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娟,陈新仁
新历史因果论视角下术语“face”的跨文化旅行探讨
李娟,陈新仁①
摘要:术语的跨文化旅行现象日渐引发学者的关注,但从语言哲学的高度加以解读的研究并不多见。因此有必要引入新历史因果论探讨语用学术语“face”的起源和发展。新历史因果论结合了Frege,Russell等哲学家的描述语理论和Kripke-Putnam因果论,但不是两个理论的简单叠加,而是融入了基于内在论的描述语理论中所强调的知识这一核心,认为知识和社会历史因素在指称固定和指称传播的历史链条关系中共同起作用。基于此,发端于中西方、最初拥有不同内涵和外延的“face”这一术语,随着对外贸易发展以及学术交流增多经历了跨文化旅行,而该术语的指称借用和传播过程可以印证新历史因果论的解释力。通过新历史因果论视角下对“face”术语的跨文化解读,可以揭示语言学界对该术语使用的普遍性和适切性存在争议的原因。
关键词:术语;新历史因果论;面子;跨文化旅行
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国际政治加快发展、国际贸易深入推进、媒体网络扩张等,术语的跨文化旅行也愈演愈烈。*[加]隆多·G.:《术语学概论》,刘刚译,北京: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1~5页。纵观中国国内出现的术语,跨文化旅行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从境外传入国内,如源自法国的“安培”(ampere),源自意大利的“伏特”(volt)、源自英国的“法拉第”(faraday)等都是舶来品。第二种是从国内传入国外,如“阴阳”“麻将”“旗袍”“功夫”等。第三种是从中国本土文化中孕育,然后流传至国外,后经西方世界的传播使用,并赋予了新内涵后再回流到中国,如“洗脑”“面子”等。
传统术语学研究主要集中在术语的理论原则、工作方法、术语的演变及涉及语言的思想,术语翻译、术语学综述等方面。*参见郑述谱《术语学是一门独立的综合学科》,《国外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魏向清《论大众翻译时代译者的术语意识与素养——从莫言诺贝尔文学奖评语中的术语翻译谈起》,《外语学刊》2016年第1期;梁爱林《论国外术语学研究的新趋势》,《外语学刊》2006年第3期。步入20世纪90年代,沿袭逻辑实证派哲学的传统术语研究遭到当代多元术语学理论的挑战。以Gaudin为代表的社会术语学认为,术语会随着社会语境变化而变化,必须考虑术语的社会维度及其意义演变;文本术语学强调在文本语篇中研究术语;术语学交际理论强调术语在交际层面的动态性;社会认知术语学依据原型理论来定义术语,强调术语描写的历时维度和社会维度。*L’Homme,Marie-Claude,Ulrich H.& Juan C.S.,“Terminology during the past decade(1994-2004)”,Terminology,no.2(2003),pp.151~161.术语学研究范式的转变,折射出相关语言哲学观点的转变,传统术语学坚持以Frege和Russel为代表的语言哲学正统派传统,多元术语学则有历史因果论、日常语言学派、体验哲学等多个哲学基础。总体来看,现有术语研究对哲学层面的思考尚显不足,对术语的跨文化旅行现象分析不够。为此,本文尝试从语言哲学视角,引入新历史因果论,以“face”为例,研究该术语的跨文化旅行,旨在从语言哲学层面丰富术语研究,探讨术语学研究范式转变的哲学动因,为术语翻译提供相应理据和参考,同时也可以为语言哲学理论的解释力提供新的证据。
一、新历史因果论
指称无疑是语言哲学和语言学研究的核心话题,事关语词意义问题以及语言和世界的关系。*陈平:《语言学的一个核心概念“指称”问题研究》,《当代修辞学》2015年第3期。对于指称的确定及命名,不同的哲学流派看法不一。以Mill为代表的意义的指称论(Referential Theory of Meaning),以Frege和Russel为代表的描述语理论或摹状词理论(Description Theory)和以Kripke和Putnam为代表的历史因果论(Causal Theory)持有不同的哲学立场。*参见丁言仁《语言哲学:在现代西方语言学的背后》,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21~86页;陈嘉映:《语言哲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15页。在描述语理论中,名称的意义由一些相关描述内容决定,这种内在主义哲学观认为,语言的意义由说话者知识和信念的心理内容决定。