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农的平等观——兼评《天朝田亩制度》

2016-04-10 21:01:03刘旭阳
社科纵横 2016年3期
关键词:平等观太平天国小农

刘旭阳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 北京 100091)



中国小农的平等观——兼评《天朝田亩制度》

刘旭阳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北京100091)

【内容摘要】中国农民的心理本质上就是小私有者的心理。因此,以“均贫富”为核心的平等追求只是他们一时性的行为,而不是制度化的纲领。一旦农民起义的领袖们夺取地区性的政权甚或全国性政权时,他们很快成为他们曾公开反对但内心迷恋的贵人和富人,而大批追随者一旦获得大小不等但能维持生计的生活资料时,内心又燃起求富之欲,并很快忘却曾经为之奋斗过的平等理想。用马克思的话来说,中国小农的平等观“是贪欲借以表现自己和只是用另一种方式来借以满足自己的隐蔽形式”,即是一批没有财富的“私有者”对另一批占有财富的私有者的嫉妒和贪欲。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集中体现了这种平等观。

【关键词】平等观历史源流天朝田亩制度异化不平等

一、引言

在中国古代历次农民起义中,平等主义思想贯穿始终。太平天国运动作为古代农民战争的最高峰,继承并发展了我国农民的平等思想,而《天朝田亩制度》则集中体现了广大农民要求建立平等社会的强烈愿望,并使之具体化、制度化。然而,当前学术界对该制度研究大多侧重批判其空想性,忽视该制度所蕴含的平等思想。鉴于此,本文从梳理历代农民起义中的平等思想开始,重点探讨《天朝田亩制度》所体现的农民平等观,并对其特征进行提炼、总结,以期深化我们对太平天国运动以及中国小农平等观的认识和理解。

二、中国小农平等观的历史源流

在中国历代屡起屡仆的农民起义中,几乎都提出了平等要求。发生于中国近代史上的太平天国农民起义,乃是中国历代农民起义的继续和发展,因而其所提出的平等思想也必然是以往农民起义、尤其是宋明农民起义所提出的平等口号的发展。因此,本部分将从历代农民起义中,追溯中国小农平等观念的历史源流。

(一)王仙芝、黄巢的“平均”和“均平”

公元874年,王仙芝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于长垣县揭竿而起。乾符二年(875年)六月,黄巢聚众数千人,响应王仙芝,自称“冲天太保均平大将军”,于是“平均”和“均平”成了这场起义的革命口号和纲领。“天补”取自于老子的“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而“平均”是指平均土地,“均不平”。无论是“天补平均”还是“均平”,都突出反映了唐末农民痛恨贫富不均现象而产生的一种平均主义思想。

(二)王小波、李顺的“均贫富”

历史上,“均贫富”的口号首先出现于北宋年间的王小波、李顺起义中。该口号的提出有其特定背景:“盖蜀之帑藏,尽归京师,其后言利者争述功利,置博易务,禁私市,商贾不行,蜀民不足。故小波得以激怒其人曰:‘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贫者附之益众。”[1](P137)很显然,宋政府与商贾争商业利润,剥夺了商贾生计,从而影响蜀民生活,进而才引发了王小波、李顺起义。北宋的沈括说:“顺(即李顺)初起,悉召乡里富人大姓,令具其家所有财粟,据其生齿足用外,一切调拨,大账贫乏。”[2](P27)这便是他们的“均贫富”的实际含义。

(三)宋江的“劫富济贫”

《水浒传》可谓是家喻户晓,而其中的历史素材宋江起义也确实反映了农民的平等观念。水泊梁山上竖起的“替天行道”中的“天道”其实就是老子的“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道。梁山好汉把老子的话意理解为“劫富济贫”和“仗义疏财”。尽管均分财物之方式有别,但其实质内容却一致。《水浒传》中的阮小五道出了均分财富的欢乐心理:“论称分金银,异样穿绸锦,成瓮吃酒,大块吃肉,如何不快活!”这里我们看到的与其说是私有财产的否定,还不如说是对私有财富的嫉妒和贪欲。

(四)钟相的“等贵贱”

