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娴
(福建教育学院,福建福州350001)
教师专业化发展视域下有关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思考
张一娴
(福建教育学院,福建福州350001)
从教师资格准入条件、资格准入者素质能力、践行教师资格审查制度以及完善教师资格种类四个方面阐述教师专业化发展对教师资格制度改革提出的新要求;阐述改革设想的重点在于改革认定标准及完善教师资格管理制度。
专业化;教师资格;改革
教师资格制度是一种法定的教师资格许可制度,是从制度和社会双重方面肯定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与合法性;同时也是对从事教学活动的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它在优化教师队伍管理、提升教师队伍素质能力、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教师专业化等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原有教师资格制度已显示出诸多不足,不能满足教师专业化发展提出的与时俱进要求。因此,为了使教师资格制度发挥更大的效用,需要厘清症结所在,才能提出合理有效的改进策略。
(一)教师资格准入条件更加严格
教师资格准入条件主要是指取得教师资格的学历标准。当前我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对于教师资格的学历标准规定偏低,尤其对于中东部地区来说,其滞后性尤其显著。从实际表现来看,具有较高学历水平的教师其教学水平、人格素养、专业素养、知识吸纳力等都远优于低学历者。而教师专业化发展总体上是在考量教师综合素质能力,可见提高学历标准对教师专业化发展的促进作用强劲。
(二)提高教师资格准入者素质能力
教师工作不同于其它技术性职业,它面对的是个性特征鲜明、性格迥异、处于变化发展状态的学生,这是一项需要创造性的工作。它的鲜明特点是“在场性”,表现为行动性、问题解决性和条件制约性;“不确定性”,具体表现为生成性、模糊性和特殊性;“价值性”,具体表现为人际性、规范性和情感投入性。[1]因此教师专业化要求教师资格准入者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以应对复杂多变教学教育实践活动,这些素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职业道德
“德才兼备”并“以德为先”,它是对准入者个人品德素质提出的要求,只有具备高尚的情操,形成专业发展的内在动力才有可能推动个人不断学习,提高知识素养和教学水平;另外,准入者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帮助学生端正人生观与世界观,塑造学生良好人格。
2.专业知识
知识是专业化的基础,这要求准入者具备学科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把握学科动态;其次,鉴于职业对象的特殊性,作为教师应掌握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有助于认识和了解教育对象;最后是实践性知识,它源自经验积累,具有工具属性,如班级管理等。
3.教育实践能力
教学是知识的转化、经验的淬炼,教育实践能力影响教育质量的高低,用于评估一个准入者是否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考察教育教学能力的同时,还要求具备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的能力,正确认识和评价学
生素质、管理班级、开展教学监控与教学评价。
(三)践行教师资格审查制度
教师专业化贯穿教师职业生涯的全过程,对教师资格的要求体现在教师终身发展理念。《教师法》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中规定撤销教师资格的情况只有两种,即“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同时规定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这意味着只要不触犯上述规定,则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永远有效。但是这种终身许可制度严重影响教师专业发展,削弱工作积极性,尤其体现在消极对待继续教育培训,甚至出现有部分教师在岗位调整之后也不愿及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以取得与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即“岗证不一”现象普遍。
另外,2011年教育部开始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2013年下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文件,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进行5年定期核查,规定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在实践中,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为避免清退情况的发生,倾向于保护教师资格证持有者的教师资格,例如用人单位从优出具师德表现证明与年度考核证明;教育行政部门未对各项证明的真实性复核审定。所以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必须触发用人单位与行政管理部门树立择优意识,严把注册审核条件。随着《教师专业标准》的不断完善,社会对教师专业要求将提出新要求,若不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教师专业发展将受限,届时教师队伍素质能力都将滞后于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会制约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新增教师资格种类的要求
我国现行的教师资格种类主要以学段为划分依据,分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教师资格以及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随着教育多元化的推进和学校办学特色教育的兴起,一方面吸引了众多外籍人员来到我国任教,它对教育发展的作用不容小觑,而现行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仅有高校教师资格开展对外籍人员的认定,中小学甚至未对港澳台人员开放教师资格认定;另一方面,发展性教师评价理念借助教师资格证书定期审查从而对教师起到鞭策作用,但现实中有部分教师却因客观原因从教师岗位调整至教辅、后勤岗,不再从事教师工作,所以应丰富教师资格种类,通过设置不同种类的资格证书,为教师专业发展和晋升铺设阶梯。
(一)改革认定标准
1.扩展认定对象
现阶段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对象为中国公民,而教育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的,萌生出众多具有外语、国外文化的学校办学特色,吸引众多外籍人员加入教师队伍中,对这部分教师从业资格进行认定是规范管理教师队伍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体现“以人为本”,从制度层面肯定他们为我国教育事业的辛勤付出;另一方面,促进文化的广泛传播,为我国的受教育者提供了直接的学习机会;将其正式纳入教师职业队伍后利于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管理与引导,外籍教师可以同一般教师一样参加在职培训提升技能水平,是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的有效途径。
2.提高学历标准
