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彤娟
摘要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全球治理机制重塑是当今世界经济的趋势和主流。在东亚地区目前错综复杂的合作机制网络中,我国应该将中日韩FTA放在最优先位置。而对于三国目前面临的历史、政治、领土纷争、经济竞争以及美国干扰等一系列问题,可以借鉴欧洲一体化中的新功能主义思想,首先坚持“经济先行”:先经济、后政治,逐步推动中日韩FTA建设;充分发挥和利用经济领域内贸易、投资、金融各个领域的良性溢出以及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的外溢效应;引进超国家机制观念,建立“中日韩经济联盟”并保持其职能的一贯性;充分发挥经济和政治精英的才能,推动一体化建设取得成功。本文还在机制设计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推进策略。
关键词新功能主义中日韩FTA战略重塑机制设计推进策略
一、 引言
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全球治理机制重塑是当今世界经济的趋势和主流。特别是近几年在美国主导的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影响之下,涌现出了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和中日韩FTA之类的大型区域一体化机制。在东亚地区错综复杂的合作机制网络中,中国应该如何趋利避害,走出一条有自己特色的自贸区之路?笔者认为,TPP、RCEP和中日韩FTA是东亚地区最具关键意义的治理机制,而在TPP加入时机尚不成熟,RCEP合作遭遇瓶颈的现阶段,中日韩FTA是中国当前所面临的选项中最有可能取得突破的机制安排,是中国应该放在最优先位置发展的区域合作机制。
2015年12月,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指出要进一步优化自由贸易区建设布局,力争与所有毗邻国家和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区,逐步形成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日本和韩国既是中国的邻国,又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同时也是中国建立“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中不可缺少的两个关键节点。中日韩三国贡献了2014年世界经济增量的36%和亚洲经济增量的70%,早已成为亚洲经济繁荣的三大核心经济体和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尽管日本2015年经济增长速度减缓,但仍是亚洲乃至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一极。因此,中日韩加强经贸务实合作,克服历史、政治、领土纷争、贸易竞争以及美国干扰等一系列障碍,争取早日形成FTA,对于中国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
回顾以往,学者们曾经尝试用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等国际关系理论解读中日韩三国关系,希望通过加强人员交流沟通、促进贸易增长来推动和解,却并没有使三国关系(特别是中日、韩日关系)走上良性发展的正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欧洲一体化的指导理论、促进法德和解的新功能主义思想值得借鉴。王卓宇尝试用新功能主义作为指导思想来发展中日关系,提出要发展中日关系,首先应该遏制住日本国内破坏中日关系的观念和行为,然后按照新功能主义的理论开拓两国合作的技术领域;在一个领域的合作成功之后,转向其他领域的合作,最终建立一种有效的合作机制,从而使得两国关系进入良性运转的轨道。
王卓宇:《发展中日关系的新功能主义尝试》,载《陇东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第34页。韩国学者具天书从韩国的视角分析东亚共同体建设的障碍和出路,认为欧洲整合的历史经验即新功能主义理论值得东亚地区学习与借鉴。
具天书:《“东亚共同体”建设的障碍与出路:韩国的视角》,载《当代亚太》,2012年第1期,第100页。李东新认为构建中日韩FTA只能从新功能主义的角度逐渐累积合作成果,扩大利益基础,最终寻求身份重构和利益认同。中国应该从政治合作的高度,推动中日外交矛盾的化解,继而为中日韩FTA解除政治障碍。
李东新:《新功能主义理论与中日韩FTA建构模式》,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页。新功能主义应用于亚太地区的相关研究并不多,但新功能主义的重要作用已经开始引起东亚学者的关注。而新功能主义作为一种区域整合理论所散发出的生命力,以及中日韩合作现状与欧洲经济整合初期的相似性,决定了新功能主义运用于中日韩FTA建设的巨大空间和可行性。
中日韩合作的终点并不是FTA,而是整个东亚地区的一体化,这也是东亚合作的纲领和最终目标。这个最终目标的实现必须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指导思想。过去我国注重发展同周边国家的经济整合,建立了“10+3”、“轮轴-辐条”式的合作结构,看似取得了很多成果,实际却缺乏统一的指导思想和最终纲领。现在是时候明确地区合作纲领,重塑一体化战略,同时也以无比的自信和风范登上领导地区一体化的领导舞台,将东亚地区合作进程由“小马拉大车”带回到大国主导的正确轨道上。
二、 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的文献梳理
