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转“新生代农民工”贫困代际传递趋势的思路与对策

2016-05-03 06:49张积良
新疆社会科学 2016年1期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

张积良



扭转“新生代农民工”贫困代际传递趋势的思路与对策

张积良

内容提要:“新生代农民工”是指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农民工,这一群体虽然更为认同城市生活,但现实中这一群体也有被农村和城市双重边缘化的迹象。且由于其社会地位和自身条件导致其贫困出现了代际传递的趋势。因此,如何打破阶层固化,实现阶层融合,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的且必须加以解决的社会问题。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 贫困代际传递 思路与对策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转型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出现的一个庞大群体,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首次出现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国家统计局自2008年开展的《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主要指标解释中对此有明确界定:“新生代农民工:指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农民工。”“老一代农民工:指1980年以前出生的农民工。”“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 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①《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http://www.zgxxb.com.cn/xwzx/201504300004.shtml。2013年《报告》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占农民工的比重为46.6%。②国家统计局:《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国信息报》2014年5月13日第1版。2014年《报告》中没有“新生代农民工”的专项统计,所以采用2013年数据,并且这一数据每年变动不是太大,基本能反映总体情况。在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不断下降的前提下,农民工群体规模却是逐年扩大,这就决定了“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必然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历史背景、现实处境和未来愿景

我国特殊的工业化道路,造成了城乡“二元”经济分割,出现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而“新生代农民工”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处境导致这一群体出现了贫困代际传递的趋势。

(一)历史背景:中外工业化过程中农民的不同境遇

封建社会是以农业为主的社会,而资本主义社会是以工业为主的社会。在资本主义制度确立的过程中,资本原始积累也是极其残酷的,英国的“圈地运动”是其代表。在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中,资本家不仅剥削本国人民,也对殖民地大肆掠夺,为弥补美洲大陆开发劳动力的不足,还开启了罪恶的奴隶贸易,所以,马克思指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①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75页。。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失去土地的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完成了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换。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和工人运动的高涨,资本主义社会由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为主转向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由野蛮的剥削转向文明的剥削。二战以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逐步推行社会福利制度,工人的权益和生活得到了相对完善的保障。当然,在资本主义国家,农民的“消失”和工人生活状况的改善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在我国,解放之初仍然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工业基础十分薄弱,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个历史前提决定了我国工业化道路的特殊性。在发展中国家工业化道路中,也有一些国家通过承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产业转移、吸引过剩资本而迅速发展的先例,但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基础薄弱加上资本主义国家的封锁等因素的限制,这条路是行不通的。为了应对这一困境,我国实行的是高度的计划化和公有制经济,据此,我们初步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和金融体系,但后遗症比较多,以“工农价格剪刀叉”和高积累支持工业发展、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措施,削弱了农业发展的基础,使农业发展长期得不到提高,客观上导致了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形成了城市和农村的巨大“鸿沟”,并形成了农民向市民转化的巨大障碍。我们不能否认,在我国工业化过程中,农民是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的。而正是农民的这种奉献和我国特殊工业化道路的历史背景下,这些农民的下一代——“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在教育、就业、资金等方面的先天劣势,在随后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竞争中,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

(二)现实困境:生活相对贫困并出现代际传递趋势

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加上人均耕地面积少,致使从事农业生产的收入偏低,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大多不愿务农。进城务工收入尽管比务农要高,但相对于其它行业的收入而言,务工收入依然较低。在我国的收入分配中,劳动在初次收入分配的比例本来就偏低,而农民工又主要从事的是体力劳动,所以农民工的务工收入并不高,2014年《报告》显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 864元。由于农民工务工的流动性和短期化,“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无法准确统计,但从我国城乡收入对比中就能大至看出来农民工的总体收入(务工收入包括在农村居民家庭收入之中)。表1数据清晰显示,城乡收入差距本来就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高速发展,这一差距并没有缩小,反而逐渐拉大。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新生代农民工”收入偏低,生活处于相对贫困状况。