虽然该理论解决了迈农悖论、排中律失效、同一性三大哲学难题,但也面临新的挑战。如无原则选择,不必要歧义,不确定指称等,特别是无法解释人在无知和出错时顺利使用语词指称的情况。意义的指称论和历史因果论主张外在主义,认为语言的意义由外在世界中的事物和事件决定。其中指称论认为,每个词都必须在现实世界中有对应的直接指称对象,这显然对意义认识过于简单化。历史因果论认为,名称和对象的关系最初是由命名仪式确立的,通过指称固定(reference fixing)和指称借用(reference borrowing)形成因果链条,由此可解释指称和意义之间的关系。*参见Kripke,S.,“Naming and necessity”,In Davidson,D.,Harman,G.(Eds.),The Semantics of Natural Language,Reidel:Dordrecht, 1972,pp.192~222;Putnam, H.,“The meaning of‘meaning’”,Mind,Language,and Reality Philosophical Papers 2,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5,pp.215~271.Kripke和Putnam反对从观念来决定语言意义的主张,但不可否认的是,命名对象具有一定本质特征,有的名称可用某一或某些描述语来定义。历史因果论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挑战,如描述语理论能更好解释工具类、机器零件类术语以及社会文化身份类术语。因果论无法解释人们为何可以范畴化术语,并在术语使用中选择某一类别中的上义词而非下义词。鉴于单一使用历史因果论来解释所有指称是行不通的,新历史因果论便应运而生。
结合描述语理论和因果论的新历史因果论不是两个理论的简单叠加,而是基于内在论的描述语理论,将强调人所拥有的知识这一核心融入到历史因果论的框架中。为确定术语的指称,新历史因果论提出,指称固定和指称传播的历史链条关系中,人的知识和社会历史因素共同发挥作用。具体来说,术语确立者(grounder)在首次使用某一术语指称事物前,必须拥有四类知识。第一,清楚术语指称的只是样品或原型;第二,知道总范畴或上义词;第三,了解基本范畴;第四,能识别术语所指(bearer of the term)。例如,术语确立者看到一条嘴大、头大、肚子大、长有胡须的鱼,首次将它命名为“鲶鱼”。他明白这只是鲶鱼原型,也知道鱼这个总范畴以及一些基本范畴,如鱼可食用等。同时,他能识别现实生活中的鲶鱼。对于术语的借用者,前三种知识是必需的,而最后一种知识则非必要。“鲶鱼”这一术语确立后,经过口口相传,成为共知的术语。人们在不同语境下使用该术语时会注入新的知识。比如用“鲶鱼”来指一种激活员工或企业的手段或措施,用“鲶鱼”来指“鲶鱼性人才”等。该因果链条不断延伸,承载新内涵的术语继续传播。
借鉴新历史因果论解释术语旅行时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术语使用双方都对该因果链条做出贡献,他们皆可注入知识来促进术语理解或传播。第二,借用术语只需了解术语的少量知识,无需全部。第三,在术语传播中人们经常犯错,犯错并不影响因果链条的断裂和失效。第四,解决了Devitt和Sterelny所称的Qua-问题(qua-problem),即可解释人们为何将某些术语加以范畴化,并有选择地使用同一范畴中的某些术语。*丁言仁:《语言哲学:在现代西方语言学的背后》,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98~100页。
二、术语“Face”的起源
术语“face”分别发端于东西方文化,最初均指面孔,即头的前部从额到下巴。英语中的“face”除了指面孔,也可表达一种假装的表情,如假装很高兴或很有信心(put on a brave face),摆出……的样子(put on a … face)。但西方世界中的“face”最初根本与社会生活中的名望等概念无关,*André,J.S.,“How the Chinese‘lost’face”,Journal of Pragmatics,no.55(2013),pp.68~85.从这个意义上来讲,“face”是一个外来词。因此,当《牛津英语词典》解释“face”的词义,即声望、信誉;荣誉、好名声,常用于丢脸/面子及保全面子,特意标注其义项源自于中国的英语贸易圈,与“脸”和“面子”都相关,其中“脸”指道德品质,“面子”指社会声望。中国文化中的“face”包括“面”和“脸”这两个字,根据古代汉语文献记载,“面”比“脸”先问世。公元前4世纪,“面”就用于比喻自我与社会间的关系。“脸”则是比较现代的术语,《康熙字典》引用的最早典故出自元代(1227~1367年)。该字似乎起源于中国北方,逐渐取代“面”,指代身体部位,同时获得某些比喻意义。“面”加上虚字“子”又发展出各种不同的意义。*参见Hu,Hsien Chin.,“The Chinese concepts of ‘face’”,American Anthropologist,no.46(1944),pp.45~64;黄光国,胡先缙等《人情与面子:中国人的权力游戏》,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1页。
