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建良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作为干部选拔的标准和原则,现在已是众所周知、耳熟能详;但这一用人思想,并不是现代才有的,而是古已有之。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在这个用干部的问题上,我们民族历史中从来就有两个对立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贤’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亲’的路线。前者是正派的路线,后者是不正派的路线。”a
古代政治家、思想家对任人唯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着非常深刻的认识,他们将能不能得天下、能不能治天下的关键,正确地归结为能不能尊贤用贤。古人的智慧还不限于此,他们明白,贤人不是抽象的,贤人是有标准的。他们在指出用贤重要性的同时,也在不断探讨贤人需要具备的素质条件,以及应如何掌握这些素质条件之间的辩证关系等等。
古人在论述人才的素质条件时,从先秦开始,就已注意从品德和才能两个大的方面来考虑问题了,并相继提出了“既知(智)且仁”、“才行俱兼”(“行”在这里是品行的意思)、“才行兼备”、“才德兼优”等概念。不仅如此,古人还非常明确,并相当科学地论述了“德”与“才”之间的关系,先后提出了“德”为“才之帅”,用人以“德行为先”(“德行”即道德品行)、“德行为首”、“以德为本”等概念。这些概念与我们现在关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提法,完全是一个意思。
战国末期的荀子(约前313—前238)对用人标准有过这样的论述:“对那些虽然才智出众而品德不好的人,决不可重用;对品德虽好但缺乏才智的人,也不可重用;那些既有才智而且品德又好的人,才是君主之宝啊,他们能辅佐君主成就王霸之业。”a这段话已经把德才兼备的用人思想表达得十分清楚,其中“既有才智而且品德又好”(原文是“既知且仁”),应该就是“德才兼备”这一概念的源头。
好的思想一旦产生,就会为人们所广泛接受。先秦时期提出的正确用人标准,秦汉之后得以继续发展,逐渐有越来越多的人自觉运用德才兼备的标准来衡量用人得失。
唐贞观二年(628),唐太宗对身边大臣说过一段有关用人的话,堪称精辟,他说:“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人,必难致理。今所任用,必须以德行、学识为本。”b最后这句话讲的是任用标准,唐太宗认为用人应以德行和学识二者为主要依据,这与“德才兼备”的精神完全一致。
宋代对于德才标准的认识,已经相当全面和辩证,其中尤以司马光的论述为最佳;司马光的论述又以对德才关系的论述为最善。司马光认为,首先要弄清才与德是不同的,由于人们弄不清二者的区别,不论是有德还是有才,一律认作贤人,所以在用人上往往失误。司马光的认识可谓深刻,这种德才不分、以才代德的认识误区现在也还存在,所谓“数字出干部,干部出数字”就是一种表现。既然德、才不能混淆,那么什么是才,什么是德呢?司马光认为:“聪察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a聪慧、明察、刚强、坚毅这一类素质属于“才”,心术端正、诚实正直、中庸适度(不走极端)、宽和仁爱这一类素质属于“德”。对于德、才之间的关系,司马光有一句非常经典的概括:“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b意思是:才是德的依托,德是才的统帅。讲得可谓深刻而辩证。司马光又说:“取士之道,当以德行为先,其次经术,其次政事,其次艺能。”c就是说,选拔人才应当首先看他的行为品德,其次看他的学识理论,再次是看他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最后看他的文学水平等。司马光指出当时选拔人才只重文辞的做法是不对的。在距今九百多年以前的时代,司马光能对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讲得这样深透,特别是明确提出了“德”为“才之帅”、用人以“德行为先”的思想,不能不令人叹服。
金世宗是金代一位比较英明的君主,有“小尧舜”之誉,史称其“知吏治之得失”。他曾对宰相们说:“一个人如果有干事的能力,固然是难得的人才,但是不如德行好的人更为优秀。”d
