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根潮
摘要:本文介绍了浙江省财政支农体制改革的做法,即统筹整合财政支农政策,转变财政支农方式和转变部门工作职能,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公开水平和提高绩效水平。
关键词:浙江省;财政支农;体制改革
如何在财政支农体制改革中准确定位,推进农业发展,是县级财政和农业部门面临的新课题。浙江省财政厅近年出台的《关于推进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以“一统筹两转变三提高”为重点的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即统筹整合财政支农政策,转变财政支农方式和转变部门工作职能,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公开水平和提高绩效水平,顺应了财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对推进县级财政支农机制改革具有指导意义。
一、厘清县级工作部门职责,确保履行到位。根据“政策分类,管理分权、监督分责”要求,转变观念,明确县级部门工作职责,依据职责做好工作,保证不“缺位”、不“越位”。一是结合地方实际,细化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程序,做到实施环节有章可循。对项目申报主体、项目申报审核主体和项目验收主体三种对象进行责任细化,建立问责、追究机制。二是根据浙江省确定的扶持方向、扶持重点、绩效目标,负责项目储备库建设、竞争性项目申报、省切块资金的分配、具体项目遴选等工作。
三是做好项目管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和资金使用监管。负责具体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强化对支农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监控和反馈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按因素法分配财政资金,优化分配因素。因素法分配涉及基础性因素、任务量因素、地方财力因素、绩效因素等,其中具体指标如土地面积、地方财力等指标具有刚性约束,一时无法改变,但可以提升因素质量,如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库建设、绩效评价等。县级财政、农业部门要根据《浙江省现代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照分析本地粮食生产发展、畜牧生产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化与智慧农业、农业科技与智慧农业、农业科技与现代农业、现代农业提升等因素,认真分析,做好基础性工作,根据农业发展方向、地方特色、经营主体培育现状,梳理因素改善条件和目标,在地方财政困难的环境下,争取更多资金用于农业发展。
三、根据县级负责项目、资金审批权的要求,加强农业项目库建设。农业项目库建设是落实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强化项目全过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基础。按照“省级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一般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的原则,县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强化项目储备。一是根据财政支农政策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导向目录,重点支持农业生产方式、农业经营方式和农业治理方式的转变,加强信息宣传和公开,结合上年度项目类型,向镇乡(街道)、村级集体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技推广机构等项目主体公开征集项目。二是组织专家组评审,择优确定入库项目,建立农业项目,项目确定要关注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规划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三是编制“财政农业项目库基本情况汇总表”,并在信息网站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纳入项目库。只有项目库建好了,项目确定才能规范,也才能保证在财政资金下达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到具体项目。
四、明确项目建设主体,转变政府部门工作方式。以前农业项目是由县级和项目建设主体共同向省财政、农业部门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政府部门和项目建设主体处在同一“角色”,工作目标在于如何帮助争取项目立项,争取资金。改革项目、资金审批权下放后,县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做好角色转换,由重习惯性管理为主向重政策规定管理转变,由重服务性管理为主向重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转变,由重指导性管理为主向重监督管理转变。项目建设主体负责项目方案的编报,按照项目建设计划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和财务资料等真实完整性负责。县级财政、农业部门在项目建设中要做好“裁判员”、“监督员”工作,不做“运动员”,通过项目承担主体能力的提升来做好项目实施工作;通过激励、惩戒机制,督促项目建设承担主体规范建设程序和财务管理,保证建设进度、工程建设质量。
五、根据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要求,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资金使用机制。县级财政、农业部门要树立绩效管理意识,形成“事前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体系。
要制定信息公开的目录清单,落实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以农民信箱、政府部门网站等平台,逐步推进项目储备、申报、立项申核、资金安排和使用等情况的全过程管理信息公开,坚决杜绝暗箱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资金问责、项目问效”的项目管理机制。
六、根据财经制度规范性和外部监管压力的要求,积极提升农业项目管理水平。目前省级很多管理职能下放,县级财政、农业部门需要承担更多的项目管理工作。尤其农业项目建设主体多数是农民,存在项目起点不高、缺乏整体性规划布局;重工程建设,忽视财务核算管理,票据不规范、大额现金支付;规划预算简单,招投标措施不到位;重视项目建设过程,不注重项目持续效益的发挥等问题,需要调整运行方式、组织构架,通过组织再造、人员素质再造加以解决。一是注重知识更新,特别是加强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和农业政策的学习。二是注重能力素质提高,主动参与农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学习,及时了解业务发展重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三是注重工作作风建设,把规矩和纪律放在前面,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杜绝“人情项目”、“关系项目”。
(作者单位:浙江省东阳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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