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无形资产的发展: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比较

2016-04-21 15:05于玉林
会计之友 2016年7期
关键词:无形资产资产智慧

【摘 要】 在无形资产研讨中,有学者提出,智慧对于无形资产的发展至关重要,无形资产的称谓将为智慧资产所替代,因而引起人们的深思。通过对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进行比较,发现其有相同点和不同点。无形资产≠智慧资产,勿需以智慧资产的称谓取代无形资产。从形式逻辑分析,“智慧资产”的称谓会使人产生误解;从无形资产国际化分析,“智慧资产”称谓不符合相关国际法规的规定;但从现实分析,“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各有特定规定,可并存使用。智慧是一种高级综合能力,可以开发与应用智慧大力全面地发展无形资产。

【关键词】 资产; 无形资产; 智慧; 智慧资产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7-0009-08

在无形资产研讨中,有学者提出,无形资产将为智慧资产所替代,因为智慧才能创造无形资产。在我国台湾,把无形资产称为智慧资产。此问题值得思考,有必要进一步探讨。

一、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界定

(一)无形资产及其特征

1.无形资产的界定

无形资产的界定是确定无形资产的定义。什么是无形资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三条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指出:“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 ]

依据《逻辑学》有关概念定义的理论,采用“属加种差法”,无形资产的定义可以表述如下:无形资产是一定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而以文书形式反映其存在,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这里,无形资产定义的“种差”即特点,是没有实物形态,而以文书形式反映其存在;无形资产定义的“邻近的属”概念,是资产(上位概念),资产的外延(范围)大于外延的无形资产(下位概念)。据此,无形资产的定义是符合《逻辑学》有关概念定义规则的。

2.无形资产的特征[ 3 ]

无形资产特征是抽象反映各种无形资产的共有属性,即对共有属性的抽象形成为特征,反映无形资产的根本特征称为本质特征。财政部2006年10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提出:“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在本准则规范。”[ 4 ]确定无形资产的特征即揭示无形资产的内涵。“内涵”是指一个概念所反映事物的基本属性的总和。把握无形资产的内涵,既要从无形资产的共同性来分析,又要从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性来研究。

根据无形资产的性质,无形资产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无形性,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要依附一定载体的性质。无形资产的无形性是相对于有形资产的有形性而言的,它没有物质实体,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但它是主体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一种权利。这是无形资产最明显的特征,使其功能作用不能在感性上直观,只能在观念上反映。无形资产没有实体,但要依托于一定的实体,如专利、专有技术,是通过专用机器、生产线和工艺设计、厂房等有形资产得以体现,并使其运营更有效益。

(2)资源性,无形资产具有发展经济特别是发展知识经济的一种生产资料来源的性质。知识经济是以智力资源为基础,而智力资源——人才和知识,是以无形资产的形态成为生产的第一要素,对自然资源进行配置,并开发富有的自然资源。无形资产作为一种资源,是不断扩张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它在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作为必备的条件,与厂房、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相结合,以其使用,作用于自然资源,便会驱动经济的发展和带来收益。

(3)垄断性,亦称无形资产独占性,为特定主体所占有。无形资产所有人依法享有所有权,排他专有,不容他人侵犯。垄断性的存在在于无形资产形成的单一性,使之成为“独家占有”。无形资产差异性大,千差万别,使用价值多种多样。一定主体拥有的无形资产,“独家占有”受到法律、法规、制度的保护,禁止非所有权人无偿取得;通过自身的保密、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和契约得到保护,维护应有的利益。

(4)高效性,无形资产具有潜在的在一定条件下能实现巨大效益的性质。无形资产以知识产权为主体内容,它的不断创新性使其具有巨大的潜在效益。无形资产的运用不只在于企业取得一般水平的收益,或取得高于寻常收益,而在于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收益,使潜在的巨大效益变成现实。无形资产功能上的高效性,需要不断得到发展和提高,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和更高的层次上得到充分的运用,以取得更多、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长期性,无形资产所有人能在较长时期内使用的性质。长期性是由无形资产本身能长期使用并获得预期收益的功能所决定的。它能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持续地产生经济效益,而且由一定的主体排他性加以控制。产权性无形资产,有法定的在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以上的较长的有效期。无形资产的长期性是相对的,对某种无形资产而言,有其确定的较长时期。就无形资产发展趋势而言,无形资产的长期性是无限的,如商标和专利始终在不断地增长。

