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际关系的重构
——兼谈先秦儒家“和为贵”的思想

2016-04-11 04:49:53李丽君部娜
社科纵横 2016年11期
关键词:和为贵儒家思想儒家

李丽君 部娜

(甘肃行政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10)

现代人际关系的重构
——兼谈先秦儒家“和为贵”的思想

李丽君 部娜

(甘肃行政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10)

“和谐”作为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是先秦儒家的主要思想。随着人际交往的复杂化,现代人际关系出现严重危机。先秦儒家对和谐思想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对现代和谐人际关系的构建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从“人性本善”的哲理基础出发,通过建立价值原则,从人与自然关系、身心关系、人与人关系、人与社会关系四个方面寻求和谐的人际关系状态,最终实现了“天人合一”的终极追求。现代人际关系需坚持“和为贵”价值取向、以“先义后利”的和谐道德关系为基础,才能达到人际关系的自然化。

人际关系 先秦儒家 和为贵

随着社会发展以及由之带来的人与人交往的日益复杂,现代人际交往关系出现了种种问题,医患关系、子女关系、婆媳关系、同事关系、师生关系等等交往关系不断紧张。如《当婆婆遇上妈》、《青春期撞上更年期》、《心术》、《杜拉拉升职记》、《妯娌的三国时代》、《甄嬛传》等电影电视剧的热播,反映了现代人际关系出现的问题,现代人际关系的危机已不容忽视。

人是生产与生活的主体,人与人的和谐交往是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不断发展的重要前提,人的身心和谐、家庭和睦、人与自然的融合、国家和谐稳定都离不开人际关系和谐构建。

一、先秦儒家“和”为贵思想的价值意蕴

先秦儒家学者对以“和”为贵思想的建构,是立足于“天人合一”的前提之下,从身心和谐、人与人关系和谐、人与社会关系和谐、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四个方面出发,提出对四者的内在要求,实现孔子提出的“大同社会”(《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的构想。要实现现代人际关系和谐的重构,需要探讨以“和”为贵思想的价值意蕴,而通过对先秦儒家“和合”思想的理解,可以促进我们对和谐观的认识,引导我们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

(一)“人性本善”——以“和”为贵思想的哲理基础

儒家思想是一个完整的哲学系统,以人性论为其核心,上承天命观,下启伦理学与各种应用哲学。《中庸》开宗明义肯定这一系统为:“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孟子最早提出人性本善的说法:“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孟子对性善论的最有力的论证,是通过人的心理活动来证明的。孟子认为,仁义礼智的道德是天赋的,性善可以通过每一个人都具有的普遍的心理活动加以验证。既然这种心理活动是普遍的,因此性善就是有根据的,是出于人的本性、天性的,孟子称之为“良知”、“良能”。正是由于人们有着内在的“善心”,这才构成了建立以“和”为贵思想的哲理基础。人性本善是实现道德规范的前提之一,善是一种接纳的力量,恶是一种排斥的力量。人类社会的形成本身就说明人性本善,因为人只有相互善待才会凝聚成为社会,否则人会不断离开社会。同样,内在的善心是人们构建和谐的人际交往关系的自然要求。

(二)“天人合一”——以“和”为贵思想的终极指向

“天人合一”与“天人相分”是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区分前提,中国哲学主张“天人合一”的观点,天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大致说来有三种涵义:一指最高主宰,二指广大自然,三指最高原理。[1](P1)“天人合一”境界作为不同哲学体系构建的终极指向,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天人合一”思想起源于先秦时代。儒家思想中关于天人合一的论点为:“天人合一”是“道德天”与“自然天”的统一。“天”是“道德天”,既指体现为天的普遍必然的道德原则,又指人内在的道德本性。因此儒家思想中,人与天有着内在的本质的联系,亦可说是天赋予人以道德本性,成为人的道德之源。人对于自我的认识,就是“知天”,个人经过自身修养、尽心、知性、知天,即是达到圣人的境界,也即达到天人同德的境界,这样天人之间便通过道德联系在了一起。张岱年对于儒家“天人合一”观念的总结有以下三点:首先,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其次自然界有普遍规律,人也服从这普遍规律;再次,人性即是天道,道德原则和自然规律是一致的;最后,人生的理想是天人的协调。[1](P8)因此不难看出,儒家的“天人合一”观念是讲通过人的道德的内在修养与外在追求,达到内在与外在的统一,实现自我的发展,追求圣人境界。

