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小 龙
(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 北京 100875)
《燕丹子》的命名策略与叙事建构
李 小 龙
(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 北京 100875)
“荆轲刺秦”故事在小说家和史家的代表性作品分别是《燕丹子》和《史记》。成书于秦汉间的《燕丹子》绝非袭自《史记》,二者之间有着意味深长的差异。艺术结构上,《燕丹子》民间叙事特点明显,叙事焦点游移不定,而《史记》则有一个统一的视角。这种参差体现了中国古代小说家命名与史家命名传统的关系,以“子”命名而不以“传”命名,使得情绪的表达不易被文体所限。
《燕丹子》; 《史记》; 《战国策》; 《荆轲传》
在中国小说史上,最早单篇而行并有篇名的小说是《燕丹子》。其书《汉书·艺文志》虽未录,但却出现于《隋书·经籍志》中,《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和《宋史·艺文志》亦均有著录。后录于《永乐大典》卷四九零八[1],所幸此卷尚存,则知此名为原有。其书所述的“荆轲刺秦”故事是中国叙事文学视野中一个相当独特的存在。他洋溢着悲壮的气势,贯注着强悍的生命力,辐射着奇异的民间幻想。然而,他在小说家与史家那里却有着不同的命名,对此“同事异名”的考察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小说家命名的渊源与建构叙事的努力。
论述“荆轲刺秦”故事便不得不讨论其在史家著述中的递传,因其文字在《战国策》的《燕太子丹质于秦》章(需要说明的是,《战国策》全书均无篇名,此名为后人所拟),与《史记》的记载小异而大同[2]1786-1810[3]3050-3063,那么,是《史记》袭自《战国策》,还是刘向编定《战国策》时阑入《史记》之文呢?
《战国策》大部分文章成于战国晚期,但书却编成于西汉末期,相对于《史记》的成书,一在其前,一在其后,恰为我们疑问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最早说到这个问题的是班固,他说“司马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4]2737。在他看来,这当然是有充分证据的,因为《史记》与之同者“九十余条”[2]1896。
但是,说《史记》采《战国策》本身就不严密,因为《战国策》编定于刘向之手,晚于《史记》七八十年,而在此前,这些文章还处于零乱形态之中。所以《史记》采九十余事应当是这些文献的第一次选编,至刘向则已是第二次了。那就是说,这九十余事在他们或有共同的来源。但具体到我们所要论述的章节来看却还并非如此。仔细校读一下二书对“荆轲刺秦”的记载,仅有个别字句不同,这说明二者间一定有一个源流关系。而这种源流关系不外乎三种可能:或《史记》为源;或《战国策》为源;或二者均为同源之流。上文已说过,第二种可能是不存在的。若是第三种可能,而此二书又如此相象,那就证明二书的编定者均对其“来源”没做什么“整齐”功夫就收了,因为各自又进行了再创造却仍如此相似是不可能的。所以,这种可能性也还是不能成立。