表1 城乡人均收入对比 单位:元

“新生代农民工”的下一代有没有摆脱相对贫困处境的希望?从现有的条件看是很困难的。首先,从起点看,“新生代农民工”孩子“输在了起跑线上”。教育公平是“新生代农民工”孩子改变命运的希望,但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农村教育环境差、教育投入少及进城务工者子女上学难等因素,农村孩子在一流高校中所占比例逐年下降。“在清华和北大这两所高等学府中,1999年北大农村学生占16.3%(较上世纪50年代的50%至60%明显下降),而2000年的时候清华农村学生比率还占17.6%。不过,专家和学生都认为,自此之后这一比率便不断下降。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一位教授表示,这一比率有可能会下降到1%以下。”①伊萨克·斯通、王美娜:《名校里的农村娃越来越少》,《世界报》2010年9月1日第10版。如果说以前部分农村孩子靠高智商和勤奋还能与城市孩子争一争,现在这种教育差距却不是靠努力就可以弥补了;其次,从过程来看,农村孩子也很难跑赢城市孩子。受教育程度的差别和就业制度的不完善及城市就业的一些门槛限制,在有限就业机会中,“新生代农民工”孩子相比城市孩子是没法“拼爹”的;再次,从结果来看,“新生代农民工”孩子贫困的代际传递很难避免。“从社会结构角度看,中国贫困阶层的产生是具有结构性特征的,即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资本和社会资源向优势群体积聚从而限制、剥夺了社会中下层群体对社会资源的分享,底层群体向上流动的机会、空间和渠道愈来愈狭窄。”②王晓东:《贫富差距的代际传承——对“穷二代”现象的透视与反思》,《甘肃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新生代农民工”孩子在就业、创业和生活中得不到父母更多的帮助,买套房就沦为“房奴”了,还要负担家庭养老、医疗等问题,很难和城市孩子过上同样的生活。事实上,“官二代”“富二代”和“农二代”是同一过程中不同前提条件下出现的不同结果,现实中所谓“X二代”的说法就是对阶层固化现象的一种通俗描述。产生贫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理论上,结构主义视野的贫困发生并非如此简单,贫困的产生机制还包括资源要素贫困、人口素质贫困、系统贫困(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贫困)和文化贫困等,并由此形成了从不同侧面出发的贫困理论。”③沈红:《中国贫困研究的社会学评述》,《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2期。如果这些条件没有改变,那么贫困的代际传递也不可避免。

(三)未来愿景:从农民到工人的身份认同

和“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更向往城市生活。这群人出生以后就上学,之后就进城务工,反而对农业和土地不是那么熟悉,2013年《报告》显示,“87.3%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从事过任何农业生产劳动。”但另一方面,城市还没有做好接纳他们的准备,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加重了城市负担,在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城市压力本来就大,吸收能力非常有限。“新生代农民工”既脱离了农业不能称之为农民,在城市又得不到稳定的工作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正在遭遇身份认同危机。离开农村失去了自然经济的低水平生活便利,进入城市又无力负担高昂的生活成本,游走在农村和城市之间,有被农村和城市双重边缘化的可能。

现代化过程中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最终会消失,农民的身份逐渐转化为市民,一部分为城市产业所吸纳,另一部分转化为农业工人。在发达国家,现代化的农业一般实现了规模经营,农业机械、化肥及生物技术等的广泛使用,使得农业生产率大幅提高,并消除了城乡人员的身份差别,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从业人员,从雇佣关系来看其实就是农业工人。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逐步下降是众多国家发展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发达国家中的美国农业人口比例为2.4%,加拿大为2.8%,法国为3.2%,英国为1.9%,德国为2.8%。日本农村人口已经从上世纪60年代中期的1 150万减少到330万,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从890万减少到220万,日本农村居民只占总人口3%左右”④李清华:《对农民工问题的战略思考》,《中国发展观察》2010年第6期。。在美国,农业生产者的收入要高于社会平均收入,“2013年,农户家庭平均收入是全美家庭平均收入的1.63倍”⑤夏益国、宫春生:《粮食安全视阈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经济问题》2015年第5期。,传统农民的形象、地位及身份在这里已完全消失。