(三)“和而不同”与“同而不和”——以“和”为贵思想的价值原则

儒家思想对“和”为贵思想的实现的逻辑层次,首先是人的身心和谐,其次是人与人的和谐,最后是人与社会的和谐。在杜维明先生的观点中,他指出:“儒家是为己之学,但己并非是孤立无援的个体,而是一个人际关系网络的中心点。儒家对自我的理解是摆在家庭的网络之中,家庭又摆在社会的网络之中,社会则和国家联系在一起。”[2](P8)如何达到和谐的状态,需要回归到先秦儒家的“和合”价值原则之中,通过对其原则的挖掘与探索,引导我们对以“和”为贵思想的认识。

中庸思想是由“中”与“和”组成的,“中”与“和”是相辅相成、彼此相关的:“中”是“和”的内在要求,事物的各个部分都能适度,达到“中”的状态,事物总体才能和谐。“中”与“和”是中庸思想内含的两个含义和要求:第一个含义和要求是“中”的把握,也就是“度”的问题,在对待多样性的、丰富多彩的人、物、事上,在处理各种矛盾时,在追求“和”时所必须把握“和”达到的一个“度”字,亦即要恰如其分,恰到好处,无过无不及,不偏不倚,拿捏有度,进退有据,分寸适宜,随心所欲不逾矩。[3](P16)第二个含义和要求是“和”的境界,天地万物包括人以及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然而中庸所要求、所追求的是合二而一,也就是在对待多样性的、丰富多彩的人、物、事上,在处理各种矛盾时,要求并追求一个“和”字,亦即各种事物并存发展,要互补互惠、双利双赢,直到求得能够良性互动以至长久的可持续发展。这正是中庸精神博大精深、切实可行之处。

二、“和”为贵思想与现代人际关系

“礼为用,和为贵”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儒家学者把和谐思想作为实现“天人合一”境界的起点,以“和”为贵的思想,在儒家的思想的发展之中不断深化与发展,它对于现代社会人际关系的重构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那么在现代人际关系的交往之中,我们该如何正确运用“和合”思想解决现代人际交往关系的问题的呢?

(一)“天人为一”的人与自然和谐观

天人和谐是指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关系的和谐。孔子说过“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即天的运行是自然而然的,百物的生长也是自然而然的。先秦儒家以积极有为的态度去践行人与自然的和谐观。要以宽仁的态度善待自然万物,与自然和谐相处。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孟子也强调人要爱护自然万物,尊重自然法则,与自然共存共荣。他认为,“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孟子·滕文公上》),即自然万物具有多样性、差异性,这是自然界的本性和本来面目。同时万物又互相依存,在差异中求得共同的发展。因此,在现代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要重视和谐生态环境的建设,人要依赖、遵循自然的客观规律,在保护自然的基础之上实行可持续发展。

(二)“安身立命”的身心和谐观

“安身立命”主要是指人的身与心的和谐,内与外的统一,强调个人通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道德修养,即可以实现身心和谐。要实现“天人合一”的最终追求,首先要立足于自我德性的修养之中。儒家思想是以人为中心的思想体系,追求圣人境界是儒家思想的最终价值目的,孔子讲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所谓为己,为人,注重个人的自身道德修养,提升自己的人格,从仁义礼智等方面提高。因此,在构建现代人际关系的和谐中,要重视身心和谐的构建,不但要关爱自己的身体,使自己身体健康、心智得以发展,而且要注重自己精神的超越。

