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殿清
(通榆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法规监察大队吉林白城137200)
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调控土地交易行为
□鲁殿清
(通榆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法规监察大队吉林白城137200)
国土资源管理和我国诸多单位有紧密联系,管理不完善是我国土地资源面临的较为严重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在实施土地交易中,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文章是针对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调控土地交易行为,展开的全面探究,并且提出相关建议,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意见。
国土资源;管理条控;土地交易行为
我国土地性质具有独特性。国家对土地具备所有权,这意味着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对土地进行管理。从省市到县,每一级政府的管理方式导致专管单位的权利受到非常大的影响,产权的主体超出了本身的职责规范,这会直接导致国土资源交易存在严重缺陷,相关单位要调整本身的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可以促使土地交易的过程更具科学化、合理化。
1.1不完善的土地价格体制
土地价格体制不完善,基准价格不可以真实反映价格能力。政府垄断致使价格不完善,隐性土地交易对土地市场价格真实性具有影响。城市发展要征用诸多建设用地,具体体现在两方面,第一,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导致诸多企业处在困境当中,就在这时,企业所占据原划拨土地成为解困的资金途径,并且也是私下交易对土地价格的另一种状况;第二,农用地征收较低,致使诸多农村土地借助私下交易而进入到土地市场,使农民利益受到损失。这两种状况的出现,导致隐性交易影响土地交易,在限制土地价格的同时,也是导致国土资源流失和腐败的重要影响因素。
1.2不完善的土地登记体制
城市当中的土地需要合理管理,这项工作包含诸多内容,在这之中,土地权属管理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政府在这个过程中要发挥出监督的价值。但是现实状况却是,大部分土地的登记作业没有有序完成,这种状况严重限制土地产权制度的健全,土地使用申请人员是致使出现这种状况的最为重要的影响条件,其主要的原因是,只有其单位登记根本状况之后,土地使用状况会更加明确,但是大部分土地使用者在转让或者更换土地的过程中,没有办理与之关联的手续,所以,对登记体系的健全造成非常大的负面影响。社会大众对房屋权属手续的关注度超出了土地权属联系,所以致使部分土地没有按照具体的时间进行登记。
参照国土资源管理当中存在的弊端,参照目前管理学当中的科学方式,系统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在此从根本上提出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体系改革的根本思路。
2.1根本方法
国土资源的管理要迎合现代化的脚步,相关单位要注意改变思想,并且要应用科学合理的方式,管理土地资源要参照科学的管理理论,这在一定程度会影响规范土地的交易行为,系统管理学具备个性化理念,每一级单位对土地的管理要构成体系化的模式,并且要应用这种方法治理土地管理当中各司其职的状况。公开透明的信息制度,促使土地交易更具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并且在现代信息化平台的背景下,相关单位管理工作的效率会得到明显提升。
2.2根本思路
2.2.1调节价格制度。土地的基准价格地会对土地价格体制有最为直接的影响。对基准价格进行测算,要结合诸多信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其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土地级别是根本参考凭证,土地的交易状况会对制定的平均地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并且在进行制定中要全面探究现实的诸多利益,测算基准价格,可以促使大众在有效的时间内掌握土地价格的变化。
2.2.2健全产权管理。土地产权的管理有混乱状况,所以需要在不一致方面进行确认,土地产权主体有繁琐的联系,为促使土地管理职责更加明确,每一级政府在土地管理当中要明确权力,它们之间关系的处置会对土地管理制度有最为直接的影响,明确规定不同层级单位在管理上的权利规模,对整体管理的完善化构建有重大意义。形式多样的细微层次构成土地使用权,要完善不同层次的权利,这可以科学界定土地诸多类型,创建土地信息体系是管理产权的凭证,可以为管理奉献形式多样的数据资料。
当前的规划国土资源管理,调整控制国土资源交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应用目前先进的管理学理论和方式,系统探究国土资源交易当中存在的弊端与不足,加强国土资源法律制度构建,以此保证国土交易更具合理性、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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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026(2016)10-0072-01中国图书分类号:F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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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10.048
鲁殿清(1969.12-),男,汉族,吉林通榆人,中专学历,现任通榆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法规监察大队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土地管理及土地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