在《史记·荆轲传》结尾时,司马迁说“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这里透露了两个信息:其一,在司马迁所面对的众多原始材料中,有“天雨粟,马生角”、“伤秦王”等描写,他均以其不实而删削之。这就证明司马迁对“荆轲刺秦”的原始材料还是作了甄别、挑选甚至于运用己意加以创造的工作,这就对第三种可能性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当然,我们并不讳言也许会有另一种可能性,即司马迁所见有“天雨粟、马生角”及“伤秦王”情节的材料与其主体情节所依据的材料并非一个,而《战国策》的编者并未见过前二者。不过,上引的话还有第二个信息来反证它,即太史公云“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可见,起码“荆轲刺秦”一段的细节是公孙季功与董仲舒二人得之于夏无且(当事人之一)并又转告于司马迁的,在《战国策》中,这一情节赫然宛在,依然与《史记》之文几近全同。(司马贞《索隐》云“赞论称‘公孙季功、董生为余道之如是’,则此传虽约《战国策》而亦别记异闻”,此言实在不通,他似乎没有看到《战国策》中的这一节文字)。这就彻底否定了第三种假设而证成了第一种,即刘向在编定《战国策》过程中袭入了《史记》的文字。
不仅如此,在对二文的对读中也可以找到证据。如《史记》中云“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故丹怨而亡归。归而求为报秦王者”,《战国策》无此句。但在后文中,后者亦同前者一样,有此句的照应语。如鞠武云“奈何以见陵之怨,欲排其逆鳞哉”?又荆轲云“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国见陵之耻除矣”。这里的“陵”有二义:一为侵陵,二为欺侮。其实当时秦国尚未入侵燕国,不过是“燕君臣皆恐祸之至”罢了。所以,还谈不上“侵陵”。而且,此二句之后,一用“怨”字,一用“耻”字,亦可见当为第二义,即指太子在秦之辱(鲍彪亦看出此前后不合,故于“见陵之怨”下注云“传言,丹质秦,秦遇之不善”[2]1793)。但《战国策》此章全文中均未言及此,这正是后起者袭用原文无可置辩的标识。
还有一个极明显的证据,《史记》因以荆轲为传主,故于开端云“荆轲者,卫人也。其先乃齐人,徙于卫,卫人谓之庆卿。而之燕,燕人谓之荆卿”。笔者大致统计了一下,在《荆轲传》中,言及其名者五十七次,其中七次略为“轲”,三十八次为“荆轲”,而十二次称之为“荆卿”,这十二次多见于燕人之敬称,如田光与太子均呼为“荆卿”。《战国策》没有对荆轲出身来历的详细介绍,故一直用“荆轲”称之。如《史记》中云“光不敢以图国事,所善荆卿可使也”,太子曰“愿因先生得交于荆卿”等,《战国策》均为“荆轲”,如此者有六例。然而,另有两例,却同于《史记》而写作“荆卿”(《战国策》本无另外四例的相关文字)。不但如此,甚至还有将《史记》之称“荆轲”者又改为“荆卿”之三例。这个“荆卿”的称呼在《战国策》的叙事系统中是无法产生并得到解释的,这只能是袭用《史记》原文删削的结果。
除此之外,《战国策》四百余篇,均为不足千字之短文,且以议论为主。忽至此文,文字长至三千余字,文亦以叙述为主,与彼之文风颇不相类。此亦可为一证。
所以,在史家的记载中,当以《史记》所载作为样本。《史记》对于“荆轲刺秦”事并无直接命名,而是以类传的形式归入《刺客列传》。不过,对正史中合传、类传的体制,后人均习惯将其与专传一体对待,径称“××传”,“荆轲刺秦”事亦同,后世多称其为“荆轲传”,如宋人陈叔方《颍川语小》卷上曾引及“《史记·荆轲传》”[5]638;高斯得《耻堂存稿》卷六有《读〈荆轲传〉》一诗[6]106;再如黄庭坚诗任渊注[7]620-621、王安石诗李壁注均引“《史记·荆轲传》云云”[8]879。所以,在史家著述中,“荆轲刺秦”故事得名为《荆轲传》,这既是史家命名的惯例,同时也是后世传记小说沿袭史传命名的套路。
不过,被看作“古今小说杂传之祖”[9]316的《燕丹子》却使用了与史家套路完全不同的命名,那么,这二者是什么关系呢?