二、破解“新生代农民工”贫困代际传递难题困难重重

“新生代农民工”是阶层分化的结果,并且这一群体目前面临城市融入困难、转型就业困难和国家扶持困难,面临被城市和农村双重边缘化的风险,并很有可能被凝固在社会底层,向上流通和融合的难度非常大。

(一)城市生活成本不断攀升造成“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困难

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改革开放至新世纪这一阶段,是主动融入阶段;新世纪以来为第二阶段,为被动加入阶段。1980~2000年,乡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由80.61%降至63.78%,平均每年下降0.84%,而2000~2010年,这一比例平均每年下降1.37%,速度明显加快。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城镇化进程势必会继续推进,“新生代农民工”也会持续向城市转移,但现在这些失地“新生代农民工”进城仅仅是户口由农村变为城镇,没有稳定的就业岗位、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没有思想观念上的转变,这部分人群很有可能逐渐被凝固在城市底层而难以真正融入城市。这种判断从三个方面可以得出:第一,目前的征地和拆迁多以货币方式补偿,但货币补偿不是按土地的市场价进行的,征地和拆迁按国家相关规定补偿,可数额并不大。这样,失地“新生代农民工”身份被迫转换,成了“城里人”,但这部分有限的补偿款既不能保障其一生衣食无忧、往往也无法满足其创业的需要,因此,一时风光之后,生活、住房、养老等问题成了社会负担;第二,这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因为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固定的工作,主要还是靠务工谋生,收入不高,但在城市的生活成本却大幅上涨;第三,离开土地之后,“新生代农民工”的自我保障功能消失。在农村,尽管收入很低,但农村还存在相当程度的自然经济成分,所以生活总能过得下去。进入城市之后,需要去适应完全的市场经济,而我国目前城市的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且覆盖面不广,如果没有收入来源仅靠社会保障去维持基本生活是很困难的,这样离开农村的“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就很困难。

(二)经济“新常态”和工业转型加剧了“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务工困难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中,农民工为我国城市建设添砖加瓦,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随着经济增速放缓、产业升级换代和我国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务工环境将变得越来越艰难:首先,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速度会加快,“新生代农民工”涌向城市的步伐会进一步加快。随着我国乡村人口比重下降,农业生产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开始松动,土地流转制度一旦实施,农业就会转向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来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农业机械广泛运用,这样农村需要的劳动力会大幅下降;其次,在经济增长的“新常态”下,城市对体力劳动者的需求也会相对下降。2014年5月,习近平在河南考察时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①易珏、王伟:《经济步入“新常态”》,《中国经济信息》2014年第15期。在经济增长“新常态”下,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经济增长的动力由投资推动转向需求拉动和创新驱动。经济增速放缓和经济发展转型,就势必会减少对体力劳动者的需求,同时由于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许多产业会更多地使用效率更高的机器,从而出现“机器排挤工人”的现象。可见,两种相反的运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也会出现“相对人口过剩”现象;再次,产业升级换代和经济进一步转型过程中,“新生代农民工”会遭遇“结构性失业”。我国如今只是一个“制造大国”,还未成为“制造强国”,中国制造目前仍以初级制造为主,这里还能吸纳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但随着我国由“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工业升级到4.0,就会需要一大批有知识、有技术的产业劳动者,“新生代农民工”显然会排除在产业大军之外。同时,我国部分经济又开始向知识经济转型,而知识经济的本质是“研究型”社会,在生产领域,自动化、智能化的机器解放了大量劳动者,这些劳动者主要以科学实验等劳动为主,显然,“新生代农民工”是与知识经济“绝缘”的。

