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唯物史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指导

2016-04-13 22:58大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大理671000
绥化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和谐社会唯物史观

庄 媛(大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云南大理 671000)



论唯物史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指导

庄媛
(大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大理671000)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既是我们国家社会建设的目标,也是人民群众一直以来追寻和渴求的生活状态。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全方位共同发展的长期建设工程,而在这项重要工程的建设中,正确的思想理论指导是必不可少的。而马克思与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就是针对人类与社会的发展而创立的理论体系,它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文章主要探讨唯物史观中的基本观点对“和谐社会”构建的科学指导以及该理论在社会实践中所体现的社会价值与意义。

关键词:唯物史观;和谐社会;科学理论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性及正确认识唯物史观的重要性

(一)和谐社会的基本概念。和谐社会强调的是以社会为背景,形成一种融洽、平和和美好的社会状态,并在这种和谐的状态下尽可能的缩小矛盾,避免激烈冲突的发生。而在这个和谐的社会环境中,人民的生活层次不再停留于温饱的基本层面,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相对充足,人们的精神境界也不再简单地停留在低层次的水平,无论是自我的意识还是对自我以外的认识都有了一定的深度。和谐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友善、融洽的,人们相互之间的感情更多的是互爱,相处方式更多的也是包容、理解与接收。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愿意无私地抛开自己的利益欲望为他人付出,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和平共处的状态。人是社会中的主要群体,人与人的和谐最终也能营造社会的整体和谐,和谐社会并非只是人们和谐意识的一种体现,它还要求人们有符合“和谐”的言行举止。当然“和谐社会”也不是完全否认矛盾与冲突的存在,关键是要懂得如何将这些矛盾与冲突进行妥善化解,避免它们与和谐社会的对抗与冲突。

(二)对唯物史观的认识。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理论,它既让我们科学正确地看待人类历史与社会发展,同时也让我们从历史中学会总结,学会用科学的理论与方法来促进现代社会的进步。唯物史观作为一种科学的理论指导,它揭示了人类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让我们从本质上认识到人类与社会的根本性质,认识到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了解人类社会中矛盾存在的合理性,在掌握这些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判断出“和谐社会”构建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并为当代社会的发展做出正确的建设规划,这就是唯物史观作为理论指导的社会价值。当然,在运用唯物史观理论的同时,也要结合实际,不同的国家与不同的社会形态对唯物史观的理论需求是不同的,唯物史观只是一个总体性的思想指导,不能将其作为具体的建设措施来运行。

二、唯物史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指导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没有任何一个社会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就能提出“和谐社会”的构建。在社会发展的最初阶段,人们的思想意识关注的还只是基本的生活物质条件,甚至无法谈及生活质量。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意识开始有所提高,人们开始追求相对高质量的生活水平,开始注重思想意识中文化的灌输。在人们生活质量得到保证,思想意识又受文化的影响的情况下,人们就会萌发对“和谐社会”的向往与追求。这也说明了人们对高层次的社会环境的追求是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和谐社会”构建的提出,是因为社会的发展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与质量,从而表现出对“和谐”的追求。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社会存在的变化发展决定社会意识的变化发展,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人们会萌发不同的思想意识,对社会也有着不同的态度与要求,国家的决定与决策也会随之不断地变化,没有固定形式的社会存在,而一尘不变的社会意识也终不能适应多变的社会存在。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人们的思想在一个相对成熟的情况下,能提出先于物质条件而存在的理论,这种预测性的理论也许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无法实现,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它终有实现的可能性。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落后的社会意识对社会的发展起阻碍的作用,先进的社会意识可对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和谐社会”这个科学的、理性的理论的提出,让人们既有了发展的动力,同时也有了为之而奋斗的目标。而且“和谐社会”的构建是科学的也是合理的,“和谐社会”构建即为人类个体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更加优越的环境,同时也为整个社会向更高形态的发展提供阶梯,为人类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提供可能性。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及其矛盾运动。人类的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受其客观规律支配的。在生产方式中,生产力是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生产力的发展是关键,生产力是人们进行生产活动的能力,它是人们进行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在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人类是不会具有构建“和谐社会”的意识,在没有物质保证的情况下,人们的思想意识只能停留在简单的层次,这也就要求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不能只注重精神领域的建设,物质生活领域的发展同样重要。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力的变化发展迟早会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生产力在高速发展的同时,生产关系并不是停止不前的,它也会随着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而生产关系一般涉及的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主要是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相互之间的关系和产品分配等三个方面。要构建“和谐社会”,仅凭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是不够的,我们还应该以平和的处理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归属问题,和谐中强调的是分享与共有,因此从我们国家的国情来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存在的经济制度更利于我们向“和谐社会”迈进。同样在生产关系中所涉及的人们生产中的地位、相互作用以及产品的分配都应该秉持一种公平、融洽和共处的原则,总之就是以“和”为中心,并让其推动生产力更好的发展。如果生产力是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下而快速发展,而生产关系却是向私利、独享以及不和谐的方向发展,那么这样的生产关系是无法适应“和谐社会”发展下的生产力的,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就应该摒弃这样阻碍生产力进步与社会前进的落后的生产关系。

