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家庭教育条例:开家长会父母单位应当支持
重庆人大网·5月28日
5月27日召开的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大陆地区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确立每年5月第三周的星期一為全市家庭教育日。
什么叫家庭教育?条例界定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影响。对于家庭教育的内容,则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生活技能、行为习惯和身心健康教育,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教育。
孩子要开家长会,家长所在单位却不准假,对于这类行为,条例明确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活动,其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条例还提出,中小学的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两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幼儿园的家长学校每学期应当开展三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
在社会参与方面,条例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将家庭教育纳入单位文化建设,把家庭教育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