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兰察布市贯彻落实民族工作精神情况的调研

2016-04-24 08:23文/何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2016年5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民族建设

◇ 文/何 忠

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三级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不同层次学习传达贯彻。其中对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市委抽组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各旗县市区进行了传达。在市委、政府调研组分组调研民族工作的基础上,召开了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出台了《乌兰察布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了重点工作《分工方案》。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贯彻落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取得明显成效。

一、差别化的支持政策落实逐步推进

我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机遇,优先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重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特别是在我市实施“十个全覆盖”的全过程中,以及在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均优先考虑少数民族群众,在项目资金方面优先向牧区牧民倾斜。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兴边富民”行动资金。重点解决发展相对较慢地区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目前已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930万元。其中“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资金1200万元。落实农村牧区医疗救助专项资金500万元。

二、优势特色产业有序发展

一是抓住国家能源和资源类产业项目在民族地区优先布局的机遇,建设能源基地。目前,全市新能源发电企业60户,并网容量达550万千瓦。

二是抓住国家提高在民族地区深加工比例的机遇,新上一批化工产业延伸项目,推进高端化工产业基地建设。今年实施22个化工产业链项目。大力促进我市传统产业改造优化升级,支持四子王旗佳辉硅业、中泰镍铁等8户企业进行节能技改。

三是围绕发展马铃薯、冷凉蔬菜、精细设施农业、肉羊、生猪肉鸡、奶业六大产业,积极推进农牧业向产业化发展,建设绿色农畜产品供应基地。目前,全市培育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46家,初具规模的农畜产品加工园区6个。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种养加龙头企业418家,辐射带动农牧户近40万户。

四是抓住被授予“中国草原避暑之都”、“全国自驾旅游目的地试点城市”的机遇,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目前,全市接待游客48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3.2亿元。

五是围绕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的总体目标,建设现代物流基地。今年新建、续建商贸物流项目103个。

六是着眼于把我市建成京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产业升级的助力区、产业发展的拓展区,大力发展“飞地经济”,建设承接产业示范基地。目前,全市共承接产业转移项目83个,总投资500多亿元。承接亿元以上产业与合作项目35项,资金总额1141亿元。推进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以重点项目147个。

七是积极扶持民族贸易民品等民族特色产业。2015年申报为全国“千家培育工程”企业1家,申报为自治区级民贸民品企业6家。为4家民贸民品企业申报2015年度民族贸易企业网点建设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80万元。为2家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企业申报国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30万元。

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

一是抓住国家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的机遇及利好政策,积极推进铁路、公路、航空、电力四大通道建设,优先建设一批基础设施项目。今年我市投资24.3亿元,建设农牧区沥青公路4108公里,其中嘎查村通路1582公里 。721个嘎查村街巷硬化工程,投资1.1亿元。开工建设了察右中旗、四子王旗旅游景区客运站。

二是优先安排少数民族聚居区水利项目。今年落实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和自治区牧区重点旗县项目到位资金1600万元,新增节水灌溉饲草地1.87万亩。落实四子王旗民族幼儿园、民族中学两所学校的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配置直饮水机19套,解决577名师生饮水安全问题。

四、生态和环境保护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落实草原生态补奖面积3584.2万亩,补奖资金14296.7万元。

二是严格整顿关闭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彻底关闭、清理、整治石材产业。今年共整顿采矿点8处,查处草原违法案件56起。

三是全面推进“五城联创”行动,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力度。目前,全市营造国家重点林业生态项目17.5万亩,重点区域绿化任务14万亩。新增水保治理面积68.25万亩,生态修复面积20.9万亩。

五、加快推进对外开放,外向型经济稳步发展

一是积极主动参与中蒙“草原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加快推进善丹呼日勒口岸建设,打通我市与俄蒙合作的新通道,打造向北开放桥头堡和沿边经济带的创新区。 目前,善丹呼日勒口岸前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正在积极协调争取将我市四子王旗善丹呼日勒口岸恢复建设列入国家“十三五”口岸规划。

二是区域合作迈上新台阶。认真落实与京津冀的战略合作协议,全力推动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区域合作。目前,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建设列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正式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同时储备了82个区域合作项目开展对接。落实京蒙帮扶项20个,总投资1.87亿元。我市举办了2015中国薯都·乌兰察布马铃薯(国际)展洽会暨晋冀蒙陕十城市148家企业产品展销会。当日签订协议金额达12.03亿元,销售马铃薯及其产品75万吨。

六、扩大就业创业多措并举

一是积极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少数民族特色技能型产业。目前,已成立牧民合作社319家,吸纳少数民族农牧民户2992户;实现少数民族转移就业1.3万人。二是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开辟绿色通道,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大学生创业。三是专门出台政策,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加分和扶持,促进我市双语高校毕业生就业。2015年1月,共招录蒙古语授课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80人,大专毕业生28人。

