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僧诤”背后的历史叙事

2016-04-13 07:59沈卫荣
读书 2016年4期
关键词:藏文吐蕃藏传佛教

最近,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印度学家、当今国际学坛语文学祭酒谢尔登 ·波洛克(Sheldon Pollock)对语文学(philology)做了一个最新的定义,提出语文学不是在文本中确定信息的一种能力,而是能够让文本产生意义,即解释文本的一门学问(the discipline of making sense of texts)。或者说,语文学作为人文科学研究之必要手段的一门 “软科学”,它是教人如何正确地阅读、理解和解释文本的一门学问。

以往人们习惯于将历史语言学(historical linguistics),甚至将 “审音勘同 ”,即对文本的语言研究,与语文学相提并论,而前者实只为后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文本放回到其原初的历史和语言环境之中,从而对它做出与其本来语境最切合的理解和解释,这是传统语文学基本的学术宗旨。然而,语文学作为现代人文学科的一个基本的学术方法,其手段和内容绝不仅局限于此,从方法到概念,它都应该是多元的。如果说数学是自然这部大书的语言的话,那么语文学就是人类这部大书的语言,它是对语言的一种批评性的自我反省,是一种普遍的知识形式。作为一种现代的学术方法,语文学指的是用一切科学的、合理的手段,广泛地发现、厘定文本,然后正确地读解文本,对其意义做出恰如其分的解释。可以说,它是人文学科的最基本的和最普通的学术方法和学术态度。

波洛克还进而提出了 “三个维度中的语文学 ”(philology in three dimensions)这样的说法,指出语文学自身当定位于三个不同的意义层面,即这个文本的起源、它的被接受(认知)的传统和它对眼下语文学家之主观性的参与。此即是说,一个文本至少有三个不同的意义层面,或者说有三种不同的意义和三种不同的 “文本真实 ”(textual truth)。第一种是这个文本产生时的意义,或者说是其作者赋予它的意义,第二种是此前的阅读者们赋予它的意义,而第三种则是语文学家此时此地从这个文本中所读出来的意义。语文学家若要真正读懂一个文本,并能说明白它的意义,就必须同时兼顾这个文本于这三个不同层面上所产生的所有意义。波洛克认为这种文本解释的多元化视野是实证上最丰富的、认知上最有益的、伦理上最公平的一种语文学。

波洛克提出的三维语文学无疑是对通常只关注第一个意义层面的传统语文学的一大发展,它对于我们用语文学的方法来理解文本与历史的关系富有启发意义。它告诉我们每一个文本都有不同的意义层面,所以每个人都可以从中读出完全不同的意义来。与此相应,通过对相同的文本的阅读,不同的人可以构建出完全不同的历史真实。由此看来,语文学不只是一种处理文本的工具,而且也是一种认识历史的哲学。

三维语文学的出发点是文本,但它在如何解释文本这一点上,甚至与后现代的史学观念也有契合的地方。后者认为史料(文本)是不能作为历史书写的基础的,因为作者用自己的语言建构成的文本,受到其特定语境的影响,并不一定能够很好地表达作者的内心意图,也不可能完全等同于它所描述的对象。所以,以文本为形式的史料本身就是历史书写的结果,历代史家在书写历史时不断地引证前人的文本,说到底不过是通过旧的文本而形成新的文本。而在文本的意义上,新的历史作品与史料并无区别。因此,史料即历史,后人很难通过检验史料来判断史实的真伪,它们不过是不同的文本而已。

既然作者书写的文本并不一定能够很好地表述其本意,每个文本于其生成、流传的过程中又都会经历很多完全不同的读解,具有很多不同层面的意义,所以史料与史实之间不存在区别,由此便解构掉了历史学的科学意义。这种后现代的历史观当然有点矫枉过正,但它揭露文本具有不同层面的意义,提醒人们作为史料的文本不过是前人之历史书写的结果,这对于我们借助语文学的方法,通过对藏文文献的整理和研究来重构西藏和藏传佛教历史,具有很深的借鉴和启发意义。