学术界开始把中日韩三国当成一个整体来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日本的森岛通夫在1994年第一次提出了“中日韩经济合作体”的构想。牛岛俊一郎和阿部一知详细阐述了中日韩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巨大收益。东晓子实证研究了东北亚地区不同模式FTA的建立对于中日韩三国实际GDP的影响。李昌在认为中日韩三国之间应该先建立一个密切合作的平台,进而推动整个东北亚地区的区域合作。朴盛珉利用CGE模型对中日韩自贸区的贸易效应和经济效应做出了预测,认为日本的制造业和中国的农业受益最大。柳昌认为中日韩之间的政治制度差异导致三国缺乏政治互信,三国必须停止对彼此政治制度的批判,清除过去冷战时期的对抗意识。中日韩三国官产学联合研究报告认为,建设FTA是充分发挥三国比较优势、扩大贸易规模的重要举措,三国自贸区切实可行,并将给三国带来利益。具天书从韩国的视角分析东亚共同体建设的障碍和出路,认为欧洲整合的历史经验即新功能主义理论值得东亚地区学习与借鉴。
国内对于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石柱鲜等最早对中日韩三国的相互依赖关系进行了分析,卢新德和邵志勤最早论述了中日韩FTA的可行性。张蕴玲对东亚区域合作做过深入的分析,认为亚洲特有的文化思想以及三国间密切的经贸往来非常有利于三国区域合作的开展。2000年以来,张小济、廉晓梅、谢康、张东明、张乃丽和张雄辉、陈柳钦、王玉主、沈铭辉等分别从不同的视角分析了中日韩FTA的可行性、进展缓慢的原因以及推进的策略。其中,沈铭辉认为中日韩自贸区之所以进展缓慢,是因为中日韩三国在农产品贸易开放、制造业竞争、投资协议以及自贸区战略考虑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分歧,而以中韩自贸区先行为手段,推动日本以更为积极的态度参与的方式将提供新的路径选择。
沈铭辉:《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学分析》,载《国际经济合作》,2011年第3期,第38-42页。实证方面,学者们分别运用CGE模型、GTAP模型、VAR模型、校准、时间序列、局部均衡模型等方法从静态、比较静态以及动态的角度检验了FTA将给三国带来的效应与冲击。在总体战略和具体策略方面,于海洋认为基于功能主义的现有地区合作框架并不能解决该地区深化发展所要面对的问题,中日韩三国需要构建一种基于相互承认逻辑的新地区发展战略。
于海洋:《自贸区与政治一体化——中日韩自贸区的战略设计及实施》,载《东北亚论坛》,2011年第6期,第35页。徐春祥指出推进中日韩自贸区建设是中国在亚洲唯一区域战略选择,彰显了中国作为地区领导者的自信与风范,或将改变东盟在亚洲区域合作中的主导地位,从而将亚洲的区域合作转变到大国主导的轨道上来。
徐春祥:《推进中日韩自贸区建设是中国在亚洲唯一区域战略选择》,载《东北亚论坛》,2014年第3期,第74页。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对中日韩合作的研究,偏重于对中日韩FTA现状和具体问题的描述,多是从成本收益的角度论证中日韩FTA的可行性,而未能透过种种现象和问题明确中日韩合作的核心问题所在。在具体问题的研究上,又偏重某一些问题的研究而忽略另一些问题。如在合作领域方面,研究贸易投资的多,研究金融货币等其他方面的较少;在实施计划上,侧重战略策略的多,涉及机制设计的少;在研究视角上,分析中日韩合作现状和阻碍因素的多,而能明确核心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展望未来的少。目前仅依靠对具体问题的研究,已经不足以为中日韩FTA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冲破阻碍必须重塑战略,上升到理论层面,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奠定引领三国FTA建设乃至更广泛领域合作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这是决定今后中日韩合作走向的根本性问题,也是引领我国参与区域一体化战略的方向性问题。冲破阻碍必须另辟蹊径,以巨大的勇气重塑合作战略。欧洲经济一体化整合的历史经验——“新功能主义”理论可以为中日韩FTA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三、 欧洲一体化实践中的新功能主义思想
新功能主义思想在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有三个主要内容:一是“经济先行”,认为国家之间的合作应该从政治争议性低的领域即经济领域开始;二是“外溢”思想,即功能性的合作会自动扩展,一个部门的合作是另一个部门进行合作的动因;三是强调超国家机构对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作用。另外,新功能主义还重视精英阶层特别是政治精英对于一体化的关键作用。
(一) “功能”概念是新功能主义的基础
“功能”的概念来源于米特兰尼的功能主义,是指满足实际需要的属性。它与利益相关,而与政治权力相对。功能主义的“功能”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功能性部门的合作。所谓的功能性部门就是指技术性部门,即属于经济领域而不涉及政治领域的部门。二是指一体化合作从经济领域向其他领域扩展的功能性策略。功能主义认为,只有从各个成员国自身的利益出发,在低于国家层面的经济领域进行合作,加强相互间的功能部门合作,然后再扩展到其他的部门,国家的功能最终会被一个个功能部门的合作所取代,最终“原有的基于意识形态和区域的政治划分观念将被一个技术化社会满足世界人民需要的国际市民社会所取代”。
J.S. Nye, “Comparing Common Markets: A Revised Neo-functionalist Model,”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24, No.4, 1970,pp.796-835.