与术语“face”最相关的表达是“lose face”。“丢脸”一说何时在中国开始通用,已无从考证。可以确定的是:至少在公元前4世纪,“没有脸”便已流传于世,只是当时通用的是“面”这个字。*黄光国,胡先缙等:《人情与面子:中国人的权力游戏》,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9~50页。可见,在儒家文化悠久历史中,“脸”和“面”这两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支配中国人的社交互动,影响民族特性。在中华民族数千年的社会交往中,术语的确立者和借用者不断向这条历史链条贡献新的知识,“face”这一术语的中文对应词“脸”和“面”,已通过指称固定和指称借用形成无数相关表达。如“丢脸”“不要脸”“脸皮厚”“顾面子”“面子上不好看”“争面子”“给面子”“留面子”“要面子”“敷衍面子”“讲究面子”“没有面子”“给我面子”等。那么face是如何旅行到西方世界的呢?
三、术语“face”的旅行
(一)术语“face”的贬义内涵
18世纪初期,中国的皮钦语(pidgin)出现并盛行于外贸兴旺区域,如广州、香港、上海、澳门及其他通商口岸。在1834年的《中国商业指南:对华贸易的细节和规则集锦》一书中,John Morrison使用“lose face”来直译中文的“丢脸”,称其是广东人常用的行话。19世纪期间,术语“face”,特别是“lose face”和“save face”一直在中国的贸易码头上使用或在传教士作家的书中出现。*英语表达中的“lose face”是起源于中国的洋泾浜英语,而“save face”则是根据中式表达生造出来的,表明与“lose face”相对立。最初这两个表达均为贬义。参见André,J.S.,“How the Chinese‘lost’face”,Journal of Pragmatics,no.55(2013),pp.68~85.美国传教士Arthur H.Smith于1894年出版《中国人德行》(Chinese Characteristics)修订版,第一章篇名就叫“Face”。他提到,“……但是在中国,‘face’一词可不是单指脑袋朝前的那一部分,而是一个语义甚多的复合名词,其内涵之丰富,超出我们的描述能力,或许还超出我们的理解能力”。并指出中国人重面子的观念源自他们对戏剧的喜爱,人们甚至把生活当成演戏,所以面子行为其实就是“做戏”行为。*Smith, A.H.,Chinese Characteristics,Fleming H.Revell Company,New York/Chicago/Toronto/London/Edinburgh,1894,pp.17~18.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Smith的书被译成多种文字,成为当时西方了解中国的必读参考书。此书被尊为西方人描绘中国人的经典之作,享有长达一个世纪的权威地位。*Liu,Lydia.,“Introduction to the 2003 Edition”,in Arthur H.Smith,Chinese Characteristics.Norwalk,Connecticut:EastBridge,2003,pp.1.Smith举了几个例子,如中国人偷窃被发现后拼命抵赖来保全面子,由此解释“face”的术语内涵。犯错被人揭发出来,就是“lose face”,所以不管证据多么确凿,也必须否认事实以“save face”。Smith一书的盛行,使得西方世界用术语“face”指称中国人犯错抵赖的行为,这个浸染西方中心主义色彩的术语“face”充满贬义和歧视。此外,根据牛津英语词典“face”的引文示例,1898年3月9日,《泰晤士报》报道俄国入侵旅大地区时,为顾全中国人面子(with a touching consideration for Chinese‘face’),仍允许中国国旗飘扬。可见,在当时英语国家人士眼中,术语“face”只与中国国民性相关联,暗示其民族特性的劣根性,“face”这一贬义词饱含成见和偏见。