显而易见,自来被视为史料的藏文文本,绝大多数并非原始史料,而是前人之历史书写的结果。除了少量留存至今的吐蕃金石、简牍,以及敦煌古藏文文献和塔波寺文书以外,今天我们所能利用的藏文文献都是十二世纪以后才出现的文本,它们无一例外都是于西藏社会、文化被彻底地佛教化以后的作品。那些被视为历史文献的文本,实际上都是严格按照佛教史观设计、书写的准历史著作,而并非原始史料。正是由于受了这些文本的影响,我们常常忽视了这类准历史著作与史实之间的差别,不加甄别地把藏族佛教史家精心构建出来的历史叙事(historical narratives)和大胆创造出来的历史传统,统统当成了历史的真实,以至于完全陷入佛教主义史学的泥潭,对西藏和藏传佛教史形成了一整套陈词滥调,其中充满了想象和误解。

当我们带着对 “史料即史实 ”的这份后现代的警觉,再来检视西藏和藏传佛教历史上的种种定论时,则很容易发现它们当中有很多是后人精心构建出来的历史叙事,是一种创造出来的历史传统,它们离历史的真实都很遥远。后世藏族史家所描绘的藏传佛教史上的许多重大事件,如“吐蕃(桑耶)僧诤 ”、“佛苯之争 ”、“朗达玛灭佛”、“黑暗期 ”、“新译密咒和旧译密咒(萨玛和宁玛之争)”等等,与其说它们是历史事实,倒不如说它们是历史想象,是一个又一个被创造出来的历史传统。

这些历史叙事的形成自然并非完全没有根据,它往往要经历一个错综复杂的过程。除了佛教史观对西藏历史的形塑所施加的无处不在影响之外,还有现实政治、家族利益、教派之争等其他外在的因素,也都在西藏和藏传佛教的历史记忆、想象,以及西藏历史传统的创造中留下了明显的印记。此外,文本的翻译、传播和创造,不但对西藏的政治、社会、宗教和文化,而且也对西藏的历史书写,产生了非常巨大的影响,藏传佛教文本的形成与西藏历史传统的创建同生共长,相辅相成。总之,若要对迄今人们信以为真的有关西藏和藏传佛教历史的种种陈词滥调进行解构,将历史的真实从前人建构和创造出来的历史叙事和历史传统中解放出来,我们就必须重新检讨藏传佛教文本之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探讨文本与历史叙事之间紧密而复杂的关系。

近一二十年来,国际藏学界再次掀起了对敦煌古藏文文献研究的高潮,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正是借助对这些第一手的原始史料的研究成果,我们方可对充斥于西藏历史著作中的各种陈说和偏见进行大规模的正本清源式的清算。从近年来国际藏学界对敦煌古藏文佛教文献的研究成果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学者们如何通过对敦煌古藏文文本的精细研究而逐一解构了那些在西藏和藏传佛教历史上早已被人长期接受了的历史叙事和历史传统的过程,特别是他们如何揭示有关 “黑暗期 ”的“集体失忆 ”在西藏历史书写中形成、发展和变化,亦即 “黑暗期 ”这一概念和隐喻被后世史家们精心设计和创造出来的过程,以及它在西藏的历史书写和宗教竞争中所扮演的角色。

这些研究成果充分说明,西藏和藏传佛教的历史就是藏文文本的历史,研究西藏历史必须将藏文文本的形成和西藏之历史叙事、传统的构建二者结合起来考察,应该讨论文本的运输、翻译、传播、变形和被接受、吸收的历史。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将历史作为可流动的叙事传统来考察,说明历史不只是一个孤立的人物或事件,而是在时间的长河中人们在政治、宗教、文化和思想的多个层面的 “运动”。研究历史并不只追求还原一时一人一事之真实,而更要追求揭示这个 “历时之运动 ”的过程。事实上,通过对文本内部之变化和发展的细致考察,揭示某种历史叙事之形成、变化的过程及其背景,有助于我们突破对人物或事件进行微观考证的桎梏,使我们所做的历史研究最终呈现出来的是一个更加丰富、生动和宏大的场面。