(6)不确定性,无形资产确认与计量不容易做到全面、正确地确定的性质。无形资产的价值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如无形资产的形成取得成本、使用期间、转移和出让、投资回收和预计未来收益等,除有法律规定以外,都难以准确地确定;存在不确定性,但是,不容易不等于不能,根据对无形资产的不同要求,采用相应的措施和方法,也能够对无形资产进行相应的确认和计量,如对某项无形资产的未来前景进行估计或数量描述。

(二)智慧资产及其特征

1.智慧的真谛

智慧一词人们并不陌生,如智慧网、智慧树、智慧岛、智慧手机、智慧软件、智慧城市、智慧城管、智慧农业、智慧旅游、智慧人生、智慧故事等,时常见诸报端,但什么是智慧,却要多思量。《现代汉语词典》:“智慧是辨析判断、发明创造的能力。”[ 5 ]智慧是在认识和实践中实现的思维。……智慧是对事物认识、辨析、判断处理和发明创造的能力,较智力的层次为高[ 6 ]。智慧是高等生物所具有的基于神经器官(物质基础)的一种高级的综合能力,它包含知识、感知、记忆、理解、联想、情感、逻辑、辨别、计算、分析、判断、文化、中庸、包容、决定等多种能力。智慧让人可以深刻地理解人、事、物、社会、宇宙、现状、过去、将来,拥有思考、分析、探求真理的能力。与智力不同,智慧表示智力器官的终极功能。智慧使我们作出导致成功的决策,有智慧的人称为智者[ 7 ]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智慧是一种对事物的认识、辨析、判断、发明、创造、处理和实践的高级综合能力。人的智慧也有程度的差异,取决于思维方式、思维深度和广度、知识的专深与广博、经验积累的多少及把握时机和发展趋势的准确程度等因素。人的智慧有层次的区别,可分为大智慧、优良智慧和基本智慧(一般智慧)。一般来说,人人都有智慧的潜质,关键在于智慧是否得到开发,并在哪些方面得到发挥。人的智慧是相对的,也是可以改变的,在一定条件下,智慧的层次会发生变化。智慧按其内容的作用不同,可以分为创新智慧、发现智慧、规范智慧和改革思维。

人的智慧具有以下特征:(1)智慧是神经系统具有的高级生理机能,能调节和控制、适应环境变化,主动地认识客观世界,改造客观世界。有智慧的人是聪明的人。(2)智慧是综合能力,对事物能及时、灵活、正确地分析、理解、判断、决策和解决的综合能力。有智慧的人是有能力的人。(3)智慧是知识体系,专业知识深透,相关知识广博,熟悉和应用各种知识。有智慧的人是有知识的人。(4)智慧是思维过程,运用多种思维,反复斟酌,审时度势,深思熟虑,当机立断。有智慧的人是有头脑的人。

2.智慧资产的界定

智慧资产已成为企业发展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决定着企业的竞争能力。什么是智慧资产还有不同认识。例如:“智慧资产是人工成品具有的显性知识和个人、社群拥有的隐性知识。”“智慧资产是企业员工个人知识,在研究、实验、讨论中累积,以及公司经验的转换并加以实体化的资产。”台湾学者成树芬在所著《企业智慧资产管理》[ 8 ]一书中提出: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总体资产可分为会计资产和智慧资产。会计资产是指在传统会计审计制度下认可的资产,一般分为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两种。智慧资产是指尚未被会计制度承认,但已具备市场价值,具有高知识含量工作经验的人、环境、制度、技术与知识。智慧资产就其富含知识载体的不同,又分为三种,即人才资产、市场资产和结构资产。综上所述可见,智慧资产是指具有知识含量并积累工作经验的人,与环境、制度、技术、知识相结合,产出具备市场价值的、长期发挥作用的一定形态的资产。在这个定义中没有提出“没有实物形态”。

3.智慧资产的特征

根据智慧的性质,智慧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形成唯一性。智慧资产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生产实践、科学实验和社会实践中,由主体运用智慧形成的资产,只有人的智慧才能形成资产。例如,长江、黄河的水是自然资源,不是智慧资产。

(2)主体依赖性。智慧资产是主体运用智慧形成的资产,与主体是不可分割的,如企业的专利权,是一定主体通过智慧的运作,取得科研成果后申请取得的,没有主体智慧的运作是不可能获得科研成果并获得专利权的。

(3)形态多样性。智慧资产表现的形态,有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或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精神产品能够满足人的情感、意志、心理、求知等精神生活上的需要,如知识、理论、思想、技术、信息、规则、制度、方法等方面的作品。

