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与救赎:《我弥留之际》中人的本质重建主题

2016-04-16 14:54
关键词:约伯艾迪福克纳

王 钢

(吉林师范大学 文学院,吉林 四平 136000)

苦难与救赎:《我弥留之际》中人的本质重建主题

王 钢*

(吉林师范大学 文学院,吉林 四平 136000)

在《我弥留之际》中,福克纳通过对本德仑一家带有苦难和考验性质的送葬之旅的描写,艺术化地揭示出了苦难与救赎的辩证关系,突出苦难是人类救赎思想的重要外化表现形式之一,并由此引出死与生之间的内在转化关系及其之于人的本质重建的重要性。

《我弥留之际》;苦难;救赎;人的本质重建

DOI:10.14096/j.cnki.cn34-1044/c.2016.04.14

《我弥留之际》是福克纳继《喧哗与骚动》之后写作的又一部杰作,美国评论家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 om)称赞它是“二十世纪美国长篇小说最出色的开篇”“一部深思熟虑的精心杰作”[1]。书名取自荷马史诗《奥德赛》第十一卷:“在我弥留之际,那个长着狗眼的女人是不会在我堕入地狱的时候为我合上眼皮的。”小说采用类似《喧哗与骚动》的多层次、多视角叙事方式来呈现故事内容。整部小说由59段内心独白组成,分别借15个人之口说出,其中7个人来自本德仑家庭内部,包括艾迪、安斯,他们的儿子卡什、达尔、朱厄尔、瓦达曼以及他们的女儿杜威·德尔。他们的故事和内心独白占据了小说绝大部分的叙事空间,构成了小说叙事的主线。其余8位“外人”的叙述则从视角和叙事层次上丰富了小说的情节和画面,构成小说叙事的重要补充。而所有人物的共同叙述则交织出了一幅既丑恶又充满希望与奋斗精神的人类前行画面。福克纳在小说中有意赋予所有情节和人物以二元对立的形式,从而为读者增加了理解小说确定性的难度,也使得小说本身呈现出复杂的话语体系。

《我弥留之际》的故事情节相对简单,主要讲述本德仑一家之主安斯曾答应妻子艾迪在她去世后将其遗体运回家乡杰弗逊镇安葬。一家人为了信守承诺开始了一段既荒唐可笑,同时又坚定不移的冒险送葬之旅。在这次旅途中,表面看来是为了完成女主人的临终愿望,但实质上是这一家人借送葬之名分别实现自我不可告人的秘密。悲剧—喜剧、存在—幻想、清醒—疯狂,生存—死亡等伴随着送葬之旅的始终。最后这一家人克服现实和观念上的种种困难,在经历了洪水和大火的考验后,顺利完成了送葬任务,同时实现了各自心中隐秘的愿望。小说在总体风格上呈现出一种悲喜交加的艺术效果,这与福克纳在小说中设置了一个很好的调节机制来统摄整部小说情节的推进密不可分。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员对于这次送葬之旅都负有责任和义务,但承担这种责任和义务又是对他们自我精神的一种折磨和考验,正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某种神秘张力帮助作家深刻地刻画出了每一个人物的形象和本质。

关于《我弥留之际》的主题,评论家莫衷一是。有评论家认为小说反映了福克纳对于一种不能被重建的、从未达到过的圆满的寻求,因为在小说的结尾,除了达尔被当作疯子送入精神病院外,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圆满实现了各自的愿望。也有评论家持相反意见,认为福克纳在小说中把人类的状况描写成了一场巨大的灾难,而家庭罪恶则是灾难中最可怕的灾难。甚至还有评论家将小说中的人物和《喧哗与骚动》中的人物进行对比,以此来说明小说展现的矛盾与冲突:

和《喧哗与骚动》中的康普生家一样,本德仑一家人被一种看不见的、但异常牢固的纽带联系在一起。卡什和达尔的生活并不比他们的父母好多少。卡什头脑冷静,注重时效,和杰生·康普生一样只看重这个世界的表象,他希望在杰斐逊镇弄到一个“格拉福风留声机”。随着情节的发展,他变得越来越独立、自我。杜威·德尔并不像凯蒂·康普生,但她也是个心随欲动的女人,这样的结果是她怀上一个叫雷夫的男人的孩子,她想在杰斐逊镇买到的是一种能让自己流产的药物。安斯和艾迪的二儿子达尔对他的母亲有一种超越正常范围的爱恋(像福克纳对莫德小姐),可艾迪对他一直很反感,这一点简直让他疯狂。达尔和昆丁·康普生在性格脆弱这一点上很像,不过他不像昆丁那样受过良好的教育,因此他永远抓不住自己想法的要点。他与自己痛苦的辩论还让人联想到哈姆雷特:“我必须、或者我不能把自己掏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睡觉。如果我还没有被掏空,那么我已经空了。”他疯狂地嫉妒他的弟弟朱厄尔,后者是他母亲与一个叫维特菲尔德的传教士私通而生下的孩子。艾迪非常宠爱朱厄尔,爱他超过了其他任何一个孩子,其中一大原因是因为朱厄尔身上没有安斯的基因,他是来自上流社会的男人的儿子。至于朱厄尔本人则是个自私而残忍的人,他是相信这家的所有人(除他之外)将他的母亲逼进了坟墓,而他对自己发誓绝不会饶过他们。瓦达曼是这家最小的孩子,他在书中扮演着一个和《喧哗与骚动》中的班吉类似的角色,或者说,他看到的比他能诉说和理解的要多。年轻的他经常会产生幻觉。比如,因为担心母亲会在棺材里被闷死,他在棺材盖上钻了几个孔,结果把艾迪的脸刺破了。他对于旅程的终点——杰斐逊镇的渴望,不过是一个玩具火车。[2]

无论如何阐释小说的主题,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福克纳在小说主题的展示和人物形象的刻画上确实存在模糊和含混之处。每一个主要人物都有难言之隐和纯良动机,但似乎又都有阴暗和罪恶的一面,很难明确界定人物的好坏、是非。那么福克纳为什么要如此矛盾地处理小说的人物和情节呢?在这种既包含神圣责任和使命又同时兼具滑稽和可笑、甚至是自私的罪恶的送葬行为背后,福克纳究竟要传达和展现怎样的思想观念?本文试图从苦难与救赎的辩证关系入手,分析阐释小说的人类本质重建主题,为小说的可能性解读提供一个新的路径。

有评论者认为《我弥留之际》“可读但不可能被理解;可意会但无法言传;可感受但不能被分析”[3]。也有评论者认为《我弥留之际》是福克纳“最复杂、最令人迷惑不解的长篇小说之一”[4]。姑且不论这些论断是否言过其实,但无疑小说并非如情节所显示的那么简单,有必要深入挖掘潜藏在小说“外层思想”之中的“里层思想”。所谓文学作品的“外层思想”和“里层思想”,原本是G. M. 霍布金斯(G. M. Hopkins)用来分析诗歌层次意义的一种方法,弗莱(Northrop Frye)在《神力的语言》一书中借以分析所有文学作品的层次意义。外层思想是一种“表层思想”,主要指向一种“字面或有意识的意义”;“里层思想”则对应“外层思想”指向一种“意象和隐喻的脉络”,它经常构成表层思想的“补充”,但也有可能是一种“否定”[5]。考察《我弥留之际》的批评史,柯林斯·布鲁克斯(Cleanth Brooks)曾为读者指出一条通向小说“里层思想”的路径:“要想考察福克纳如何利用有限的、乡土的材料来刻画有普遍意义的人类,更有效的方法是把《我弥留之际》当作一首牧歌(pastoral)来读。”[6]布鲁克斯所谓的“牧歌”,主要指向英国诗人兼批评家燕卜荪(William E mpson)提出的“用一个简单的世界来映照一个复杂的生存状态”[7]的批评方法。在布鲁克斯看来,只有充分揭示《我弥留之际》表层意义下深度的社会和生活价值,才能真正理解小说的思想,也才能合理而令人信服地解释小说中的叙事矛盾。

