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案例教学法运用中的问题与对策

2016-04-14 12:57:01邱帅萍吴玉宝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6年3期
关键词:法律思维案例库

邱帅萍,吴玉宝

(1.湖南科技大学 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2.湘潭大学 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论法学案例教学法运用中的问题与对策

邱帅萍1,吴玉宝2

(1.湖南科技大学 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2.湘潭大学 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摘要:中国的法学教育引进案例教学法已有30余年,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症状,主要有欠缺成熟的法律思维、受传统法学的灌输式教学法的束缚、缺乏高质量的教学案例以及法学案例教学法自身的局限性等问题。对此可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着力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打破灌输式教学法对案例教学的束缚,科学选择与撰写案例并建立合适的法学案例库,主动完善法学案例教学法等,使其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对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

关键词:法学案例教学法;法律思维;灌输式教学法;案例库

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是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C﹒langclell,1826-1906)首创的。案例教学以案例作为教学媒介,通过多媒体等教学方法来展现我国法学理论界、司法界受到重视的典型案例,老师指导学生在现有的法学理论知识基础上,对案例进行认识和把握,共同讨论、分析和思考案例,进而完成教学任务。其具有目的性、真实性、综合性、启发性、主体性等突出特点。法学教育的目的就在于培养能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包括法学理论人才和法律事务人才),在一定程度上为实现法治奠定了基础。换句话说,“高素质”就是法学教育的真正目的。案例教学法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法学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理论与实务操作能力的要求,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但是目前我国法学案例教学法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需要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探索并加以完善。

1法学案例教学法在实践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1.1欠缺成熟的法律思维

郑成良教授认为:“所谓法律思维方式,也就是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即围绕着合法与非法来思考和判断一切有争议的行为、主张、利益和关系。”[1]实际上也可以理解法律思维是一种特殊的思维,主要是指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根据法律的品性对人的思维走向进行抽象、概括而形成的一种思维习惯,同时它还受法律意识和操作方法的影响。

在法学本科教育阶段,法学老师在课堂上以讲授法律概念、规则、原则等基础知识为主,辅之以部分课外实习活动。通过规定课时的学习,学生对这些基础知识能够比较熟练的掌握,往往能在考试中取得较好的分数。这似乎证明了他们的法学理论功底还算不错,但是当他们遇到实际的案件时,往往不知道该从何处着手。这主要是学生缺乏成熟的法律思维。王泽鉴教授在《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一书中开篇谈到,学习法律不仅仅是要获取相关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和解决法律实务的能力[2]244。现实中法学本科生这方面的能力也是相对匮乏的,因此,在高校的法学教学过程中,不仅要教授法律知识,更要把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1.2受传统法学灌输式教学法的束缚

“灌输式教学法”是与“启发式教学法”相对的一种教学方式,它是指老师把知识当作文字符号,生吞活剥般的灌入受教育者的大脑,接受者在没有理解和能力处理的情况下,把有用、无用的知识符号全部堆积到大脑中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法律教学上的表现为通过教师的讲授让学生较好地理解法律概念、法律理论以及法律条文,老师在整个法学教学过程中起着有条不紊的主导或组织作用。这种教学方式忽视了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运用,很难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造成法学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这种教学方式与强调学生的主动性与主体地位的案例教学法宗旨相悖,束缚了案例教学法作用的发挥。

此外,灌输式教学法传授的一般是比较抽象的理论知识,学生如果跟不上老师的节奏,则会不知所云,难以理解老师所讲的知识点。这种法律教育基本上是停留在法条讲解和法律理论的教授上,不能很好地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以及训练实际操作能力,从而更好地领悟法律的精髓,养成尚法的精神。

1.3缺乏高质量的教学案例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高质量案例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案例的难易程度以中上为准,尽量考虑到大多数学生的理解能力。因此,一个好的法律教学案例必须是含有问题或疑难情景在内的具有争议性的真实发生的典型案件。如果案例本身具有典型性、专业性,但是缺乏操作性,选择此类案例进行教学也会收效甚微。

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的基础。很多法科老师热衷于开展案例教学,但苦于没有合适的可用案例,案例缺口很大。尽管现在的网络技术和信息传播速度发展迅猛,图书和网上的案例资料也不少,但有时即使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难以找到一个符合相应教学条件和要求的案例。即使数据材料比较完整的案例,也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现象,内容不新颖,没有很大的实用价值,很难提起学生的兴趣。国外有很多好的可用案例,但是由于文化差异、法系不同、案件审理程序不同,其适用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缺乏高质量的教学案例资源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法学案例教学的一大瓶颈。

1.4法学案例教学法自身的局限性

首先,法学案例教学法的适用范围小,只能教授与案例相关的法律制度以及法律思维,忽视了其他的法律知识以及与法律密切相关的非法律因素,如政治、经济、政策甚至习俗的影响。其次,法学案例教学法注重逻辑的推理和学生发散思维的培养,却忽视了对案件结论的强调以及法学经验的重要性。法学案例教学法只要学生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从不同的角度自圆其说,就能达到其教学目的。然而,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再者,法学案例教学法只适合于小集体的分析、讨论甚至辩论,并不适合大班教学。在上百人的大班采用法学案例教学法上课,受时间和场地等因素的影响,并不是每一个学生都有机会表达个人看法,充分参与课堂交流。而我国目前受教学资源等因素的限制,法学本科往往采用大班教学。因此,法学案例教学法效率不高,时间成本较大。

