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铁刚 史东旭 方 伟
论带犬民警模拟实战情景教学模式的开展
白铁刚 史东旭 方 伟
项目编号: JG15DB429
带犬民警实战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警犬技术应用于公安工作的成效。带犬民警实战能力由现场勘查能力、临场使用警犬决策能力以及临场控制能力三部分组成。针对当前部分带犬民警实战能力不足这一客观现实,开展模拟实战情景教学是提高带犬民警实战能力最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模拟实战情景教学的开展主要分三步骤:准备工作、具体实施以及模拟后的总结。
实战就是“对公安机关一线业务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刑事执法活动和实施其他社会管理活动以及为实施上述活动提供支持的公安业务工作的高度概括”。能力就是指“团队或个体达到一定活动目标的功能或本领。就个人能力而言,能力是个体成功地完成某种实践活动的本领和个性心理特征。”带犬民警携犬作业属刑事执法行为,故此,带犬民警的实战能力可以理解为在刑事侦查过程中,带犬民警为达到侦查目的所应具备的本领和个性心理特征。考虑到带犬民警职业的特殊性,结合警犬的特殊性,警犬不仅是武力工具,还是技术工具,故此我们认为带犬民警实战能力应由以下几方面构成:
(一)现场勘查能力
犯罪现场是刑事案件侦查的起点和基础,抛开现场谈侦查犹如无米之炊。现场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能否从犯罪现场中最大限度的获取有效嗅源、最大程度地解读出犯罪现场中蕴含的犯罪信息却又是另外一回事,这完全取决于带犬民警个人能力。从现场勘查构成角度看,带犬民警的现场勘查能力应包含三方面的内容:犯罪现场实地勘验、检查能力、现场访问能力以及现场分析能力。具体而言,现场实地勘验、检查的能力主要是指带犬民警在现有现场勘查体制下如何参与现场勘查?其勘查重点是什么?如何去发现、寻找、固定、提取、保全、选择及使用嗅源?如何处置现场出现的一些意外情况、紧急情况?现场访问能力主要是指带犬民警对发案人、报案人、被害人及其亲属、朋友、邻居、案发地附近的人、警犬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相关人员等进行访问,获取与犯罪有关线索、证据的能力。现场分析能力主要是指带犬民警将现场实地勘验、检查获取的各种实物以及现场访问获得的各种言辞进行解读、挖掘,从中获取与犯罪有关的各种信息的能力。
(二)临场使用警犬决策能力
侦查活动离不开侦查决策。“侦查的过程就是不断地拟定决策方案,不断地优选方案并使之付诸实施的过程”。临场使用警犬同样离不开决策。决策的正确与否,关乎着警犬使用的成败。所谓临场使用警犬决策能力就是指带犬民警在犯罪现场勘查的基础上,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使用警犬的方式。案件自身特点及现场的不同,决定了临场使用警犬的方式也不同,是使用警犬追踪、使用警犬搜血迹、使用警犬搜索物证亦或使用警犬搜捕等,这需要由带犬民警依据案件及现场结合警犬作业特点来决策。决策科学有效,警犬发挥效用大,反之亦然。
(三)临场控制能力
临场控制能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带犬民警对警犬的控制能力,即在警犬使用过程中,带犬民警能否正确地解读、把控警犬的行为;二是带犬民警对犯罪嫌疑人的控制能力,即带犬民警面对犯罪嫌疑人时,能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有效的武力控制。