对不同时代、不同类型的文本做比较研究,例如将敦煌古藏文文献等出土文献与后弘期史家们所撰述的历史著作等传世作品结合起来做比较研究,或者将教法源流、高僧传记、闻法录等通常被认为是历史文献的藏文文本与仪轨、论疏等纯属宗教文献的文本进行比较研究,于它们的差异和变化处入手,寻找和梳理出这种差异和变化之形成和发展的轨迹及其内在逻辑,发掘出它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内在联系,这势将为藏文文本(文献)和西藏、藏传佛教历史的研究打开一个极为广阔的新局面。于此,或可将我们对 “吐蕃僧诤 ”之历史,以及与其相关的历史叙事之形成和变化的研究作为一个典型例子,来说明对不同时代、不同类型的文本进行比较研究的重要意义。

藏文历史文献中有关 “吐蕃僧诤 ”的记载几乎众口一词:八世纪末吐蕃赞普赤松德赞在位时,以来自汉地的禅宗和尚摩诃衍为代表的顿门派与以来自印度的中观派上师莲花戒为代表的渐门派于桑耶寺举行了一场面对面的宗教辩论,结果顿门派败北,被逐出吐蕃,从此皈依龙树中观哲学的渐门教法被确立为吐蕃佛教之正宗。追本溯源,我们发现这个说法最早见于被认为是西藏第一部历史著作的《巴协》,其后出现的藏文史书都照搬了这个说法,并不断地添油加醋,以达到妖魔化和尚摩诃衍及其所传禅宗教法的目的。

对“吐蕃僧诤 ”这一藏传佛教史上之重大事件的真实性,长期以来人们深信不疑,关于这一事件的历史叙事代代相续,一成不变。

而随着人们对上个世纪初出土的敦煌汉藏文禅宗佛教文献的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才开始对其真实性产生怀疑。首先,于敦煌出现大量藏文禅宗文献表明汉地禅宗教法确曾于吐蕃广泛传播,但所有文本中都没有提到过有一场面对面的 “吐蕃僧诤 ”事件的发生,甚至约成书于十世纪的藏文判教文献《禅定目炬》的作者也根本不知道有此事件的发生,故毫不含糊地判定和尚所传的 “顿门法 ”高于莲花戒所传的 “渐门法 ”;其次,敦煌出土汉文禅宗文献《顿悟大乘正理决》中隐约提到了和尚摩诃衍所传禅法与印度 “小乘婆罗门 ”所传教法之间出现的意见分歧,双方各执己见,开展了长时间的笔战,最终摩诃衍大获全胜。最后,我们发现《巴协》中有关 “吐蕃僧诤 ”的记载,不过是根据莲花戒所造《修习次第》中一段他与某位未明确标明身份的论师之间的文字争论改编、演绎而来,它是造出来的对话。有鉴于此,我们或可肯定后弘期藏文史学传统中的这个 “吐蕃僧诤 ”不是一个实际发生的历史事件,而是后人演绎、创造出来的一个历史传统。

《巴协》创造这样一个历史叙事,其背后隐藏着与家族利益和家族斗争相关的深刻的政治背景。《巴协》的作者源出的巴氏家族是渐门派的信仰和支持者,而与其家族对立的另一个吐蕃大贵族属卢氏却是和尚摩诃衍所传顿门法的热情支持者。所以,《巴协》构建的这个以和尚摩诃衍败北告终的 “吐蕃僧诤 ”的历史故事,反映出的是吐蕃时代大家族之间激烈斗争的历史背景。而《巴协》之后包括布思端大师在内的藏族史家之所以乐于继续宣扬这个历史叙事,持续地妖魔化和尚摩诃衍,甚至不惜将他描述成谋杀莲花戒的恶僧,或者将摩诃衍所传禅法贬为外道,其更深层的动机在于贬低汉传佛教的地位,以确立藏传佛教为印度佛教的正宗传人、吐蕃乃世界佛教之中心的地位。