(4)成果高质性。智慧资产有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或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一般都是品质较高的产品、精品、优质产品和品牌产品。

(5)效益长期性。智慧资产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的高质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相伴的是智慧资产已成为高价值和高效益。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源已上升为四大资源——人力、物力、财力和信息中的第一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长河中最重要的推动力量。

二、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比较

智慧资产是否能取代无形资产,需要对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在定义、内容和特征等方面进行客观的比较。

(一)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定义的比较

对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定义的比较如表1所示。

比较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定义:

相同点是:(1)一定主体拥有或者控制,或一定主体拥有;(2)长期发挥作用;(3)带来经济利益,或具备市场价值等。

不同点是: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以文书形式反映其存在;智慧资产是由智慧运作所形成的,具有实物形态和没有实物形态两种形态的资产。

比较说明:无形资产是以没有实物形态的“无形”特征为其定名为无形资产,智慧资产是以其形成来源为“智慧”运作定名为智慧资产,并且包含具有实物形态和没有实物形态(即无形态)两种资产。这表明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在其上位概念“资产”中,是按不同标志或从不同视角进行的分类。无形资产是资产按其性质,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智慧资产是资产按其形成来源,分为智慧资产和非智慧资产,如存在这种分类,影响对资产的全面认识。

(二)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内容的比较

对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内容的比较如表2所示。

表2中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内容,是学者研究的观点,不是主管部门确定的内容,其比较只反映学者在研究中的认识。比较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内容:

相同点是:专利权(专利),非专利技术(技术应用程序,工艺流程),特许权(经营权),经营秘密(企业管理秘密——制度、规则、战略、措施、经验、体制、政策等,企业商务秘密——合同、销售渠道),大数据(数据库),品牌,佳誉(声誉),人力资源(人力资产)等。

不同点是:智慧资产没有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类的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4种,也没有非会计核算类的发现权、科学技术进步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商号、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6种。

比较说明: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内容,无形资产≠智慧资产,而是无形资产>智慧资产,即智慧资产没有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类的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4种及非会计核算类的发现权、科学技术进步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商号、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6种。无形资产的内容包括智慧资产的全部内容,显示智慧资产的内容都是无形资产的内容,但不是完整的无形资产内容,即无形资产大于智慧资产。

(三)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特征的比较

对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特征的比较如表3所示。

比较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特征:

相同点是:高效性或成果高质性,长期性或效益长期性等。

不同点是:无形资产没有智慧资产的形成唯一性、主体依赖性、形态多样性;智慧资产没有无形资产的无形性、资源性、垄断性、不确定性等特点。

比较说明:(1)无形资产的形成,从原始形成分析,主要是主体的智慧运作的成果,人的创造和发明,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和著作权等,除此之外,还有法权的规定,如特许权、土地使用权和地理标志等;从企业一定时点拥有的无形资产分析,其来源可分为外购无形资产和自创无形资产。这表明无形资产和智慧资产的形成是多元的。(2)智慧资产的形态多样性,没有表明有“无形性”特征,是反映智慧资产形态的多样性,既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也有非实物形态的资产。这说明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所包含的内容应该是有区别的,但从表2看,智慧资产的内容都是无形资产的内容,并没有出现具有实体的资产,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智慧资产的定义、内容和特征之间不完全一致。

三、无形资产≠智慧资产,勿需以智慧资产的称谓取代无形资产

在无形资产研讨会上,有学者提出以智慧资产的称谓取代无形资产,通过以上对无形资产的定义、内容和特征等方面进行比较说明,无形资产不等同智慧资产,勿需以智慧资产的称谓取代无形资产。这是因为:

(一)从形式逻辑分析,“智慧资产”的称谓会使人产生误解

概念的定义有多种,如语词定义和实质定义。从形式逻辑分析,智慧资产概念的语词形式是由智慧和资产两个词组成的词组,对其语词定义(解释),智慧资产是主体应用智慧机能的作用所产出的资产。概念的实质定义有内涵和外延(适用范围),对智慧资产的实质定义,如台湾学者成树芬所提出“智慧资产是指尚未被会计制度承认,但已具备市场价值,具有高知识含量工作经验的人、环境、制度、技术与知识(的资产)”,实质上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由具有高知识含量人的智慧等形成的资产。简言之,智慧资产是应用智慧产出的资产。从资产的范围而言,是否只存在智慧资产,在没有指明智慧资产的内容就是无形资产的情况下,从字面上理解智慧资产,就是智慧的资产,如同智慧名人、智慧名言、智慧话语、智慧作文、智慧数学、智慧采购、智慧能源和智慧农业等一样,是因为智慧而形成的结果。这样,“智慧资产”的称谓会使人产生误解,误以为“智慧资产”是因为智慧而形成的全部资产。