这似乎是一个极复杂的问题。自明代以来,许多人对《燕丹子》的成书及其与《史记》之关系发表过意见。《周氏涉笔》、宋濂《诸子辩》、周中孚《郑堂读书记》乃至孙星衍、鲁迅、程毅中均以之为汉前小说;而胡应麟、纪昀、马骕、李慈铭、罗根泽、余嘉锡诸人又认为是汉后之人的作品或伪作[1]。后者之意见并不一致。胡应麟说其“词气颇与东京类,盖汉末文士因太史《庆卿传》增益怪诞为此书”;《四库全书总目》则认为成于唐前,但在应劭、王充之后;李慈铭认为“出于宋、齐以前高手所为”;罗根泽又认为“上不过宋,下不过梁,盖在萧齐之世”。其实,就从他们时代不一的推测中,我们就已可见这些“疑古派”们的“多疑”了。《四库全书总目》云:
《史记·刺客列传》:“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其文见此书中。而裴《集解》不引此书。司马贞《索隐》曰《风俗通》及《论衡》皆有此说,仍云厩门木乌生肉足也,亦不引此书。注家引书,以在前者为据,知此书在应劭、王充后矣。[10]1215
此论一出,后之学者每加援引*此论不仅影响到了对《燕丹子》的评价,也影响到了对中国小说史的认识与把握,甚至影响到了其他领域。如鹿卢剑本是东周的一种圆首剑的名称,据《燕丹子》可知,其名于秦时即已出现了。然而,因以其为伪作,使有的学者虽承认此种剑制东周已有,却又认为此名“不见于东周文献”,并据《陌上桑》而认为是“汉代才出现的”(参见钟少异《说“鹿卢剑”》,《文物天地》,1992年第二期。)。然而,这却是一个误解。《索隐》原注云:
《燕丹子》曰:“丹求归,秦王曰‘乌头白,马生角,乃许耳。’丹仰天长叹,乌头即白,马亦生角。”《风俗通》及《论衡》皆有此说,仍云“厩门木乌生肉足也”。
这本来很明白,是说“乌头白,马生角”的情节《燕丹子》中有,后二书亦有。这恰恰证明《燕丹子》比应、王之书更早,因为司马贞是先引《燕丹子》,连类提及后二书的。至于“厩门木乌生肉足”只提后二书则无可厚非,因为《燕丹子》中本就没有这个情节。
至于罗根泽以“宋裴骃为《史记集解》,从未征引”而推其“上不过宋”[11]364-365,亦不妥。赵宋以前,印刷术还不发达,书籍多靠传抄流播,一般的人不可能看到所有的书。那么,裴骃是否看过《燕丹子》或即便看过,在注书时又是否会引用都是一个充满了偶然性色彩的事,我们用这个偶然性的未定点去确定《燕丹子》的真伪岂不太过于危险了。
在所有反证中,以“《汉书·艺文志》不载”似最有力。但这也并不能定案。我们看一下清人姚振宗煌煌六大卷的《汉书艺文志拾补》就可以知道了,遑论班固对小说轻视的影响了——事实上,《汉书·艺文志》所据刘向《别录》很可能是有《燕丹子》的,只是被班固删去罢了。《史记·刺客列传》中《索隐》引“刘向云:丹,燕王喜之太子”,《集解》引“刘向《别录》曰:督亢,膏腴之地”[3]3055-3056。这两条,“有人说《集解》、《索隐》所引是奏上《燕十事》或《荆轲论》时的话,这其实是不可能的。如孙星衍所说,《燕十事》在《汉志》法家,未必有燕丹、荆轲之事;《荆轲论》则在杂家,原注‘司马相如等论之’,亦名《荆轲赞》,性质亦有不合”。所以,李学勤先生认为这正是《燕丹子》的叙录[12]。
在确定《燕丹子》的创作年代上及与《史记》的关系上,程毅中先生通过史料的梳理考辨指出“它的确是根据秦汉民间传说记录的古小说……也许可以说是现存的唯一的一部比较完整的汉人小说”[1]6。其实,《燕丹子》的许多情节元素及流程与《史记》不同。每个学者都可以看到并承认这种明显的不同,但其解释则迥然相左。我们看太子与鞠武致信与对话的不同,樊于期归燕的时间错毂,秦武阳先为太子所奉养还是后来之征求,均当承认,此种不同应当是前者非袭自后者的明证。