西方世界传播术语“face”的历史链条继续延伸并回流到中国国内。Smith对中国社会的研究深为鲁迅、潘光旦等学者所称道。鲁迅不仅阅读还敦促他的学生思考讨论Smith的观点。1934年,鲁迅撰写“说‘面子’”一文来列数中国社会生活中种种离奇荒唐的丑陋现象,批评国人的病态国民灵魂。其创作的《阿Q正传》中的阿Q,就是一个自尊自大又自轻自贱,公开场合死要面子,私底下又不要脸,欺软怕硬,麻木健忘而糊涂终生的人物。林语堂在其著作《吾国吾民》中谈到:“中国人正是靠face这种虚荣空洞的东西活着。”他进一步指出虽很难定义“face”,但只有国人都丢掉“face”观念,中国才能有真正民主。*Lin, Yutang., My Country and My People,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first ed. 1936) 2011,pp.204~207.可见,中国学者内化吸收了西方“face”术语的意义,并认同“face”所隐含的国人弊端,号召为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和民主扬弃“face”观念。*Lin, Yutang., My Country and My People,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first ed. 1936) 2011,pp.204~207.根据新历史因果论,术语“face”在旅行传播中,操着洋泾浜英语的国人所谈论的“lose face”被外国人借用过去,在没有了解该术语全部内涵的情况下,术语借用者注入新知识,继续传播这一术语。流传到国外的术语“face”很快回流到中国,尽管已经偏离了中国传统文化语境,这一暗含西方偏见的术语概念还继续着其跨文化的旅行。
(二)中外学者对“face”的正名
为消除术语“face”中饱含西方偏见的内涵,留美人类学家胡先缙指出,在中国文化中,“face”包括“脸”和“面子”这对彼此关联但意义互补的词语:“脸”是一种内在的约束,代表“群体对符合社会和道德行为规范个体的尊敬”,一旦失去它,个体便很难在社群中正常生存。“面子”是一种外在的名望,表明“个人的声望和地位得到公众的一致认可”,不论在什么时候,自我都必须依赖他所处的环境,才能获得这种声誉。面子是美国人熟知的声望概念,而脸则不能用“face”术语一言概之。*Hu,Hsien Chin.,“The Chinese concepts of‘face’”,American Anthropologist,no.46(1944),pp.45~64.20世纪40年代,Yang在描写一山东村庄时指出,中国语境下的“face”既是一种个人的心理满足,也是他人赋予的社会尊重;作为一个整体概念的“face”,受到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如社会距离、社会地位、年龄等。*André,J.S.,“How the Chinese‘lost’face”,Journal of Pragmatics,no.55(2013),pp.68~85.受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学者们,通过国际学术发表来努力为术语“face”正名,为它注入新的知识,引导新的传播路径。
1955年,社会学家Goffman发表关于面子工夫(face work)的论文,后收录到其论文集里(1967)。在脚注中,Goffman承认他读过Smith,Hu和Yang的书,但指出自己谈的“face”已完全摆脱神秘东方文化语境,也与社会地位名望无关。*Goffman,E.,Interaction Ritual:Essays in Face to Face Behavior,Chicago:Aldine Publishing Company,1967,pp.5~6.受Smith戏剧比喻的影响,Goffman一开篇比喻人生是演戏,社会便是舞台,面子是个人在社交互动中通过演说台词所拥有的社会正向价值(the positive social value a person claims for himself by the line he presents in social encounters),面子工夫是扮演角色的各种技巧,由人们在社交中逐步习得。他将面子分为自我面子和他人面子,相对应的面子工夫分别是防卫(自我面子)与保护(他人面子)。有社会的地方就有“face”,意味着个人行为必须符合社会规范要求,因而“face”具有普遍性。*Goffman,E.,Interaction Ritual:Essays in Face to Face Behavior,Chicago:Aldine Publishing Company,1967,pp.5~23.与胡先缙和Yang谈论的中国传统“face”不同,Goffman为face注入新的知识,引导“face”术语传播的另一路径。
