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萱
说花东卜辞的“入有函”及相关问题
姚萱
摘要: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106.8的“入又函于丁”,应解释为花东卜辞的主人“子”就是否将祭祀妣庚所用牛牲的“舌头”献纳给商王而贞卜;花东卜辞中还有就是否在献纳祭祀所用牛牲之“胵”即“牛胃”的同时也将其“肉”献纳于商王的贞卜,皆可与《诗经》、马王堆遣策等的有关内容和记载相联系印证。由此可以丰富我们对商代晚期贵族向商王贡纳、“献胙”的细节的认识。
关键词:古文字考释;甲骨文;花东卜辞;函;贡纳
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第106号第8辞:
“函”字之形与有关诸形对比如下:
花东之形其字整体倒书,与上举末两形同(“整体倒书”例甲骨文字多有之,不烦赘举);又略去了像把手形部分的笔画。其上端部分之形较尖锐似显特别,但也跟上举《合集》28068之形甚为接近。总之,此字释“函”从字形看并无太大问题,并且,舍“函”字之外也难有其他释法。
我们认为,“入有函”应理解为(花东卜辞的主人“子”)向商王献纳“牛舌头”,即杀祭妣庚所用那头牝牛的舌头。要论证此点,需先从该辞中的“有”字说起。
(6)癸卜:其宜又(有)牛。一
286(29)壬卜:卜宜不吉,子弗遭又(有)艰。一
416(10)壬辰卜:子呼射发复取又(有)车,若。一
(11)癸巳卜:子惠大命,呼比发取又(有)车,若。
“有母”即“他的母”,“有牛”“有艰”“有车”分别即“那牛”“那艰”“那车”。据此,“入有函”的“有函”即“那函”,且承上文而言,则“函”字应即与上文的“牝”有关,即“所杀祭的那头牝牛的函”。
古人以牛舌为美味,见于下举《诗经》、遣策等。《诗经·大雅·行苇》:“醓醢以荐,或燔或炙。嘉殽脾臄,或歌或咢。”毛传:“臄,函也。”陆德明《释文》:“臄,渠略反,字或作‘醵’。……函,胡南反,何又户感反,本又作‘’,同。《说文》云:‘函,舌也。’又云:‘口次肉也。’”*此“口次肉也”即前举段注所引“口里肉也”,“次”“里”系原有的版本异文。参看《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毛诗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272页。研究者已经指出,《广雅·释亲》:“噱、函,舌也。”*参看徐复主编《广雅诂林》,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512页。“噱”即意为“舌”的“臄”字异体,杨雄《羽猎赋》“遥噱虖紭中”,“噱”亦训为“舌”,但用作动词谓“吐舌”。因上引《释文》之文后还有“《通俗文》云:‘口上曰臄,口下曰函。’”故论者或据此为说,将“臄”与“/”字相联系认同而不释为“舌”。据上引《广雅·释亲》、《羽猎赋》等材料,此说实不可信。对此研究者已有详辩*参看[清]马瑞辰撰,陈金生点校《毛诗传笺通释》,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889~890页。高本汉著,董同龢译:《高本汉诗经注释》,上海:中西书局,2012年,下册,第847~848页。,此不再赘述。
原二、三号汉墓报告注释已经指出,“唇”即“口唇”之“唇”,《说文·肉部》:“唇,口端也。从肉,辰声。”又将三号墓简198/218与一号墓简89对比可知,后者的“脂”字当系“”字之误,并引《集韵》“,肥牛脯”为说*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第一卷:田野考古发掘报告》,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62页。。按“肥牛脯”之训置于此实不够贴切,因其上下文的“唇”、“蹄”和“臑”皆为具体的牛身部位名;从它跟“口唇”之“唇”连文这一点来看,似乎“”就可以读为“肣”或径看作“肣”字异体,解释为“牛舌头”。但问题在于,遣策简中又有跟“脾”连言的“含”字,也或被说为“牛舌”:
原一号墓报告注释读“含”为“函”,引《说文》:“函,舌也。肣,俗函,从肉、今。”*参看前引《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第六册,第181页。如此说符合事实,则可将“脾、函、心、肺”四者看作皆系在体内者,故以类相从,也颇为合理*此“含”字原形略显特别,其下半“口”旁变为“山”形,同类变化在秦汉文字中是有很多证据的,释“含”应无可疑。黄文杰先生不同意释“含”之说,仍以为下从“山”,谓其字“很可能是‘岑’的异写”;认为“简文‘脾、心、肺’皆是动物内脏”,而“‘舌’并非动物内脏,似欠妥”,引《玉篇·肉部》“肣,牛腹也”为说,疑此字亦指牛腹。见黄文杰:《秦至汉初简帛文字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174页。按牛腹亦难说为“内脏”,其说恐难信。。再结合后文所论《诗》“嘉殽脾臄”之“脾(膍)”指牛胃来看,此“脾”与“含(肣)”连言,甚至也可能应为指牛胃之“膍”,而非一般的“脾脏”(牛脾脏作为食物也有颇显怪异之处)。