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金成 广西大学商学院蓟红丹 广西财经学院田 源 广西大学商学院
中外森林保险研究述评及建议
唐金成 广西大学商学院
蓟红丹 广西财经学院
田源 广西大学商学院
本文系广西2013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基于美丽广西视角的政策性森林保险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3FJY008)的研究成果之一。
继党的十八大突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之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首次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强调坚持绿色发展是我国在经济新常态下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在绿色发展理念的导向下,中国保险业如何顺势而为,进一步发挥森林保险助推美丽中国建设、为绿色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是当前保险理论界的重大研究课题之一。
森林保险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至今已有百年发展历史。国外学者对森林保险的研究大多以实证研究为主,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其早期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分析导致森林保险产品供求失衡的原因和构建森林保险模型两方面。由于国外关于森林保险的相关研究比较多,这里仅归纳列举最新的、具有代表性的相关研究成果。
Jan Holecya,Marc Hanewinkel以德国西南部针叶林为研究对象,构建了由净保费和风险溢价两个基本部分组成的森林保险模型(Holecya& Hanewinkel,2006)。这一模型可以作为通用的、计算风险溢价基础的森林保险模型,优点在于能确保森林损失是由单一的还是累积的破坏力造成的。他们通过对森林损失概率进行点估计和区间估计,提出了森林保险之保险费的计算方法,并对在计算森林保险价值时可能出现的一般问题进行了讨论。该研究结果无论是对于如何加强林业经营的财务稳定性,还是如何在林地所有者和保险公司之间达成保费共识,都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和方法。
Yoshito Takasaki运用搜集到的斐济农村家庭的原始数据,调查其如何使用森林资源抵御热带气旋造成的损害后果(Takasaki,2009)。他提出了一个简单且能被广泛应用的策略,这个策略测试一个家庭通过增加劳动活动而得到的额外收入能否在私人风险分担安排下共享。通过这个策略,Takasaki发现,尽管这些家庭放弃了在飓风发生后收集到的森林产品,女性用一些森林产品做成的增值的手工艺品,也能成为抵抗紧急时期农作物损害的自我保护手段,这在女户主的家庭尤其如此。
Marielle Brunette,Stéphane Couturey,Serge Garcia为了分析法国林地所有者投保森林保险抵御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支付意愿,运用了对42个非工业私有林所有者观察所得的实验数据,构建了一个在投保和不投保森林火灾保险之间进行选择的简单模型,以判断火灾对林业收入造成的预期损失、公共补偿在灾害中扮演的角色、自然灾害发生的不确定性特征以及林业所有者和森林财产的特征等四个潜在决定因素,对林地所有者的投保决定和保险需求的影响力(Brunette & Couturey & Garcia,2009)。根据模型结果,他们认为在这些因素中,有的对投保决定和保险需求都有影响,有的只影响其中一项,而有的因素不能解释其一。该研究的结论,为确定森林保险的费率因子、保费和政府如何补贴提供了一定参考。
António Pinheiro,Nuno Ribeiro以地中海林地为例,分析了目前很多国家的保险公司经营森林保险业务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一是缺乏估算森林财产预期价值的实际经验和知识;二是缺乏量化森林火灾对特定物种造成损失的实证研究(Pinheiro & Ribeiro,2011)。针对这些原因,他们建立了一个简单的模型,这个模型有助于保险公司和林农确定森林火灾保险的公正保费,由此能降低保费并刺激林农的投保意愿,从而使森林保险业务对于保险公司更具有吸引力和可持续经营的意愿。
Anders Gustafsson用瑞典约特兰1983年至2012年因风暴破坏造成森林保险赔付的表单数据,展示了多种描述与索赔数据集拟合的不同变量及模型的情节和表现,推导了更大风暴的严重程度和发生频率的统计模型,并进行了深入分析(Gustafsson,2013)。此外,文章还分析了与森林保险风险模型相关的问题,并提出了与其他相同主题研究的关系。
我国森林保险的理论研究,最早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起步较晚且涉足该领域研究的人不多,研究成果也较少。近年来,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政策的逐渐落实,以及中央森林保险补贴试点政策的陆续实施,国内学者研究森林保险和政策性森林保险的热度才逐渐提高。根据其研究的主体不同,可以将相关成果划分为关于森林保险和政策性森林保险研究。
(一)关于森林保险的研究状况
国内学者对森林保险的研究大多为定性分析研究,仅有少部分的实证研究成果。大部分学者倾向于从森林保险的内涵、森林保险业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森林保险的发展对策等方面进行定性研究。在实证研究方面,主要集中于对森林保险供给和需求的相关研究。