与Goffman将face剥离中国语境不同,香港学者Ho沿着胡先缙的路径继续讨论。但是他指出,胡先缙关于“脸”和“面子”的区分过于绝对化,其实这两词会随着语境变化,在某些语境下难以区分,甚至可互换。与胡先缙和Yang倡导中国语境下的术语“face”不同,Ho认为,“face”是一个比名望宽泛的基本概念。尽管东西方存在文化差异,但是“face”是所有社会互动中,交际双方期望获得或给予对方的相互顺应、尊重和顺从,具有跨文化普遍性。尽管Goffman撰写论文推广术语“face”,但到20世纪70年代,“face”仍不是社会科学中的常用术语。因此Ho呼吁必须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提升术语“face”的研究地位。*Ho, D. Y. F.,On the concept of fac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81,no.4(1976),pp.867~884.
沿着Goffman的路径,Brown & Levinson受到Goffman的面子工夫以及有关尴尬羞辱的一些民间俚语的启发,提出著名的面子理论。他们将“面子”定义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意欲为自己挣得的一种在公众中的个人形象”。交际参与者拥有两种面子:积极面子和消极面子。前者是希望得到别人的赞同、喜爱、欣赏和尊敬;后者指不希望别人意愿强加于自己,个人行为不受他人干涉、阻碍,有行动自由。*Brown,P.,& Levinson,S.C.,Politeness:Some Universals in Language Usag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7,pp.61~64.该面子理论成为社会语言学及语用学领域的主流观点,承载新内涵的术语“face”不仅在西方世界盛行,也回流到中国,中西学者均围绕该理论框架进行学术研讨,其成果汗牛充栋。
跨文化旅行中,术语“face”一度被诽谤贬低成一种遭人鄙视的社会行为,而150年后又被西方世界重新修正为所有社会都具有的核心要素。然而,Brown & Levinson用“face”解释语言礼貌使用的观点,遭到亚裔语言学家的强烈批评。中日学者,认为西方主流面子理论预设了个人主义和文化普遍性,其中尤其是“消极面子”不适用于东亚的集体主义文化。*参见Matsumoto, Y., “Reexamination of the universality of face: politeness phenomena in Japanese”, Journal of Pragmatics, no.12,(1988),pp.403~426;Ide,S.,“Formal forms and discernment: two neglected aspects of universals of linguistic politeness”, Multilingual, no.3(1989),pp.223~248;Gu,Y.G.,“Politeness phenomena in modern Chinese”, Journal of Pragmatics, no. 14(1990),pp.237~257;姜凌:《从中美之“面子观”和“自我观”来解读电影<面子>》,《思想战线》2010年第36卷。深刻影响东亚文明的儒家文化强调“仁爱”思想,以及尊卑有别、长幼有序的等级观念,要求个人严格按照自己在等级体系中的位置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在最大程度上服从于自己所在的社团或社会,以期达到社会道德规范的标准。西方学者定义的“face”术语及相关理论框架,无法全面、合理解释东方人的人际关系管理,于是术语“face”在跨文化旅行中,再次由于人的主观知识和社会历史文化因素的介入,而与预设了西方个人主义色彩的术语内涵分道扬镳。
四、术语“face”的现状