米特兰尼的功能主义企图避开权力政治的束缚,把注意力集中到人类需要的非政治层面,即所谓的“技术性”和“福利导向”的领域。因此,“功能”这个词更多体现了实用主义的特色。
新功能主义继承了功能主义的功能性思想,并且更加强调先经济后政治的“经济先行论”以及经济决定政治的“经济决定论”思想。新功能主义认为经济领域的合作天然有着利益的吸引力,各国之间共同面临的经济问题很容易形成一股国际合作的动力。而且,经济领域的合作有着非政治性的特征,争议性较小,合作面临的阻力小,成功几率大。因此,新功能主义认为区域一体化应该首先从经济领域的整合开始。
(二) 外溢思想是新功能主义的核心
新功能主义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外溢”概念,它用来描述驱动地区一体化进程的机制,是实现一体化的重要途径。它是哈斯对米特兰尼强调的情感与忠诚的“扩展”转移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哈斯在考察欧洲煤钢共同体时,发现与煤炭和钢铁行业紧密相关的欧洲精英们,很少有人是从一开始就坚决支持欧洲煤钢共同体的。直到欧洲煤钢共同体运行了几年之后,大多数工会和政党的领导人才成为这一共同体的积极支持者。由于这些团体从欧洲煤钢共同体中得到了实惠,他们开始努力推进欧洲其他领域的一体化,包括成立欧洲共同市场(ECM),并成为一体化进程中的领导力量。这一过程恰好说明了扩展和外溢的过程。因此,在一个领域内的超国家机构中得到了益处的人们会赞成其他领域内的一体化,而且这一倾向在这些人身上表现得相当明显。正如哈斯所言:“最初在一个领域进行一体化的决策外溢到新的功能领域中,一体化涉及的人越来越多,官僚机构之间的接触和磋商也越来越多,以便解决那些由一体化初期达成的妥协而带来的新问题。”
Ernest Haas, Beyond the Nation-State: Funct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4.可见,一体化必然向外延伸,一体化也因此能从一个部门外溢到另一个部门。在这个过程中,各国在一个更广阔的一体化背景下,提高了国家利益的目标,以实现共同利益。
林德伯格将外溢定义为“一种情形,在这一情形中,具有特定目标的特定行为造成了另一种情形,在该情形中,初始的目标只有通过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才能得以实现,这又反过来形成更新的情形因而需要更多的行动,以此类推下去。”
Leon N .Lindberg , The Political Dynamics of European Economic Integration,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 1963.奈认为“外溢”是由功能上的相互依赖或目标上的内在联系所产生的不平衡而迫使政治行为者们重新定义他们共同目标的某种形势。
新功能主义者认为一体化的不断“溢出”并不意味着加入一体化各成员国的政治精英对一体化有持续不断的热情,实际上在各成员国政治家们的一体化热情减退时,一体化仍然会持续“溢出”。他们主张通过“溢出”机制使一体化从经济技术部门逐步扩展到政治部门,最终建立制度性的一体化机构。新功能主义一体化不仅是在政治精英层面的运作,同时也是在各成员国民众层面的运作。随着一体化机构产生,劳工界和工业界都会因不满足于某些经济领域一体化步骤的结果而提出新的一体化要求。
外溢主要有三种类型:功能性外溢、政治性外溢和地理性外溢。功能性外溢是指在一致同意的一个领域的行为会造成这样的形势,即只有在另一个相关领域进一步采取行动才能实现最初目标。政治性外溢是指经济一体化实现后,一体化的重要性逐渐形成压力要求在超国家层次上实行政治控制并承担责任,最终导致超国家机构的诞生。地理性外溢是指当被排除在共同体之外的国家感到共同体对它们的直接影响时,它们将越来越倾向于加入这个共同体。这样由于扩展逻辑的作用,一体化就由经济领域溢出到政治、社会领域并产生进一步一体化的政治压力,从而使一体化逐步发展和深化。在此基础上,施密特针对行为者面临的各种选择,对外溢概念进行了补充和修正,又提出“环溢”(spill-around),指增加一体化过程的功能范围,但不增加其相对的权力;“强化”(build- up),指一体化组织决策的自治性及权威性增加,但并不扩张一体化的领域;“紧缩”(retrenchment),指一体化组织的权威减少,提高成员国之间联合仲裁的水平;“回缩”(spill-back),指一体化组织的功能范围及权力都收缩到扩溢前的状况。
[美] 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阎学通、陈寒溪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第553页。
(三) 超国家性观念是一体化的基础
超国家性观念是新功能主义的又一核心要素。在此之前,功能主义更多地注重政府间的功能合作,偏重内部结构不太紧凑的共同体的形成,主张通过建立使民族国家权力逐渐流失的功能性组织,最终建立非政治化的功能性组织的集合体。而新功能主义强调超国家机制,新功能主义所说的共同体是更具有政治性的超国家机构。