什么是资产,2006年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具有以下特征:(1)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所形成。资产包括购买、生产、建造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2)资产是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3)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预期会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资产不只是智慧资产,还包括其他资产。对资产怎样进行分类,从不同的视角采用不同的标准有多种分类,例如:资产按其是否具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资产按其是否有形,分为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资产按其是否具有金融性,分为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一般是资产按其性质,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在资产层面的分类,根据需要还可以对每类作次级再分类。资产按性质分类如图1所示。

从图1不难发现,在资产分类中并没有“智慧资产”这一类别。若智慧资产就是指无形资产,则资产>智慧资产;若资产按其是否智慧产出,可分为智慧资产和非智慧资产。那么进一步会提出什么是非智慧资产,是否在资产中除了无形资产(智慧资产)之外,其余的都是非智慧资产,如其中的固定资产,难道不是与无形资产一样也是智慧的成果吗?有人说,智慧资产实际上是指无形资产,但客观上不存在没有知识含量的资产,好像只有智慧资产,这是人们产生的误解。资产概念是人们对企业客观现象抽象的理性认识。产出的资产不限于无形资产,应该包括资产的全部内容,即图1所示,有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实质重于形式,从实质上说,智慧资产是智慧的无形资产就是名副其实的无形资产,以免使人产生误解,误以为智慧资产是应用智慧产出的全部资产。

(二)从无形资产国际化分析,“智慧资产”称谓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无形资产的核心内容是知识产权,“智慧资产”实指无形资产中的知识产权。从无形资产国际化分析,“智慧资产”不符合相关国际法规中使用“知识产权”的称谓。

知识产权亦称智力成果权、精神产权、智慧财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所取得的智力成果依照法律享有的权利。(1)知识产权的对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创造活动所取得的“智力成果”。智力成果亦称知识产品、知识成果,是人们在物质生产和社会活动过程中,以一定形式表现的、由脑力劳动创造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成果。智力成果包括著作、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和植物新品种等。智力成果是一种精神财富,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法律享有的权利。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亦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是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是一种知识财产权。(3)知识产权是与知识有关的一切权利。其中的知识是广义的知识,包括科技知识、管理知识和经验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创造性活动中运用这些知识而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的具体内容由各国法律所决定,由于各国的法律环境不同使得知识产权的具体范围也有所不同。

为了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各国和各知识产权组织间的合作,“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和“国际保护文学作品联盟”的51个成员国,根据1967年7月14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签订、于1970年4月26日生效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而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该组织于1974年12月成为联合国16个专门机构之一,总部设在日内瓦,成员国185个国家,管理着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各个方面的24项(16部关于工业产权,7部关于版权,加上《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国际条约。中国于1980年6月3日正式加入该组织。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了两个新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签订《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旨在建立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国际公约。该协定于1995年1月1日生效,现由世界贸易组织管理。该协定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一部分。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2002年6月24日发布《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其中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 9 ]

上述表明:法律给予保护的是一种创新的程序性的知识,而不是一种智慧,因此知识产权称谓比智慧产权或者智慧财产权的称谓要更符合这种含义。显然,根据国际公约的规定,没有必要将知识产权改为智慧产权或智慧财产权和将无形资产改为智慧资产。

(三)从现实分析,“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各有特定规定,可并存使用

从现时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使用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称谓有其历史的过程。

“无形资产”一词根据现有文献资料,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托尔斯坦·本德·凡勃伦(Thorstein Bande Veblen,1857—1929年)19世纪末提出的,他指出:“企业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备实物形态而能为企业提供某种权利或特权的各项资产。”[ 10 ]1922年罗纳德出版公司出版的佩顿(Paton)《会计理论——兼论公司会计的若干问题》一书中“第十三章商誉和现行价值”提出了无形资产及其定义,这是佩顿在密歇根大学的博士学位论文。1927年哈特菲尔德(Hatfield)在其《会计学:它的原理与问题》中提出:“无形资产的涵义是指专利权、版权、秘密制作法和配方、商誉、商标、专营权以及其他类似的财产。”[ 11 ]著名会计学家杨汝梅1926年12月在美国密歇根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商誉及无形资产》,后经施仁夫译成中文,于1936年以《无形资产论》为题出版(1993年8月中国财经出版社再版,2009年立信会计出版社再版[ 12 ])。杨汝梅著《无形资产论》是中国人第一本有关无形资产的专著,书中提出无形资产理论与实务、商誉理论与会计核算及与无形资产相关的其他理论问题。在国外,各方面也很重视对无形资产的研究。