“等贵贱”南宋钟相农民起义提出的口号。南宋初,金军不断南侵,南宋政府又横征暴敛,导致民不聊生。建炎四年(1130年),钟相等遂率众起义,并宣称“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意思是现在朝廷实行的是把人分成贵贱、贫富的“恶法”、“邪法”,而钟相则主张不分贫富贵贱,人人平等,并没收地主的财物,分给百姓,称为“均平”。可见,“等贵贱”是一种农民要求财富平均、社会地位平等而提出的政治主张,比北宋初王小波“均贫富”的思想又进了一步。

(五)李自成的“均田免粮”

李自成起义提出了“均田免粮”的平等思想。明末土地兼并十分严重,皇族、勋戚、官僚大肆强占民田,使大批农民沦为“庄户”,或者被迫流徙。同时,政府不断增加赋税,以各种名目增加田赋,加紧对人民的搜刮和掠夺。李自成对明廷的横征暴敛深恶痛绝,起义之后,很快制定了针锋相对策略即“均田免粮”。

所谓“均田”,就是“割富济贫”、“贵贱均田”,把皇室贵族、官僚地主侵占的土地夺回来,分配给农民耕种,实现耕者有其田的起义初衷。而“免粮”其实是“免赋”,免去压在人民肩上的苛征杂派,以此反抗朝廷对人民的横征暴敛,所以才有当时“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的歌谣。

三、《天朝田亩制度》中的小农平等观

1853年春,太平天国定都南京不久,便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其根本宗旨是构建社会全体成员生产和消费完全平等的理想社会。

具体而言,《天朝田亩制度》所要实现的理想目标是“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凡天下田,丰荒相通,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账此荒处;彼处荒则移此丰处,以账彼荒处;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3](P13)意即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化,全体农民共同耕种,共同消费。为了实现这一农业社会主义的目标,太平天国的领袖们在该纲领中设计了以下原则:

(一)分配上的绝对平均主义

首先,要均分土地,实行计口授田。该纲领规定:“凡田分九等,其田一亩,早晚二季可出一千二百斤者为上山田,可出一千一百斤者为上中田,可出一千斤者为上下田,可出九百斤者为中上田,可出八百斤者为中中田,可出七百斤者为中下田,可出六百斤者为下上田,可出五百斤者为下中田,可出四百斤者为下下田。上上田一亩当上中田一亩一分,当上下田一亩二分,当中上田一亩三分五厘,当中中田一亩五分,当中下田一亩七分五厘,当下上田二亩,当下中田二亩四分,当下下田三亩。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女,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寡分,杂以九等,如一家六人分三人好田,分三人丑田,好丑各一半。”[3](P19)可见,儒家农业社会的计口授田的分配原则第一次被太平天国移植到《天朝田亩制度》中。自从李自成提出“均田免赋”的简陋口号以后,这个分配原则在太平天国中第一次获得了详尽具体的规定。遗憾的是,在这么一个重要的文件中,既没有明确规定每人分地的具体份额,也没有对分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作出明确的说明。该文件也没有谈及由婚姻、生育、死亡引起的人口变动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土地重新分配的情况。

其次,为了把平均主义思想贯彻到分配领域中,纲领明确规定:“凡天下每家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3](P78)每家婚丧、喜庆各项开资,则按统一规定从国库领取:“所有婚娶弥月喜事(指死亡,因死归天堂,故曰喜事)给钱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总要用之有节,以备兵荒。”[3](P456)这叫做:“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天下大家处处平均,人人饱暖矣。”

最后,分配平等的原则不仅适用于民,也适用于官。太平军上起天王,下至士兵,都只是在食肉上有所区别,天王每日给肉十斤,依次递减;至总制每日给半斤,总制以下不给肉。每逢礼拜日,各官开单赴国库,领取礼拜钱、粮、米、油、盐及祭上帝物品。两司马局时可领取100文,普通士兵减半。每二十五人每七日给米200斤,油、盐各7斤,另有买菜钱,下级军官可向上级军官申请,钱数不等,买猪、鸡等供士兵聚餐。原则上,天王到士兵不准私蓄财产,衣食器物一切生活费用(包括医药,残废院,老人馆)全由公家供给。这种军事共产制、平均制在太平天国前期大概是实行过的,或说在下层官兵中是实行过的,但在中后期的中上层官员中,政治上的特权不能不导致分配上的特权。