(三)政府在扶持“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上陷入公平与效率的两难

尽管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但在实践中向这一目标迈进非常艰难。我国发展的起点和发展的目标决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始终会坚持“效率优先”,只有保持一个高速度的发展,才能逐步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甚至可以说,高效生产是我国社会主义的生命线,只有突出效率,才能逐步改变我国在国际上所处的不利地位。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需要迅速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尽可能地增加物质资料生产,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其中公平是在为效率让位的;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资本的积累与生产要素的聚集,讲“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一定程度上允许了伤害公平的现象存在;目前发展的任务依然很重,我国需要通过深层改革去促进再发展,进一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降低大国崛起过程中面对的巨大风险,这个时候讲的公平,实际上也是为效率服务的,如果强调的分配公平会影响到发展效率,那么这种改革的阻力就会非常大。

从理论上讲,公平和效率是有机统一的,但在实践中,公平对效率的反作用有一定的滞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需要长期、持续大量投入精力和财力才能见效,还很难评估这种努力会取得什么样的成效。群体庞大、投入巨大、问题难解决等因素都容易让决策者在解决“新生代农工”问题的时间和力度上难以决断。很多时候,中央政府的财政状况都比较紧,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促发展就不能用于保公平,我国目前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的布局和传统制造业的升级也需要政府庞大财力的支持,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大背景下,稳增长和调结构的任务非常艰巨,更何况消除旧有的差距需要政府在一段时期内持续地投入庞大的资金才能见效,这就相当于改变了国家的工作重点,所以很难下这样的决心。经济活动中,每一项活动都和其他活动密切联系,一段时期经济的发展往往有很大的惯性,政策大调整的难度很大。可以说,发展是硬道理这一思路短期之内不会变,发展过程中公平问题比较突出的时候,对这一问题重视程度会高一些,使公平对发展做到可以包容。

三、扭转“新生代农民工”贫困代际传递趋势的思路和对策

对于“新生代农工”及其贫困代际传递问题的解决,时间上越是拖后,就越容易,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群体的数量会减少、素质会提高、并且国家财力会增加。但从公平的视角和更有利于问题解决的考量,政府不应该放任这一问题继续扩大,而应当本着“杜绝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应对:

(一)赋权减负,打破“新生代农民工”贫困代际传递的产生条件

济贫之道在于赋权。1792年,托马斯·潘恩提出,“对穷人的养老补贴,不是施以恩惠,而是赋予权利。”①赵亚奎:《济贫之道在于赋权》,《新世纪周刊》2011年第7期。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就也曾明言,“贫困不是单纯由于低收入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基本权利缺失造成的。权利的缺失,使得处于贫困状态的人们很难拥有脱离贫困的机会,而贫困又使得这些人们更加难以获得本应拥有的权利。”①释均:《“权利脱贫”才能走出“贫困陷阱”》,《党建文汇》(上半月版)2011年第5期。这种思想在国际扶贫事业中被广泛接受。权利缺失造成的农村养老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沉重负担,并且“新生代农民工”的贫困化使得在子女教育上也不堪重负,形成恶性循环难以跳出“贫困陷阱”。要打破贫困的代际传递,必须给“新生代农民工”减负,将其从对上一代养老和下一代教育的沉重负担中解放出来。教育公平是公平的起点,是“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改变自身命运的希望。“新生代农民工”兄弟的子女更需要受教育权和发展权,决不能因贫困而导致他们的权利缺失,而保障这种权利,现在我们通过努力完全可以做到。谁来主张“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的权利呢?由于“新生代农民工”这一群体很庞大、分布上又很分散,事实上处于社会底层,所以很难发出统一的声音。权利诉求主体的缺失是“新生代农民工”权利被忽视和得不到保障的重要原因,为防止这一群体规模不断扩大、杜绝贫困代际传递,必须着力培育“新生代农民工”权利诉求主体、畅通诉求表达通道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怀的氛围。

