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召峰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禹州461670)
浅析煤炭企业安全费用使用特点
□石召峰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禹州461670)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以人为本理念的深入,国家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对安全费用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本文在梳理煤炭企业安全费用相关规定发展变化的基础上,分析了安全费用管理的特点和问题。
安全费用;煤炭企业;发展变化
煤炭企业安全费用属于专项资金,企业应当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安全费用提取涉及企业生产能力,安全费用使用涉及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劳保用品、咨询服务、科技推广等众多问题,会计上,安全费用的使用既可以形成企业资产,也可能是在当期费用中列支,这些问题又会涉及到企业纳税问题。企业安全生产的工程建设涉及企业工程质量、验收,进而影响到企业生产成本。
1.1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煤炭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包括三个文件,文件放宽了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将安全费用修改为安全生产费用,含义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文件要求煤炭企业全部遵照新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表1 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1.2煤炭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1.2.1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建[2004]119号文件中规定了安全费用的10个使用范围,包括3项涉及通风与瓦斯监测防控的支出、2项涉及水火防治的支出、2项涉及电力安全防护的支出、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财企[2006]478号文件在上述使用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1项内容。财企[2012]16号文件又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做了修改和扩展。
1.2.2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变化特点。随着时间不断向前推进,国家颁布的三个文件对煤炭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总体来看,呈现如下特点:
第一,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逐步扩大,已基本涵盖煤炭企业所有涉及安全问题的领域和方面。从安全设施建设、安全设备、机械化改造、系统设备改造、安全防护用品到综合防突措施、井下监控系统、评估评价、检测检查、咨询、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凡是能够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的内容,国家都允许利用安全费用支出,这表明国家对煤炭生产安全问题的极高重视度。
第二,安全费用从纯物质形态支出向多种形态支出变化,从最初的只用于煤炭矿井通风、瓦斯防控、水火电力、运输设备、防尘系统等工程投入,逐步增加了应急救援的器材、设备及安全防护产品,而检查、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已经呈现出重视安全设施的技术形态,安全培训、演练、宣传和教育则更加重视对员工个人素质的投入,表明安全费用从重视物质到重视人员素质的重大改变。
第三,安全费用使用范围扩展表明,国家希望企业从重视增加安全防护资产向建立安全防控体系转变。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的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如果企业能够按照这些规定完善企业安全设施、培训企业员工并提高他们的安全防护技能,最终将建立企业安全防护体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各地社会稳定,这是国家允许企业提取更多安全费用的最终目的。
2.1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财建[2004]119号文件规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安排使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财企[2006]478号文件又强调了该项要求,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中煤炭生产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财企[2012]16号文件明确了安全费用的管理原则,即“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并且禁止挪用、挤占安全费用。煤炭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但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2.2必须建立安全费用的管理制度
所有涉及安全费用的文件都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编制安全费用年度提取和使用计划,并纳入企业全面预算,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要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2.3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执行
煤炭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煤炭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而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2.4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费用的监管
首先,煤炭企业要履行备案义务,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其次,煤炭企业安全费用要接受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再次,监管部门有权力对煤炭企业在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上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最后,赋予各省级主管部门权限,可制定符合各自地区的详细规定。
3.1安全费用内部控制制度尚不健全
2006年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大变革,会计制度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愈加重视,内控制度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型煤炭企业性质上属于国有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大多规范扎实、管理程序严格、政策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较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多数煤炭企业目前都已经改制为股份制公司,但却存在许多名不副实的问题,组织结构基本上脱胎于原有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内部控制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煤炭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涉及成本、质量、财务、工程等系列问题,管理上牵涉到从管理层到基层的各个环节,现有内部控制还存在着很多不足,特别是在安全费用的使用效果评价上基本上还是空白。
3.2安全费用计划与实际使用存在较多问题
第一,各个企业关于费用的中长期计划编制没有严格的制度,没有仔细的计划,关于费用的有效的使用没有计划,所以这样出来的财务计划非常不正确。各个煤炭企业下属的矿井在安排年度生产计划的时候,也会根据计划一年生产的数量来计划安排费用额度。但是,在编制上报各专项资金计划时候,经常会有很多问题,比如某些问题的漏报,有些财务项目的错报及一些不需要开支的多报等,而且这些问题经常是屡禁不止。深究起根本原因,主要是企业对下一年的生产安排不能有一个很好的把握,对自己企业的现有设备,设备的折旧以及更新的工作不够详细,没有一个很好的规划和了解,这样就不能很好的把握资金的申请和申请后资金的归宿。
第二,计划制定不严谨,实施控制不严格。所以资金的使用严重超支。在计划执行中,由于设备的更新,安全的问题原因,造成开采方案的变化,随之一系列费用的增加等,超出预算的现象严重,特别是一些外包给其他的工程、土地上面实施的项目。这些都是计划项目在开始时候没有严格的论证,或者论证不充足,费用控制不力造成的。
第三,井下生产条件不断的在变化,生产做作的内部环境也在不停的更新,如地质会因为天气的变化发生变化,造成地质预测不准确,计划跟不上变化,计划所以调整的也比较多。
3.3计提标准不科学,随意性较大
根据规定,煤炭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是结合煤炭的可采技术条件进行划分的,如高瓦斯的煤炭矿井吨煤标准为30元,其他矿井吨煤标准15元;同时规定各地区按照各自的具体条件,可以适当提高提取标准。这样的计提标准很显然存在问题,忽视了企业不同个体之间可开采技术条件和实际生产需要的差异,企业只能作为一个行政指令执行。
从提取安全费用的时间上看,提取时并不一定有实际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安全费用的真实发生是未来可能的财务状况,这种计提方法有明显的预提特征,随意性很大。安全费用计提期间会造成当期利润的大幅减少,而企业没有真正的现金流出。因安全费用允许税前可从利润中扣除,为企业逃税开启了方便之门。
3.4使用范围难以界定,不利于监督管理
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安全费用要按吨煤提取,虽然文件明确了安全费用是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投入的资金,但由于煤炭生产现场非常复杂,安全生产设施与普通设施很难细分,其他安全设施、设备和器材使用范围也比较宽,而涉及到安全生产的培训、评估、评价、咨询、技术推广等都属于服务业的范畴,安全费用投入的效果很难测算和评定。这都给安全费用的监督管理带来极大挑战。
[1]王顺超,刘可芳.浅谈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财务管理[J].会计之友,2012.
[2]丁绍兴.浅谈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J].企业研究,2014.
[3]曹凤兰.浅议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J].管理学家,2013.
[4]商晓宇.安全生产费用新规及其影响简要分析[J].会计师,2012.
1004-7026(2016)10-0119-02中国图书分类号:F426.21;X936
A
本文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1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