倡导超国家性观念的先驱是让·莫奈(Jean Monnet),他对欧洲煤钢联营和欧盟制度结构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功能主义继承了莫奈的这一思想,主张通过外溢机制使一体化从技术型部门逐渐扩展到政治性部门,最终建立制度化的区域性超国家机构。哈斯在分析超国家机构的确立时强调,需要超国家性的政治机构充当一体化发展的催化剂,他认为随着一体化范围的扩大和程度的加深,其运转也愈加有必要和可能在国家和超国家两个层次上同时展开。在哈斯看来,超国家性的中心机构是决定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因素之一。
Ernst Haas, “International Integration: The European and the Universal Proces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1961(Autumn).超国家性机构能够代表走向联合的成员国的共同利益,并能协调相互间的利益冲突,可以促使政治精英将政治忠诚转到欧洲层次上。关于超国家性机构的性质,新功能主义指出,超国家性机构并不是要取代民族国家的主权,而是与成员国政府共享主权,成员国政府会逐步接受有效的多数表决的决策体制和法律规则,以确保政治共同体产生与维持。超国家机制的提出弥补了功能主义单一的政府间功能合作的缺陷。
(四) 精英阶层是一体化成功的关键
米特兰尼的功能主义与哈斯的新功能主义在方法论上遥相呼应。米特兰尼所谓的技术领域合作存在的“扩展”趋势与哈斯论述的一体化进程中的“溢出”效应存在逻辑上的关联性。新老功能主义无不强调这种使一体化一旦发生便不可逆转的客观趋势,从而试图论证国家在阻止或干扰一体化进程时的无能为力。但是它们又都承认,这种一体化领域的“扩展”或“溢出”都是由精英阶层认可或直接推动的,因此精英阶层是推动一体化进程的关键。
功能主义强调技术精英的重要性而忽视了政治精英,而新功能主义认识到了抛开政治精英的不现实性。哈斯曾鲜明地批判米特兰尼忽视权力因素。因而,新功能主义显著的特点就是并不避讳将政治纳入到地区一体化,认为一体化的主要推动力量不是功能主义的地区制度,而是国家和地区精英与权力集团。集团和精英对超国家制度的逐渐增长的政治影响,是新功能主义模式的关注重心。新功能主义承认,假如一体化进程受到具有先赋地位结构的国家的影响,或受到传统的领导或靠领袖个人魅力领导国家的影响,这个论题就不可能成立。显然,新功能主义更加强调政治精英在一体化进程中的关键作用,较之传统的功能主义更为务实,也更符合当前区域一体化进程的现实。
四、 推进中日韩FTA的新功能主义设想
(一) 中日韩FTA提出背景、实施现状和面临的挑战
中日韩FTA这一设想于2002年首次被提出,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同意首先开展相关民间研究。2003—2009年,中日韩三国研究机构对建立中日韩FTA的可行性进行了大量分析研究,
2003-2009年,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DRC)、日本综合研究开发机构(NIRA,后被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取代)和韩国国际经济政策研究所(KIEP)共同开展了关于建立中日韩FTA的联合研究项目。通过各自独立的模型测算,初步达成一致的结论:即如果提升中日韩贸易自由化程度,中日韩三国经济增速都可进一步提高,其中韩国受益最为明显。中日韩任何两国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收益都小于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效果。此外,对中日韩企业的问卷调查也获得正面反馈。具体就中日韩三国的情况而言,三国无论从宏观经济联系和微观企业往来层面都具备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初步条件。2009年10月,在第二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三国领导人达成尽快启动三国自贸区官产学联合研究的共识。2010年1月,中日韩FTA联合可行性研究委员会(JSC)正式成立,并于2011年底如期完成联合研究,指出中日韩FTA不仅将给三国带来一系列经济收益,三边关系的加强还将促进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程,为亚太地区乃至全世界的繁荣做出重要的贡献。
2012年11月,中日韩三国在柬埔寨举行经贸部长会议,正式宣布启动中日韩FTA谈判,并商定从2013年起进行正式谈判。2013年3月,三方在首尔举行第一轮谈判,至2015年11月共进行了八轮谈判。三方在已经进行的八轮谈判中,就货物、服务、投资、原产地、通关、贸易救济、贸易技术壁垒、竞争、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展开磋商。第九轮谈判2015年12月在日本举行,就货物贸易关税减让的谈判方针和服务投资自由化方式等进行协商谈判。目前,中韩FTA协议已达成且即将生效;日本已经完成TPP谈判,但协议尚未生效;与此同时,韩国也已表明加入TPP的意向,但还未能实质性参与。但中韩FTA与TPP在水平和规模上不可同日而语。被TPP排除在外的中国在参与中日韩FTA谈判时要面临比日韩两国更大的压力。