(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及其矛盾运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无论是“和谐社会”的构想和实施,没有一定的经济作为基础,那么就不会有这种构想的提出,也没有可实践性。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我们既要注重社会的经济发展,同时也要注重上层建筑,让其发挥优势作用。“和谐社会”主要追求的就是一种相融、稳定的社会平衡状态的长久性,而这种所谓的平衡就是要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并能够促进和巩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为了经济有利、健康的发展做出相应的调整,并改变原本那些落后的其它领域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等。当上层建筑不能适应当下的经济基础状况时,它就会严重阻碍经济的发展,最终也会阻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当上层建筑为先进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它不仅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了人类的生活水平,无形中也使人类有了提高自我精神境界的意识,从而也就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可是它如果是为落后的经济基础服务,生产力的发展受到束缚,社会发展的基础受到不良影响,又何谈“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和谐社会”构建的过程中,社会的基本矛盾仍旧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社会的基本矛盾是我们无法避免的一个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矛盾都是对抗性的不利因素,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就处于一个非对抗性矛盾的位置,我们不可能让这个矛盾在社会的发展中完全地消亡,只要社会的发展还未达到社会形态的最高层次,那么这个矛盾的存在就是必然的,它仍旧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社会基本矛盾需要以一种“和谐”的状态存在,而这种“和谐”状态的存在就需要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在社会主义的发展中的自我发展与完善,来克服那些不利于“和谐社会”发展的因素。而这种发展与完善的途径就是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主要为的就是社会的安定,所以我们采用改革的方式来解决社会的基本矛盾,而非是采用暴力的革命形式。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而这里所说的“适应”,是一种共同为适应“和谐社会”构建而做出的改变,共同的发展,其实也就是和谐的一种体现。

(五)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历史上的每个个人,都对社会历史起一定的作用。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人民群众的力量是不容小觑的,人与社会的关系也影响着“和谐社会”的构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而和谐社会中,既需要物质财富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同时也需要和谐的精神状态与意识来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所以人民群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的是整个社会人类的努力与参与,使“和谐”在社会的各个阶层和领域都有所体现。同样人民群众也应该认识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是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根本的出发点,让人民群众在和谐的社会中享有更多社会进步的文明成果。因此,人民群众更应该发挥出自身在社会变革中的决定性力量,充分促进“和谐社会”的成功构建。

三、唯物史观对“和谐社会”构建的重大意义

一个“和谐社会”的成功构建,最不能缺少的就是科学理论的指导。首先,作为科学理论的唯物史观说明,在每个社会形态的构建中,人类处于怎样的一个社会地位,人类与社会的相互作用是什么,相互之间又会产生怎样的矛盾;其次,这个科学理论又向我们证明“和谐社会”实现的可能性,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形态都能够被实现而且长存下来的,所以社会的建设也需要一个正确的努力目标;最后,在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唯物史观又作为一种思想指引,指导我们该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在构建中应该有哪些基本的作为,以及如何正确的处理社会建设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

最重要的是唯物史观的科学性与正确性,在它的指导下,我们正确认识到“和谐”的实质,避免了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盲目性与夸大性。科学的理论是用来指导实践的,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我们的社会建设才不会偏离和谐社会构建的正确轨道,最终才能建设出高质量的“和谐社会”。

结语

“和谐社会”的构建既是我们国家社会建设的目标,同时也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追求。在这个构建的过程中,我们无论是物质基础的建设还是精神境界的提高,都需要科学理论来对我们的实践做出相应的指导。虽然唯物史观中的种种理论没有告诉我们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可是它从本质上揭示了人与社会的本质,宏观上把握了社会以及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在正确认识本质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和谐的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用平和的方式解决人类与社会的矛盾。“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整体性的建设,要求的是社会各个领域之间的和谐,而人作为这些领域的主导者,应该用唯物史观提升自己的思想认识,做到自身精神层面的和谐,然后才是在精神指导下行为的和谐,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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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金荣]

中图分类号:A1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 0438(2016)05- 0031- 03

收稿日期:2015-12-20

作者简介:庄媛(1990-),女,云南大理人,大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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