(三)“中和为贵”的人与人关系的和谐观

儒家思想特别强调人伦和谐这一理念,重视“亲缘”关系,并把它扩展到人际关系的各个方面。他们认为,社会的基本关系就是夫妇、父子、兄弟、君臣、朋友五伦。要维系人际关系的和谐,就需要明确每个人在不同伦理关系中扮演的角色,以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将其适当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确定下来。在先秦儒家看来,人与人的诚信、仁爱、友善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因此,在现代和谐人际关系的构建中,要注重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要奉行诚实信用、友善、仁爱等等良好的品德,真诚待人,塑造和谐相处的交往气氛。

(四)“政和国治”的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观

社会群体与个体之间的和谐,称为群已和谐。人组成了社会,社会是人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儒家把个人与社会看作一个有秩序的大整体,那么个人和社会之间就是一种互涵的关系,即个体的价值根源于其与群体、社会、天地等的关系,而个体虽然只是这个大整体中的一部分,却可以通过自身道德的提升而影响社会,甚至推动这个大整体迈向更大的和谐,同时个人的影响也将会因为这个大整体的延续而间接得以延续下去。人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依赖群体力量,如果人彼此疏绝,势必难以生存,因此,在重构现代人际和谐的过程中,要重视个人对整体负责的精神和群体对个人的制约,注重群体的利益,从群体利益出发来处理人己、群我关系,要求人们奉献社会,忠于国家。通过自身的努力,促进国家稳定快速的发展。

三、现代人际关系的重构路径

(一)坚持“和为贵”价值取向

把追求家庭和睦、人民幸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目标,努力营造一个互帮互助、和谐相处的人际氛围,发扬“和而不同”的辩证哲学,在矛盾中求和谐,做有益于大家的事情,妥善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建构“平和”的和谐心态,形成宽容理性、竞争共存的和谐哲学,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美德和价值观,形成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的人际关系。

(二)以“先义后利”和谐道德关系为基础

人们所谋求的利,不能与道德相冲突,在义与利二者不一致的情况下“先义后利”、“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如果将这种“先义后利”的思想应用到当今社会,那么在制度设计方面将其“义”放在追求物质利益之前,比如医院的“先救人后收费”,人们就会感受到人间的关爱,长此发展,人际关系就不会一切以利益至上。从一定意义上讲,任何社会、任何时代人际关系的构建,离不开和谐道德基础的构建。个体道德素质的提升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人际关系和谐中起到了巨大作用,人际关系和谐的关键是社会中每一位社会成员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人们越来越感觉到道德的力量和作用,可以说,没有个体良好的道德品质就不会有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三)人际关系自然化

费孝通曾说,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所谓的“差序格局”,即“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形成一个有远近、亲疏的同心圆,圆心是“己”,推己及人。费老所描述的这种“差序格局”是一种自然状态下的传统人际关系,这正是“人际关系自然化”,也就是“人际关系的和谐化”。这种自然的人际关系,如果是亲情,就应该血浓于水;如果是友情,就应该君子之交淡如水。家庭内部关系应该是角色规范、分明:父慈子孝、夫义妇顺、兄友弟恭。邻里关系应该是经济上互济,生活上守望相助、友好团结的良好人际关系。

[1].张岱年.中国哲学中”天人合一“思想的剖析[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1).

[2]杜维明.21世纪的儒学[M].北京:中华书局,2014.

[3]邓红蕾.”和谐“观探源——中庸理论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思想渊源[J].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3).

B222;C912.11

A

1007-9106(2016)11-0091-03

*本文为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合作网络治理视角下的社区养老服务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14XSH022);2016年甘肃行政学院一般项目“甘肃省民族地区基本养老服务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李丽君,女,甘肃行政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社会管理;部娜,女,甘肃行政学院学报编辑部编辑,研究方向为出版、编辑、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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