(二)政治上的专制集权主义

要推行绝对平均主义的土地政策和分配政策,必须建立起一套强大而集中的计划、监督和管理制度。换言之,强大集中的政治权力是推行绝对平均主义的前提。小农平均主义和专制集权主义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事实上,君主专制及其森严的官阶制度乃是太平天国国家制度的基础。[4]

太平天国的上层当权集团由以专制君主洪秀全为首的世袭王侯组成。身为天王,洪秀全是最高立法权和管理权的化身,而其余诸王只是给天王建议,帮助其处理国务。《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功勋等臣世食天禄”,所谓“功勋”,主要是指最早参加革命的元老。一般而言,参加革命越早,战功越大,越有可能挤入“世食天禄”的上层贵族阶层。该文件还规定:“凡一军一切生死黜陟等事,军帅详(即汇报)监军,监军详钦命总制,钦命总制次详将军,侍卫,指挥,检点,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奏天主,天主降制,军师遵行。”[3](P768)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农民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形式与封建主义的政体形式是完全一致的。

太平天国采用《周礼》以及何休理论中的寓兵于农的思想,在地方权力机构中建立起严密的军政和一的组织。《天朝田亩制度》规定:每5家为伍,设伍长一人;5伍为两,设两司马一人;4两为卒,设卒长一人;5卒为旅,设旅师一人;5旅为师,设师师一人;5师为军,设军师一人。这样,每乡共13156家,每家无论人口多少,皆抽一人为兵,这样每军共有士兵13156人。乡、军之上设监军一人管辖各级乡官,监军之上设总制一人。总制是地方一级(县级)的军政总负责人,负责掌管一县之内的军政事务。总制一职由天王钦定。总制以下各官,从监军到伍长的升降,任免都采取保举制,所谓保举制是下级领导向上级领导保举其所辖范围内的各级官员,这样层层推荐,逐级上报,最后得到天王认可,然后由“天王降旨,调选天下各军所举为某旗,或师师,或卒长,两司马,伍长。”[3](P567)为防止总制及中央政府内的高级官员的“相蒙之弊”,天王准许下级监军“升保奏贬”上级总制,并且要求天朝内丞相、检点、指挥、将军、侍卫诸官相互“保升奏贬”。县以下各级官员,下级并无保举或弹劾上级的权力。由此可见,小农社会主义制度内的天王专制权力,远远超过了中国任何一个封建专制皇帝,因为封建帝王并不直接任命县级以下乡、村的头领。

总之,从天王、丞相、检点、指挥、将军、侍卫、总监、监军、军师、师师、旅师、卒长、两司马,直到伍长,这样一个庞大的、专制集权的、等级森严的天国对全体农民的生活给予严格的控制。[5]从生产、收入、分配且到婚丧喜庆无不给予严格的规定,都旨在实现“处处平均,人人饱暖”的崇高目标。太平天国最基层的生产分配单位是由25家组成的两,两司马相当于小队长或排长。在生产小队(两)内,设有国库。二十五家的全部产品除按规定上交中央国库外,其余的则存放到小队国库内,由两司马按平等的原则分配给各家。

(三)思想上的高度一元化

贯彻平均主义必须借助宗教意识形态的力量。基督教被太平天国宣布为国教,从教主到伍卒(农民)一律信奉。每二十五家设教堂一座,两司马还兼任牧师的职能。该纲领规定:“凡礼拜日,伍长各率男女至礼拜堂,分别男行女行,讲听道理,颂赞祭奠天父上主皇上帝焉。”[3](P321)该纲领要求各级领导把教化之事当作头等重要的事情来抓,要求师师、旅师、卒长轮番到各所属的礼拜堂讲经布道,教化人民,“并察其遵条命与违条命及勤惰”之事。倘若平民违背天条戒律或懒惰不肯好好干活,则“为顽,为恶”,于是要遭到“或殊,或罚”的惩处。如实行终身制的官员违背天条或“受贿弄弊”,那惩罚要轻得多:“由高贬至卑,黜为农。”如此而已。这有力地说明了在力主“处处平均”的小农社会主义内,官与民的权利是不平等的,即政治上和法律上是不平等的。

总之,分配上的绝对平均主义,政治上的专制集权主义,思想上高度一元化构成了《天朝田亩制度》平等观的三大特征。从理论上讲,分配上的绝对平均主义是该社会的主要价值目标,而政治上的专制集权主义和行政上的等级官僚主义乃是确保经济平等的“上层建筑”。