七、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取得新成效

一是市、旗两级继续把扶贫攻坚列为“头号民生工程”,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深入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重点抓好自治区8位省级领导联系8个国贫旗县、39位市级领导联系39个贫困乡镇苏木、308位旗县级领导联系贫困嘎查村工作。其中自治区8位省级领导已为8个贫困旗县对接项目100多个,协调解决各类资金40多亿元。

二是充分发挥驻村单位行业扶贫和京蒙对口帮扶、社会各界团体组织等社会扶贫资金投入作用,加快脱贫致富进程。近期,投资220亿元风光互补扶贫项目落户商都。

三是全面实施“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工程。目前对561个重点贫困嘎查村,由66个自治区厅局、90个市直机关单位、608个县直科局单位组织了2062名党员干部驻村蹲点扶贫,共实施了287项精准扶贫工程,累计投入资金30多亿元,覆盖贫困人口12.8万人。

四是在10个旗县市全面实施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截至目前,已发放金融贷款18.80亿元,累计扶持了2.93万农牧户、21家扶贫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

八、民族教育得到优先发展

2015年,市财政安排民族教育发展资金811万元,同比增加104万元,增长14.7%,继续专项用于对录取为全日制本(专)科蒙语授课学生奖励,对全市蒙语授课幼儿教育全部实行免费教育补助、对全市民族中小学蒙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给予补助。

九、弘扬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取得新成果

一是鼓励和扶持优秀民族文化艺术作品创作,推出一批歌颂民族团结、体现时代精神的优秀文艺作品。 今年察右后旗乌兰牧骑排演的大型原创蒙古剧《忠勇察哈尔》在呼和浩特乌兰恰特剧院震撼上演,该剧被列入第十二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展演优秀剧目之一,一举捧得优秀展演剧目奖及优秀编剧、导演、作曲、表演五项大奖;蒙古语小品《扎布罕河》获全区小戏小品比赛剧本创作一等奖、表演二等奖。

二是继续加强蒙古语媒体建设和文化出版工作。其中,开通的蒙语广播,覆盖了全市所有少数民族聚集区,为农牧区蒙古族居民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蒙古语播音节目;为乌兰察布市日报社蒙文报下达补助经费25万元,出版发行了蒙文报刊;开通有蒙古语新闻网、蒙古语微信平台,为广大蒙古族群众提供了优质读物和社交载体。

三是加快民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共建成服务基层民族群众的乡镇苏木综合文化站64个,100%的行政村实现了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建成露天小舞台26个。 建成 “草原书屋”1316家。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92563个;解决了26万多户农村牧区群众看电视难问题,彻底结束了我市电视节目靠模拟传输的历史。

四是切实加大了对察哈尔、杜尔伯特等民族文化的挖掘、研究和开发,如,察右后旗正在把察哈尔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纳入全旗文化旅游规划,并作为该旗的“一号工程”来抓;去年,我市举办了民族传统手工艺品设计大赛;今年5月份在鄂尔多斯举办的八省区首届“天骄杯”民族传统手工艺大赛上,我市选送的作品取得皮雕二等奖、毡艺三等奖的好成绩。

十、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显著加强

一是继续开展学习使用蒙古语文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期间,首先对乌兰察布市委、政府办公大楼机关单位和11旗县市区的汽车站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整改。其次以集宁区、四子王旗、前旗、后旗、中旗为重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对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进行专项整治,要求每个旗县市区确保开辟一至二条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规范街。 此外,为方便蒙古族群众出行,积极扶持集宁区公交公司,为市内公交站的26条路线全部增设了蒙古语报站服务。

二是积极推进蒙古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2015年从自治区民委争取到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举办了市直机关干部职工第二期蒙古语会话培训班和第六期蒙古语标准音和翻译人员培训班。培训各族学员180名。还积极开展了蒙语诗歌朗诵、蒙文书法、民族歌舞等比赛活动。与移动等部门合作,推进了牧区信息网络覆盖工程、蒙汉双语手机推广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强化广告牌匾制作企业的管理,

十一、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今年年初,我市制定了干部培训计划,将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党务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常规培训内容。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了处级干部培训3期、科级干部培训2期、党务干部培训班1期、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2期,全市45周岁以下副科级以上(含非领导职务)少数民族干部已全部轮训一遍。同时,市委统战部、宣传部、市民委、司法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开展宣传月活动。5月13日,在集宁广场举行了宣传月启动仪式暨“美丽草原、和谐家园”摄影展活动。各旗县市区也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为目标,扎实开展“四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的创建活动。 2015年我市已筛选申报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1个;已创建自治区级示范单位4个,市级示范单位34个,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6个,旗县级示范单位68个,旗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5个。

十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乌兰察布市属于欠发达地区,全市11个旗县市区中有8个国贫县,2个区贫县,有近2万多少数民族人口仍然处于贫困状态。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集中的四个旗的各项经济指标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发展条件差,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加之,受今年经济运行主要指数回落的影响,我市财政金融收支矛盾明显,投资后续增长乏力。