(一)模拟实战情景教学是提高带犬民警实战能力最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所谓“模拟实战情景教学模式”就是指在警犬技术专业教学过程中,在警犬已经具备各项使用科目的前提下,在带犬民警掌握了侦查基础理论、技战术基础动作、警犬使用基本理论的前提下,以模拟侦破某类刑事案件中的一起具体案件为主线,以侦查实际工作中应具有的各种实战技能为依托,将警犬技术各门专业课的内容进行有机的整合、串联,并在训练中综合运用,形成科学、完整、系统、综合的训练方式和考评体系。与传统的单纯的理论教学相比,模拟实战情景教学模式最大的优势就在于模拟实战情景训练允许失败发生。真实案件中,当案件发生后,带犬民警携犬到达犯罪现场后,所有的行为都必须遵循规范,否则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导致警犬使用最终无果。模拟现场下,即使参与模拟人员受自身水平所限而导致对现场痕迹物证有所破坏、确定的警犬使用方案不正确、对警犬把控不足,最终也不会出现令人遗憾的后果。也就是说,模拟实战情景训练中允许失败的存在,即使失败,其风险结果也为零。更何况,通过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错误来促使模拟人员加强经验,防止现实中再次出现,正是模拟实战情景教学的最终目的。
(二)当前部分带犬民警实战能力存在不足
警犬技术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发挥效用不大,与带犬民警自身的实战能力有关。实践中,部分带犬民警在犯罪现场不知所措,无所事事,最终无功而返,究其原因在于其不懂犯罪现场勘查,不敢越“雷池”一步。“案件现场不具备警犬使用条件”或许仅仅是托辞而已,真正的原因或许在于带犬民警自身能力的不足。诸多现实案例表明警犬之所以未发挥应有效用就在于带犬民警自身实战能力的不足。
(一)模拟实战情景教学的准备工作
兵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凡事准备工作都至关重要。模拟实战情景教学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很大程度上与模拟开始前的准备工作息息相关。具体而言:
1.师资安排
在整个模拟实战情景教学中,充当导演兼策划的就是教师。师资水平的高低决定了训练效果。实施模拟实战情景教学的教师必须具备丰富的侦查理论知识和实战经验、警犬训练和使用经验,同时,还应具有一定的武力对抗知识和经验。故此,应加强对师资的选择和培养。一方面,可以将现有师资选派到一线公安机关进行实践锻炼,增强其公安实战经验,同时也可将现有师资送到其他公安院校学习先进的经验和技术,即“走出去”;另一方面,要“引进来”,从公安一线选调经验丰富的破案能手加入师资队伍,对于教师、学员都是一个强有力的培训。通过一系列培养举措,最终培养一支能讲能写能打又能总结组织的符合实战需要的实战教官团队。
2.案例设计
训练应依托一定的案情,案情的设计至关重要。在案例设计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设计案例应来源于实战、贴近实战。为使模拟情景最大限度地接近真实。教师以真实案例为基础,围绕刑事案件构成的人、事、物以及时空等要素进行合乎逻辑、合乎犯罪案件自身规律的加工。否则,单纯的臆想,案件极易出现各种漏洞,不符合犯罪规律,使模拟失去意义。
(2)设计案例应有针对性。模拟不能漫无目的进行。总的看来,通过模拟,应重点培养带犬民警以下几方面的能力:带犬民警的现场勘验、检查能力,即带犬民警的实地勘验、检查能力、现场访问能力以及现场分析能力;带犬民警的临场决策能力,是追踪?搜索?还是其他;带犬民警对于警犬的把控能力,即带犬民警能否依据警犬作业表现判定警犬是否在工作;带犬民警的侦查意识,即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安全意识、群众意识等。
(3)设计案例应分类清晰。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模拟的目的。依据案件的不同,围绕杀人案件现场、盗窃案件现场、抢劫案件现场、强奸案件现场、爆炸案件现场、毒品案件现场等进行设计;依据警犬使用方向的不同,围绕警犬追踪、搜索物证、搜索血迹、搜爆、搜捕、气味识别等进行设计。
(4)设计案例应考虑犯罪现实及警犬使用的特殊性。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有可能会留下痕迹物证可供警犬作业,也并不是所有的案件中只要使用了警犬就一定会有所收获。因此,设计案例时应充分考虑这一点,通过这样的训练让带犬民警树立这样一种理念:我要认真去工作,但结果可能是残酷的——我的努力有可能什么都没有发现!