又《史记》写田光“自刎”而死,而《燕丹子》则写其“吞舌而死”,正如杨义所云“舌为心之苗,改作‘吞舌’既贴合严防泄密,又展示了一颗以生命维护信誉的心”[13]86(他视此细节为改作,无疑是传统看法造成的先入之见)。这个“吞舌而死”的情节具有意味深长的民间色彩,应是从民间而来。
二书所叙之事,大同小异。但二书通篇之用语却几乎没有相同者*孙星衍在整理《燕丹子》时,过于相信那些引文简碎的类书了,故在两通之时多据类书校改,所以,尚有偶同者。但我们却不得不怀疑类书的引文已受了史书叙述话语的强势渗透了。如《永乐大典》原本云:“轲见请曰:‘北鄙小子,希覩天阙’。”孙星衍据《意林》引文改为“轲顾武阳,前谢曰:‘北蕃蛮夷之鄙人,未见天子’。”此仅比《史记》之文少“笑”、“尝”二字,可见这种校改怎样模糊了原书的面貌。而类书之不可信,亦有很多例子,如原文云“田光见太子”,《太平御览》礼仪部引为“先生见太子”,此当受《史记》中鞠武与太子交谈中屡称“田先生”语境的影响,而《燕丹子》相应文字中无此称呼;况且,《文选》李善注亦同于今本(见卷四六任昉《王文宪集序》“望侧阶而容贤,候景风而式典”句下注),可定其误。。在有分辨意义的句子中,仅有一句是相同的,具引如下:
“今欲先遣武阳,何如?”轲怒曰:“何太子所遣,往而不返者,竖子也。轲所以未行者,待吾客耳。”(《燕丹子》)
“丹请先遣秦舞阳。”荆轲怒,叱太子曰:“何太子所遣,往而不返者,竖子也!且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史记·荆轲传》)
但在《燕丹子》中,此句却极不通顺,因其下竟接“于是轲潜见樊于期”,不能不让人怀疑此句是否为传抄之误入了*这种传抄而致误的情况很常见。即以孙星衍校本而言,就有多处抄讹,遑论其千余年的流传史了。如孙校本有“荆轲入秦”[1]14之语,然《永乐大典》原本仅一“轲”字[1]18,余三字自为衍文无疑。还有一个有趣的例子,孙本云“决秦王耳,入铜柱,火出然”,有学者依之串讲云“虽然荆轲最后掷匕首刺穿了秦王耳朵,但仍不能避免被杀的结局”。[14]14霍松林文亦有类似论述。而事实上,原文为“决秦王,刃入铜柱,火出”,一句之中,就一讹一衍(程毅中叹其“耳”字不知何据,不过,他倒是有根据的,张守节《正义》云:“《燕丹子》云:‘……决耳入铜柱,火出’。”可孙氏“耳”字下却未加按语,而其“然”字的确不知所据)。。
现在,我们可以把与《史记》有承袭关系的《战国策》乃至于已为改作的元代平话《秦并六国》和《东周列国志》等小说的相关章节与《史记》对读一遍,就会明白《燕丹子》与《史记》的这种不同为我们深刻地佐证了怎样的结论。
最后,还有一个小小的证据似乎也值得一提。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趣异也。”李善注云:“《燕丹子》荆轲谓太子曰:‘烈士之节,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者,但问用之所在耳。’”而我们在《文选》第一篇文章正文的第一条注中就可以看到李善给自己的工作定下的凡例“诸引文证,皆举先以明后,以示作者必有所祖述也,他皆类此”。[15]1860,1这就证明起码在李善看来,《燕丹子》的创作年代是早于司马迁的。
从上文的论述可以知道,《燕丹子》的成书是早于《史记》的,而《战国策》中《燕太子丹质于秦》章又是袭自《史记》,则可知目前存世有关“荆轲刺秦”的文献,《燕丹子》应该是最早的,那么,此书的命名应该是“荆轲刺秦”故事的最早名目。如果将这一命名与其叙事世界来对应,会发现二者颇有些“名实不副”,尤其是再以《史记》之名目为参照时,这种矛盾便更为清晰。所以,我们需要以《史记》之命名为背景,对此名进行一些讨论。
首先,这个故事的命名应该以“燕丹”还是以“荆轲”为主?也就是说,此故事之核心人物究竟是谁?