众所周知,中日韩面临历史、政治、领土争端、经济、外部障碍等诸多矛盾,在目前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下进行自贸区谈判必将是一个艰苦和充满斗争的过程:
1. 领土争端和政治矛盾。中日韩自贸区建设面临的主要障碍是三国之间政治上的矛盾和冲突。政治矛盾常常影响到自贸区谈判的进程。例如中日韩三国原计划于2012年11月启动自贸区谈判,然而受日本“国有化”钓鱼岛事件影响,首轮谈判推迟至2013年3月举行。又如2013年底安倍不顾中韩反对参拜靖国神社,引发中日和日韩关系紧张,导致首脑会谈遥遥无期,也阻碍了自贸区谈判的顺利进行。
2. 经济竞争方面的矛盾。一方面,中日韩三国在FTA谈判的具体条款上存在分歧。三国经济虽然具有互补性,但机械与运输设备、制成品等产业具有较强的竞争性,特别是日韩希望保护它们的弱势产业——农业。另一方面,日韩对可替代性自贸区的选择将直接影响它们对中日韩自贸区的投入程度。韩国与欧盟的自贸区协议已经于2011年7月正式生效,而美国也在拉拢日韩加入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日韩的战略倾向是在中日韩自贸区和TPP两头下注,日本更把TPP谈判放在优先位置。日韩有了新的共同诉求,可能会站在TPP立场上考虑中日韩自贸区问题,使得它们对中日韩自贸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自贸区的标准和形式存有疑虑。只有在可替代的自贸区谈判受到阻碍时它们才会对中日韩自贸区投入更多的精力。
3. 区域外大国的干扰。区域经济合作是一个复杂的博弈过程,地区大国的战略决策会对中日韩自贸区的发展带来深远影响。美国正在强化其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以TPP为基础在亚太地区构建新的经济合作格局,并且企图拉拢日韩孤立中国。美国的干扰使得亚太地区的均衡局面被打破,也使得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充满变数。
(二) 以新功能主义重塑中日韩FTA
回顾以往,学者们曾经尝试用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三大国际关系范式理解和指导中日韩三国关系,希望通过促进人员交流沟通、加强政治合作来推动和解,却并没有使三国关系(特别是中日、韩日关系)走上良性发展的正轨。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赘述三大范式各自的核心思想和逻辑,只结合中日韩三国区域合作的实践对它们进行评述。
对三大范式的学术批评主要可归纳为现代主义、非历史主义、欧洲中心主义、无政府偏好和国家中心主义五大弊端。
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78-186页。首先,这三大理论范式以研究国际社会的规律为任务,但这些理论的作者们都是以西方世界和西方历史文化为研究对象,有意简化甚至忽略了在人类历史上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并对现实世界影响越来越大的非西方世界。就研究中日韩关系而言,如果单纯从西方的理论和视角出发,而忽略了东方历史文化和儒家思想的影响,就必然会造成理论的水土不服。从这一点来说,新功能主义的视野更加广泛,视角更加灵活。它不仅吸收了欧洲一体化的实践经验,而且吸收了社会科学中诸如系统理论、多元主义等新的行为主义倾向。因此在理解中日韩关系时新功能主义具有比三大范式更大的优势。其次,这三大范式分别强调政治和观念的东西,却忽视了经济的作用,而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以及国际金融对国际关系的影响是无论如何也不能避而不谈的。对于中日韩而言,如果仅仅从上层建筑和国际政治的角度去考察,则三国之间的区域合作难以为继。新功能主义则弥补了三大范式的缺陷,它更加强调经济基础对国际关系潜移默化的渗透作用,从新功能主义出发使人们看到中日韩FTA建立的前景和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希望。再次,新现实主义和建构主义还强调结构对国家的影响,无政府主义观念根深蒂固。它们的理论还是属于欧洲中心主义的范围。而新功能主义不仅强调经济领域的功能性合作,对政治领域的合作以及政府的作用也十分重视,更加符合中日韩区域合作的实际。