学历水平不能完全考量一个教师的基本素质,但在现行高校扩招、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情况下若仍以原合格学历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实则让人怀疑这是否会影响教学质量。没有适时调整学历标准将导致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水平良莠不齐,尤其是地域性的教师素质差异巨大,所以对于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而言提高学历标准是不可置否的。随着整个教育培养能力的提升,高层次人才逐渐增加,这为提高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门槛提供现实可能。所以建议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学历应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学历应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学历应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而对于现有教师队伍中学历不达标者,则建议以行政手段要求进修相关学历课程,重新认定教师资格证。
3.建立教育实习制度,审查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随着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不断扩展推进,师范生与非师范生若要取得教师资格证都必须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这一平台为所有人提供了公平竞争环境,但这样的考试更侧重于考查申请者的理论知识水平,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考查相比较弱。师范生在读期间高校会安排一定的实习期,但时间短暂,而非师范人员认定教师资格
证并没有相关要求。教师专业化发展取得成效的落脚点在于教学实践,为了有效评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是否具有合格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建议针对申请人开展职前训练,设立教育实习制度,将职前教育实习合格作为认定条件之一。行政层面设立公办实习基地,从制度上要求其认真对待教育实习,保证一定期满的实习时间,参与正式的教学活动与班级管理活动,并在实习末期由实习基地对其做出综合评价考核,只有教育实习合格者才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改革教师资格证管理制度
1.完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是践行教师终身发展理念的有效手段。定期注册的目的是促进教师持续的专业发展,形成教师专业发展的自觉。[2]现阶段已在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了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应该思考如何改良以使它发挥更好的作用。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树立积极的价值导向的意识。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择优而用”,其不合理的保护措施只能缓解一时的用人短缺现状,但从专业发展的长远发展来看是极其不利的做法,应当以时代发展的眼光规范各项考评活动,如在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评价,制定与实施教师年度工作情况评价标准,以规范的手段考核教师在任教期内知识更新、技能增进、师德师风发展的过程。
(2)优化教师教育培训学时,丰富培训内容。教师专业发展离不开职后教育,这是教师专业发展连续性的要求。受训群体不应当只有在编教师,民办学校或是公办学校的非编教师也应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毕竟根据“木桶效应”只有短板也得到发展才可实现整体的进步。再者,教师教育培训学时中应合理划分理论学习课时与实践课时,两相结合,实现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协调推进。另外,专业化需要教师的全面发展,这要求他们能够尽可能多得参与不同主题内容的培训,做到专业技能与个人品德兼修。
(3)严格要求教师做到“岗证一致”。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不仅为教师退出机制提供依据,同时还对教师资格证书起到规范化管理的作用。目前由于各种原因,现行中小学中存在不少教师属于“岗证不一”的情况,即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与自身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种类不一致,尤其是“低证高聘”者的教师素质不足以支撑现行任教学段所需要的基本素质,严重制约了教师专业化发展。因此,各地应严格落实“岗证一致”制度并将其作为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对新任教师招聘需明确要求必须持有与任教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而现有队伍中的“岗证不一”者则应给与一定的缓冲期,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取得与任教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这样才能提高我国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按岗设置教师资格证书种类
在完善教师资格证书种类上,国外已有许多成功经验可供借鉴。例如,美国威斯康辛州分别根据工作性质(包含有教学教师资格证书、行政人员资格证书、学校服务人员资格证书)与工作对象(包含有早期儿童、早期儿童到中期儿童、中期儿童到早期青少年、早期青少年到青少年期)设置教师资格种类。[3]适当细化和增加教师资格种类可以稳定现行的教师队伍,肯定每个岗位工作者的辛勤付出,建议在现行七种教师资格的基础上依据现行学校中存在的岗位特征增加教辅人员教师资格与行政服务人员教师资格。
教师专业化要求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有持续跟进的培养与训练,还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这些离不开一个系统有效的政策推进。当前,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与教师专业化不谋而合,注册合格的每项标准条件都以制度的形式对一定时期内教师专业素养作出要求,为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教育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1]陈向明.教师资格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教育发展研究,2008(C4).
[2]林一钢,梁桂莲.“定期注册”背景下教师继续教育研究[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
[3]杨跃.美国威斯康辛州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纷争及其启示[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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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娴(1989-),女,福建永泰人,福建教育学院研究实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