目前围绕术语“face”,学者各抒己见,相关研究成果丰硕,主要分为三种观点。*André,J.S.,“How the Chinese‘lost’face”,Journal of Pragmatics, no.55(2013),pp.68~85.第一,有的学者将“face”重新植入中国文化,去除Brown & Levinson预设的个人主义理念,倡导中国语境下的“face”观。很多学者追随胡先缙对“脸”和“面”的分类,继续讨论儒家文化中的“face”。毛履鸣基于胡先缙的“face”定义,强调面子和脸都不能说明“消极面子”,因而“面子理论”不适用于中国文化。*Mao, L. M., “Beyond politeness theory:‘face’revisited and renewed”, Journal of Pragmatics, no. 21(1994),no.451-486.此外,更多学者从社会学、心理学视角探讨术语“face”的内涵。成中英指出,在华人社会中,“脸”的基本内容是儒家所讲的五伦;“面”则比“脸”多样化,每个人都只有一张“脸”,一个人在不同的场合及位置上,却可以有许多“面”。*黄光国,胡先缙等:《人情与面子:中国人的权力游戏》,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64页。翟学伟提出脸面异质性理论,勾勒出中国人的耻感以及“脸”和“面子”的异质性关系。其中“脸”和“面子”“并非两组标准,而是在两个相关性很高的概念中形成的一组连续性”,中国人的耻感文化比日本人多了一个面子运行的环节。*翟学伟:《耻感与面子: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社会学研究》2016年第1期。黄光国提出脸面动力学(Face Dynamism),在儒家关系主义的影响下,华人所建构的自我,既非西方个人主义文化所强调的“独立自我”,也不完全是所谓的“互依自我”,而是一种“关系自我”:他们通常会依据个人与互动对象之间关系的不同,而对自我做不同的界定。*Hwang,K.K.,“Face Dynamism in Confucian Relationlism”,China Media Research,vol.7,no.4(2011),pp.13~24.可见,大陆学者、台湾学者和海外华裔学者共同发力,弘扬具有中华文化特征的术语“face”。
第二,有的学者通过修正面子论,试图建立一个跨文化通用的理论框架。Scollon & Scollon深化面子理论,强调面子的矛盾性(Paradox of face),其中包含两个子概念:“参与”和“独立”。其矛盾性在于:如果给予对方过多的关注或参与,势必会威胁自己的权利和独立性;但当说话人维护自己的权利和独立时,可能会侵犯对方的权利和独立,同时又会降低对对方的关注。*Scollon,Ron,Scollon, Suzie Wong,“Face parameters in east-west discourse”.In:Ting-Toomey,Stella (eds.),The Challenge of Face-work:Cross-Cultural and Interpersonal Issues.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Albany,1994,pp.133~157.以Spencer-Oatey为代表的一些学者,主张回归到Goffman的“face”定义,结合面子与身份,她区分出素质面子和社交身份面子,并指出应多维度研究“face”,它既有认知基础,也属社会建构;既属于个人,也属于集体,同时也适用于交际关系。*参见Spencer-Oatey,H.,“Managing rapport in talk:using rapport sensitive incidents to explore the motivational concerns underlying the management of relations”,Journal of Pragmatics,no.34(2002),pp.529~545;Spener-Oatey,H.,“Theories of identity and the analysis of face”,Journal of Pragmatics,no.3(2007),pp.639~656.还有学者通过修正面子论中“面子威胁行为”来解释跨文化差异,试图建立普遍适用的新面子理论。Garcia & Terkourafi对比美式英语和西班牙语,指出美式英语本族语者属于距离文化(distancing cultures),实施消极礼貌,即避免或缓和威胁面子行为;西班牙岛国人民属于和睦文化(solidarity or rapprochement cultures),实施积极礼貌,在日常交往中更多使用提升面子行为(Face-Enhancing Acts)。*Garcia,M.J.B.& Terkourafi,M.,“First-order politeness in rapprochement and distancing cultures: Understandings and uses of politeness by Spanish native speakers from Spain and Spanish non-native speakers from the U.S”,Journal of Pragmatics,no.1(2014),pp.1~34.