3.角色安排
人是刑事案件构成的核心要素。一起案件中,除犯罪嫌疑人外,还有可能涉及一些其他人,这些人物在模拟前均需要精心安排。
(1)犯罪嫌疑人。模拟案例中,实施模拟的人并非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在模拟实施犯罪过程中其心态并不可能如真实犯罪嫌疑人一样。为使模拟现场相对接近真实,模拟实施犯罪者至关重要。其在实施“犯罪”前,必须吃透案情,对即将实施犯罪的地点充分了解,在充分模拟真实犯罪心理的前提下连贯地完成整个犯罪过程,并按预定遗留相应的痕迹物证。当带犬民警通过警犬使用与其遭遇时,能够结合现场环境与带犬民警进行不同程度地对抗,最终提高带犬民警在各种复杂执法环境中的实战应变能力。
(2)发案人、报案人。公安机关发现案件的渠道有很多,其中,发案人、报案人的报案是主要渠道。而发案人、报案人的设置主要是为了考查、锻炼并培养带犬民警的访问能力,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带犬民警是否能够做到甄别、审查发案人、报案人的言语?是否能够有针对性的展开访问?访问时能否采取一定的策略和方法?而作为发案人、报案人,在模拟的过程中应本着报案后带犬民警不问则不告知的原则,以此激发带犬民警主动思考的积极性。
(3)被侵害事主、被害人家属、周围群众、知情人等。
4.器材物品准备
模拟实战情景教学实施前应准备好以下几类物品:
(1)现场勘查设备:三套一罩、现场勘查箱等。
(2)模拟实施犯罪的道具:模特、各种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品、血液等。
(3)武器、警械、手铐等。
(4)防护装备:橡胶手套、防弹衣、头盔等。
(5)通讯器材:无线通讯器材等。
(6)交通运输工具:车辆等。
(7)录像器材:照相机、摄像机等。
5.布设现场
布设现场的重点在现场的选择。为使模拟现场更加逼真,在现场的选择时应特别用心,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模拟侦查教研中心将一模拟商店投入正常的商业运营以备模拟现场勘查时所用,吉林梅河口带犬民警黄云海在日常训练及模拟警犬使用时,结合当地发案规律,将模拟犯罪现场选择在当地居民家,犯罪嫌疑人在A家实施犯罪后逃跑至B家,而后黄云海携犬至A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并决定如何使用警犬,效果明显。这些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二)模拟实战情景教学的实施
模拟实战情景训练的实施是本教学的重点。模拟实战情景训练时,学员以组为单位,每一小组5~7人最佳,每组设组长一名,肩负模拟指挥者职责,具体指挥整个小组模拟行动。
1.接受案
模拟指挥中心或上级单位向模拟小组通报警情,模拟小组接警情后由指挥者根据警情具体安排人员及警犬迅速赶赴现场。
2.现场勘验、检查
警犬小组到达模拟犯罪现场后,由指挥员确定人员分工,具体开展现场实地勘验检查、现场访问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案情分析,确定警犬使用方案。
3.警犬使用
带犬民警根据警犬使用方案携犬开展追踪、物证搜索、血迹搜索、搜捕等工作。在警犬使用过程中要善于观察警犬并能够充分体现侦查意识。
4.汇报警犬使用结果
带犬民警携犬作业后要将警犬使用结果汇总,分析警犬作业情况,为侦查提供线索、证据。
(三)模拟实战情景训练后的总结
一直以来,我们行业内部对于警犬技术应用于刑侦工作缺乏总结与反思,成功的案例不善于宣扬,失败的案例不敢见光,以致于前车之鉴难以成为后事之师。因为如此,在情景模拟后一定要进行总结并反思。
1.模拟人员自评
参与模拟的带犬民警首先对自己自接警开始至警犬使用结束的整个过程进行自评,认真剖析成功与不足之处,然后由指挥者对整个小组的警犬使用过程进行自评。
2.观察组点评
在A组进行模拟实战情景训练时,B组观摩,模拟实战情景训练结束后,观摩组应对模拟组的表现进行点评。这样做的好处在于:第一,观摩组成员均来自警犬技术实战一线,更能以实战的角度审视问题,有利于深度剖析模拟组存在的问题,促进模拟组的提高;第二,观摩组能够通过模拟组出现的问题反思自己,有利于观摩组的提高。
3.教师点评
教师点评时,应全面、系统、有条理地对模拟组的表现进行剖析,该表扬的要表扬,该否定的要否定,不能碍于对方是一线带犬民警或教师只是理论研究者缺乏实战而不敢言,恰恰相反,理论是武装实战最好的装备。
(作者单位:白铁刚,方伟,公安部警犬技术
学校,110034;
史东旭,广西省梧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六大队,543000)
(本文图片由王林提供)
(编辑:李 力)
基金项目: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立项课题《带犬民警模拟实战情景教学模式的建立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