从现有资料来看,福克纳对《我弥留之际》偏爱有加。早在 1931年刚刚完成小说不久后的一次采访中,他就认定这是他当时写作的“最好的小说”[8]。紧接着在1932年的一次采访中他又再次表示“倾向于最喜欢《我弥留之际》”[8]32。后来在弗吉尼亚大学任住校作家回答学生提问时,他再一次强调《我弥留之际》不仅在他的所有小说中相对来说更“易读”,而且“也最有趣”[8]53。至于《我弥留之际》的创作过程,福克纳同样有过多次表述。在为现代文库本《圣殿》所撰写的序言中,他略带赞扬和自豪地描述道:

那是在一九二九年的夏天,我当时在发电厂找到一个活儿,是晚班,从下午六时到次日早晨六时,当的是运煤工。我把煤棚里的煤铲进手推车,推车进厂房,把煤倒在火夫身边,让他一挥铲就能把煤送进炉口。十一点光景,大家都要上床了,暖气用不着那么热了。于是我们,也就是火夫和我,可以喘口气儿了。他总是坐进一把椅子打瞌睡。我则在煤棚那里对付着搭起了一张桌子,那儿就跟运转着的发电机隔着一堵墙。机器发出一种深沉、永不停歇的哼哼声。一直要到四时我们才有活儿,那时得清除炉灰,让暖气再热起来。在这些晚上,十二时到四时,我用六个星期写成了《我弥留之际》,连一个字都没有改。我把稿子寄给史密斯,并在信里对他说,我成败就在此一举了。[9]

1956 年在接受《巴黎评论》记者斯坦因(Stein)采访时,福克纳再次谈到《我弥留之际》的创作,并称之为“神品妙构”之作:

有时候技巧也会异军突起,在作家还未及措手之际,就完全控制了作家的构思。这种就是所谓“神品妙构”,作家只消把砖头一块块整整齐齐地砌起来,就是一部完美的作品了,因为作家还未着笔,他整部作品从头至尾每一字每一句,可能早已成竹在胸了。我那部《我弥留之际》就是这样的情形。那可也不是容易写的。认认真真的作品从来就不是容易写的。不过材料既已齐备,那多少可以省一点事。那时我一天干十二小时的力气活儿,下班以后才能写作,只写了六个星期左右就写好了。我只是设想有那么一些人物,遭受了最平常、最普通的自然灾害,就是洪水和大火,我让这些人物的发展完全由着一个出自本性的单纯的动机去支配。[10]

很显然,后一次表述与前一次相比,福克纳意在突出《我弥留之际》的创作目的,即让本德仑一家经受洪水和大火的考验。这一创作目的后来在他回答弗吉尼亚大学师生提问时也得到了进一步证实:“我把这个家庭放置到人类可能遭受的两种最可怕的灾难之中:洪水和大火。”[11]而小说人物艾迪也有类似的话语:“他是我的十字架,将会拯救我。他会从洪水中也会从大火中拯救我。即使是我已经献出自己的生命,他也会救我。”[12]在福克纳眼中,《我弥留之际》描述的绝不仅仅是一次非同寻常的送葬之旅,而是一次苦难与考验相结合的救赎之旅。它是一部现代人的《奥德赛》,或是现代版的《天路历程》、《约伯记》、《出埃及记》,苦难与救赎的观念萦绕在小说的每一个细节中。对此,评论家菲利普·鲁尔(Philip C. Rule)评价说:“在寻找《我弥留之际》蕴含的宗教价值时,评论家们提到了古希腊、罗马的影响,加尔文教和基督教的总体启示。然而没有哪个因素像《旧约》精神那样如此弥漫于小说的格调里和外观上。主题、态度以及频繁使用的措辞和韵文旋律都来自对‘前基督教’体验的书面表达。具体来说,小说整体上带有《约伯记》的强烈暗示。”鲁尔还进一步补充认为本德仑一家在送葬中表现出的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犹如《出埃及记》中“人们四处流浪,朝着一个难以捉摸但又全在的上帝那儿奔去一样”,是“人类奋力发展的典范”[13]。