新功能主义作为一种区域整合理论所散发出的生命力,以及中日韩合作现状与欧洲经济整合初期的相似性,决定了新功能主义运用于中日韩FTA建设的巨大空间和可行性。在欧洲一体化过程中,法德和解是推动区域整合的驱动力和关键,法德两国也是领导区域整合的核心国家。东亚地区的合作现状与欧洲经济整合初期的相似之处在于,东亚也存在一对主要大国之间的矛盾——中日关系。如果中日关系能够理顺,东亚地区的一体化进程将大大加快。新功能主义是推动法德和解的重要思想,在促进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中日关系与二战后的法德关系有很多相似之处:中日和法德一样都是地区政治和经济大国;中日和法德一样相互之间都发生过战争;现阶段中日和法德一样都具有紧密的经济联系,相互依赖度很高。那么用新功能主义来指导中日关系就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基础。但中日和法德不一样的地方在于,日本错误的历史观与德国不同,这是由日本的民族文化和国内右翼势力决定的,而且中日之间存在领土争端。因此在新功能主义之上,如果能够遏制住日本国内对中日关系的有意破坏,再利用新功能主义从务实的角度推动经济领域的合作,特别是推动中日韩FTA这样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自贸区,打开突破口,使中日经济上的联系密不可分,使日本意识到“政冷经热”的局面不可维持,才有可能真正改善中日关系,从而进一步推动东亚地区的一体化和整合过程。
实际上,过去几十年中日经济关系的发展已经为新功能主义理论奠定了基础——截止到2014年中国已经是日本的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和第二大出口贸易伙伴。日本参与中日韩FTA研究和谈判,都是因为考虑经济发展的需要。日本在做出一些政治决策时也会顾忌到中日关系对日本经济的影响。中日韩三国区域合作的终点并不是FTA,而是整个东亚地区的一体化,这也是东亚合作的纲领和最终目标。这个最终目标的实现必须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指导思想。过去我国注重发展同周边国家的经济整合,建立了“10+3”、“轮轴-辐条”式的合作结构,看似取得了很多成果,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却缺乏自己的指导思想、战略部署和最终纲领。如今,“一带一路”为中国自贸区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战略。而新功能主义则可以作为中国自贸区战略的指导思想之一,它不仅适用于指导中日韩三国经济合作,更能够推广开来,贯穿于中国参与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和全局中,为中国自贸区战略的实现提供精神食粮。
五、 中日韩FTA建设的机制设计
(一) “经济先行”,先经济、后政治,推动中日韩FTA建设
欧盟的发展历程证明,从政治阻碍较小的经济领域开展合作,一体化比较容易取得成功。从“煤钢共同体”、共同农业政策到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经济货币联盟乃至欧元区,经济联系的步步加深与政治合作的推进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共同缔造了今日的欧盟。在东亚,中日韩FTA是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核心,对于三国均具有关键意义,是三国政府着力推进的战略。因此,尽管三国之间存在政治矛盾,仍然于2012年末启动了FTA的谈判工作。在今后的谈判中若要取得实质性成果,三国必须将经济合作中技术领域的具体障碍列为要攻克的主要难题,将工作重点放在削减关税贸易壁垒、形成共同经济机制、提升三国政府经济部门合作的默契程度上。这样做才能使FTA建设与复杂多变的地区政治局势隔离开来,免于受到过多的干扰。
(二) 充分利用各个领域合作的外溢效应
国家间经济合作最初会在某些相对简单的领域展开,而它们在一个功能领域学到的一体化经验将应用于其他领域,并最终应用于政治领域,这就是新功能主义的“外溢”思想。经济领域的合作不仅会使三国之间的经济相互依赖程度进一步加强,合作给各国带来的广泛利益也会形成强大的推动力量,不仅会推动经济领域的合作从一个部门传导到其他的部门,也会推动政治文化领域合作的开展。因此,我国应该充分利用经济合作的外溢效应展开博弈,使日韩特别是日本意识到与中国的合作意义重大,促使其主动改善与我国的政治关系。
(三) 引进超国家机制观念,建立超国家机构,引导和管理三国FTA建设进程
超国家性的中心机构是决定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因素之一,它能够代表走向联合的成员国的共同利益,并能协调国家间的利益冲突,促使政治精英将政治忠诚转到超国家层次上。超国家机制的建立在欧洲经济和政治一体化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日韩三国的经济一体化进程之所以落后于欧盟甚至东盟,与三国缺乏超国家机制有一定关系。三国之间的合作对于东亚地区的经济合作更是具有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因此,仿照欧盟引入超国家机制观念,在三国之间建立起超国家机构引导和管理三国经济一体化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 充分重视和发挥精英阶层的作用