1.关于森林保险的定性研究
国内学者对森林保险的定性分析较为分散,不具有系统性,这里仅罗列评述具有代表性的森林保险研究成果。
关于森林保险的内涵界定:孔繁文、刘东生(1985),李祖贻(1989)先后分别从经济学和保险学的角度定义了森林保险的概念,对于森林保险的概念达成了共识。
关于森林保险的特性分析:潘家坪(1999)从社会学角度出发,认为森林保险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和一定的排他性。他还认为森林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范围,仅靠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不能促进这项公益事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
关于森林保险的发展现状分析:陈玲芳(2005)认为,我国森林保险的经营现状表现为高风险、高费率、高赔付和低保障、低覆盖、低投入的特征。刘畅、曹玉昆(2005)指出,目前只有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经营少量的森林保险业务,其他公司很少介入。
关于森林保险存在的问题分析:金正道(2001)、陈玲芳(2005)、王丹等(2005)、张毅(2009)、王珺等(2009)认为,目前我国森林保险业务的发展程度远远不能满足林业发展的需求,在存在的主要问题上也达成了一定的共识。这些问题集中表现为:保险公司经营森林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林农投保意识和积极性不足,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森林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缺失等。
关于森林保险的发展对策研究:潘家坪(1997)、王丹(2005)、陈玲芳(2005)等人认为,发展森林保险应以政府为主导,并将森林保险定位为政策性保险。实现森林保险从商业性向政策性的转变,首先应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成立政策性保险公司,并由政府给予政策性保险公司财税、金融方面的优惠政策;二是加强法制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我国森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争取早日实现森林保险的法制化。
2.关于森林保险的实证研究
在森林保险的需求方面:李彧挥等(2007)运用对福建省永安市林农的实地调查数据,对影响林农森林保险需求的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对林农购买森林保险的意愿有显著影响的因素有林种类型、家庭收入水平、林农受教育程度、林农是否有特殊经历、林地所在区域等。谢彦明、刘德钦(2009)则基于对云南492户林农的调查数据,构建了一个二元Logistic模型,来分析影响林农购买森林保险需求的因素,得出林农对森林保险的态度等五大因素对其森林保险需求有显著的影响。
在森林保险的供求失衡方面:周式飞等(2010)立足于森林保险市场,分析了成本对于供给的影响以及价格对于需求的影响,又基于森林保险的高价格主要受高成本影响,由此认为森林保险的高成本是造成森林保险市场供求失衡的主要原因。
(二)关于政策性森林保险的研究综述
关于政策性森林保险的研究相对比较集中,主要涉及政府介入森林保险的必要性、政策性森林保险的经营模式、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对策等三个方面。
1.关于政府介入森林保险的必要性研究
谢异平(2008)认为,林业具有一些固有的特性,包括森林资源的多功能性及生态公益效能的无偿性、地域分布的辽阔性和管理的艰巨性、风险的客观性及经营的永续性,商业保险公司、政府部门、林农三者利益不一致性及难以协调性等,认为这些特性是不容忽视的,建议应强化政府对森林保险的支持作用。
王华丽、陈建成(2009)通过对资源配置效率、森林保险的经济属性界定以及政府财政补贴的经济学分析,认为政府的直接经营或财政补贴是必要的,否则会导致森林保险产品的供给不足,甚至出现市场失灵的状况。
周式飞(2010)则运用边际分析和博弈分析法,深入分析了森林保险的外部效应与财政补贴效应,并认为森林保险的外部性特征决定了政府支持的必要性。
2.关于政策性森林保险经营模式的研究
韩国康等(2008)通过深入调查分析浙江省森林保险发展现状,借鉴国内外森林保险的实践经验,提出浙江省应该建立“农户需求与保险供给相匹配,市场运作与政策支持相呼应,共保经营与互保合作相结合,全省统筹与县级核算相连结,有限风险与责任分层相统一”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运作模式。
许慧娟等(2009)通过分析我国森林保险的发展现状,提出我国应该建立“以政策性森林保险为基础,商业性森林保险为补充的复合型森林保险体系”,并认为构建政策性森林保险平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商业性林业保险的开展。
此外,张毅(2009)、石焱(2009)、潘家坪和常继锋(2010)等,分别提出了“基本保障+补充保险”模式、“政府引导+共保经营”并兼顾“政府引导+互保合作”的经营模式、政府有限支持型介入模式等政策性森林保险经营模式。
3.关于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对策研究