《出埃及记》是《圣经·旧约》最重要的史诗篇章之一,主要讲述英雄摩西如何带领犹太人摆脱埃及统治并抵达福地迦南的故事。利兰·莱肯认为两个核心要素贯穿《出埃及记》始终:其一是中心人物摩西,史诗由摩西的出生开始,至摩西的去世为止;其二是“旅行主题”及不断重复的“考验与救助”,人所面临的各种经历与挑战,包括“为肉体的生存而斗争、涉及他人与权柄的困惑、生与死、神与人的关系以及人类灵魂的善恶冲突”[14]等尽显其中。《出埃及记》的重要主题之一就是由以上两个要素决定的救赎主题,以色列人通过这次救赎达到了空前的团结与统一,并在屈辱与苦难中树立了信心,实现了自由与光明。有着“诗和寓言的《创世记》”[15]美誉的《约伯记》是《圣经·旧约》中堪与《出埃及记》相媲美的另一重要篇章。《约伯记》在思想上是典型的“现代问题剧”,它“提出一个哲学或社会学的问题”[14]345,并由不同角色寻求各自的解决办法,最终给出明确的答案。而艺术上约伯的生存道路则代表了《圣经》完整的叙事环节,即“从创世和堕落,历经埃及的艰险处境,三位长者传送律法与智慧的讲话,打破智慧锁链的先知洞察力之闪光,进而获得存在的最终景象,并明白我们是活在死亡之中”[15]197。但无论思想性还是艺术性,《约伯记》始终为一个核心服务:只有忍受苦难的考验才能获得终极救赎。正是这一点,《约伯记》回归并强化了《出埃及记》的受难主题:“约伯是怎么陷入这个困境的,比之他该怎样脱离这个困境,是不怎么重要的。”[15]196

以《出埃及记》和《约伯记》反观《我弥留之际》,可以看出福克纳对于摩西和约伯式的苦难有着深入思考。福克纳曾说:“我没有主题,或者,可能有——你们可以认为它是对人类一种确定不移的信心,相信人类有经受和战胜客观环境的能力。”[16]《我弥留之际》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作这一观点的理想注脚。尽管送葬的旅途充满滑稽和私欲,但无疑在福克纳心目中本德仑一家人空前团结的面貌及其合力战胜困难的信心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小说情节显示,在送葬之旅没有开始之前,本德仑一家实质上处于一种名存实亡的状态,如女主人艾迪所感受到的那样:家里几乎没有爱的存在,仿佛一切都是“结婚的报应”。她勉强接受了安斯,接着就是没完没了的生儿育女和逐渐了解“生活的艰难”。在这样的家庭生活中,艾迪甚至“相信自己会把安斯杀了”,因为艾迪感觉到了某种欺骗,感觉到安斯“躲在一个词儿的后面,躲在一张纸做的屏幕后面”给了她“一刀”[12]172。这种现实的生存状态既能说明这个家庭将要面临的分崩离析的境遇,也能从小说情节上合理解释艾迪婚姻出轨的原因及由此埋下的祸根。不仅艾迪与安斯之间存在对立和分歧,家庭其他成员间也都潜藏着各式各样的对立关系,每一个人都有可能被另外一个人随时“杀死”。就是这样一个家庭,福克纳将其刻意置于宏大的自然环境之中,安排他们去完成一次没有充分准备但又不得不完成的特殊“旅行”任务,无论他们之间如何缺乏一致性,但必须作为一个整体齐心协力度过难关,才能最终抵达目的地,否则连保全自身都成问题。在此意义上,本德仑一家人与其说是与自然环境搏斗,不如说是与自己的命运搏斗。福克纳告诉读者,战胜命运、自我救赎的关键就在于守信、责任和信心,这是人类能够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由苦难通向救赎之路上人类必须葆有的本质属性。尽管小说交代安斯“送葬”的主要目的是到城里安一副假牙,以便能在“吃起上帝赐给的粮食时也能像个人样”,但在艾迪弥留之际他的一番表白还是让读者看到了自私中人性光辉的一面,体会出了信守承诺的重要性:“我了解她。不管大车在还是不在她都是不愿意等的。不过那样一来她会感到很别扭,我宁愿付出大的代价也不能让她感到别扭。她娘家的墓地在杰斐逊,她的亲人都躺在那儿等她,她会感到不耐烦的。我亲口答应过她,我和孩子们一定用骡子能跑的最快速度送她去那儿,好让她静静地安息。”[12]18-19旅程开始后,小说又借达尔的视角描写了这一家人要经历的第一次考验——湍急的河水、万劫不复的山崖:

河本身还不到一百码宽。我们眼睛里看到的只有爹、弗农、瓦达曼和杜威·德尔是唯一不属于那片荒凉、单调的景色的活物。这片景色有点从右朝左倾斜,让人害怕,仿佛我们来到的这个荒芜的世界正在加速运动,差一点就要掉到万劫不复的悬崖底下去。可是对岸的那些人都显小了。好像我们之间的空间其实是时间,是一种一去不复返的东西。好像时间不再是笔直地跑在我们前面的一条越来越短的线,而是变成了平行地奔跑在我们两拨人之间的一条环状的带子,距离是这条线的加速增长,而不是两者之间的空挡。两头骡子站在水里,它们的前腿已经稍稍倾斜,后臀抬高。它们的鼻息现在也带上深沉的呻吟声;它们扭过头来看了一眼,眼光扫过我们时里面带着一种狂乱、悲哀、深沉和失望的神情,好像它们已经看到稠重的水里有着灾难的阴影,它们说不出来,而我们却是看不见。[12]146-147

大水过后又是大火的考验,但每一次危急时刻,本德仑一家人都能依靠凝聚的力量和通力协作的精神克服困难、战胜险阻。当外人嘲笑他们的行为,认为凭借一辆“摇摇晃晃”的大车根本无法完成送葬之旅,早晚车会“散架”而以失败告终的时候,本德仑一家人又是凭借坚定的信念和毅力以“邮件必须送达”般的责任感完成了使命。从客观效果来看,正是这次非同一般的旅程考验了人性并挽救了本德仑一家人,使得他们在送葬的过程中既了解和宽容了他人,同时也重新认知并塑造了自我,继而完成了一次滑稽但又无比伟大的重建人的本质的过程。从这一层面来理解和诠释小说,《我弥留之际》不仅揭示的是死与生之间的内在转化关系及其之于人的本质重建的重要性,而且本德仑一家人的命运完全可以看作是浮士德精神内涵的完美演绎:凡自强不息者,终将获得拯救。

在西方文化语境中,苦难并不仅仅是个体的一种现实选择,它兼具双重文化意蕴。一方面,它关联着人的现实性态度,人在苦难中达到了人生的极端边界,对于生命乃至世界的意义要提出决定性的质问与考察。另一方面,它又深刻表明人渴求于终极实在性——上帝的强烈愿望,是上帝考验人的本质的重要方式和途径。这种双重文化意蕴杂糅并折射于福克纳小说的艺术呈现之中便是加缪(Albert Camus)所说的“奇特的宗教”,即“通过痛苦和屈辱有望赎罪”[17]。法国评论家克洛德-埃德蒙·马涅(Claude Edmonde Magny)也有类似观点,她将福克纳的这种艺术呈现方式形象地描述为“人在自己亦难以阐明的历史中极其痛苦地摸索前进”[10]219。诗人兼评论家罗伯特· 潘·沃伦(Robert. P. Warren)则强调福克纳所描述的苦难及人的本质重建主题是“我们这个现代世界所共同的问题”,是“我们大家的苦难和问题的传奇”[10]57。艾伦·塔特(Allen Tate)则突出了福克纳对从司汤达直至福楼拜和乔伊斯的文学传统的继承,在作品中传达出了“消极受难”的重大主题[10]264。柯林斯·布鲁克斯更是将苦难问题上升到生存哲学的高度,认为“福克纳在他所有的作品中都一直关注着人类的忍受能力问题,他们能面对何等的考验,他们能完成什么样的业绩”[6]94。由此可见,苦难在福克纳的小说叙事中占据极其特殊的地位,它构成了福克纳人学观及其宗教表达的一个基础性要素,是福克纳基督教人学思想的重要组成环节,是福克纳人类救赎思想外化的主要形态之一。