对于一篇文言小说而言,小说开篇的亮相大多便为主人公定下了基调。《燕丹子》开端便写“燕太子丹质于秦,秦王遇之无礼,不得意,欲求归”,然后是神异的乌白头,马生角,机桥不发,鸡鸣开关等描写,确定无疑地摆出了一副为燕太子丹立传的架势。而《史记》则不然,其开端云“荆轲者,卫人也”,然后说他好击剑,遇盖聂、鲁句践,后至燕遇高渐离诸事,然后才说“居顷之,会燕太子丹质秦亡归燕”,把笔锋转到燕太子身上,接下来便完整地叙述燕太子丹在秦的遭遇以及归燕后谋复强秦的各种尝试。从这一情节的对照来看,《史记》前荆轲的部分似乎为作者面对《燕丹子》这样的原始材料而后加的,因其以荆轲为传主,开篇自然要介绍传主,所以先大致将荆轲稍作点染,然后再按原文次序依次叙述燕太子丹与鞠武的对话并渐及田光,再由田光引荐出荆轲来。
二书开端均合于其标目,但一篇文言小说的主人公确立毕竟不只是开端这么简单。相信对这篇故事有了解的读者都会认为此故事的主人公是荆轲而非燕太子丹。其实,孙星衍也看到了这一问题,他解释道:“古之爱士者,率有传书。由身没之后,宾客记录遗事,报其知遇。”这一看法自然是很有见地的,但也是为维护燕太子丹的主人公地位而发的。
其次,笔者曾撰文论述《汉书·艺文志》所载小说依与子、史二体的远近可分为二类,其中近于子部的一类中又可分为二类,一类以“说”为体制性后缀,表明为某子之“说”,如《伊尹》之于《伊尹说》,《鬻子》之于《鬻子说》一样;还有一类即以“子”为体制性后缀者,如《务成子》、《宋子》,这很可能本为诸子之一,然并未完全发挥子学的经说体制,所以便以子书入小说了。
返观“荆轲刺秦”的故事,就会发现在史家与小说家中,其所选体制性后缀并不相同,那么究竟应该是“子”还是“传”呢?我们会发现正如《史记》以荆轲为传主更合于一般人的阅读感受一样,此篇小说的体制性后缀也以《史记》所用的“传”更为贴切。历史上以“子”为名的文言小说集并不多,仅有十数种,这些小说集从文本面貌与呈现方式或多或少都有先秦诸子的影子,而这篇作品显然并非如此。从《旧唐书·经籍志》著录的一个无意之失即可看出此篇作品命名的参差,其录此书后题“燕太子撰”[16]2036:这个错误显然来自于子学传统的影响,如《老子》的作者是老聃,《庄子》的作者是庄周,同时,《旧唐书》在《燕丹子》前后还收录了“鬻熊撰”的《鬻子》、“郭澄之撰”的《郭子》,那么逻辑顺延下来便是“燕太子”撰《燕丹子》了。从这个作者的错位便可清楚地看到历代小说集以“子”为名者最重要也最浅显的特点,书名即作者名、字、号,也就是说,有鲜明的“一家之言”的倾向,这当然是先秦诸子体制的遗留。
或许正因如此,检点文献时,可以看到不少人有意无意地给这篇作品改名。如六朝时代的类书《琱玉集》卷十二撮述此传故事,末注云“出《燕太子传》”[17]2388*按《琱玉集》一书,国内学界一般认为成书于唐代,但李慈铭曾指此为“六朝末季”之书,后童岭先生《六朝时代古类书〈琱玉集〉残卷考》一文(见《域外汉籍研究集刊》第六辑,北京:中华书局,2010,第445-492页)亦持此论,且论证严谨、丰富,故可信从。另:据童岭先生文所列,其所征引典籍共五十三种,引名与今存者均同,亦可推论此《燕丹子传》或非笔误。,如唐人李翱《李文公文集》卷五有《题〈燕太子丹传〉后》一文[18]6444,唐李远有《读〈田光传〉》诗[19]5935。这些材料的时代都比较早,作为文章名、诗题与材料出处,也显然都较为严谨,不是在行文中随便用一个众所周知的近似名字来代替,所以可以推测,当时或有传本将此作更名为《燕太子丹传》之类更合乎其体制的后缀。那么,这部作品的命名为什么从主人公到体制性后缀都与作品本身所显示的特点有出入呢?其实,这种出入并非作品本身就有的,而是在我们的认定中产生出来的。