建议:中央、自治区要充分考虑和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在编制国家“十三五”规划时更加注重突出政策措施的区域性,制定差别化政策规划和分类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差别化支持力度,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二)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而从事草原畜牧业的牧民所得到的政策实惠明显偏少。特别是 实施禁牧后大部分牧区牧民生活困难,持续增收乏力。目前全市农村牧区有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约1.1万人。

建议:把少数民族扶贫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优先将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列入国家、自治区整村推进、金融扶贫工程规划,集中实施一批水、电、路、信、房、教、科、文、卫、保等项目,不断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的“造血”能力。要增加畜牧业补贴的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如牧区草牧场可纳入农业保险补贴范围,草牧场政策性保费补贴比例可参照农作物执行;可探索牧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将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病虫害、疫病逐步纳入政策性物业保险范围;研究制定超载减畜补贴、牲畜良种直补、过冬度春贮草料补贴等惠牧补贴。

(三)民族聚居地区规模养殖场融资困难,改扩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进展缓慢且难以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奶业市场不稳定,导致奶牛养殖效益降低,加上乳品加工企业对奶站、奶牛养殖场的要求大幅度提高,严重影响了奶农养殖奶牛的积极性。

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聚居区涉牧政策扶持力度。金融部门要降低养殖场(户)贷款门槛,进行短期和中长期贷款融资,扩大生产规模。协调乳品加工企业与奶农的长远合作,严格按合同收购生鲜乳,适当降低鲜奶收购标准,维护生鲜乳正常生产收购秩序,保护奶农收益。同时,需对禁牧后农牧民加大转变生产方式的扶持,在集约化舍饲畜牧业、圈舍建设、人工草场建设、饲草料基地建设等生产资料给予补贴支持,推广科学健康养殖。

(四)民族学校师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师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学生就业率偏低。

建议:在贯彻落实国家民族教育工作会议过程中,尽快出台政策,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行师资队伍新老交替,杜绝导致师资断档和青黄不接的问题,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制定蒙语授课教师待遇和蒙汉双语毕业大学生就业、职称评定、聘用优惠政策,并加大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救助帮扶力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开展实用技术的培训,提高自我创业、就业的机会和能力。

(五)民族文化发展存在创新管理人才缺乏,民族文化挖掘、传承和保护工作专项资金投入不足。

建议:一是对各级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及司法机关,要配备双语人员,并给予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干部职工相应的政策倾斜,增强干部职工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自觉性。二是继续加大投入,实施民族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对草原文化、民族历史文化的挖掘、传承和保护,弘扬民族文化,满足少数民族精神文化需求;力争将察哈尔蒙古族文化建设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

(六)进城牧民需要加强引导。近年来,为了有效遏制草场沙化问题,恢复生态,部分民族聚居区域实行了禁牧或绝牧,在城镇化建设和生态移民过程中,一部分牧民们进入城镇生活,但他们进城后缺乏生存技能,生产生活无所适从。有的无所事事,整天靠政府发放的禁牧款吃喝玩乐,导致家庭返贫,家庭分裂,容易引起其他社会问题,这种突出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

建议:出台有关扶持政策,加强进城少数民族群众思想引导和技能培训,创造就业条件,加大扶持力度,使其安居乐业。

(七)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仍需不断加强。如,少数民族社会事业投入相对较少;蒙医蒙药临床和科研人才缺乏,特别是旗县蒙医院、苏木嘎查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少蒙医药专业人员;民族体育传统项目专业人才匮乏、传承不力。

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社会事业财政直接投入。二是从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等方面加强蒙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蒙医蒙药基础设施建设,传承、保护、发展 好蒙中医事业;设立蒙医药专项资金、基层蒙医医疗机构和嘎查村卫生室配备蒙医药医护人员,提高民族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建立有序的体育人才培养计划,形成系统的体育人才选拔培养引进机制,确保民族体育项目的有序传承。四是进一步对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给予支持。

(八)边境牧区草场占用问题不容忽视。如四子王旗白音朝克图苏木境内,因部队占用牧民草场,发生过军民矛盾。

建议: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妥善处理好占用草场问题,搞好军民关系,维护边疆稳定。

(九)传统养畜已不适应现代畜牧业的发展,牧区牲畜需加大改良力度,走经济畜牧业路子。

建议:自治区出台政策,对牧区牲畜改良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加大改良力度,提高牧民养殖效益。同时要对养殖传统牲畜(如马、骆驼等)正确引导,因地制宜,并给予优惠政策和经济补助,使传统畜种得到有效保护。

(十)落实民族会议精神力度仍然不够。个别地区和部门存在不同程度对民族工作认识不高、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有贯彻、无落实的的问题,导致民族政策落实难,民族工作开展难。另外,民族工作部门人员普遍编制少、人员老化、民族工作经费不足,民委兼职委员单位作用发挥不不够好,仍没有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

建议:一是要把民族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类明确各级财政拨款标准。二是进一步加强各旗县党政主要领导、民委兼职委员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基层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三是加大民族工作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发挥他们在民族工作中的作用。四是各部门出台或制定政策措施办法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群众利益,并听取民族工作部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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