冷慧卿(2009)、王珺(2009)、王志新(2010)、周式飞(2010)等通过对森林保险的经济学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政策性森林保险的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大同小异,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因地制宜地确定政策性森林保险的责任范围、费率和保额,加大政府的财政补贴,并实行合理的税收优惠,尽快建立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建立森林保险中介机构,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等。
(一)国外研究评价
国外相关的研究成果中,实证研究成果较多,一方面较为全面地阐述了导致森林保险产品供给不足和需求有限的一系列原因;另一方面,通过运用实际数据构建某一特定地区的森林保险模型,为我们提供了构建森林保险模型的一般研究方法。
国外的这些成果,对于分析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森林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求现状、探讨其深层原因以及构建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森林保险模型等方面,都有重大借鉴作用。
(二)国内研究评价
国内关于森林保险的研究成果,总体来说比较杂,不具有系统性。可喜的是,近年来国内掀起了一股研究政策性森林保险的热潮,其中,定性研究比较成熟,但实证研究相对滞后,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1.在定性研究方面,相关成果基本涉及了森林保险广度的各个方面,但缺乏应有的研究深度。尤其是近几年来,几乎没有学者立足于绿色经济发展,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以及结合美丽中国发展战略,来深化森林保险理论研究,而这正是保险理论界未来研究的重要出发点。
2.在实证研究方面,大多数研究仅局限于关于森林保险市场供给和需求方面的研究,研究深度有了,但缺乏应有的研究广度。尤其是关于森林保险的模型构建方面,几乎还是研究空白,这也是一个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
3.纵观相关研究成果,大多数研究集中于国家层面,宏观性、理论性较强,但未能考虑区域差异,可能脱离地区实际。也有部分研究项目以湖南、江西、福建、广西、云南等主要林业省份为研究对象,虽然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但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有待进一步发掘和拓展。
(三)关于森林保险研究的绿色发展导向建议
森林保险的绿色发展,就是要在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发挥森林保险的保护伞作用,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从而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因此,今后森林保险的相关研究,应该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及绿色发展理念的高度出发,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1.关注森林保险的成本—效益分析,实现节约资源的目标
在成本研究方面,不仅要积极探索保险公司开展森林保险业务过程中压缩经营支出的方法,提高财政补贴的效率,更重要的是研究构建保险公司、林企林农、政府三位一体的防灾防损机制,降低森林灾害发生率和受灾程度,降低整个林业经济成本。在效益研究方面,除保险公司获得的净保费收入之外,还应积极探索其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的问题。通过对森林保险业务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达到绿色发展理念中节约资源的目标。
2.对承担森林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开展绩效评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目前,森林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人保财险、太平洋产险、中华联合等几家大型财险公司。在国家绿色发展政策的导向和支持下,一些中小型保险公司为了拓展市场,也开始涉足森林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森林保险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探索建立森林保险业务绩效评价机制。通过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开展森林保险业务的公司进行绩效评价,优先支持评价结果良好的公司继续开展森林保险业务;对于评价不合格的保险公司,勒令其停止并整顿森林保险业务直至合格。通过探索并实施绩效评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森林保险业务的有序健康发展,从而实现绿色理念中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森林保险的绿色发展,就是要在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发挥森林保险的保护伞作用,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