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应如何调整
问:编辑同志,我于1995年10月7日退休,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是否按桂政发[1995]5号文规定调整?我退休后企业在2000年前都没有按上述规定调整。请问,我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应如何调整?
读者:韦先生
答:读者您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若干问题的通知》(桂政发[1995]5号)中规定适用调整的对象是1994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而您是1995年10月7日退休,不属于该文规定的调整范围和对象。
1999年8月,根据原自治区劳动厅《关于1999年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自动调整标准的通知》(桂政劳险字[1999]45号)规定,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您的养老金正常调整了8元,同年10月,根据原自治区劳动厅《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劳险字[1999]63号)规定:“已进行了1999年养老金自动调整的,在这次调整中相应冲减”,您按桂政劳险字[1999]63号文的标准应调73元,冲减按桂政劳险字[1999]45号文已增加的8元,本次实际增资65元。
原自治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关于统一全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桂社保所字[2000]49号)规定:桂政发[1993]67号文件规定的生活补助费,即退休人员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每月发给1元的生活补助费,从2000年6月起纳入全区统筹,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从6月1日起企业停止发放,6、7月企业已发放的生活补助费(您已签章领取),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标准作为企业抵缴养老保险费处理。您每月应享受生活补贴费39元,从2000年8月起按月足额支付到您账户,因此,您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已按政策规定进行了调整。
编辑部:魏珉
我能以参战退役人员身份参照从事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办理提前退休吗
问:我今年54岁,原系市大米厂职工,2000年下岗失业,灵活就业已有十多年。1979年曾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现身体多病,请问,我能以参战退役人员身份参照从事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办理提前退休吗?
读者:蒙先生
答:读者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据此,国家对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明确且严格的政策规定。您在市大米厂的工作岗位并不符合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相关条件。对于参战退役人员参照从事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办理提前退休问题,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政策,因此,您不能以参战退役人员身份参照从事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办理提前退休。
编辑部:魏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