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尧
发挥“五老”优势 搞好社区矫正
倪尧
精神抖擞的盐城市盐都区“五老”志愿者。
自2005年以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关工委主动配合司法部门,动员和组织近千名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11年来,全区共接收矫正对象2972人,其中青少年1203人(管制43人,缓刑852人,假释133人,监外执行32人,剥夺政治权利143人),占40.4%。通过发挥关工委老同志的优势,丰富帮教内容,创新矫正模式,强化矫正手段,提升了对矫正对象的管控能力,增强了矫正效果。截止2015年10月底,已解矫2585人,其中青少年1041人,仍在接受矫正的404人,其中青少年161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为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社区矫正对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青少年,关爱失足青少年本身就是关工委的一项重要任务。区关工委与区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聘请离退休“五老”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通知》,明确了“五老”志愿者的条件,即:政治威望高,身体条件好,熟悉法律法规知识,有一定的政治思想工作经验和协调沟通能力,热心社区矫正工作。经过基层推荐、领导审核,确定志愿者人选,并由区司法局颁发聘书。目前,全区已有582名“五老”投身于社区矫正工作。在此基础上,区关工委和司法部门通过联合举办“五老”志愿者培训班、分片汇报会、经验交流会、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会、年终表彰会等方式,使“五老”志愿者增强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提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投身到这项工作中来。
“五老”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矫正对象结对帮教。他们有的是本乡本土的老领导、老教师、老专家;有的是同宗同祖的老长辈、同村同庄的老邻居;有的甚或是矫正对象的直系亲属,或上代人的世交挚友,与矫正对象有着许多天然的联系和独特的优势。北蒋镇童成村有一位矫正对象,年龄不大,开始不服管教,态度很恶劣。后来,村关工委得知这个小青年的伯父是供电局的一位退休老干部,就将其聘为志愿者。他与侄子结成帮教对子,多次促膝谈心,帮侄子在镇上开了一个电动车销售点,给侄子介绍了女朋友并帮助结婚成家。如今,这个青年已转变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去年经司法部门审定解除了矫正。郭猛镇孙英村有一位矫正对象,因犯盗窃罪被判缓刑,矫正期间一度恶习难改,小偷小摸时有发生。村关工委请他的一个同宗爷爷辈老干部与他结对帮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他有了根本改变,经司法部门审定提前解除矫正。前年四川雅安地震发生后,这个青年开运货拖拉机赴灾区运送救灾物资,不辞辛劳,受到当地人们称赞。
社区矫正对象流动性大,是区关工委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秦南镇共有矫正对象28人,其中经司法部门同意在外务工的就有23人。有的人怕丢掉饭碗,对企业主隐瞒了自己矫正对象的身份;对矫正工作人员的走访、探望,尽量采取回避的方式。为了不使这些矫正对象边缘化,司法部门主要抓好每月一次的电话联络、一次书面汇报、一次家庭走访,确需与本人谈话联系的,则由“五老”志愿者以亲友探视为名前往,从而解除了这些人的思想顾虑,积极配合矫正。滨湖街道有一个矫正对象,因酒后打人致伤,被判缓刑,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8万元。刑释解教后,街道关工委老干部徐绍元与之结对帮教,了解到他以前开过扒河机,与司法所、派出所、街道、水务站等部门联系、协调,让他承包一台扒河机,并帮他多方联系业务,使他不仅还上了原来的高额债务,还脱贫致富。乡亲们都说他简直换了一个人,“五老”对此功不可没!
为搞好社区矫正工作,区关工委因人施教,对症下药,具体来说是做好以下5件事:向矫正对象宣传法律知识;关心矫正对象的疾苦;对违规的矫正对象随时进行针对性教育;做好矫正对象亲友、邻里的工作;对解矫对象继续进行跟踪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开展这项工作10年来,全区“五老”帮助矫正对象参加技能培训186人次,介绍在当地就业或外出务工经商228人次,调解家庭婚姻矛盾78人次,当红娘促其成家29人次,资助特困家庭子女上学82人次。“五老”办的这些实事,对教育转化矫正对象重做新人,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社区矫正对象中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是缺技术、少资金,就业无门,致富无路,经济比较困难。这些问题不解决,会导致有些矫正对象对人生丧失信心,矫正效果会打折扣或出现反弹。因此,关工委老同志在矫正工作中“安其心先稳其身”。葛武镇郝荣村有个矫正对象,服刑期间妻子离家出走,留下一幼女。他假释回来后,生活无着,意志消沉。镇关工委老干部花瑞宏争取社区资助,帮他维修了房子,去派出所帮他女儿报上了户口,又介绍他到织毯厂做工。他生活安定了,主动配合矫正,去年已解除矫正。滨湖街道陈吉村的一个矫正对象,解教归家后无所事事,生活无着。街道关工委主任乐有良,多次同村领导协调,将一个50多亩的鱼塘承包给他,并为他担保申请了20万元贷款搞起了水产养殖。由于有了稳定的项目,收入逐年增加,现已走上了勤劳致富的道路。 (本文矫正对象均为化名)
(作者是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