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晓辉 林莉丽
(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吉林长春130022)
延边州家庭农场融资问题研究
□钟晓辉林莉丽
(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吉林长春130022)
目前我国正处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时期,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其具有的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特点符合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延边州结合本地劳动力大量外出打工的实际,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并创新发展农村金融、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有效地缓解了家庭农场融资难题,本文结合两次实地调研对延边州家庭农场融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及建议。
家庭农场;融资;农村金融;延边州
农业是我国的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同时提高了国家整体实力。我国在一直探索农业的发展道路,而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表现出了不同于其他新事物的强大生命力,这项新事物中间许多一环扣着一环的环节都产生了大量的信贷需求。但由于农业自身存在的先天劣势,如有效抵押资产不足,抗风险能力低等问题,使众多农村金融机构不愿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农村金融资源的供给无法满足现阶段的实际需要,家庭农场融资的道路艰难曲折。
为解决发展中的融资问题,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从中央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特别提出,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的意见,到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些问题。作为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五种家庭农场模式之一的吉林延边州,近几年来把“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推进城镇化”作为创新经营体制,深化农村改革的工作。
农村金融改革如何进行,才能最大发挥其金融支农的作用,破解家庭农场融资难题,是新时期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新任务和新课题。
延边州地处我国东北中朝边境,是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同时也是我国最大的朝鲜族聚集地,这里气候湿润,适宜种植水稻等作物。由于当地劳动力大多外出打工,使得大量农村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因此,当地政府鼓励农民承包土地以实现规模经营,发展家庭农场的新型生产经营模式。
2008年,延边州开始“家庭农场”试点工作,随后在全州范围内进行推广,家庭农场由此而兴起,之后延边州委、州政府提出了“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的工作思路,由此为基础,2011年确定了注册家庭农场的条件;2012年,经延边州认定、新注册的家庭农场252家,家庭农场总数达到451家;2014年8月,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延边州开始实行;2015年,延边州又秉着抓大不放小的原则,进一步拓宽了家庭农场的注册条件和规定范畴。
目前,无论是在数量方面还是在规模方面,延边州家庭农场发展速度都较快。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出现,增加了粮食产量,提高了收入水平,将平整土地、扩大土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规模经营变成了现实。
2008年延边州开始发展“家庭农场”。2011年,延边州又提出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全面开展家庭农场建设,并取得较大效果。随着土地越来越多向专业大户流转,家庭农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因此发展也就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
家庭农场发展初期,生产资金大多来自农村信用社和民间借贷,而农民要想贷款,要么就是多户联保,要么就是实物抵押,而这两项条件多难以满足,融资模式不成熟。资金短缺越来越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而一直以来,农业自身的特质性风险、缺少抵押物、信息不对称等,使得农业发展一直存在着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延边州家庭农场融资问题越来越突出。
2013年,延边州加快推进土地流转进程,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开创农村贷款新模式。农民可以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为抵押,从而取得土地收益保证贷款,从根本上解决了“三农”资金短缺、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等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延边州还出台对家庭农场贷款贴息60%的优惠政策,大大减小了农民贷款的压力。
目前,延边州家庭农场总体发展较好,延边州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发展到了3 080家,全州规模经营土地面积占全州耕地面积60%以上。在政府、银行及保险公司的帮扶下,创新农村金融贷款模式,截至2016年6月,全州发放土地经营抵押贷款3.2亿元,有效缓解了家庭农场融资难题,促进了家庭农场的发展。
但是,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延边州家庭农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总结为以下五点:
3.1小型农场信贷资金供给不足
