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隐私安全亟需法律护航

2016-04-23 08:14
学习月刊 2016年21期
关键词:金融信息储户账号

征信报告、账户明细、余额等,本是个人的隐私。但是,湖南一银行支行行长,却出售自己的查询账号给中间商,再由中间商将账号卖给有银行关系的“出单渠道”团伙,再由另外一家银行的员工进入内网系统,大肆窃取个人信息。10月14日,记者从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获悉,绵阳警方最近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5·26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包括银行管理层在内的犯罪团伙骨干分子15人、查获公民银行个人信息257万条、涉案资金230万元,成功打掉了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这一黑色产业链。(10月17日《成都商报》)

在银行面前,无论何种身份的客户都没有秘密可言。这句话于我心有戚戚焉。银行行长出售账号,257万条公民信息被泄露,就是最好的事实佐证。银行作为公众财富的守卫者,如何更好地保护客户的隐私,看来在这个体系中仍有诸多漏洞亟待进一步完善。如果银行不能真正把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放在重要位置,长期下去势必影响客户的信任度,一家银行造成的问题,也可能造成客户对整个银行业的不信任。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负有为储户保密的义务,不应泄露储户的开户信息。若因此导致储户受到损失的,银行将承担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2011年,央行就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遗憾的是,个人信息结果还是经受不住“利益出卖”。

要看到,银行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影响,不单是多几个骚扰电话这样简单,更有一些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得到的信息诈骗他人,给受害者带来更多的损失。窃以为,保护个人隐私,既要靠技术,更要靠法律,让惩戒更加具有法律上的操作性,增加对不法行为尤其是泄密环节的惩处手段,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

银行行长出售账号,257万条公民信息被泄露,不过是隐私出卖牟利的一个细小浪花。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况,原因或许与国内并没有专门的银行保密法、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监管不严、银行在客户隐私保护等方面不够重视都有关系。鉴于此,保护客户个人信息和隐私,亟须从完善银行制度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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