在我国,“无形资产”称谓的使用最早见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会计教材和会计杂志上出现了有关无形资产理论与制度的内容。出版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教材,如1984年娄尔行等编著《现代资本主义企业财务会计》,书中第十章无形资产提出了无形资产概念[ 13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增设了“无形资产”科目,如1980年9月18日财政部颁布《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1989年修改时,重视无形资产而增设了“无形资产”科目。财政部199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一条对什么是无形资产作了界定。现行的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公布修订和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就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可见,在我国一直在使用“无形资产”概念。

1998年,我国台湾“经济部”公布《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组织条例》,该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掌理下列事项: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积体电路布局、营业秘密及其他智慧财产权政策、法规、制度之研究、拟订及执行事项。”1999年,台湾“经济部”标准局才正式更名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在台湾有:“智慧财产权法”;“中华保护智慧财产权协会”;“亚太智慧财产权发展基金会”;“世界发明智慧财产联盟总会”;“国立台北科技大学智慧财产权研究所”;成树芬著《企业智慧资产管理》(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周延鹏著《智慧财产——全球营销获利圣经》(独天下杂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2月);周延鹏著《知识产权——全球营销获利圣经》(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年2月)等。可见,“智慧资产”是在我国台湾使用的概念。

以上分析说明,“无形资产”的名称是国际上通用的称谓,“智慧资产”名称是我国台湾地区具有特定规定的称谓,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内容有相同之处,可以并存使用。

四、开发智慧发展无形资产

(一)开发创新无形资产之源:智慧

智慧的神功为人们所称奇、赞叹和重视,也为人们带来事业的发展和财富。智慧资产的提出,为智慧无形资产的发展增添了光明的前景。开发智慧发展无形资产成为无形资产发展的新增长点。

1.无形资产的全面发展需要增强人的智慧

无形资产的全面发展任重道远,客观环境复杂,相关联系交错,发展水平要求提升,需要增强人的智慧推进无形资产的发展。

人的智慧(智力、智能)不是天生的,人具有形成智慧的基础是人固有的神经系统生理机能,经后天的开发而具有的智慧,是人基于神经器官(物质基础)的一种高级综合能力。

智慧是认识客观事物,运用知识、经验和方法,及时、灵活、正确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智慧表现为人的聪明才智、远见卓识、足智多谋和集思广益。“智慧是辨析判断、发明创造的能力。”与此相关,智力是指人认识、理解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决问题的能力,智能是智慧和能力[ 5 ]。智慧与智力、智能的比较,其定义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可以说,智慧亦称智力和智能。人的智慧是一种思维活动,它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借助概念、判断和推理,进行分析和综合上升为理性认识的过程;思维过程是人的头脑运用存储的知识、经验、方法,对外界输入的反映客体的信息进行分析与综合、具体与抽象、比较与概括,揭示其本质和规律的过程。思维过程按其性质,分为普通逻辑思维的初级阶段和辩证逻辑思维的高级阶段。人发挥智慧功能的结果,是经过实践产出物质产品、知识产品和其他产品。智慧的思维与实践过程如图2所示。

图2表明:开发与增强人的智慧,提高智慧能力,重视智慧实践,才能促进无形资产的发展。增强人的智慧,需要在学习与实践中进行开发。

2.在学习与实践中培育与开发人的智慧

在人、财、物、信息四大资源中,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具有智慧的脑力,是发展的基础条件,可以开发、配置和利用其他资源。对人才的智慧需要培育与开发,才能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尽其能,发挥智慧的最大作用,推动无形资产的发展。

人才智慧的培育与开发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校培育与开发。人的智慧体现为人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是德才兼备的人才。在高等学校培养学生的智慧,需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坚持德育为先。……坚持能力为重”[ 14 ]。坚持“德育为先”,需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要贯彻到各个方面。坚持“能力为重”,需要着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学习要刻苦、钻研,每事问、多思考,勤奋、坚持,学习出智慧,多思出智慧,勤奋出智慧。实践要理论联系实际,要认真、踏实、肯干,要科学、合理、有成效,实践出真知,实践出智慧。创新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敢于创新、能创新,创新出成果,创新出智慧。

