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博文
【摘 要】 文章概述了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分析了当今我国人的全面发展面临的困难,提出促进我国人的全面发展的建议: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解决就业困难;要不断加大教育和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社会公共安全整顿,有效保障国民生存、发展权利。
【关键词】 人的全面发展;推进;中国化
一、引言
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穿于马克思主义体系的一条生命线,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全面进步的前提,同时又是社会全面发展的最终目标。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核心观点是人的全面发展,这也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前人理论成果的基础上一生关注的一个问题。
马克思强调要科学地理解人,就必须要清楚人的本质问题。他认为,一般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人的本质问题:人具有区别于动物的一般特征,人的特征是人的自由自主的创造活动;而在人与社会群体之间的相处模式来看,人又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从不同个体之间的区别来看,每个人又具有不同的个性,弄清了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含义。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解读,我们从主体的角度出发总结为“人”、“全面”、“发展”。在现代社会,人作为社会个体,必须有作为“人”的权利和尊严,必须得到他人和社会的尊重和保护,任何个人、团体或者国家不能以任何名义侵犯“任何个人”的最基本的“人权”。
“人的全面发展”是人之为人的全面发展,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平等而全面的发展,是人的需求和能力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人的个性、能力和实践、经验的协调发展,也是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共同提高,同时还是人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等权利的充分实现。也正是实现了人的全面发展,人的自由个性才能得以实现。
二、当今我国人的全面发展面临的困难
当前,尽管中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但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并未改变,生产力发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无论是国民收入,还是各项资源,就人均各项指标上来看,我国还远远落后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幅员辽阔导致区域发展极不平衡,贫富差距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如果我们不大力发展生产力,转变生产发展方式,加快产业转换与升级的步伐,就无法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分工导致个人发展片面化和单向化,容易影响人的全面发展。虽然人能够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但是社会分工却同时成为禁锢人类发展的重大因素之一。虽然工人、农民、教师等特有岗位有较为稳定的收入,但是由于劳动者的知识结构、工作经历存在着差异,因而其工作效率、劳动效果也就不同。在当今社会,那些无法适应社会需求的人只能面对下岗失业,无法找到其他满意的就业岗位。反而是那些一专多能的人,在面对社会变革如此迅速的今天,能够发挥出自己的光和热。因此,只有通过实行科学的分工,才能有效地提高劳动生产效能,达到社会的协调发展,才会更加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否则,只讲究短暂的个人效益提高,最终又会制约人的长期全面进步。
近年来,人民民主和法制建设等虽然有了很大的进展,基层民主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有了可喜的成果,但是我们在一些领域上还是存在相当大的问题。例如:一些官员为了贪图享乐,生活腐败堕落、以权谋私、官僚主义盛行,而普通百姓由于其社会地位较低,逐渐沦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群众的切身利益并没有得到有效地保证。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法制建设还不够健全,人们对政治的参与力度还有待提高,个人的政治权利意识薄弱。这些最终会导致人的发展受到阻碍和影响。在文化观念上,每个人的认知水平并不相同,民众对于自身的主体意识没有明确的认识,独立的个性也没有形成。此外,在诸如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收入、教育、住房、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等,都使人的全面发展受到相当大程度的制约。因此,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就尤为重要。
三、促进我国人的全面发展的建议
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解决就业困难。国家应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力市场公平,积极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增加就业途径。要保障失业劳动者最低保障金,逐步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这样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要不断加大教育和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要合理安排财政预算,增大教育支出比重,适当加快公共教育支出增长速度,尽快建立规范的人才、资金及技术信息市场。要建立规范的教育市场,优化教育竞争进程,建立健全教育评价体系,提升人的素质和创新能力。要提倡终身教育,实行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一体化的教育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要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医疗卫生筹资的多种渠道,开放医疗保险市场,鼓励私人资金进入卫生保险部门。要建立和维护医疗规范,加强安全措施,合理进行医疗监督。
加强社会公共安全整顿,有效保障国民生存、发展权利。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打击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保证食品、药品、粮食、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创造舒适的社会生存条件,保障人民财产安全。要加强公共安全,制定应急法案,完善公共安全问题的专门法律、法规,增强法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更要加强法制监督建设,对干部作风问题进行强有力的监督。要对现行有关危机管理的专门法规进行修改,使之提高效率,运用行政法治加强公共应急法制建设的应急措施,提高公民的公众知晓度,改善公民应急法制的社会环境条件。要大力宣传公共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公众应对公共安全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张维祥.人的全面发展在中国.北京:时事出版社,2009.
[2] 万资姿.人的全面发展.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
[3] 陈桂生.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与现时代.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