笔者认为,具体的对策建议有:首先在权利保障方面,应成立“新生代农民工协会”,以呼吁和表达自己的诉求。出台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规划。构建全社会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关怀机制;其次在减轻负担方面,要均衡教育资源。改善农村的办学条件和引导优质教学资源向农村配置,对农村受客观条件限制流不住优秀教师的现象,可以采取支教、轮岗等措施,对农村任教的老师,在工资、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优惠。在上学、招生和就业问题上,对“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农村孩子延升到高中或高职阶段,招生中加大高校对农村考生的招生比例。就业尽管不属于起点公平,但鉴于已经形成的起点的差距,现阶段可以规定在就业工作中农村户口毕业生必须达到一个设定的比例。另外,要从国有企业的利润中拿出一笔资金,对农村70岁以上老人全覆盖养老。

(二)保障增收,逐步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环境

政府应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提高低收入补贴标准等形式增加“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并完善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现实中恰恰忽视了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保障),不再积累新的问题。短期来看,这笔支出会成为政府的负担,但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向需求拉动的大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收入增加会扩大市场需求、拉动实体经济规模,从而又会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这种措施对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来看是一种正向推动。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应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围绕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引导社会资本流向农村以发展农业,鼓励创业带动“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土地大概是农民仅有的“财产”,盘活土地流转有利于农业规模经营,出让土地的收入可以成为“新生代农民工”进城的生活依仗和创业的资本,这对发展现代农业和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一举两得的可行措施。

建议对“新生代农民工”加强保障,尤其是住房保障,尝试用建筑成本价提供保障住房;与此同时,改革土地承包责任制,允许农民以市场价转让土地(但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方向,以保证粮食安全),或者以土地入股参与现代农业。

(三)转型致富,消融“新生代农民工”的阶层差别

从国际一般经验来看,农业的现代化和市场化是消除城乡差别的最终出路,考虑到城市的承受能力,这是一个较长的过程,现阶段的农村人口数量依然比较多,只有等到“刘易斯拐点”(即劳动力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是指在工业化过程中,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最终枯竭。)①〔美〕刘易斯(Lewis,W.A.):《二元经济论》,施炜等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第64~73页。的到来,“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才会最终消解。但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后,我们可以少走弯路,缩短这一过程,发达国家先是农村人口流向城市,然后城市劳动者回流农村成为农业工人。所以,我们可以将“新生代农民工”分流,一部分为城市产业吸纳,一部分转化为农业工人。为此,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提高城市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纳能力。城镇化应从目前的“行政推动”转向“生产推动”。在一些有条件的地方,随着生产要素的聚集,逐步引导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有生产支撑的城镇化才是健康可靠的。在时间上,城镇化的速度可以适当放慢,这样城镇化的负担就会小很多。今后城镇化过程中,应注重进城“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保证进城之后“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比以往有所提高;第二,加大支农支出,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以吸引更多农业从业者。改革开放后,农业在潜力被充分挖掘之后增长速度相对缓慢,这和农业的承包制有关,但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较低也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尽管支农支出总量逐年增加,但“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整体上呈下降趋势,从1990年9.98%下降到2008年7.26%”②王克强:《对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政策促进三农发展的思考》,《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在我国经济发展到了“工业返哺农业”阶段的当下,应加大支农支出,扶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研究和农业规模经营,以此吸纳更多“新生代农民工”在农村就业,减轻城市压力;第三,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技术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新生代农民工”有一个特点,就是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完成了义务教育,高中毕业、职业学校毕业的也占了一定的比例,可以说,这些人已经具备了接受技术培训的基础。如果政府资助这些人,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既能提高其就业能力,又能缓解结构性的“用工荒”问题。如果再加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带动,“新生代农民工”逐步转换为产业工人,收入稳步增长也很值得期待。

笔者建议,应特别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包括在城市和乡村),这样既能减轻城市就业压力,又能带动“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同时,在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宜采用“用工企业委托—国家资助—职业学校培训”的模式,以克服目前重复低水平培训的弊端。在用工形式上鼓励长期固定用工,对吸纳一定比例“新生代农民工”固定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政策等方面的优惠。

责任编辑:耿旭光

作者简介:张积良,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甘肃兰州730030)。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30(2016)01—01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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