小说中作为家庭男主人的安斯曾慨叹具有苦难和考验性质的送葬之旅是“一次劫难”,实则却福祸相倚。犹如“出埃及”看似苦难无期,终获自由与解放;约伯忍受苦难,看似悲剧,终获上帝垂爱,彰显公义。福克纳在很大程度上领悟了《出埃及记》和《约伯记》悲喜交加的艺术表现方式,并以此来定位《我弥留之际》的主题和风格。诚如评论家米尔盖特(Michael Millgate)所总结的:“福克纳的主要目的更像是迫使读者以比此书中的人物与行动第一眼看去所需要或值得的更高一层、更有普遍意义的角度来解读这本小说,来理解本德仑一家人及其历险的经历。还有,尽管这个故事读来让人不愉快,它时常具有一种阴霾的狂想曲式的气氛,但是它使我们逐渐领会,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关于人类忍受能力的一个原始的寓言,是整个人类经验的一幅悲喜剧式的图景。”[18]

[1]哈罗德·布鲁姆. 如何读,为什么读[M]. 黄灿然,译. 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265,267.

[2] Jay Parini. One Matchless Time: A Life of William Faulkner [M]. New York: Harper Perennial, 2004:150.

[3] Calvin Bedient. Pride and Nakedness: As I Lay Dying [J]. Modern Language Quarterly, 1968(1):62.

[4] Harold Bloom ed. Modern Critical Views: William Faulkner [M]. New York: Chelsea House Publishers,1968:221.

[5]诺思洛普·弗莱. 神力的语言[M]. 吴持哲,译.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61-62.

[6] Cleanth Brooks. William Faulkner: First Encounters [M]. New Heaven and London: Yale UP, 1983:88.

[7] M. H. Abrams. A Glossary of Literary Terms [M]. New York: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1999:203.

[8]James B. Meriwether and Michael Millgate eds. Lion in the Garden: Interviews with William Faulkner,1926-1962 [M]. Lincoln: 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 1968:8.

[9]William Faulkner. Essays, Speeches & Public Letters [M]. New York: The Modern Library, 2004:177-178.

[10]福克纳的神话[M].李文俊,编.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315.

[11]Frederick L. Gwynn and Joseph Blotner eds. Faulkner in the University: Class Conferences at 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 1957-1958 [M]. Charlottesville: 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1959:87.

[12]William Faulkner. As I Lay Dying [M]. New York:Vintage Books, 1990:168.

[13]J. Robert Barth ed. Religious Perspective in Faulkner's Fiction: Yoknapatawpha and Beyond [M]. Notre Dame :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1972:107-108.

[14]Leland Ryken. Words of Delight: A Literary Introduction to the Bible [M]. Grand Rapids,Michigan: Baker Book House, 1992:131.

[15]Northrop Frye. The Great Code: The Bible and Literature [M]. New York: A Harvest Book,1983:193.

[16]福克纳评论集[M].李文俊,编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147-148.

[17]加缪.加缪全集:戏剧卷[M].李玉民,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591.

[18]Michael Millgate. The Achievement of William Faulkner [M]. Lincoln: 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 1978:110.

I106.4

A

1004-4310(2016)04-0061-05

2016-03-15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文化记忆理论下的美国南方文学经典研究”(吉教科[2015]第124号)。

王钢(1978- ),男,辽宁鞍山人,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欧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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