第二阶段,实践培育与开发。人的智慧是不断增长与提升的过程,在学校培育与开发智慧的基础上,还需要继续在实际工作中培育与开发。实践是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以相关的理论、思想、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为指导,按照确定的目标,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有意识的活动。实践活动的形式丰富多彩,按其内容的性质分为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和科学实验。实践是一个系统,由实践主体、实践客体和实践手段三要素所构成。在实践中,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一般都是学一行、爱一行、干一行,“行行出状元”。在实施信息化的条件下,按照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规范化工作,在实践中学习和研究,积累经验,深化改革,创新理论、模式、制度和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培育与开发智慧,推动无形资产事业的发展。

(二)智慧创新发展无形资产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新驱动的全面发展,更需要用智慧创新发展无形资产。展望未来无形资产的发展,从宏观层面分析,需要重视无形资产的发展战略和重点发展。

1.制定宏观无形资产发展战略

在国家层面和部门、地区层面都需要制定宏观无形资产战略。宏观无形资产战略是决定无形资产整体各个方面的谋划。它包括无形资产发展方向、战略主体、战略目标、战略分类、战略重点和战略措施等。无形资产的核心是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战略的战略重点主要是知识产权的战略重点,包括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专项任务(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总体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提升无形资产开发、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有利于增强无形资产的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2.全面发展“大无形资产”

基于国家层面的宏观视角,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对无形资产的认识,从限于企业核算的无形资产,扩大到包括不需要核算的无形资产,即“大无形资产”,全部无形资产按是否规定会计核算,分为规定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类和不规定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类两大类。《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需要会计核算的无形资产,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6种;不需要会计核算的无形资产,有发现权、科学技术进步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经营秘密、商号、地理标志、大数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品牌、商誉、佳誉(声誉、美誉、信誉、名誉、荣誉的合称)、人力资源12种。无形资产两大类共18种。全面发展和管理“大无形资产”,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3.企业无形资产转化为财富

企业通过无形资产运营将无形资产转化为财富。无形资产运营亦称无形资产营运,是企业旨在提高经济效益而对所拥有的无形资产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转化和经营的行为。对无形资产的运营按其运营的性质分为无形资产转化、知识产权贸易、无形资产投资、无形资产融资和扩大名牌市场等形式。无形资产转化是无形资产形态的变化,将无形性的无形资产转变成有形性的资产;这种形式主要是科技成果的转化,将企业所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形成生产某种产品的能力,生产该种产品而对外销售使企业获得收益。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贸易是企业通过对无形资产的转让、许可或销售而取得现实收益的行为。知识产权贸易主要包括技术贸易、版权贸易和商标贸易。无形资产投资是投资人以拥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按有关规定作为投资。无形资产融资是以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以质押担保方式取得贷款。扩大名牌市场,发挥“名牌效应”的作用是以名牌为龙头扩大生产和扩大销售。企业通过以上形式,将无形资产转化为财富。

4.创新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

品牌是具有高水平的,以一定符号表示的知名产品或服务、事项的牌子。品牌具有以下特征:(1)高知名度;(2)高信誉度;(3)高满意度;(4)高美誉度;(5)高品质;(6)高市场占有率;(7)高覆盖;(8)高创新能力;(9)高价值;(10)高出口能力;(11)高盈利水平;(12)表象性;(13)特色性;(14)长期性。企业的品牌体现产品或企业的核心价值和核心竞争力,是质量和信誉的保证,驱动着企业的创新发展。基于品牌的巨大作用,企业要竭尽全力分别争创行业、部门、地区、国家和国际的500强或100强、10强的品牌,为企业的发展闯出一片新天地。品牌具有巨大的价值,企业要创新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企业品牌产品销售,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5.推进无形资产国际化

全球化推动无形资产国际化。无形资产国际化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无形资产主体跨越国界,在国际范围内的国家之间,通过无形资产领域无形资产活动的交往和沟通,按照国际通行的无形资产规则,对无形资产各种活动的事项进行处理,从而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发展过程。无形资产国际化内容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无形资产的理论、实务、管理和法规等方面。推动无形资产国际化相应需要制定无形资产国际化战略,它要以无形资产核心竞争力为中心,以提升无形资源为竞争的重点,制定和实施无形资产国际化战略。在无形资产国际化的实际工作中,无形资产国际化是无形资产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要重视无形资产国家化,并要正确处理无形资产国际化与无形资产国家化的辩证关系。推行无形资产国际化有利于提升无形资产国家化,相应推进无形资产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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