从上节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荆轲刺秦”故事,其实,最合乎叙事逻辑的命名应该是“荆轲传”而不是“燕丹子”,那为什么这部文言小说会命名为《燕丹子》呢?其实,在我们对《燕丹子》的身份进行确认,再与《史记》进行比较,才会有更深入的发现:那就是二者典型地代表了中国古代小说的两种创作理念以及其背后蕴含着的两种可能性——即究竟是将荆轲刺秦的故事历史化还是民间化。
在讨论这一点之前,我们先需梳理这两种文本各自的特点。
首先,在艺术结构上二者就大异其趣。《燕丹子》基本上没有摆脱民间的叙事流程,因此,他的叙事操作就很原始朴素,叙事焦点也游移不定,我们甚至可以把其上中下三卷分别名之为《太子丹传》、《田光传》(我们在前文已经列出唐李远《读〈田光传〉》的诗题)、《荆轲传》。从叙事学理论来看,这种朴素的民间叙事面貌对作品艺术韧带的松驰就会影响到作品有机体诸多方面,这倒不在于作者是否有足够的篇幅去丰富一个核心的人物形象,而主要在于作者与读者都无法集中其艺术焦点与阅读情绪于一人从而造成对人物形象认同与填补的游移乃至于混乱。其人物形象的艺术惯性得不到维持与开掘,必然会影响形象的生动性与丰富性。
不过,我们还是不得不承认,《燕丹子》这种尚未艺术化、精致化的结构也带来一种浑朴的艺术力度。正因为尚未精致化,所以,它容纳了众多奇诡的民间想象,“凝聚了秦汉间的民间情绪和原始生命”(杨义语),从而在更深刻的意义上走出了历史史实的牢笼;正因为未经过核心视角确定情节过滤,他的复仇情绪的培植与渲染才会如此成功——燕丹子逃归、田光“吞舌而死”、樊于期自刎、夏扶“刎颈以送”,都一步一步地强化着慷慨悲壮的气氛。所以,如果我们不拘执于由史家列传培育、规范出来的核心叙事之典范模式的话,倒应当承认,这种朴素的自然叙事形态有着奇妙的腾挪变幻的情节感。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史记》。太史公用其雄伟的笔力对“荆轲刺秦”的民间传说进行了“整齐”工作。在结构上首先是传主的确认,这相应的就有了视角的调整。我们可以看到,在《燕丹子》中,故事的视角是变动甚至是随意的,而《史记》则将其系统化为一个统一的视角,这一点意义重大。视角“是作者把他体验到的世界转化为语言叙事世界的基本角度”,“成功的视角革新,可能引起叙事文体的革新”[20]191,195。在以荆轲为核心的叙事过程中,各个情节单元就有了可以依附的艺术轴心,其艺术华翎也就在这个轴心上展开了。
其开篇先介绍了传主荆轲的出身,并相继用了“说卫”、“论剑”、“忍辱”、“相泣”等情节突出了荆轲勇武坚毅、胸有大志而又不遇其人的豪侠形象,这便为后文做了成功的铺垫,积蓄了艺术势能。接着,再插叙太子的逃归与“求复”,由鞠武而致田光,又因田光再回到荆轲,这样便水到渠成。
不但如此,在行刺失败后,荆轲的故事就当结束了,但《史记》却并未象《燕丹子》那样,在这光艳千古的悲壮场景中戛然而止*孙星衍据《太平御览》服用部引有“秦始皇置高渐离于帐中击筑”一句疑其下尚有阙文(上文已提及他是多么崇信类书了)。然而前已提到其趋向于史书而误引之例了,以彼例此,我们自然也不敢深信。而高渐离在《燕丹子》中几乎一直未见,连田光论太子之客时亦未及之,而仅于易水送别一见而已,不能不令人疑其是否为误入了。再加上从邹阳、应劭、王充、萧绎乃至陶渊明、李翱、胡曾《易水诗》之注、林坤《诚斋杂记》中均可见不同情节之出现[1]19,34,可见这个故事还一直在民间演变生发着,这也无妨就是一个新的情节。况且从艺术角度考虑,正因为其走出了史的羁绊,才可以以艺术性为旨归从而把荆轲之壮烈定格于此,以取得永久的艺术浓度。,而是以历史的延续代替了虚构作品艺术感染力的生发。于是,他又继写了高渐离之击秦。不过,这一情节亦被司马迁整齐进他的艺术系统中去了。