德育治理模式才有可能。很多学校在上述方面已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德育治理的现实正在逐步呈现。
(三)谋求合作、实现双赢:学校与家庭的教育治理合力
家校之间是天然的同盟军,虽然教育角色有别,却有着共同的育人目标。在教育治理的理念下,作为公共教育力量的学校和作为私人教育力量的家庭如何充分合作,需要双方的深刻理解与相互支持。近年来,很多中小学构建了良好的家校关系,正在不断丰富着家校协同共治的图景。比如,学校家长委员会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制度化建设;利用网络技术,实现家校沟通的多样化、合理化,既保留家长会、家校联系册、品德评语等传统手段,也打造并发挥智能化新型家校沟通平台多元、迅捷、通畅的效用;建设家长学校,定期邀请教育、心理专家参与家庭教育咨询;引进先进家庭教育理论,组织家庭教育论坛,探讨实际问题;利用家长资源,建设职业参观和实习基地,对各年级学生进行生涯指导;定期由学校组织、号召家长参与社区亲子活动。上述可见,家校合作在协同共治的理念下,能够实现双赢,并持久地造福学生。
三、关注治理的过程道德——探索德育治理的伦理内涵
(一)强化道德教育:落实德育治理
比之其他行业的治理,教育治理更需要认识、理解、实现治理历程中的伦理涵义,即认清教育的道德内涵。因为教育面对的是成长中的个体、祖国的未来。德育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重要领域,尤其如此。学校德育只有致力于促进学生的道德认知力、道德思辨力和道德决策力成长,方能实现道德教育的目标。但在我国的学校系统中,由于历史传统的原因,我国德育的特点一直是“大德育”,而非只包含道德的内容,因此,在中小学中,要由只具备其他学科专业背景的中小学教师在他们较熟悉的政治、思想教育之外,实践以伦理学和心理学为基础的道德教育和心理品质教育,难度还是很高的。
那么,狭义的道德教育内容究竟是什么?伦理学是以道德作为唯一研究对象的学问,因此学校德育应当充分汲取伦理学的理论营养和思维方法。当代伦理学关注的五大道德主题是:[1]生命、善良、公平公正、诚实(讲实话)、自由。古往今来,无论道德现象还是道德研究,都从来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充满了歧义和两难问题,上述五个主题也不例外,对于每一个主题的解读都充满了复杂性、丰富性和多义性,但对于这些主题的体认与思考,将深刻地影响学生们的道德行为方式乃至人生选择与未来道路。因此,我国学校道德教育如何在这五个向度上展开,从课程体系到活动序列,从学科教师到班主任如何参与、引导,从知识内容到教学方法,从讨论方式到思辨形态……都可以视作德育治理的专业教学内容展开深入研究。同时,德育治理还需要在德育专业师资培养方面持续开拓。
(二)善用德育方法,遵循教学伦理
近年来,我国的师德研究不断深入,教师的教学伦理也日益受到关注,这两方面的成效也将直接影响德育治理的结果。在德育治理的视野中,中小学教师在日常教学和学校生活中所体现出来的师德,用关系伦理和过程伦理来阐释更为恰当,它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完成耳濡目染-言传身教式的有效德育。而教学伦理的一个重要检测指标是:老师们能否让学生爱上他们所教的学科。
在德育治理中,方法的道德也极为重要。古往今来,在关于“道德的教与学究竟有何特质”的争辩与研究中,研究者们的基本共识是:“道德之教”是“态度之教”而非“知识、技能之教”,在“道德之知”(知之)与“道德之行”(为之)之间,必须有“信之”这一道德态度。[2]84-86因此,道德教育方法显然有别于政治教育方法,而“要诉诸对人际现象和社会问题的主动探索、思考、反省、批判和讨论”,[2]14道德教育与其说是有着现成答案的道德知识,不如说是一种思辨训练,一种自我价值观的辨识,一种没有唯一答案的人际探讨……这种德育历程,主要基于对于真实的生命、人生和社会问题的全面深入思考,学生们通过对这些重要主题的相互探讨,逐步理解人性,发现自我,学会沟通,了解社会。
总之,德育治理是教育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丰富性和可能性将在教育治理的实践深化中得到最大程度的开拓,德育治理的正能量也将为教育治理的持续推进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蒂洛,克拉斯曼.伦理学与生活[M].程立昱,刘建,译.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8:146-155.
[2]黄向阳.德育原理[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2010.
【刘竑波,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张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