功能主义和新功能主义都属于精英主义整合思想,新功能主义更加重视政治精英在一体化中的作用。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没有精英阶层特别是关键人物的推动,一体化的进程就无法取得关键性突破。比如让·莫奈之于欧共体,蒙代尔之于欧元区。中日之间也是这样,如果没有1972年田中角荣访华,中日实现邦交正常化不知还要等上多少年。在东北亚一体化和中日韩FTA的建设中,也要充分重视精英阶层的作用,特别是在FTA谈判和经济整合中要发挥经济精英的作用,而在超国家机制的建立上要发挥政治精英的整合作用。
六、 推进策略
在目前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进展缓慢的局势下,利用新功能主义思想推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和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 尽快完成经济领域的自贸区谈判
经济领域所进行的功能性的合作所涉及到的主要是技术性问题,政治争议性较低,由此合作容易展开。目前三方达成的货物贸易降税模式只是一个基本框架,在这个框架内,未来具体在哪些产品、降低多少税率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协商。我国在固守自己弱势领域谈判底线的前提下,在优势领域可以适当开放市场。例如在运输、通讯、建筑、金融、文化等劣势领域可以制定一定的准入门槛和保护期,但保护期不能太长,给这些产业一定的压力促使其提升竞争力。又如在日韩多年来一直小心保护的敏感产业农业领域,我国不能操之过急,可以借鉴在与东盟自由贸易谈判中主动降低多种农产品进口关税的做法,换取日韩其他市场的开放。总之,应尽量确保尽快达成高质量和利益总体平衡的自贸协定。
(二) 利用外溢思想推动经济政治合作
具体来说,在经济领域,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层层推进,使FTA的经济效益逐步渗透到各个部门和领域,使三国的经济网络和联系更加密不可分。比如,在经济领域内部,贸易领域合作的成功与投资领域是相连的,而金融领域的合作也必将随之而展开,东北亚货币合作也将提上日程,人民币的区域化必将从中受益。随着经济领域合作的日益加深,随着贸易、投资、金融联系的愈加紧密,随着合作收益和成果的不断取得和巩固,这种愉快合作的气氛也会自动“溢出”到其他领域,比如文化和政治领域。一体化的进程一旦开启将是不可逆的。在不远的未来,就像现在的欧洲一样,在一体化的推动下,三国必将有智慧解决政治、历史等矛盾,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三) 建立超国家机制处理三国FTA及其他合作问题
目前涵盖中日韩三国在内的国际一体化机制主要包括“10+3”和RCEP,这两种合作机制都是以东盟为主导,说明东盟希望在东亚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发挥带头作用。然而这种“小马拉大车”“小国集团主导大国”的驱动机制已经难以适应东亚当前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发展要求和趋势,东亚需要地区大国担起责任,承担起引导地区整合的重任,而中日韩三国无疑是最适合担此重任的大国。目前虽然在韩国建立了“中日韩合作秘书处”,但其权力和作用有限。建议成立“中日韩自贸区协调委员会”专门负责协调和处理自贸区事务,并仿照欧盟和东盟成立“中日韩经济联盟”,治理包括自贸区在内的三国之间的各种经济事务。如果能成立这样一个常设机构并保持其职能的一贯性,将大大加快东北亚乃至整个东亚地区的一体化进程。
(四) 必要的政治保障和底线共识不可或缺
经济合作的开展和超国家机制的建设离不开必要的政治保障和共识。三国稳定的政治关系是自贸区谈判顺利推进的基本保障。在政治方面,三国可以达成一个最低标准的共识,即“底线”,这条底线就是给予彼此“身份认同”,相互承认其他国家的存在和发展是客观和合理的,贯彻相互尊重的原则。中日韩自贸区下一步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过接触打破中韩与日本特别是中国与日本之间的政治僵局,进而形成三国之间相互尊重与重视的主流氛围,在此基础上才能够顺利、高效地开展自贸区的谈判与建设。
新功能主义思想不仅可以为中日韩自贸区提供理论武器,它也可以成为我国参与其他自贸区(如10+3、RCEP等)建设的指导理论。我国参与的自贸区多围绕周边国家展开,而正如中日韩自贸区,我国与日韩以外的周边国家也多存在领土等各种矛盾。我们在积极参与这些自贸区的同时,都可以倡导“经济先行”“求同存异”的新功能主义思想,以早期收获促进自贸区的快速发展,并在构建超国家机制的基础上巩固自贸区利益、增强自贸区的凝聚力。中日韩FTA的示范作用,势必外溢到整个东亚地区,进而带动区域一体化进程,从而最终实现东亚一体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东晓子.日中韩—东亚贸易构造的变化与影响[D].三菱综合研究所,2004.04(5).
[2] 多尔蒂,普法尔茨格拉芙.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3.
[3] 房乐宪.新功能主义理论与欧洲一体化[J].欧洲,2001(1):14-20.