据调查,家庭农场初始经营阶段,需要一次性投入的资金数额较大,因此也就需要相应的资金支持,而家庭农场符合标准的抵押物较少,很难得到相应的资金支持,银行发放的贷款也多向专业大户倾斜,小型农场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
3.2民间借贷市场混乱无序
延边州家庭农场生产资金部分来源于民间借贷,近年来,延边州大量劳动力出国打工,在国外获得了一定的劳务收入,为延边州民间借贷提供了资金来源。但由于资金主要来源于境外,民间借贷活动隐秘性强、监管难度大,一直处于自由无序状态,没有专门的中介机构和监管机构,监管缺位。
3.3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纠纷、册外土地流转不规范
从延边州政府了解到,至2016年6月,全州已完成1 033个行政村、19.97万农户土地经营状况摸底调查工作;完成708个行政村、12.02万农户经营土地测量及农户确认工作,占全州行政村总数的67%,实测耕地面积24.6万hm2,其中,家庭承包土地面积为13.94万hm2,册外地面积为10.68万hm2。①
可以看出,册外土地约占延边州耕地50%。册外土地本属于村集体资源,却长期不受村集体的监管,占有者无偿使用,对其他村民很不公平,除“册外地矛盾”外,还有“农林矛盾”“地在人不在矛盾”“地证不符”等问题,土地确权产生纠纷,给家庭农场带来无证、无合同、无确权、无抵押价值物等问题,土地确权存在困难。
3.4农业保险制度不够完善、发挥作用不大
由于农业自身行业的高风险性,保险人不一定能从农业保险的经营中获得利益,因此,农业保险发展缓慢;此外,针对农业的保险品种也是有限的,一旦遭遇天灾,获得的赔付低,难以满足需要,家庭农场继续经营面临困难。
3.5经营者自身金融素养不高
据调查,一半以上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年龄主要集中在40~50岁,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有近7成的农场主学历在初中及初中以下,而达到高中及以上水平的只有33%。如此低的受教育程度使得农场主的金融知识水平较低,多数经营者不懂得利用互联网了解市场行情以指导生产决策,运用农产品期货市场引导生产、规避风险的能力不足,因此,很难转移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市场风险。
近年来,延边州大胆探索家庭农场,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大力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为解决融资难题,创新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抵押贷款,取得了很好成效。同时,出台多项政策对家庭农场进行扶持,包括对贷款者进行贷款贴息60%,同时还对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场进行财政补贴等,推动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但是,随着家庭农场规模和数量的增加,目前还存在上述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4.1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创新信贷服务发展
一是加大用于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的专项资金,用于金融机构加大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投放。同时,根据实际农业生产周期,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二是对于不同规模的家庭农场,由于融资难度和需求不同,金融机构应加大创新信贷机制、产品及服务,给出不同的融资方案与模式。对于暂不符合信贷条件的小型农场,开展信贷培植,帮扶小型家庭农场发展。
三是增加抵押担保物种类,在农村土地经营抵押贷款基础上,尝试开展农机具抵押、大额订单抵押、应收账款抵押等创新信贷产品。
4.2设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规范民间借贷秩序
由政府主导,以公司化方式运营,设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为民间借贷规范发展指明方向,使民间借贷变得更加规范,以缓解“三农”的资金困难问题,特别是解决部分家庭农场的融资需求。
4.3规范农村土地确权制度、推进土地规范流转
对于册外土地,采取有偿使用方式进行确权,将册外土地流转给现耕种人,以确保对其他村民的公平。
另外,适当加大土地确权过程中的惠农补贴,以使土地确权顺利进行,建立更为规范的流转机制,加快土地流转进程。
4.4完善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引导培养农民保险意识
一方面,加强农业保险立法,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同时,结合延边州实际,加快研发农业保险产品,增加农业保险险种,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另一方面,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使农户了解国家的农业保险惠农政策,认识到购买农业保险的对于降低农业生产高风险的必要性。
4.5提升农场主培训质量、提高农场主专业素质
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知识培训,当地证券监管部门或人民银行应开展针对性培训,让农场主了解期货的运作模式及市场行情,为农业生产提供信息支撑,提高经营者的金融素养,以便更好做出决策。
[1]牛泽刚.家庭农场为农业插上腾飞翅膀[N].图们江报,2016-06-23.
[2]王秋捷.延边州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J].吉林农业,2016(12).
[3]潘素梅,周立.家庭农场的融资问题与金融支持[J].中国物价,2015(12).
[4]张敏.延边州农业保险发展研究[D].延吉:延边大学,2015.
1004-7026(2016)10-0051-02中国图书分类号:F324.1
A
本文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10.032
2016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延边州家庭农场现状调研”。
钟晓辉(1996-),男,安徽阜阳人,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2014级农林经济管理本科生,研究方向是农业技术经济。林莉丽(1995-),女,吉林四平人,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2014级农林经济管理本科生,研究方向是农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