第三,有的学者否认面子理论中的特例,力证西方经典术语“face”的普遍适用性。Fukada & Asato重新审视Matsumoto(1988)和Ide’s(1989)的观点后指出Brown & Levinson的面子论完全可解释日本的语言礼貌,系统包括敬称,力证该理论的普遍适用性。*Fukada,A.,& Asato,N.,“Universal politeness theory:application to the use of Japanese honorifics”,Journal of Pragmatics,no.11(2004),pp.1991~2002.Yuan Xiaohui反驳顾曰国和毛履鸣的观点,认为面子论可解释国人的面子互动,中国人在面子协商中存在少许文化变量,但不足以据此否定消极面子。中国人也有消极面子需求,并采用一些语言策略来协商此需求。*Yuan,X.,“Face revisited——negative face wants in Chinese culture”,China Media Research,no.1(2013),pp.90~101.此外,学者们还借用生物科学、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的理论知识来佐证“face”的普遍性。
五、结语
追根溯源,我们清楚可见,最初并非源于英语本土语义的术语“face”是如何在历史链条上传播,逐渐演化为语用学和社会语言学等领域的分析工具。如前所述,“face”的跨文化旅行属于第三种类型,即是从中国本土文化中孕育,流传至国外,经过西方世界的传播使用,赋予新内涵的术语再回流到中国国内。值得注意的是,术语“face”还有中国文化坚持的脸/面之分,以及面子/里子的内外之分。迄今为止,术语“face”到底具有文化特性还是文化普遍性,还尚无定论。术语“face”的跨文化旅行,正好揭示了语言学界对于该术语使用的普遍性和适切性存在争议的原因。
此外,“face”的历时变化也反映传统术语研究范式的不足。可更好解释此类现象的当代多元术语学理论与新历史因果论哲学观点一致,它们不再执拗于逻辑实证主义传统下的术语界定,更强调术语的社会维度、交际动态性、语境变化和意义演变等。由于术语“face”的定义和分类中均融入了主观知识想法和个人视角,因而在解决术语“face”的指称问题时,新历史因果论可很好地解释术语演变,呈现术语旅行的历史因果链条关系,特别是链条中人的主观知识和社会历史因素所发挥的作用。此外,对术语演变的个案研究可以丰富术语学研究,折射出术语学研究范式转变的哲学动因,也对术语翻译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责任编辑张健)
基金项目:①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No.30920140132030);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NJUSTWGY1400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区域安全视角下‘一带一路’的语言规划和语言战略研究”阶段性成果(15BYY059)
作者简介:李娟,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南京理工大学讲师;陈新仁,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南京,210023)。
中图分类号:I0-02文献标示码:A
文章编号:1001-778X(2016)04-0137-06
Exploring Cross-cultural Travel of “Fa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eo-Causal-Historical Theory
Li Juan,Chen Xinren
Abstract:Cross-cultural travel of terms, a phenomenon that is attracting a lot of attention, has received inadequate discussion from philosophers of language. This study approaches the phenomenon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Neo-Causal-Historical Theory. Rather than mechanically making a compromise between Description Theory proposed by Frege and Russell and Causal Theory proposed by Kripke and Putnam, the Neo-Causal-Historical Theory attempts to incorporate knowledge highlighted in the Internalist view into the Causal-Historical framework. Knowledge and social and historical factors interact in the historical chain consisting of reference fixing and reference borrowing. On the basis of the theory,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origin and evolution of the pragmatic term “face”, pointing out that the term, which derives from 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e respectively with different intensions and extensions, has undergone its cross-cultural travel with the growth of foreign trade and academic exchange. It argues that the reference borrowing and transmission of “face” provides evidence for Neo-Causal-Historical Theory. Through exploring cross-cultural travel of the term “face”, the study hopes to unveil the root cause for the debate on the universality and appropriateness of “face”.
Key words:Term, Neo-Causal-Historical Theory, Face, Cross-cultural Trav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