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着眼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明确了深化人才事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吹响了全面深化人才发展领域改革的号角。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创新的事业呼唤创新的人才”,“人才越多越好,本事越大越好”。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人才是综合国力竞争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现复兴伟业,关键都在人才。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新的历史特点,当下中国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需要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然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一些深层次障碍,仍然严重阻碍着人才的引进和流动、人才的培养与成长以及人才活力的充分解放,人才结构与整体状况不能完全适应新常态、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清障开路”,构建起一个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
此次颁布实施的《意见》,围绕人才领域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精准聚焦施策,直击人才体制机制中的“顽疾”,抓住了全面推进人才事业改革的四个关键抓手。
第一就是要以“简政放权”改革人才管理体制和培育机制。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行政干预;破除各类陈旧观念和机制,使各类用人主体在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流动中充分发挥自主权;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加强人才管理体制的法制化建设;改进和完善各类创新人才尤其是战略科学家的支持保障机制,创新方向的自主选择,简化优化相关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加强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建设。
其次是以“创新育优”改革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长期以来,不合理的考评机制、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以及普遍存在的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对青年人才、创新人才的发展危害尤深。《意见》明确,要改革不合时宜的人才评价机制和职称制度,建立人才的多元评价机制;要创设针对青年人才的普惠支持措施,促进青年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第三,要以“开放灵活”的胸怀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和流动制度。不拒众流,不拘一格,“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柔性汇聚全球英才,畅通人才“上下左右”的流动机制,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政、企、社、军、民各方向的人才流动渠道,真正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优化配置。
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重要抓手,就是要全面优化“党管人才”的工作布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坚持正确导向,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坚持对人才的团结、教育、引导、服务,加强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人才的作用;要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在全社会形成选贤任能、知人善任、人尽其才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