元朝初年,由于很多蒙古贵族大臣崇武轻文,讨厌儒士,所以几十年内未开科举。仁宗即位后,才命令程钜夫等几位大臣研究出台了科举办法。仁宗在诏书里说:“选拔人才‘宜以德行为首’,考试应该以经学理论水平为先,文字水平次之。文章浮华无实,我是不取的。”从诏书里可以看出,元代统治者也是懂得“才德兼备,以德为首”这一用人原则的。有意思的是,元代在选拔吏员(主要是机关文书辅助工作人员)工作中对“才德兼备”的运用和把握更有特色。自隋唐建立科举制度以来,各代录用官员主要通过科举考试进行,极少再从吏员中选拔。但元代和明初(受元代影响)则将选拔吏员作为录用官员的一条重要途径。此外,元代高级机关的吏员也多从基层机关的吏员中选拔。当然,儒士也是官员和高级吏员的来源之一。当时吏和儒是互不服气的,吏指儒为不识时务之书生,儒诋吏为不通古今之俗子。大臣郑介夫上书建议:“儒不通吏,则为腐儒;吏不通儒,则为俗吏。必儒吏兼通,而后可以莅政临民。”a必须是儒吏兼通者才能做官。皇帝认为讲得有理,采纳了这一建议。所以元代规定,选拔吏员“以品行纯正恭谨,儒吏兼通者为最好;有才学,办事机敏麻利,行政事务程序娴熟者次之”b。儒士们学的是“四书五经”,如只会讲“仁义礼智信”,却不会实际办事,未免酸腐;吏员们对机关运行、行政事务娴熟,打点上下关系游刃有余,却不知古今盛衰兴败的经验教训,不懂为政以德的道理,未免油滑。强调儒吏兼通,又以品行纯正恭谨为优,实际也是“才德兼备,以德为首”精神的很好体现。
“才德兼备,德行为先”的原则,应当贯彻到官吏管理的整个过程中,但最主要的是体现在选拔录用和选拔晋升两个环节上。如何才能选拔到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这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比如选拔录用,历代统治者绞尽脑汁,不断寻找最佳办法。科举考试应该说是一种不错的方式,它较好地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精神。但究竟考什么,怎么考,才能较好地贯彻“才德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这又是一大难题。唐朝时注重考诗赋,宋代王安石变法后,改考“经义”(“四书五经”理论),明代为了阅卷方便,规定了经义论文的格式,没想到后来演变成了“八股文”。这样一来,就难免会出现一些高分低能的问题,锐意求治的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为此思考过,探讨过。洪武三年(1370),他对中书省的大臣们说:“我设立科举考试为的是求取天下贤才,一定要得到通晓经书、行为端正、才学与本质相一致的人才,加以任用。现在有关部门录取的大多是青年后生,看他们的文章像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但等到试用他们时,能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人却很少……现在全国各地的科举应该暂时停止,另外命令有关部门考察推举贤才,必以德行为本,而文章次之,这样可能会使天下的学者懂得自己的努力方向,从而使读书人的风气回到务实上来。”a实际上朱元璋也没找到比科举更好的选拔录用办法,停了几年科举之后,只好又恢复。但从朱元璋这段话里看,他在用人上的指导思想还是相当清楚的。他说“一定要得到通晓经书、行为端正、才学与本质相一致的人才,加以任用”,这正是“才德兼备”的要求;他又说考察推荐人才,“必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这也正是“以德为先”的思想。
康乾盛世的缔造者康熙皇帝,非常重视用人,在用人标准上也是把握得比较好的。他说:“朕观人必先心术,次才学。心术不善,纵有才学何用?”a又说“国家用人,当以德器为本,才艺为末”,“论才则必以德为本”b。
在德才关系上,古人为什么特别强调以德为先呢?有才能、能办事、会办事不就够了吗?古人认为,若用人重才轻德,极易造成用人失误。有德无才者,固难当大任;而有才无德者,其才足以济其奸,结果是百姓受害,国家遭殃。对这方面的道理,从先秦到明清很多思想家、政治家,包括孔子、董仲舒、司马光、唐太宗、明太祖、康熙帝等都有论述。其中魏徵和唐太宗讲的就很有代表性,魏徵说:“如果知道此人本心是善的,然后用他,假设这人不能办成事,只是才力不及,酿不成大害。误用恶人,让他勉强去做事,就会造成极大危害。”c唐太宗则进一步说:“近来见吏部选拔官员,只是看他们能说会写就用,而不去全面了解他们是否有好的品行。结果有的任职几年以后,罪恶行径开始暴露出来,虽予判刑重罚,然而百姓已深受其害,这损失却是无法挽回的。”d
总之,古人关于用人标准的基本观点包括两方面,一是才德兼备,二是以德为先。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在理解古人关于用人标准的基本观点时,要注意把“才德兼备”和“德行为先”作为一个统一整体来把握,“德行为先”是以“才德兼备”为前提的,并不是强调德就可以忽略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