本来,这种服从于历史的记录会对艺术的完整性造成某种程度上的消解,但由于司马迁的结构能力(他在前文中已两次为这一情节做了铺垫),使其并未损伤这个情节系统(这也正是后代正史在艺术性上无法企及的佳处之一)。而且,还不止于此,这只是从情节上延续了荆轲刺秦的悲壮气概,而其后又有一节云“鲁句践已闻荆轲之刺秦王,私曰:‘嗟呼,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甚矣吾不知人也。曩者吾叱之,彼乃以我为非人也!’”这就从意境上延续了那种悲慨,而且在艺术结构上也有掩映生发之妙,使得作品的叙述结构严密而精致,从而产生不可言喻的复杂情绪及其艺术能量。
第二个不同也是最大的不同,其实我们在上文中已或多或少地涉及过了,那就是作品中对奇异情节的取舍。司马迁自己已经说过“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周氏涉笔》也自作解人云“然乌头白,马生角,机桥不发,《史记》则以怪诞削之。进金掷龟、脍千里马肝、截美人手,《史记》则以过当削之。听琴姬得隐语,《史记》则以征所闻削之”。毫无疑问,司马迁在取秦汉间荆轲刺秦传说入书时的确经过了仔细的去“伪”存“真”的整齐。这样做的结果当然是《史记》的历史价值得到了保证。然而,我们却又不得不承认,他的整齐工作打断了叙事文学那不可或缺的想象的翅膀。整个中国小说史一直都在史传的笼罩下艰难跋涉,不能不说是以《史记》的“整齐百家杂语”为一次经典的开端。于是,《燕丹子》在容纳了民间那庞杂的想像力的同时,也“宣泄着不甘屈辱的复仇雪耻的原始道德,描绘着粗糙到有点残酷的强悍灵魂”。[13]85因而,他当之无愧地成为了“古今小说杂传之祖”。这些民间想像力充溢着新鲜丰腴的生命与元气淋漓的活力,使得《燕丹子》及承其余绪的《吴越春秋》、《越绝书》在小说史的源头风韵独高。如听琴一节,简直如《三国志演义》在赤壁之战前剑拔弩张时忽写曹操横槊赋诗一样,具有强烈甚至是自觉的艺术感。在刺客任侠的刀光剑影中,忽写此一节,“使整个决斗场面有张有弛,审美上有一种和谐的节奏感”。[21]44杨义在论及此节时说“小说家比历史家多了一根审美的弦”,信然!这一情节不但为荆轲刺秦的失败找到了一个可以接受的原因,并保持了荆轲悲壮慷慨的气概及其悲剧的崇高感,同时又拓展了作品艺术美感的维度。
综合来看,对同样一个题材,《燕丹子》与《史记》是以不同的创作心态来加以过滤、提炼并艺术化的。前者以一个真正的小说家心态容纳了丰富的民间智慧,为虚构性叙事作品保存了艺术生发的最佳范本。当然,它不可避免地付出了代价,那就是其自身艺术结构的粗疏以及主流叙述规范对他的漠视。不过,当我们更进一步思考时就会有一个意味深长的发现:这里所说的两个代价其实只是一个。因为我们认为他艺术结构的粗疏事实上正是站在主流叙述规范(恰恰就是经由《左传》并成熟于《史记》的史家叙事传统)的围城内来评判城外的风景罢了。所以,结构不是可以漶漫其艺术价值的理由。当然,这并不就说《史记》的艺术性差。恰恰相反,虽然他删削了许多富有幻想色彩的情节,但其艺术性却不只是体现在结构的整合上,其人物的对话也被司马迁提纯了,使得声口毕肖;人物形象也琢磨得极富立体感。这样,《燕丹子》与《史记·荆轲传》就恰当地代表了中国小说发展初始阶段的两种可能。后者以《史记》的巨大成就为背景,并结合了中国发达的史官文化,从而对中国小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2]108-110,前者则在主流叙事规范的夹缝中寻找生存之地,偶尔也会迸射出几簇奇异的光芒。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史记》的整齐工作一言以蔽之,就是历史化,将此故事纳入历史的叙述中来,所以,《荆轲传》是一篇典型的史传文。