2有效运用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对策

2.1着力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与美国等西方国家不同,在我国,一般在本科阶段就开设了法学教育,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是当前最为急迫的事情。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在课堂上引入案例教学法。因为法学案例教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学生对具体案例的演练,学会法律案例或案件的分析操作方法,从而更好地促进法科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一直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都是轻方法的培训而重法律知识的传授,这就很自然的造成了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不足,因此,通过法学案例教学法可以很好地克服这一缺陷。就法学教育而言,案例教学的重点首先是训练学生分析案例的方法,其次才是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进一步理解并消化相关法律知识[3]。

一方面,在法学案例教学过程中确定了使用的案例之后,接下来就是引导学生分析案例。这个引导过程实际上也就是教授学生分析方法和培养法律思维的过程。为了引导学生分析案例就要有针对性的安排学生提前学习有关的法律概念、原理,讲述该案例问题的关键或焦点在哪里,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去分析、推理、判断、论证。另一方面,在案例分析之后,需要安排学生写作该案例教学的总结与分析报告。此时,老师还要做简单的总结。其目的主要是就各方的观点进行梳理、总结和评价,肯定一些好的思路及独到的见解,并指出其中的不足。因此,案例教学重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提升学生掌握分析案例、解决问题的技巧和方法。

2.2打破灌输式教学法对案例教学法的束缚

在灌输式教学法中,学生处于被动接受书本知识、理论与实践脱节的尴尬地位,而案例教学法则能有效打破这一陈规,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与主体地位。同时,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和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它通过学生的课前准备、老师课堂的引导分析、提出问题、共同讨论,最后由老师给出权威的解释或答案,将理论与实践、课堂与课外教学完美地结合于一体。

首先,案例教学法能够打破灌输式教学法课堂上的照本宣科式的讲学,提升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选择性,能够将课堂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有机的结合起来,而且可以将案例寓于整个法学教学活动的始终,指引学生理解法条内容、解释法理的内涵,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其次,案例教学能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拉近课堂与司法实务之间的距离,弥补灌输式教学法的不足,使学生能够比较扎实的掌握实务操作能力。最后,案例教学法能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探讨,知悉法律在社会实践中的运行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促成法学教学与法律实践之间的有效对接,从而有效提高学术研究的针对性[4]。

2.3科学选择与撰写案例,并建立合适的法学案例库

好的案例素材是法学案例教学活动成功的开始。在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中,最费心思、最花时间、倍感艰辛的就是案例的选择。案件的来源主要有三个。首先是现成的案例,在公开出版的案例集或材料中选取。在选择时注意案例要具有针对性、真实性、典型性、时效性和完整性,能反映热点问题,以引发大家对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和思考[5]。其次,教师可以在报刊资料中搜集,这一种案例多是描述性的,学习性较强。为了提高教学效果,教师可以将现实的案件转化为案例进行分析,以解决教师获取案例渠道不畅、质量欠佳等问题。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案例库的建设。法学案例库的建设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需要法学老师以及从事法学案例研究的专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案例库可以电子版、案例集甚至纸质教材的形式呈现。哈佛大学法学院建立了相应的案例库,并将其中的5万多个案例供校内校外教师使用。因此,我们也可以学习哈佛的经验,加大投入,建立类似的法学案例库,以便更好地为法学案例教学提供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高质量案例。

2.4法学案例教学法的自我完善

针对案例教学法适用范围小、难以讲授所有法律制度的这一短板,法学老师可以结合演讲式、问答式等补充方法,完善该教学法的作用;针对该法重过程、轻结果的问题,法学老师在保证学生充分参与、讨论之后,把比较成熟的观点告诉学生,让学生能把握好学习的方向,消除困惑和不解;另外,尽量在小班上采用案例教学法教学,充分发挥每一个学生的才能和积极性,尽可能地照顾每一个学生的能力。

3结语

我国的法学教育正在从学术型向应用型发展,法学案例教学法应在这一转变中扮演重要角色。但是法学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教学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外在教学环境的束缚和内在局限性的约束。因此,目前最需要做的就是充分开发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巨大作用,着力对案例教学法进行本土化改造,以克服法学案例教学法“水土不服”的弊端。在发挥法学案例教学法优势的同时,将其与我国传统的教学方法相结合,在二者互相取长补短的过程中发挥其最大的教学作用,以期完成培养未来法律人才的教学任务。

参考文献:

[1] 郑成良.论法治理念与法律思维[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4):3-8.

[2] 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

[3] 吴光荣.案例教学在法学教育和法官培训中的作用[J].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2011(7):188-189.

[4] 朱兴梅.案例教学法在法律课堂中的实施[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3(8):131-132.

[5] 杨小军.如何选择合适的法学案例[N].学习时报,2007-5-28(6).

(责任校对龙四清)

doi:10.13582/j.cnki.1674-5884.2016.03.028

收稿日期:20151012

作者简介:邱帅萍(1986-),男,湖南南县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刑事法学、法理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5884(2016)03-0084-03

猜你喜欢
法律思维案例库
心血管外科教学案例库的建设及应用研究
国内首个海事司法案例库正式上线
水上消防(2021年4期)2021-11-05 08:51:50
基于实践应用的基坑工程设计案例库建设研究
内蒙古教育(2021年2期)2021-02-12 01:15:38
化工原理课程思政案例库建设初探
云南化工(2020年11期)2021-01-14 00:51:20
MTI朝鲜语同声传译教学案例库建设研究
大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与塑造
卷宗(2016年10期)2017-01-21 13:23:40
审视与倡扬:司法考试冲击法学教育的去功利主义考量
司法改革背景下民法实例研习课程设置构想
刑事法律领域之公正性法律思维
山东青年(2016年9期)2016-12-08 18:37:02
基于“微博”动态案例库的“微案例”教学研究与实践——以高职院校“西方经济学”为例
新课程研究(2016年1期)2016-12-01 05: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