我们若从文本的角度来考察 “吐蕃僧诤 ”这一历史叙事于藏文历史书写传统中的形成过程,同样非常有典型意义。《巴协》尽管是最早确立了 “吐蕃僧诤 ”之历史叙事的藏文文本,但它不是第一手史料,而是历史书写的结果。其后历代史家在书写 “吐蕃僧诤 ”这段历史时,其主体部分就是不断地引证《巴协》,所以,在文本意义上,它们不过是通过旧的文本形成新的文本,而这些新的文本主体上与《巴协》这个旧文本并无区别,只是间或添加了一些新的内容。

但是,《巴协》中有关 “吐蕃僧诤 ”这个故事也不是凭空捏造出来的,首先,它的文本依据是莲花戒的《修习次第》,这是第一手的历史资料。虽然莲花戒并没有说明与他对立的论师究竟是谁,但当时出现过顿门和渐门两派间的分歧这当是不争的事实。其次,《顿悟大乘正理决》中明确记载了两派之间于教法上的严重分歧,这种分歧达到了如此严重的程度,不但和尚摩诃衍亲撰了一系列文本,以驳斥敌方之谬论,而且其弟子中竟有人以自残等非常极端的方式来表示他们对敌方的不满和抗议。再有,包括《顿悟大乘正理决》和摩诃衍的作品在内的大量汉传禅宗佛教文献被翻译成了藏文,可见吐蕃禅宗曾盛极一时,摩诃衍的吐蕃弟子们也可能是这场冲突的直接参与者。最后,《巴协》中对顿渐二派争斗之激烈程度的描述显然是引证了《顿悟大乘正理决》中的记载,而且将这种教法上的争议用一种十分戏剧化的问答、论辩的形式呈现出来,这本来就是汉地禅宗佛教徒们习用的一种形式,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神会 “滑台之会 ”的影子。我们或可推测,《顿悟大乘正理决》至少给《巴协》的作者于塑造 “吐蕃僧诤 ”这一历史叙事时提供了叙述形式上的启示,使其熟练地创造出了一种宗教对话、诤论的形式。总而言之,虽然《巴协》既不是第一手史料的文本,而且还第一次塑定了 “吐蕃僧诤 ”这一历史叙事传统,但我们绝不能因此而全盘否定《巴协》中包含了不少第一手的原始史料,也不能否认吐蕃佛教史上曾经出现过的顿门与渐门两派的激烈斗争。

值得强调的是,即使《顿悟大乘正理决》可能是《巴协》的直接史料来源之一,而且其形成的时间也早于其他敦煌藏文禅宗文献,但是,我们也不能把它看成是一部真实可靠的第一手历史资料,因为它显然也是 “历史书写的结果 ”,正是它把一种汉地禅宗佛教习惯了的宗教斗争方式搬到了吐蕃佛教这个新的舞台,用汉地禅宗的诤论方式来描绘吐蕃佛教中的顿渐之争,并使它以文本的形式固定下来,渗入了藏族历史书写的传统之中。

当我们最终理清了《顿悟大乘正理决》、《修习次第》和《巴协》之间在文本之生成和传承的过程中所结下的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时,我们便对吐蕃时代出现的顿渐之争的历史,以及有关 “吐蕃僧诤 ”这一历史叙事之形成和它在后世藏文历史作品中的发展等等,都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此时我们对 “吐蕃僧诤 ”之历史的研究也就不再局限于对八世纪末之吐蕃围绕顿渐之争而出现的那些具体的人物和事件的考证,而必须把它作为一个多层面的、流动的叙事传统和一个对藏传佛教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的历时的运动过程来考察了,而我们能够揭露的显然是远比莫须有的 “吐蕃僧诤 ”这一历史事件更为丰富、宏大和深远的历史场面和历史意义。

(《文本与历史:藏传佛教历史叙事的形成和汉藏佛学研究的建构》,沈卫荣、侯浩然著,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藏学出版社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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