[4] 具天书.东亚共同体建设的障碍与出路:韩国的视角[J].当代亚太,2012(1).
[5] 李昌在.东亚经济一体化及东北亚经济合作前景[J].开放导报,2003(1).
[6] 李东新.新功能主义理论与中日韩FTA建构模式[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7] 李明明.后功能主义理论与欧洲一体化[J].欧洲研究,2009(4):36.
[8] 李荣林, 鲁晓东.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流量和福利效应分析:一个局部均衡的校准方法[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6(11).
[9] 卢新德, 邵志勤.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设[J].当代亚太,2002(12).
[10] 牛岛俊一郎, 阿部一知.受益三国—中日韩之间经济一体化与直接投资[J].国际贸易,2003(1).
[11] 沈铭辉.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学分析[J].国际经济合作,2011(3).
[12] 石柱鲜, 蒋学雷, 李龙振, 石圣东.中日韩三国经济的相互影响分析[J].世界经济,2001(5).
[13] 王卓宇.发展中日关系的新功能主义尝试[J].陇东学院学报, 2010(1):34.
[14] 徐梅.中日韩FTA的进展、影响及前景探析[J].日本学刊,2012(5).
[15] 薛敬孝, 张伯伟.东亚经贸安排:基于可计算一般均衡的比较研究[J].世界经济, 2004(6).
[16] 于海洋.自贸区与政治一体化——中日韩自贸区的战略设计及实施[J].东北亚论坛,2011(6).
[17] 张云燕.从功能主义到建构主义——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研究的三种范式[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5(4):36-42.
[18] 张蕴岭, 沈铭辉.东亚、亚太区域合作模式与利益博弈[J].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
[19] 赵雷.倡导政治精英主导模式——当前主流一体化理论的本质[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6-27.
[20] 中日韩自贸区联合研究委员会.中日韩自贸区可行性联合研究报告[D].商务部,2012-05-26.
[21] David Mitrany. The Functional Theory of Politics[J]. London School and Political Science, 1975: 124-127.
[22] Ernst Haas. International Integration: The European and the Universal Process[J],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1961(Autumn).
[23] Ernst Haas.Beyond the Nation-State: Funct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M],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24] Lee Changjan.Rationale for a China-Japan-Korea FTA and Its Impact on the Korean Economy[D], NRCS Joint Research Series on FTA Issues 05-04-05, 2005.
[25] Leon Lindberg.The political dynamics of European economic integration[M]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3.
[26] J S Nye. Comparing Common Markets: A Revised Neo-functionalist Model[J].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1970, 24(4):796-835.
[27] Philippe C Schmitter. A Revised Theory of Regional Integration[J].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1970, 24 (4):846.
[28] R J Harrison. Neo-functionalism[M]. London: Pinter publishers, 1990: 139.
(责任编辑:崔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