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毅军委员在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时说,目前,政府职能部门还存在执法拖拉、推诿、效率低等现象,一些基层行政执法机构聘请大量“临时工”参与执法办案,致使执法的合法性存疑、执法公信力降低。要不断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健全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和考查,不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
王元楷委员审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时说,报告提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比例太低。现在通行做法是,凡是涉及到告市、区政府的,往往是法制办主任出庭。民告官见不了官,那么你告谁?我认为这不仅是态度问题,关键是要促进问题解决,去一个副区长、副县长,比办公室去个主任、副主任有用。哪怕政府败诉了,领导干部亲临现场,败诉之后问题解决起来也方便一些,不然出庭的人回来还要重新报告,不利于问题解决。所以,下一步要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比重。
付子堂委员审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时说,由于一些社会矛盾在某些领域比较突出,可以充分考虑让公众参与的阶段提前,要让公众充分表达利益诉求。譬如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特殊历史时期,对于居民生活可能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规划,可以考虑从制度上强化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华渝生委员审议《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草案)》时说,重庆城市发展日新月异,但是很多城市建设项目管网迁改建过程,往往会成为整个项目的拦路虎。过去没有在档案馆备案又在使用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稍不注意就要赔钱。新闻媒体搞不明白,就用野蛮施工来形容把地下的管线挖断、挖爆,实际上很多是由于过去的管线使用单位,没有将这些地下管线在规划部门和建设档案系统存档备案,审查规划设计图纸时根本审查不出来。
白庭学委员审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时说,目前重庆基本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初步形成;食品安全的监测能力在逐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也有所提高。但是,“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复杂,以产品为核心的风险监测体系,不能真实反映生产过程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治理仍然任重道远。
喻体金委员审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时说,随着现在很多新技术、新材料的出现,农副产品本身是否安全应该要加强风险评估、质量检测。比如空心菜一晚上可以长接近一尺,割掉后第二天又可以上市,這种对人体好不好,相关部门应该要关注。再比如爆炸瓜、添加三聚氰胺的牛奶、剧毒农药残留的农产品等,这些都不应该再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