而《燕丹子》不是,它之所以要以燕太子丹为主人公的原因也在于此。这要从《燕丹子》中蕴涵的情绪说起。霍松林先生在论述其成书年代时认为:“从对秦王‘虎狼其行’的揭露看,从对燕丹、荆轲刺秦及其失败所流露的赞颂、同情和惋惜的强烈情绪看,它应该是秦并天下以后至覆亡以前十余年间的产物。”[23]杨义先生进一步指出“《燕丹子》以及《吴越春秋》、《越绝书》是汉代杂史小说中的三部复仇书”,它们“凝聚了秦汉间的民间情绪和原始生命”,到了汉初“这种情绪还以顽强的原始生命力在地下生长着”[13]84。而从最简单的层面来看,荆轲与秦王之间其实并无复仇的关系,将这样一部承载复仇情感的作品定为“荆轲传”自然是不妥当的。而以燕太子丹为主人公便顺理成章,杨义先生称《燕丹子》与《吴越春秋》、《越绝书》为“燕、吴、越文化的复仇史诗”,虽稍夸张,但亦近实。
小说的情节动力是燕太子丹“深怨于秦”,这从小说的叙事逻辑来看自然可以得到解释,即“秦王遇之无礼”,并对其归国进行阻挠,但进一步考虑便会有疑问:这能否构成燕太子不顾一切“求欲复之”的充足理由?也就是说“遇之无礼”的动力是否可以支持后来如此强烈的怨恨?从小说的逻辑来看,是燕太子丹在仇恨驱使之下招募荆轲刺秦,再从《史记》补充接下来的情节是“于是秦王大怒,益发兵诣赵,诏王翦军以伐燕……后五年,秦卒灭燕”,则燕之亡似源于燕太子丹之“深怨”;但真实的逻辑却可能恰恰相反,正是历史上秦之灭燕,在燕人心中埋下了强烈且难以消除的“深怨”,而《燕丹子》便是这种民间情绪的凝结,也就是说,或许并非燕太子丹“求复”而导致燕亡,而是燕亡给了小说中燕太子丹那样的“深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确实可以把《燕丹子》看作是“燕文化的复仇史诗”。那么,这样一部背负燕地复仇情绪的作品,以“燕丹”为名,正是最合情理的选择。
理解了这部作品承载的浓重的民间复仇情绪,就更容易理解第二个方面,那就是以“子”为名。前文已经提及,诸子之书均有“一家之言”,更多主观记录,由此便与史家判然有别,这种特点也影响到了后世以“子”为名的小说。这类小说也大多有或强或弱的“一家之言”的特点。如上所言,《燕丹子》是一部记录、传达燕地民间对秦的复仇情绪的作品,拒绝历史化的客观叙事而更倾向于强烈的主观感情宣泄便是自然之理。因此,他当然不愿意用《荆轲传》或者是《燕太子丹传》这样历史化后缀来命名,那种文体会限制其情绪的表达以及这种情绪在读者那里可能得到的共鸣。而以“子”为名则可以容纳强烈的情绪,读者在阅读“子”类作品时,也不会在接受之维无意中将其格式化为历史事件的客观认知,从而将其民间情绪尽量不被磨损地流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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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建科责任校对:王建科曹 骥]
2015-12-04
李小龙(1976-),男,陕西宝鸡人,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及中国古典文献学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古典小说命名方式及叙事世界建构关系研究”(10CZW041)
I206.2
A
1673-2936(2016)03-00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