至于上所述另一“”字,则可读为“颔”(《说文·九上·页部》作“顄”,训为“颐也”),即“(牛)下巴”,亦可说为与口唇“以类相从”。总之,虽有难以完全肯定之处,但上引遣策简中的“”“含”两字,必定有一个应该是指“牛舌头”的*此外,居延汉简217.29有“牛肣一雙(其字本作“隻”形)”,《中国简牍集成》注释谓:“牛肣,或释为牛舌头。存疑。”见中国简牍集成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简牍集成》,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六册,第281页。,跟花东卜辞的“(牛)函(肣)”可以相印证。
除了向商王献纳“牛舌头”,花东卜辞中还有献纳“牛胃”的记录,如下所论。
我认为,此“又”字就应如字读,意为在“入胵丁”之外,还要贡入其肉。同时,此“胵”字也不可能是“鸟”的胃,而最可能应该还是“牛”之“胵”。但“胵”字古书和出土文献中皆罕见用例,其意义不是很清楚确定,我们只能作一些推测,并倾向于指“牛胃”。详见后文。
花东卜辞中,子向“丁”即商王“入肉”之贞多见。例如:
113(16)五十牛入于丁。一
(18)三十牛入。一
(19)三十豕入。一
(21)丙入肉。一
(22)弜入肉。一
490(8)乙酉卜:入肉*此辞及下辞“肉”字的释读参看前引《初步研究》,第372页。。二
237(14)弜告丁,肉弜入[丁]。用。一
(15)入肉丁。用。不率。一
237同版有关于岁祭用牛、羊或豕的多条卜辞,上举第(14)辞之意即谓:不要向商王报告岁祭之事,也不要将祭牲之肉献纳给商王。
研究者已经指出,这类占卜在祭祀后是否献牲肉于商王的卜辞,跟古书中记载的“献胙肉”相类。如章秀霞先生谓:“我们注意到,在花东贡纳活动中出现过的有些物品,如肉,其实就是子在祭祀活动中所用过的祭牲,子再把它献给武丁,见401.17等辞,这应类似于古书中的‘献胙肉’。”*前引章秀霞:《殷商后期的贡纳、征求与赏赐——以花东卜辞为例》,《中州学刊》2008年第5期。其说是很正确的。
关于“又”字如字读、作连接词,而不读为“有”或“侑”,其例于花东卜辞中亦甚为多见,此仅略举两例示意:
451(1)己巳卜:翌庚岁妣庚黑牛又羊,暮杀。用。一二三四五
(2)庚午:岁妣庚黑牡又羊,子祝。一二三四五六
459(2)癸丑卜:惠一牢又牝于祖甲。不用。一
前引花东446号同版有关诸辞如下:
446(1)甲卜:乙岁牡妣庚。一
(2)甲卜:乙岁牡妣庚。二
(3)甲卜:子有心,杀妣庚。
(8)乙卜:入胵丁,贞:又肉。一
(9)乙卜:其岁牡母、祖丙。一
(10)丙[卜]:卯牛于翌日。[用]。
据以上所论综合起来看,此版之贞,应该是在甲日所卜乙日对妣庚岁祭用牡牛之事(如同其后乙日卜丙日是否向母丙、祖丙用牡牛岁祭,丙日卜是否于翌日卯牛)确实举行了,乙日遂卜是否将此祭祀所用之牛牲之“胵”及其肉献纳于商王。要献纳其胵是首先比较肯定的,故于叙辞中叙述,命辞则仅说是否同时也将其肉贡入。
下面来看“胵”字。前举《诗经·大雅·行苇》“脾臄”之“脾”,前人已经指出,并非“脾脏”,而应为指“牛胃”之“膍”。《集韵·佳韵》《类篇·肉部》皆云:“脾,牛百叶。”《说文·四下·肉部》“膍”字训为“牛百叶也”,段注谓:
《周礼·天官·醢人》:“馈食之豆,其实葵菹、蠃醢,脾析、蠯醢,蜃、蚳醢,豚拍、鱼醢。”孙诒让《周礼正义》全引段注为说,谓“段说是也”,并总结谓:“然则脾析也、脾也、膍胵也、百叶也、胘也,五者皆胃之异名。”*[清]孙诒让撰,王文锦、陈玉霞点校:《周礼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二册,第401~402页。其所举“胃之异名”之“胘”,亦见于马王堆。马王堆汉墓遣册、木签牌数见“弦脯”(见一号墓简36、一号墓签牌10、三号墓竹简遣策153/172*见前引《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第六册,第179、223、242页。),一号墓报告注释谓:“弦当读为胘。《说文·肉部》:‘胘,牛百叶也’。《广雅·释器》:‘胃谓之胘。’”*参看前引《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第六册,第179页。牛有多个胃,上举各种不同称名,除了命名方式或角度不同的原因外,可能亦与此有关。
总之,通过本文的讨论,丰富了我们对商代晚期贵族向商王贡纳、“献胙”的细节的认识。
责任编校:徐玲英
作者简介:姚萱,复旦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上海200433)。
基金项目:2010年度上海市哲学社科规划课题项目(2010BYY005);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1CYY049)
中图分类号:H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19(2016)02-0106-05
DOI:10.13796/j.cnki.1001-5019.2016.02.014