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熙
社会保险作为我国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简称五险。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基金的总量不断增加,基金安全越来越被重视,基金监督工作显得愈来愈重要。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就更要不断探索基金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务必要用科学的发展观去统领基金监督工作。
近年来,社保基金欺诈行为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中都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单位和个人违规谋取不正当利益。例如,伪造病历材料,虚开特殊门诊药品、住院费或治疗费,冒名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违规办理提前退休,骗取养老金;利用代缴社会保险的职务之便,办理虚假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虚记个人账户骗取养老待遇;违规使用医保卡或者社保卡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冒用他人医保证件就医开药;退休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退休金;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企业规避员工社保义务等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目前,如何监管数以万亿的社保基金,已成为相关机构的重大课题。监管社保基金,首先要保障其安全性,其次才是保值、增值,否则就会酿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惨剧。因此,作为基金的监管部门要从多方面入手,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
一、筑牢工作基础,提高经办管理能力
(一)加大学习培训和廉政教育力度
1.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拟定学习计划,强化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根据《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后相关政策条例的调整修改,定期开展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2.落实定期交流制度。定期开展工作交流会,重点在政策薄弱环节和政策衔接处如何增设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在强化资格审核、防止冒领等方面开展案例分析,积累经验,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3.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在学习培训中始终贯穿廉政勤政教育,强化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提高廉洁自律和防腐拒变能力,增强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为民服务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发挥内控制度监管督查作用,强化内控制度落实自查工作
既要在检查工作中总结经验、健全措施、完善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落实和管理,又要在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实施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更要在业务风险点建立约束机制,在待遇审核、基金支付、业务维护等重要业务运行环节加强管理。另外,还要在会计出纳、记账复核等基金财务部门和岗位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内审监督、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环节落实措施,优化内部监管体系,为基金监管夯实基础。
(三)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责任制
由纪检监察和基金监管科室通过责任分解和专项检查,把基金管理和安全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经办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并对基金运行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由基金监管科室拟定监管工作方案,定期组织情况分析,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合理设计业务流程,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内部监控制度,严把审核、复核、对账、稽核关,在各个环节严防死守,形成密不可漏的安全网,确保基金万无一失。
二、强化预算监管,提高征缴工作实效
(一)加强社保基金征缴预算工作
建立基金征缴预算工作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对其工作目标任务数、扩面指标数、应参保单位数、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清理追缴指标数等基本数据摸清做实,编制出社保基金征缴预算,确保应征缴的社会保险基数明确,促进基金征缴工作有步骤、按计划科学推进。
(二)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督查监管
1.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工作督查会,分析情况,研究方法,解决问题。
2.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联系财政和地税部门,通报基金征缴和支付情况,征缴扩面工作任务和进度完成情况等,加强问题研究,确定工作举措,确保基金征缴工作科学有序推进,高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一)强化信息比对
1.建立内部信息比对工作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基金财务科室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工作,针对比对工作中发现的数据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要及时研究,采取措施,尽快解决。
2.建立外部信息比对工作机制。定期对社保部门基金征缴计划数、地税部门的开票数或入库数进行比对;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数据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比对,确保收支数据准确;定期将社会保险征缴支付情况与财政进行沟通交流,争取财政支持。
(二)促进信息共享
建立人社与地税、银行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地税部门对社保基金征缴、银行对社保基金支付、社保部门提出的计划的完成情况等信息要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收支数据准确。建立人社与公安、工商、民政、卫计等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引入公安户籍管理、工商企业注册、税务登记等详细信息,通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避免因部门信息系统分散和系统割裂造成的重复参保、冒领骗保等基金流失情况发生。
四、强化社会监管,增强基金监管效力
(一)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电台、报纸、网络等载体,加大对《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不断熟悉各类保险政策法规,为营造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和提高社会监督效果夯实基础。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对举报属实的人员给予奖励,不断提高社会监管效能。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
强化财政部门的监管,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强化审计部门的监管,准确定位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目标,以社保体制机制及制度执行、社保基金筹集管理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为重点,掌握社保基金的收支结余情况和基金的管理情况,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建立社会保险义务监督员制度
发挥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定期反映参保单位、定点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的建议和意见;客观评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参与对参保单位和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监督和举报参保单位、定点服务机构、参保人员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
(四)发挥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作用
强化社会保障监管委员会职责,通过召开监委会会议,听取社保基金监督部门工作报告,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调查,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调查等形式,依法组织开展对社保基金征收、支付等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作者单位为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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