四、天国的异化:走向特权化,回复不平等

太平天国的领袖们建立政权之后,日益抛弃了构建平等天国的宏伟理想。政治上的高度集权导致了他们的迅速走向腐化,从而使天国“异化”,沦为了特权阶层剥削、奴役下层人民的工具,再次回到了“革命”的原点:等级森严的不平等社会。

《天朝田亩制度》中明文规定了功勋大臣的世袭地位以及官民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地位。实践中,这批高唱均贫富的农民革命家一到南京就大兴土木,建筑王宫。天王从不出门,也不见朝臣,而是深居宫内,大封嫔妃,生活腐化;韦昌辉“虽贵为列王,常贩运货物以营利”。在随后制定的《太平礼制》中规定各种称谓。“王长女臣下称呼天长金,第二女臣下称呼天二金”,“丞相子至军师子,皆称公子”,虽同称公子,也有等级区别:“丞相子称丞公子,检点子称检公子”,“丞相女至军师女皆称玉,师师女至两司马女皆称雪”。他们模仿封建文化“正名”的花招,迷恋于贵贱等级的区别。在《钦定敬字避字样》里规定,凡爷、火、上、帝、洪、耶、秀、全等字必须敬避,否则“一经勘出,不独奏禀文章概不收阅,而且有蹈故违之咎,致干罪戾也”。一个落第秀才当初为取消人间一切封建特权而要人敬拜视人人为平等的上帝,一旦掌有权力,竟把自己放入上帝的位置,要人人来崇拜他。而其对犯避者的处罚之严,大概连朱元璋都要感到羞愧了。就拿官员坐轿而论,天国的官员都坐轿,天王轿夫64人,东王轿夫40人,最下至两司马还有轿夫4人。东王仪仗队多至千数百人。天国的特权用礼的形式固定下来,或者说,使特权制度化的目的无非与秦始皇一样,子子孙孙永继天王的宝座。1861年,在太平天国末日即将来临之际,洪秀全还在颁布《钦定士阶条例》,居然恢复世袭制度,表示出十足的封建落后性。

由此我们发现:不受监督的专制权力的本身,势必走向腐化。太平天国的上层特权阶级无法抑制自己日益膨胀的贪欲,逐渐与平等主张相“偏离”。这样寄身于“国库”之上的大小老鼠们为瓜分农民的剩余产品而与农民处于敌对状态。[7](P364)在严密军事组织中,当农民的一切反抗手段都被取消之后,普遍的消极怠工便会滋生蔓延起来。这样“上层”的滥用职权、贪污腐败与“下层”的怨恨不满、消极怠工便从两个方面迅速腐蚀着这一“平等”的天国。

五、结语

综上所述,中国小农的平等观念可谓源远流长。从黄巢到李顺,从李自成到洪秀全,历代农民起义都致力于构建平等的理想社会。作为太平天国的革命纲领,《天朝田亩制度》集中反映了中国农民的平等观。分配上的绝对平均主义,政治上的专制集权主义,思想上的高度一元化,共同构成了这一制度所绘制的“人间天国”的三大特征。然而,“平等”只是处于社会下层的中国小农反抗统治者压迫的一种手段,远不是对社会内贵贱等级的否定。小农起义要打倒的贵人和富人恰恰是他们内心极度向往的对象。当这些本质上属于小私有者的农民领袖掌握权力后,很快就扔掉了“平等”旗帜,暴露了真实的意图:成为新的特权阶级—这才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东西。换言之,“平等”只是农民领袖动员起义的口号,创造新的“不平等”社会才是他们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辟之.渑水燕谈录[M].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2]沈括.梦溪笔谈[M].三秦出版社,2008.

[3]罗尔纲.太平天国[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4]秦宝琦.太平天国的“小天堂”——“人间天堂”宗教理想的中国实践[J].清史研究,2010(11).

[5]周术槐.从《天明田亩制度》看古代农民的思维方式[J].贵阳金筑大学学报,2002(03).

[6]范文澜.中国通史[M].人民出版社,2008.

[7]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社会学研究·

*作者简介:刘旭阳(1988—),男,中共中央党校中外政治制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比较政治学。

中图分类号:K25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106(2016)03-007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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